九、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原文19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系列 · 佚名 · 第 17 篇(共 94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鄭論:按桂枝湯本調和陰陽之祖方,何得雲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當其時,胸中或有火逆,或有痰逆,或有鬱熱,得桂枝辛溫助之,上湧而吐,理或有之。然亦有吐仍屬佳兆者,理應細辨。設無火、痰、鬱熱諸逆,以後服之,未定吐膿血,學者切勿執此,當以認證為要。

【闡釋】桂枝湯辛溫助陽,是太陽中風的主方。設病非風寒,或陰虛而內熱素盛,皆不能服。如誤服桂枝湯,勢將引起火熱益甚,熱盛則湧吐,甚則以後有吐膿血的可能。柯韻伯說:“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凡熱淫於內者,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不能解肌,反能湧越,熱勢所過,致傷陽絡,則吐膿血必也”。至於條文中的“吐”字和“必吐膿血”句,均當活看,主要應看誤治的程度輕重來決定。若既吐膿血,則可按《金匱·嘔吐篇》所說:“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亦可用桔梗甘草湯排膿解毒,《千金》葦莖湯去瘀生新,並可隨證加入銀花、連翹、敗醬、魚腥草等清熱解毒之品。

十、〔若〕酒客病①,不可(以)〔與〕桂枝湯,得之則(吐)〔嘔〕,以酒客不喜(甜)〔甘〕故也。原文17①酒客:指平素喜歡飲酒之人。

鄭論:按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若酒客病桂枝湯證,而此方遂不可用乎?此是專為得湯則嘔者說法也。

【闡釋】嗜酒之人,平素濕熱必重,雖患了脈緩汗出的中風證,不可用桂枝湯治療。因桂枝辛溫,能助其熱,甘草、大棗味甘,能助其濕,濕盛則中滿而嘔。如鄭氏所言:“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事實上酒客亦有濕熱不甚,服用桂枝湯而不嘔吐。如濕熱素盛之人,雖不是酒客,亦要慎用。若酒客病桂枝湯證,可于桂枝湯方中加厚樸、杏仁治之。蓋厚朴苦溫以祛濕,杏仁之苦泄以清熱,濕熱去則不嘔也。

十一、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原文76前段鄭論:病至水藥不得入口,必有寒逆、火逆、水逆之別。此則因發汗後,明係發汗過多,以致亡陽,不能鎮納濁陰,以致陰邪僭居高位,隔拒胸中,宣佈失職,氣機不得下降,故有此候,若更汗之,則中氣愈虛,而吐下更甚也,法宜扶陽、宣中、降逆為主。

【闡釋】此條原文係《傷寒論》76條之一段。此證胃陽素虛,夙有寒飲,發汗則傷其上焦之陽氣,故水藥不得入口,此為逆也。若更發汗,又傷其中、下焦之陽氣,中焦傷而吐不止,下焦傷而利不止。如鄭氏所言:“明係發汗過多,以致亡陽……若更汗之,則中氣愈虛,而吐下更甚也。法宜扶陽、宣中、降逆為主。”筆者在臨證中,常用附子理中湯加半夏、吳茱萸治之。

十二、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桂枝湯主之。原文13鄭論:此即太陽風傷衛證之候,桂枝〔湯〕的方,茲不贅。

【闡釋】太陽經脈之循行,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從巔入絡腦,循項背而下。此節首提出頭痛二字,知外邪客太陽最高之處,故太陽頭痛,每在正中與頭後部,與陽明、少陽頭痛之部位不同。次言發熱、汗出、惡風等證,乃太陽中風的候,此經病由上而下,故先言頭痛,而次及項背也。其脈當為浮弱,舌苔當為薄白,桂枝湯乃適當之方也,十三、太陽病,外證未解①,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原文42①外證:指表證而言,表證所指者狹,外證所指者廣,實際並沒有大的區別。

鄭論:此條既外證未解,可以再汗,但脈浮弱,其正必虛,故不能助藥力以祛邪外出,余意當于桂枝湯內,或加飴糖,或加附子,方為妥當。

【闡釋】此條乃脈象浮弱,外證未解之治法也。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又當用麻黃湯也。鄭氏指出其正必虛,于桂枝湯內,或加飴糖,或加附子,以助藥力祛邪外出,為其經驗之總結。筆者對於體虛之人,或產婦漏汗不止,外感風寒之邪,皆用桂枝湯加附子以助藥力,祛邪外出而愈。

