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樱桃

- 性味：味最珍重
- 出处：《本草纲目》第 113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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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录》上品）

【释名】莺桃（《礼注》）、含桃（《月令》）、荆桃。

宗 曰∶孟诜《本草》言∶此乃樱，非桃也。虽非桃类，以其形肖桃，故曰樱桃，又何疑焉？如沐猴梨、胡桃之类，皆取其形相似耳。《礼记》∶仲春，天子以含桃荐宗庙，即此。故王维诗云∶才是寝园春荐后，非干御苑鸟衔残。药中不甚用。

时珍曰∶其颗如璎珠，故谓之樱。而许慎作莺桃，云莺所含食，故又曰含桃，亦通。案∶《尔雅》云∶楔（音戛），荆桃也。孙炎注云∶即今樱桃。最大而甘者，谓之崖蜜。

【集解】颂曰∶樱桃，处处有之，而洛中者最胜。其木多阴，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贵之。其实熟时深红色者，谓之朱樱。紫色，皮里有细黄点者，谓之紫樱，味最珍重。又有正黄明者，谓之蜡樱。小而红者，谓之樱珠，味皆不及。极大者，有若弹丸，核细而肉浓，尤难得。

时珍曰∶樱桃树不甚高。春初开白花，繁英如雪。叶团，有尖及细齿。结子一枝数十颗，三月熟时须守护，否则鸟食无遗也。盐藏、蜜煎皆可，或同蜜捣作糕食，唐人以酪荐食之。林洪《山家清供》云∶樱桃经雨则虫自内生，人莫之见。用水浸良久，则虫皆出，乃可食也。试之果然。

【气味】甘，热，涩，无毒。大明曰∶平，微毒。多食令人吐。

诜曰∶食多无损，但发虚热耳。有暗风人不可食，食之立发。

李鹏飞曰∶伤筋骨，败血气。有寒热病患不可食。

【主治】调中，益脾气，令人好颜色，美志（《别录》）。止泄精、水谷痢（孟诜）。

【发明】宗 曰∶小儿食之过多，无不作热。此果三月末、四月初熟，得正阳之气，先诸果熟，故性热也。

震亨曰∶樱桃属火而有土，性大热而发湿。旧有热病及喘嗽者，得之立病，且有死者也。

时珍曰∶案∶张子和《儒门事亲》云∶舞水一富家有二子，好食紫樱，每日啖一、二升。半月后，长者发肺痿，幼者发肺痈，相继而死。呜呼！百果之生，所以养人，非欲害人。

富贵之家，纵其嗜欲取死，是何？天耶？命耶？邵尧夫诗云∶爽口物多终作疾。真格言哉！

观此，则寇、朱二氏之言，益可证矣。王维诗云∶饱食不须愁内热，大官还有蔗浆寒。盖谓寒物同食，犹可解其热也。

\x叶\x【气味】甘，平，无毒。煮老鹅，易软熟。

【主治】蛇咬，捣汁饮，并敷之（颂）。

\x东行根\x【主治】煮汁服，立下寸白、蛔虫（颂）。

\x枝\x【主治】雀卵斑 ，同紫萍、牙皂、白梅肉研和，日用洗面（时珍）。

\x花\x【主治】面黑粉滓（方见李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