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误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吴谦 · 第 32 篇(共 5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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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自利益甚)。

【按】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硬”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从而移之。

伤寒,本自寒{下}〔格〕,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格”字,文义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当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