十四、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②,宜桂枝湯(主之)。原文95②救:驅散的意思。邪風:內經所謂:虛邪賊風。這裏指作風邪解。

鄭論:此條明是太陽為風邪所傷,衛分邪實,營分正虛耳。

【闡釋】營衛在正常時,是相互協調的。太陽為風邪所傷,衛分邪實,故有汗;營分正虛,故無汗。弱言正氣虛,強謂邪氣實,即肌理不開,皮毛獨疏之謂。惟其營弱,故里汗閉而不出,惟其衛強,故表汗獨出也。故宜用桂枝湯救邪風之所傷,邪風去則衛氣和,汗出止則營自複。

十五、病人髒無他病①,時發熱自汗出②,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原文54①髒無他病:指病不在裏之義。

鄭論:此條定是失于解表,不然,何得雲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耶?

【闡釋】時發熱,自汗出,頗似陽明,故曰髒無他病,以明其為表證也。《外台》雲:“裏和表病,汗之則愈”。本條先其時發汗則愈,係迎其氣機而導之之意也。

十六、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③,榮氣和者,外不諧④,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所)〔爾〕⑤;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則愈)。原文53②時發熱自汗出:指間歇性發熱,自汗出。

③榮氣和:榮不病也。

④外不諧:外是“衛”的代稱,即衛失調。

⑤諧和故爾:指衛氣與榮氣不協調。

鄭論:按病常自汗,似不專主太陽榮衛不和,如果屬太陽榮衛不和,亦必有惡風、畏寒足征。茲雲自汗出,其中有素稟陽虛,或多言,或過用心,或稍勞動,而即自汗出者,皆在不足之例,尚敢輕用桂枝湯乎?此條大抵專主榮衛不和說法也,學者宜細求之。

【闡釋】本條榮衛不和,不是由於外受風寒所致,而是由於榮衛本身不能互相協調的自汗出,不論是衛強榮弱或衛弱榮強,仍宜桂枝湯治療。但鄭氏深一層指出有素稟陽虛,或多言,或過用心,或稍勞動,而即自汗出者,皆在不足之例,不能用桂枝湯治療,值得我們臨證時審慎。然則如何治之,筆者認為鄭氏所訂之補坎益離丹為合拍之方。

十七、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⑥,卻與桂枝湯〔則〕愈。原文24⑥風池:穴名,在腦後(腦空穴外)發際中,在枕骨斜方凹陷中,足少陽膽經穴。風府:穴名,在項後入發際一寸,在枕骨與第一頸惟之間,是督脈經的穴位。

鄭論:此條明言解表未透,邪未遽出,故見煩,刺風池風府穴者,泄其邪熱,仍以桂枝湯,俾邪盡出無遺,故自愈也。

【闡釋】太陽中風證,治以桂枝湯,病不解而反煩者,此藥力未達,煩者,為正邪相爭之現象。經雲:大風頸項痛,刺風池。又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刺在風府。此刺法之所本也。刺法所以泄其邪勢,然後再服桂枝湯,俾邪盡出無遺而愈也。

十八、風家表解①,而不了了者②,十二日愈,原文10①風家:凡“家”字俱皆指宿病而言,此處應作太陽中風傷寒看。

②不了了:就是不清楚、不爽快之意。

鄭論:既稱表解,邪已去矣,應當清爽如常,此則不了了者,是邪去而正未複也。延至十二日者,侯正氣漸漸複還也。

【闡釋】表解還有不爽快的感覺,一是餘邪還未全清,一是正氣尚未全複,而預計十二日愈者,經盡之時,餘邪盡,自然愈矣。亦有教人不必服藥,當心靜養就可漸漸痊癒的意思。本論中的日數,多是約略之詞,必須靈活的領會其精神實質。

十九、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③,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④,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原文74③有表裏證:表證指發熱、惡風、汗出、脈浮等;裏證指煩渴欲飲水,小便不利、水入即吐等。

