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原文9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系列 · 佚名 · 第 16 篇(共 9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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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論:此言風寒之輕者也,逢太陽旺時,亦可自解也。

【闡釋】太陽為陽中之陽,而一晝夜之中,從巳時至未時,即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是陽氣最旺之時,所以太陽病不論自愈或服藥而解,都可以借助于陽氣旺盛之時,這是古人從臨症經驗積累而獲得的結論。

五、欲自解者,必當先煩,〔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必)解(也)。原文116後段鄭論:凡病欲解,胸中自有一段氣機鼓動,先煩二字,即是鼓動機關,此間有自汗而解,戰汗而解,狂汗而解,鼻血而解,從何得知,得知於脈浮耳。設脈不以浮應,又不得汗,其煩即為內伏之候,又不得以欲自解言也。

【闡釋】鄭氏在序中即說:“總之論其原文,發明聖意,即前後錯亂,而原文終在也,學者亦不必論長論短則得也。”(以後此種錯亂甚多,不再引鄭氏原文)本條原列在116條最末一段,鄭氏移在此處,是承接前條之意。煩是正氣抗邪氣,欲作汗的先兆,邪正相爭故煩,脈浮是邪在表的確據,故知汗出必解也。

六、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①,名為中風②。原文2①脈緩:王冰說:“緩者,緩縱之狀,非動而遲緩也”。即應指柔和。

②中風,即現在的傷風,與後世方書所載猝然暈倒。口眼喎(wāi歪)斜的中風不同。

鄭論:按太陽既為風邪所傷,風為陽邪,衛為陽道,兩陽相搏,拂鬱而熱生,故見發熱,風邪擾動,血液不藏,隨氣機而發洩於外,故見自汗,脈緩二字,指此刻正未大傷,尚得有此和緩之狀,是亦病之輕淺說法也。

【闡釋】本條指出太陽病中風的主證主脈。中風、傷風、感冒,名稱雖異,但都是外感風邪,卻是一致的,不過有輕重之不同。《證治要訣》說:“輕則為感,重則為傷,又重則為中,故《傷寒論》中的中風證,是傷風的重證,後世的感冒乃傷風中的輕證”。從而可以明確此條之中風,與《金匱》中風曆節篇之中風不同,與後世雜病中的猝然僕倒,口眼㖞斜的中風,其涵義則迥異,絕對不可以混為一談。

七、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③,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④,淅淅惡風⑤翕翕發熱⑥,鼻鳴幹嘔者①,桂枝湯主之②。原文12③陽浮而陰弱: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簡言之,即脈象浮弱。

④嗇(sè瑟)音:形容怕冷畏縮之狀。

⑤淅(xī希)淅,風聲,如冷雨寒風侵入肌膚的感覺。

⑥翕(xī吸)翕,病人自覺發熱的情況,好像羽毛披複在身上一樣。

①鼻鳴:鼻中窒塞,氣息不利而發出的鳴響。嘔而無物謂之幹嘔。

②主之:《傷寒論》文中凡言某湯主之,表示為最適當的首選方劑。宜某湯,表示類方中較適當的方劑,與某湯,表示無十分適當方劑,可試與之(以後上述諸種情況仿此,不另作注釋)。

鄭論:按陽浮陰弱四字,諸家俱以寸浮尺弱為定論。餘細繹斯言,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風邪已據陽分,蹂躪于中,陰不敢與之抗,俯首聽令,血淮隨氣機而外泄,故曰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淅淅、翕翕,是形容病有難開、難闔、難解之狀,至鼻鳴幹嘔四字,係屬陽明,當于桂枝湯內加(甘)〔幹〕葛、半夏,方為合法。

【闡釋】本條是桂枝湯證的脈象和證狀。鄭氏釋本條謂:“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至鼻鳴幹嘔,係屬陽明”。此不同于過去諸家之注,是有見地的。至嗇嗇、淅淅、翕翕,是說明惡風、惡寒、發熱同時並見的形容詞。

