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胎 女科折衷纂要 · 凌德 · 第 51 篇(共 83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大全》云∶娠妊羸瘦,或挟疾病,脏腑虚损,气血枯竭,不能养胎,致胎动而不坚固。若终不安者,则可下之,免害娠妇也。薛氏曰∶前症宜用腰腹背痛门方论主治,其胎果不能安者方可议下,慎之慎之。 ← 吐血 防胎自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