④水逆:胃有停水,水氣不化,渴欲飲水,水入即吐的意思。

鄭論:此條既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應有表裏證形足征,方為確論。況病形所見,全是太陽腑證,觀於用五苓散方,是獨重在太陽腑分一面,並未道及表證一面,原文何得稱有表裏證也。裏證即太陽腑證也,即言外邪入腑,何等直切。況此刻病現飲水入口即吐,是因太陽之氣化不宣,中宮之轉輸失職,氣機升多降少,以致上逆而吐,用五苓散多服㈠,俾太陽之氣化行,水道通,氣機下降,自然逆者不逆,而吐者不吐也。學者宜細繹之。

㈠多服二字,定教人不可見其吐而遂不與之服也。

【闡釋】本條中風發熱,六七日經盡不解,此即表證;渴欲飲水,邪傳裏也,此即裏證。鄭注何得謂病形所見,全是太陽腑證?至鄭氏所言太陽之氣化不宣,中宮之轉輸失職,氣機升多降少,以致上逆而吐,五苓散和表裏,散停飲,故治之而愈,這是正確的。又原文五苓散主之後有“多服暖水,汗出愈。”舒本亦有此七字。但《傷寒論》原文無此七字,此係五苓散方後所載,舒、鄭二氏竟移于原文之後,不識何故?

二十、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煩(燥)〔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與之)〔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①,五苓散主之。原文71①消渴:形容渴飲不止的意思。《金匱》上的消渴是飲多少,小便多少,屬於一種病名。本條之消渴是形容口渴甚,是一種症狀,二者不可混同。

鄭論:按太陽既發汗後,複見大汗出,汗為血液,血液過傷,胃中失養,故胃幹,津液不能上下交通,故煩(燥)〔躁〕不得眠,欲得水飲者,少與之,令胃和則愈。蓋水亦陰也,土燥得水以潤之,自然燥者不燥,而病自見其愈也。若見小便不利,微渴者,是血液亡於外,而氣化失於內也,主以五苓化太陽之氣,氣化一宣,則水道通,裏氣暢,升降不乖,病焉有不愈者乎?

【闡釋】此節乃發汗傷津,胃與膀胱之救治不同也。鄭氏謂:“汗為血液,血液過傷,胃中失養,故胃幹。”此處稱汗為血液,不能是一般所指之血液,而為一種不能養榮之津液。胃中津液受損不足者,以致煩躁作渴,只須飲水以和胃氣則愈,非五苓散證也。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此膀胱氣化不行也。

膀胱為太陽之腑,脈浮微熱,太陽之表邪未盡,故用五苓散兩解表裏,小便利則水去渴止。用散而不用湯者,取藥性直達於下也。

五苓散方(校補)

豬苓十八株(去皮)澤瀉一兩六銖白朮十八銖茯苓十八銖桂枝半兩(去皮)上五味,搗為散②以白飲和服方寸匕③,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如法將息。