桂枝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上五味,口父咀三味③,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④,去滓,適寒溫⑤,服一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餘⑥,以助藥力。溫複令一時許⑦,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⑧,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⑨,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⑩。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11、酒酪12、臭惡等物。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桂枝湯乃《傷寒論》之首方,為仲景群方之冠,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也。桂枝配芍藥,是於發汗中寓斂汗之旨,和營中有調胃之功。生③口父(fǔ甫)咀:古代煎藥,先將藥料切碎為末,好像經過咀嚼似的,稱之為口父咀。

④微火:取和緩不猛之火力,使不沸溢。

⑤適寒溫:使冷熱適當。

⑥歠:同啜,大飲也,就是大口喝之意。

⑦溫複:複蓋衣被,使周身溫暖,以助出汗。

⑧漐(zhí直)漐:形容微汗潮潤之狀。

⑨小促其間:縮短服藥間隔時間。

⑩周時:一日一夜二十四小時之意。

11五辛:《本草綱目》載:大蒜、小蒜、胡荽、韭、芸苔為五辛。

12酪:指動物乳類。

薑味辛,能助桂解肌泄邪。大棗味甘,能佐芍和營益陰。甘草甘平,調和諸藥,安內攘外,配伍最佳,故取效大。柯韻伯謂:“凡頭痛發熱,惡風惡寒,其脈浮而弱,汗自出者,不拘何經,不論中風、傷寒、雜病,鹹得用此”。近代有醫家詆毀本方者,咸謂古方不能治今病。本方之能治今病,已為臨床所證實。茲舉近代傷寒學家惲鐵樵對用本方之標準,以供參考。其謂:“太陽病發熱,形寒、頭痛、項強、口中和,汗自出,始可用桂枝湯。口中和就是舌面潤,舌質不絳,唇不幹絳,不渴。如其口渴,舌幹、唇絳,即是溫病,桂枝是禁藥。”故桂枝湯之可用不可用,在辨證之確切與否,誠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矣。鄭氏在《醫法圓通》中說:“桂枝湯一方,乃調和陰陽,澈上澈下,能內能外之方,非僅治仲景原文所論病條而已”。隨即指出“今人不明聖意,死守陳法,不改變通,由其不識陰陽之妙,變化之機也”。接著提出“桂枝湯方,原不僅治一傷風證,凡是太陽經地面之病,皆可用得。”並將經驗病形,列出十條:(1)治胸腹痛,背亦徹痛者,(2)治通身寒冷;(3)治小兒角弓反張,手足抽掣;(4)腦後生瘡;(5)治周身皮膚作癢,時而惡風;(6)治足跟痛,痛徹腰股;(7)治小兒兩腮腫,發熱惡風;(8)治小兒發熱痘出;(9)治婦人妊娠惡阻;(10)治發熱、惡風、下痢,日數十次。筆者師法鄭氏,除用本方加減治療上述諸病外,用以治傷風咳嗽,以及長期低熱症,均獲滿意療效;合玉屏散以治流行性感冒,有立竿見影之效。

近人用本方加減治鼻炎、多種皮膚病,療效不錯,主要是協調營衛的作用;又治風寒之邪內閉而足腫痛,痛徹腰股,或關節肌肉風寒痹而有汗者,均可用本方治療。

八、桂枝本為解肌①,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須當)〔常須〕識此,勿令誤〔也〕②。原文16後段①解肌:就是解散肌表之邪,也屬發汗的範疇,但與開表發汗不同。

②“識”:此同“志”,記也。

鄭論:此條明言桂枝湯,乃解太陽風傷衛之證,非治脈緊寒傷營者所宜。故曰:(須當)〔常須〕識此,勿令誤。是教人辨明營衛風寒用藥界限也。原文不知何故,稱桂枝本為解肌,肌肉屬陽明,非桂枝所宜,必是後人之誤,應當削去解肌二字,而曰桂枝湯非脈浮緊者所宜,何等直切也。

【闡釋】本條是《傷寒論》16條後半段,鄭氏作為單獨一條處理,並雲應當削去“解肌”二字,似有未當。桂枝湯的作用是和營解肌,適用於汗出惡風的表虛證。如果脈浮緊,發熱而汗不出的表實證,就不能用此方,而麻黃湯則為對證之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