髀疾

黄帝内经太素 · 杨上善 · 第 155 篇(共 18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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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编。

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员利针,大针不可。(足太阳脉过髀枢中,即为枢合也。平按∶《灵枢》、《甲乙》髀上有足字。枢合《甲乙》作枢阖。大针不可《灵枢》作大针不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