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法 针灸神书 · 佚名 · 第 382 篇(共 427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黄帝曰∶松、柏、枣、榆、柳、柿、竹等木,用火灸,必害肌血,慎不可用。凡取火,宜石取,或水晶镜子,于日中得其太阳火。为天阴,以槐木取火,亦良。 ← 取艾法 孙子中增添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