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醉饱后筑踏内损死 洗冤集录 · 宋慈 · 第 47 篇(共 56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凡人吃酒食至饱,被筑踏内损,亦可致死。其状甚难明。其尸外别无他故,唯口、鼻、粪门有饮食并粪带血流出。遇此形状,须仔细体究,曾与人交争,因而筑踏。见人照证分明,方可定死状。 ← 四十三·酒食醉饱死 四十五·男子作过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