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类本草 · 梁·陶隐居序

- 书：[证类本草](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45)（唐慎微 ·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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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陶隐居序

隐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岭之上，以吐纳余暇，颇游意方技，览本草药性，以为尽圣人之心，故撰而论之。旧说皆称《神农本经》，余以为信然。昔神农氏之王天下也，画八卦，以通鬼神之情；造耕种，以省杀生之弊；宣药疗疾，以拯天伤之命。此三道者，历众圣而滋彰。文王、孔子、彖、象繇、辞，幽 人天。后稷、伊芳尹，播厥百谷，惠被群生。岐、黄、彭、扁，振杨辅导，恩流含气。并岁逾三千，民到于今赖之。但轩辕以前，文本未传，如六爻指垂，画象稼穑，即事成迹。至于药性所主，当以识识相因，不尔，何由得闻。至乎桐、雷，乃着在于编简，此书应与《素问》同类，但后人多更修饰之尔。秦皇所焚，医方、卜术不预，故犹得全录。而遭汉献迁徙，晋怀奔迸，文籍焚靡，（臣禹锡等谨按蜀本作KT ，音糜。）千不遗》

《神农本草》三卷。又据《本经》陶序后朱书云∶《本草经》卷上、卷中、卷下。卷上注云∶序药性之源本，论病名之形诊；卷中云∶玉石、草、木三品；卷下云∶虫兽、果、菜、米食三品。即不云三卷外别有序录，明知韩保所云∶承据误本，妄生曲说，今当从三卷为正。）

是其《本经》。所出郡县，乃后汉时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记。又云有《桐君采药录》，说其花叶形色。《药对》四卷，论其佐使相须，魏、晋以来，吴普、（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普，广陵人也，华佗弟子。撰《本草》一卷。）李当之（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华佗弟子。修神农旧经，而世少行用。）等，更复损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四十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不分，虫、兽无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医家不能备见，则识智有浅深。今辄苞综诸经，研括烦省，以《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为主，又进名医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种。精粗皆取，无复遗落，分别科条，区畛（音轸）物类，兼注铭（音瞑）时用，土地所出，及仙经道术所须，并此序录，合为七卷。虽未足追踵前良，盖亦一家撰制。吾去世之后，可贻诸知音尔。

本草经卷上（序药性之源本，论病名之形诊，题记品录，详览施用。）

本草经卷中（玉石、草、木三品。）

本草经卷下（虫兽、果、莱、米食三品，有名未用三品。）

右三卷，其中、下二卷，药合七百三十种，名别有目录，并朱、墨杂书并子注，今大书分为七卷。（唐本注《汉书·艺文志》有黄帝内、外经。班固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乃班固论经方之语，而无本草之名。唯粱《七录》有《神农本草》三卷，陶据此以别录加之为七卷。序云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不分，虫、兽无辨；岂使草木同品，虫兽共条，披览既难，图绘非易。今以序为一卷，例为一卷，玉石三品为三卷，草三品为六卷，木三品为三卷，禽兽为一卷，虫鱼为一卷，果为一卷，莱为一卷，米谷为一卷，有名未用为一卷，合二十卷。其十八卷中，药合八百五十种，三百六十一种“本经”，一百八十一种“别录”，一百一十五种“新附”，一百九十三种“有名未用”。）

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

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也。

百录》之文也，当作墨书矣。盖传写浸久，朱、墨错乱之所致耳。遂令后世览之者，捃摭此类，以谓非神农之书，乃后人附托之文者，率以此故也。）

上本说如此。今按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力和浓，不为仓猝之效，然而岁月常服，必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寅、卯、辰、巳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

中品药性，疗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体收杀，故云应地。

凡合和之体，不必偏用之，自随人患，参而共行。但君臣配隶，根据后所说，若单服之者，所不论尔。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上本说如此，今按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气力不周也。而检仙经、世俗者方，亦不必皆尔。大抵养命之药则多君，养性之药则多臣，疗病之药则多佐；犹根据本性所主，而兼复斟酌，详用此者益当为善。又恐上品君中，复各有贵贱，譬如列国诸侯，虽并得称制，而犹归宗周；臣佐之中，亦当如此。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甘草国老，大黄将军，明其优劣，皆不同秩。自非农歧之徒，孰敢诠正，正应领略轻重，为其分剂也。

药有阴阳配合，（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凡天地万物，皆有阴阳、大小，各有色类，寻究其理，并有法象。故毛羽之类，皆生于阳而属于阴；鳞介之类，皆生于阴而属于阳。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肾。余皆以此推之，例可知也。）子母兄弟，（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若榆皮为母，浓朴为子之类是也。）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凡三百六十五种，有单行者七十一种，相须者十二种，相使者九十种，相畏者七十八种，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相杀者三十六种。凡此七情，合和视之。）

上本说如此。今按其主疗虽同，而性理不和，更以成患。今检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服之乃不为害。或能有制持之者，犹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私情为害。虽尔，恐不如不用。今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用栝蒌、干姜，略举大体如此。其余复有数十条，别注在后。半夏有毒，用之必须生姜，此是取其所畏，以相制尔。其相须、相使者，不必同类，犹如和羹、调食鱼肉，葱、豉各有所宜，共相宣发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上本说如此。又有分剂称两，轻重多少，皆须甄别。若用得其宜，与病相会，入口必愈，身安寿延；若冷热乖衷，真假非类，分两违舛，汤丸失度，当瘥反剧，以至殒命。医者意也，古之所谓良医者，盖善以意量得其节也。谚云∶俗无良医，枉死者半；拙医疗病，不如不疗。喻如宰夫，以鳝（音善）鳖为 羹，食之更足成病，岂充饥之可望乎？故仲景云∶“如此死者，愚医杀之也。”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上本说如此。又按∶病有宜服丸者，服散者，服汤者，服酒者，服膏煎者，亦兼参用，察病之源，以为其制也。