②散:將藥製成粉末,叫做散。

③白飲:即米湯。方寸匕:是古代食具之一,曲柄淺鬥,狀如今之羹匙。《名醫別錄》雲:“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不落為度。”【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功專利水,乃化氣行水之劑。《傷寒論》太陽腑分之主方也。茯苓甘溫,助陽益脾,淡滲利竅,除濕,色白入肺,瀉熱而下通膀胱。豬苓甘淡,入肺而通膀胱,利便行水與茯苓同。澤瀉甘淡微鹹,入膀胱,利小便,功專祛濕行水。三者皆有導水下行,通行小便之功。益土所以制水,故以白朮健脾去濕。最妙在桂枝一味,化膀胱氣機,使膀胱津液得以通調,外則輸津於皮毛,內則通行于上下,自然小便利,口渴除。觀方後雲:“多飲暖水,汗出愈”,則本方不但有利水之功,且有發汗作用;要知如五苓散者,也可為太陽經腑兩解之方也。本方現多改作湯劑。至於本方之應用,《傷寒論》列為太陽腑證之主方,治療口渴、小便不利、膀胱蓄水、表裏上下同病。鄭氏在《醫法圓通》中更用以:(l)治大便瀉水,而小便全無者;(2)治頭暈、咳嗽、嘔吐、腹脹、小便短;(3)治霍亂吐瀉,思飲冷水者。以上三症,本非此方所治之病,因其有無小便及小便短的證狀,故能治之而愈,可謂善於運用成方。筆者曾用此方治腹水脹滿。患者腹部脹滿,食欲不振,食後脹滿更甚,雖口幹而不思飲水,小便短少,人困無神,舌苔白膩,脈沉數而滑。此脾失健運,氣化不行,水濕阻滯,用五苓倍桂、朮,再加上桂以化膀胱之氣,氣行水即行,加椒目專行水道以消水脹,而腹脹之症即愈。又傷濕咳嗽之症,肌肉隱黃,頭眩,痰涎及泡沫痰特多,脘中不暢,有時嘔吐清水,身體倦怠,小便不利,口中津液多,雖渴不欲飲水,舌苔白膩,脈沉細而滑。係因膀胱氣機不利,濕邪反上幹清道而咳,則須以滲利為主,五苓散加味治之。痰飲咳嗽其根本由於水飲所致,祛其水飲則咳嗽自愈,如中腹脹滿,上氣喘逆,二便不利,或四肢俱腫者,此為痰水壅滯,五苓散能上下分消其痰水,治之而愈。近人加減推廣應用本方,凡屬津液運行失調的病症,均可以用此加減施治而獲效。

二十一、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①,頭眩身瞤〔動〕②,振振欲擗地者③,真武湯主之。原文82①心下悸:即心下築築跳動。

②身瞤(shùn順)動:即全身筋肉跳動之意。

③振振欲擗(pǐ匹)地:就是站立不穩,搖搖欲墜的樣子。

鄭論:按發汗原是解表,表解自然熱退,乃不易之理,今汗出而熱仍然,所現種種病形,非表邪未透之征,卻是亡陽之候,必是因發汗過度,傷及腎陽。太陽底面,即是少陰,此際發熱者,陽越於外也,心下悸,頭眩身瞤者,陽氣外亡而群陰僭上也。振振欲擗地者,陽欲藏而不得也。夫先天之真陽,喜藏而不喜露,藏則命根永固,露則危亡立生,主以真武湯,是重藏陽之意也。

【闡釋】鄭氏所按,大有卓見,與成無己、張隱菴、陳修圓等之注“仍發熱”為邪氣未解也,太陽之病不解也等不同。鄭氏說:“所現種種病形,非表邪未透之征,卻是亡陽之候,必是因發汗過度,傷及腎陽。太陽底面,即是少陰,此際發熱者,陽越於外也,心下悸、頭眩、身瞤者,陽氣外亡,而群陰僭上也;振振欲擗地者,陽欲藏而不得也。”實即發汗過度,損及腎陽,主以真武湯,是溫經複陽之意,使陰氣不上逆為病也。(真武湯方,載少陰篇)

二十二、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①,其人惡風,小便難②,四肢微急③,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原文20①漏:滲泄不止的意思,在這裏形容汗多。

②難:不通暢的意思。

③急:拘急,即屈伸運動不自如。

鄭論:按發汗而至漏不止,其傷及腎陽也明甚。太陽底面,即是少陰,其人惡風者,外體疏也,小便難者,汗為水液,氣化行於外,而不行於內也。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血液外亡,而筋脈失養也。

此際理應以扶陽為是,原文取桂枝加附子湯,意在用附子,取內以固其根蒂,得桂枝,外以祛其未盡之邪,內外兼備,斯無大害,庶不失立方之妙也。

【闡釋】太陽病的治法,雖然以發汗為主,但以漐漐汁出為佳。今發汗太過,遂漏不止,乃傷及腎陽,腎與膀胱為表裏,腎陽衰則膀胱寒結,故小便難。四肢為諸陽之本,不得陽氣以養之,故微急,且至難以屈伸者。鄭氏謂:“用附子內以固其根蒂,得桂枝外以祛其未盡之邪,內外兼備。”此乃發汗太過,導致陽虛液脫救逆之法也。

