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忌食物房劳

古今医统大全 · 徐春甫 · 第 637 篇(共 340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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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生》云∶既灸之后,当忌食鱼脍猪膏热面,生冷生酒,动风之物,尤忌大怒、大劳、房室、忍饥、太饱、受热、冒寒,非徒无益,反得有损,不可不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