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 唐慎微 · 第 1184 篇(共 181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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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不可食之。其肝毒煞人。缘腹中无胆,头中无鳃,故知害人。若中此毒及鲈鱼毒者,便锉芦根煮汁饮,解之。

又,此鱼行水之次,或自触着物,即自怒气胀,浮于水上,为鸦 所食。

孙真人食忌∶鱼,勿食肝,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