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火之剂第十四 医方集解 · 汪昂 · 第 251 篇(共 451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火者,气之不得其平者也。五脏六腑,各得其平,则荣卫冲和,经脉调畅,何火之有;一失肝火之类他经相湿火者。诸是也;参、知 ← 麻仁苏子粥 黄连解毒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