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病

伤寒捷诀 · 严则庵纂辑、裘庆元辑 · 第 38 篇(共 10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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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原与阳明并。复病归来作一家。尚有太阳宜各半。太阳症罢大承瘥。

并病者。谓一经先受病。又过一经病之传者也。如太阳阳明若并而未尽。是谓未过。仲景所谓太阳病不罢。面赤。阳气怫郁。在表不得越。烦躁短气是也。犹当汗之以各半汤。若并之已尽。是谓传过。仲景所谓太阳病罢。潮热。手足汗出。大便硬而谵语是也。法当下之。以大承气汤。

是知传则入腑。不传则不入腑。并病传变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