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角地黄汤 加三七 牡蛎 龟板 枇杷露 增补评注柳选医案 · 佚名 · 第 319 篇(共 455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诒按:此与下条皆木火亢盛,阴血沸腾之证。邓评:此为阳明有蓄血伏热,盈盆成块而吐者立法。久嗽失血,鲜而且多,脉数左弦,苔黄心嘈,金受火刑,木寡于畏,以致阳络被伤也,防冒。 ← 邓评:因何前方一味不用?是复诊时未带原方乎! 犀角地黄汤加二母侧柏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