桂枝加附子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三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附子,將息如前法。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桂枝湯乃仲景群方之冠,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之方也,加附子複陽固表,適用於汗出過多,陽氣受耗,津液暫虧的證候。蓋表陽密,則漏汗自止,惡風自罷矣;汗止津回,則小便自調,四肢自柔矣。筆者常用此方治產婦體虛,其脈浮細,舌質淡,苔薄白,漏汗不止,獲得良好效果。又治陽虛體弱之人患傷風感冒,大都面容蒼白,頭痛,倦怠乏力,惡風寒,舌質淡白,白膩苔,脈浮而細,亦取得滿意療效。近人推廣應用以治陽虛之鼻衄(nǜ女去聲)、便血、尿血或婦人帶下經漏者;陽虛而筋脈失養之證,如腰背拘急酸痛、中風半身強直、手足瘺弱者。

二十三、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液)〔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①,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②,陰虛小便難③,陰陽俱虛竭④,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而)〔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人)〔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燥)〔躁〕擾,撚衣摸床⑤,小便利者,其人可(至)〔治〕。原文111①兩陽:風為陽邪,火亦屬陽,中風用火劫,故稱兩陽。

②陽盛:指邪熱熾盛。

③陰虛:指陰津不足。

④陰陽俱虛竭:指氣血虧乏而言。

⑤撚衣摸床:神志昏迷時,手不自覺的摸弄衣床。

鄭論:據此條所見種種病形,都緣誤用火劫發汗,遂至亢陽為災,邪火燎原,竟有不可撲滅之勢,但視其人小便尚利,一線之元陰猶存,故曰可治。若小便全無,則元陰已盡,危亡即在轉瞬之間。

【闡釋】本條乃太陽病中風,被火誤治後的各種變證,風火相煽,真陰有欲亡之候。揭出小便利一語,從而可知津液尚未盡竭,為此證之生機。如鄭氏所說:“但視其人小便尚利,一線之元陰猶存,故曰可治。”邪盛正虛之候,以小便的有無來決定預後良否,是可靠的經驗總結。筆者認為其治法應清裏熱、滋陰液、利小便,可用白虎加人參湯或豬苓湯治療。

二十四、太陽病二日,反(煩)〔躁〕,(反)〔凡〕熨其背⑥,而大汗出,(火)〔大〕熱入胃,胃中水竭,(煩燥)〔躁煩〕,必發譫語,十餘日振栗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鞕,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不〕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⑦,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⑧。原文110⑥熨:火熱療法之一。千金方有熨背散,民間有以磚燒熱,外以布包放置體外以取暖發汗的。

⑦卓然而痛:即突然頭痛得很厲害的意思。

⑧穀氣:指人飲食以後所產生的熱氣。

鄭論:按太陽二日,係陽明主氣之候,邪已入胃,應當察其邪從陽化為病,從陰化為病,隨其所化而治之,方為合法。粗工不知,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勢必奪其胃中津液,津液被奪,則邪熱熾,熱乘於心,神無所主而譫語生,邪延十餘日,忽振栗自下者,是裏熱下行,病有從下解之意,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欲小便不得者,太陽氣化不宣,津液被熱奪也。反嘔者,氣機上逆也。欲失溲,而足下惡風,下元之氣不足也。迨至大便多,則裏氣暢,頭卓然而痛,是邪仍欲從三陽表分而出,足下必發熱者,陽氣複回之征,皆佳兆也。

【闡釋】本節論述誤用火治(即熨背)後的變證,陽氣上盛,陰液受損,及自愈的機轉。鄭氏注文甚詳,說理亦明透,當今用熨法治病者甚少,故從略。

二十五、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燥)〔躁〕,(過)〔到〕經不解,(為)〔必〕圊血①,名為火邪。原文114①圊(qīng青)血:即便血也。

鄭論:太陽為病,本應外解,今以火熏不汗而反(燥)〔躁〕,是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亦時勢之使然也。

【闡釋】此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此證由火誤引起,便血時但治其火,不必止血,火清邪去,其病自愈。仲景未出方治,至於救誤的方法,自不外清解血熱,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可以採用。

二十六、微數之脈,慎不可(炙)〔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②,血散脈中③,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④,血難複也。原文116上段②追虛逐實:血本虛而更加火法,劫傷陰分,是為追虛;熱本實,而更用火法,增加裏熱,是為逐實。

