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总论 三指禅 · 周学霆 · 第 20 篇(共 106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人之一身,不离阴阳;而见之于脉,亦不离阴阳。浮、沉、迟、数,阴阳相配之大者也,举其余而对待训之。事以相形而易明;理以对勘而互见。 ← 数 微与细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