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炷大小 痰火点雪 · 龚居中 · 第 194 篇(共 237 篇) Markdown 版本(供 AI 阅读) 黄帝曰∶灸不分三。是谓徒炷务大也,小弱也,乃小作之。凡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过壮炷如雀粪大。经曰∶凡灸,欲艾炷根下广三分,使正气不能远达,病未能愈,则是炷欲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但去风邪而已。 ← 论点穴 论壮数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