③血散脈中:火毒內攻,血液流溢,失其常度。

④焦骨傷筋,形容火毒危害之烈,由於血為火灼,筋骨失去濡養,故曰焦骨傷筋。

鄭論:據脈微數,數主有熱,故不可(炙)〔灸〕,若妄(炙)〔灸〕之,則為害不淺,故見種種病形,此是為有餘之候言之,而非為不足者言之。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炙)〔灸〕言之乎?余思原文加一慎字,此中隱已包括虛實兩法在於中也。

【闡釋】灸有隔薑而灸,隔蒜而灸之別。必其人寒濕內阻,陽氣不達,關節酸疼者,乃可灸之。微數之脈,陰虛多熱也。若用灸法,則火熱亢灼,造成諸多變證。但鄭氏舉出:“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灸言之乎?”故應脈證合參,不能單憑脈以辨證。原文加一“慎”字,不可輕易讀過。

二十七、燒針令其汗①,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②。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③,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也。原文117①燒針:就是用粗針外裹棉花,蘸油燒之,俟針紅即去棉油而刺入,是古人取汗的一種治法。

②奔豚(tún如屯):在此處是形容悸氣自小腹上沖心胸之勢,與腎積為奔豚之義不同。

③灸其核上各一壯:在針刺部位的腫塊上,各用艾火灼燒一次(一壯就是灸一個艾丸至燼)。

鄭論:燒針者,溫經禦寒法也。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寒邪聚於皮膚,有欲從外出之勢也,何得雲必發奔豚?奔豚乃少陰之證,此刻邪在太陽,未犯少陰,即以桂枝加桂湯更加桂,其邪在太陽也明甚,果屬奔豚上沖,又非桂枝加桂倍桂所長也,學者宜細繹之。

【闡釋】按燒針取汗,亦是汗法之一,但針處宜當避寒,若不慎而被寒襲,則針處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鄭氏注謂:“此寒邪聚於皮膚,有欲從外出之勢,何得雲必發奔豚?”此刻邪在太陽,未入少陰,即不得為奔豚之證。灸其核上各一壯,以散外寒,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是即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之成例,蓋必疏泄高表之氣,然後可以一汗而奏功。

桂枝加桂湯方(校補)

桂枝五兩(去皮)芍藥三兩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桂滿五兩,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之氣也。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由桂枝湯加重桂枝用量而成,為散寒降沖,和榮止痛之劑。桂枝湯調和榮衛,加重桂枝用量增加通陽降沖之力(但亦有用肉桂者)。蓋本證為心陽虛,感寒,不能制水,水寒之氣上逆,故自覺氣上沖心胸。此處奔豚氣病與《金匱》奔豚病之義不同。故凡自覺寒氣自小腹上沖之症,皆可用之。

二十八、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④。原文12④小逆:是屬誤治而引起的病變,但尚不十分嚴重的意思。

鄭論:此條既無發熱惡寒,則無外邪可知,咎在醫家誤吐之過,屢吐不止,漸至朝食暮吐,其胃陽之衰敗已極,原文稱為小逆,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

【闡釋】此條為太陽病誤用吐法而引起胃中虛寒,關於一二日、三四日者,說明發病時間的長短,對胃的影響有輕重不同,嚴重的朝食暮吐,原文稱此為小逆。鄭注謂:“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有深意焉。筆者對治此證,輕者用理中湯,重者用附子理中湯,皆加半夏、吳茱萸治之,獲得滿意效果。

二十九、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①。原文121①內煩:即心中煩悶之意。

鄭論:按吐治法,亦寓發散之意,但無惡寒,則不得為太陽證,不欲近衣,內定有熱,而曰吐內煩,是此病形,全是吐之過,何也?吐則氣機發外,有不可禁止之勢,故現此內煩,俟氣定神安,而能近衣,則病自愈。若氣定而仍不欲近衣,則又不得以吐內煩稱之也,學者宜細辨之。

【闡釋】本條與上條同為太陽病誤吐所致的病變,可是出現的證狀,卻不完全一樣。本條的內煩不欲近衣是胃液受傷,胃熱化燥,誤吐雖同而病變各異,其治療方法也就隨之不同。據《醫宗金鑒》:“惟宜用竹葉石膏湯,於益氣生津中清熱甯神”,于理於法皆合,可以採用。

