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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精诚中医普及丛书 · 佚名 · 第 86 篇(共 37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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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病至健忘,赋畀之良危矣。钦安定以精神不足,透出神昏之所以然,理明法立,非浅见寡闻者所能窥测。苟能按方用药,可疗此疾,又何必深究所以。此一段乃性灵文字,不在医例,亦不得作医书观。夫神与气、精,是三品上药,独神是火,为先天之元阳,不但统制气、精,而气、精皆神所生。故此火宜温不宜凉,宜养不宜折。病人但能存此火烧火,尚可施治。此火一灭,精气绝而其人死矣,岂但健忘一证,即一部《医法圆通》之死证,皆此火之衰绝耳。凡医因何而不敢放胆用姜、附以活人耶!全龙点睛正在此处,学者着眼至摄心有密,乃培养此火种之法。钦安之医、之心、之学,亦于是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