三十、太陽病,外證未解(者)②,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原文44②外證:此處指表證。

鄭論:按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

病機果有向表之勢,隨機而導之,則得矣。

【闡釋】表證當解外,裏證當攻下,此一定不易之法。鄭氏雲:“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非但外邪未解可用桂枝湯,即雖經誤下,而邪欲還表者,仍可用桂枝湯隨機而導之則愈。

三十一、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發汗)〔解外〕則愈,宜桂枝湯。原文45鄭論:按隨機調理,乃醫之道,如當外解而反下之,當下而反表之固之,皆醫之咎。此條既下而脈尚浮,是邪不從下趨,而仍欲從外出,故仍用桂枝湯以導之,此真用藥法竅,學者宜留心記之。

【闡釋】脈浮是邪在表的主要依據,不論汗後、下後,只要脈浮(應結合頭痛、發熱、汗出、惡風)等表證依然存在的,那就應當再汗、三汗。本條論發汗後表未解,疑其邪已入裏,而複下之,下之而不愈,脈浮等表證依然存在的,則仍當以桂枝湯解外。

三十二、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①,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沖者,不(可)〔得〕與(也)〔之〕。原文15①其氣上沖:是病人自覺胸中有逆氣上幹。

鄭論:按應外解之病,而誤下之,脈浮,邪仍在表者,俱可以桂枝湯。若因下而病現上沖,此間須宜詳察。蓋以為上沖者,病邪欲外,故仍以桂枝湯,不沖者,邪不外出,故不可與。謂上沖而脈浮,可與桂枝湯,上沖而脈不浮,不可與。然上沖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不能鎮納下焦濁陰之氣,以致上沖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所能也。學者務于病情、脈息、聲音、動靜、有神、無神處求之,則得其要矣。

【闡釋】太陽病,頭項強痛而惡寒、脈浮,本應從表解,如誤用下法,病若不因下而變證,其脈浮、頭痛等之病證依然,病者自覺氣上沖者,知正氣未衰,邪猶在表,可與桂枝湯,用前之啜粥微汗法治之。若下後氣不上沖,是邪已內陷,正氣虛,桂枝湯已不適用。而鄭氏更深一層注“上沖之候”,其謂“上沖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以致上沖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之所能也。”此與過去諸名家之注不同,值得我們細心體會。

三十三、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②,遂協〔熱〕而利③,利下不止,心下痞鞕,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原文163②數下:指屢用攻下的意思。

③協熱而利:就是在裏之虛寒,挾在表之熱而下利。

鄭論:按下利本非正病,因數下而致之也,痞鞕亦非本有之病,因過下傷中,陰邪得以僭居高位也。原文以桂枝人參湯治之,方中藥品,乃理中湯全方,加桂枝一味耳。不名理中,而名桂枝加人參湯者,重太陽之意,全是溫中化氣,補中祛邪之法也。

【闡釋】太陽病外證未解,仍然存在發熱惡寒、頭疼身痛等表證,本應從表解,但一再誤下,脾胃受損,遂導致外有表熱,而內則虛寒下利不止的證候,因過下傷中,故胸院之間痞塞堅硬。原文主以桂枝人參湯,故以理中湯治痞鞕與下利,僅用桂枝一味以和表,而桂枝合理中同用,亦能增強溫裏之力,故鄭氏曰:“不名理中,而名桂枝人參湯者,重太陽之意,全是溫中化氣,補中祛邪之法也”。

桂枝人參湯方(校補)

桂枝四兩(別切)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煎四味,取五升,內桂,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由理中湯加桂枝,不曰理中,而曰桂枝人參湯者,言桂枝與理中表裏分頭建功也。本方治下後成利,腸胃虛寒,故以人參、乾薑、白朮、甘草助陽於內以止利;表證未除,故以桂枝行陽于外以解表。桂枝應遲入藥。本方適用于理中湯證兼有表證者,以裏證為主。凡腸胃虛寒,頭痛、發熱惡寒皆宜。

三十四、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①,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原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