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上本说如此。按今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乎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无肯自疗。故桓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今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乃信受之弗易。仓公有言曰∶“病不肯服药，一死也；信巫不信医，二死也；轻身薄命，不能将慎，三死也。”夫病之所由来虽多端，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因，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疫疠者矣。人生气中，如鱼在水，水浊则鱼瘦，气昏则人病。邪气之伤人，最为深重，经络既受此气，传入脏腑，随其虚实冷热，结以成病，病又相生，故流变遂广。精神者，本宅身以为用。身既受邪，精神亦乱。神既乱矣，则鬼灵斯入，鬼力渐强，神守稍弱，岂得不致于死乎？古人譬之植杨，斯理当矣。但病亦别有先从鬼神来者，则宜以祈祷祛之，虽曰可祛，犹因药疗致愈，昔李子豫有赤丸之例是也。其药疗无益者，是则不可祛，晋景公膏肓之例是也。大都鬼神之害则多端，疾病之源唯一种，盖有轻重者尔。《真诰》中有言曰∶常不能慎事上者，自致百 之本，而怨咎于神灵乎？当风卧湿，反责他人于失覆，皆痴人也。夫慎事上者，谓举动之事，必皆慎思；若饮食恣情，阴阳不节，最为百 之本。致使虚损内起，风湿外侵，所以共成其害，如此者，岂得关于神明乎？唯当勤于药术疗理尔。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上本说如此，按今药中单行一两种有毒物，只如巴豆、甘遂之辈，不可便令至剂尔。如经所言∶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从此至十，皆如梧子，以数为丸。而毒中又有轻重，且如野狼毒、钩吻。岂同附子、芫花辈邪？凡此之类，皆须量宜。（臣禹锡等谨按唐本旧云∶三物一毒，服三丸如小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大；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兔屎。注云∶谨按∶兔屎大于梧子，等差不类，今以胡豆替小豆，小豆替大豆，大豆替兔屎，以为折衷。）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以疮药，风湿以上本说如此，又按药性，一物兼主十余病者，取其偏长为本，复应观人之虚实、补泻，男女老少，苦乐荣悴，乡壤风俗，并各不同。褚澄疗寡妇、尼僧，异乎妻外家，此是达其性怀之所致也。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上本说如此。按其非但药性之多方，其节适早晚，复须条理。今方家所云“先食”、“后食”，盖此义也。又有须酒服者、饮服者、冷服者、暖服者。服汤则有疏、有数，煮汤则有生、有熟，各有法用，并宜审详尔。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水肿，肠 、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气，咳逆呕吐，黄胆、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症瘕，惊邪、癫痫、鬼疰，喉痹、齿痛，耳聋、目盲，金疮、 （乌卧切）折，痈肿、恶疮，痔 、瘿瘤；男子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根据端绪以取之。

上本说如此。按今药之所主，只说病之一名，假令中风，乃有数十种，伤寒证候，亦有二十余条，更复就中求其类例，大体归其始终，以本性为根宗，然后配合诸证，以合药尔。病之变状，不可一概言之。所以医方千卷，犹未尽其理。春秋以前，及和、缓之书蔑闻，而道经略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至汉·淳于意及华佗等方，今时有存者，亦皆条理药性。唯张仲景一部，最为众方之祖，又悉根据本草。但其善诊脉，明气候，以意消息之尔。

至于刳肠、剖臆，刮骨、续筋之法，乃别术所得，非神农家事。自晋代以来，有张苗、宫泰、刘德、史脱、靳邵、赵泉、李子豫等，一代良医。其贵胜阮德如、张茂先、裴逸民、皇甫士安，及江左葛洪、蔡谟、商仲堪诸名人等，并研精药术。宋有羊欣、元徽、胡洽、秦承祖，齐有尚书褚澄、徐文伯、嗣伯群从兄弟，疗病亦十愈其八九。凡此诸人，各有所撰用方，观其指趣，莫非本草者乎？或时用别药，亦循其性度，非相逾越。《范汪方》百余卷，及葛洪《肘后》，其中有细碎单行经用者，或田舍试验之法，或殊域异识之术。如藕皮散血，起自庖人；牵牛逐水，近出野老。饼店蒜齑，乃是下蛇之药；路边地菘，而为金疮所秘。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封矣。颜光禄亦云∶诠三品药性，以本草为主。道经、仙方、服食、断谷、延年、却老，乃至飞丹炼石之奇，云腾羽化之妙，莫不以药道为先。用药之理，一同本草，但制御之途，小异世法。犹如粱、肉，主于济命，华夷禽兽，皆共仰资。其为主理即同，其为性灵则异尔。大略所用不多，远至二十余物，或单行数种，便致大益，是其服食岁月深积。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觉便止，故能臻其所极，以致遐龄，岂但充体愈疾而已哉。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倚约旧方，或闻人传说，或遇其所忆，便揽笔疏之，俄然戴面，以此表奇。其畏恶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违僻，分两参差，亦不以为疑脱。或偶尔值瘥，则自信方验；若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了不反求诸已，详思得失，虚构声称，多纳金帛，非唯在显宜责，固将居幽贻谴矣。其五经四部，军国礼服，若详用乖越者，犹可矣，止于事迹非宜尔。至于汤药，一物有谬，便性命及之。千乘之君，百金之长，何不深思戒慎邪？昔许太子侍药不尝，招弑君之恶；季孙馈药，仲尼有未达之辞，知其药性之不可轻信也，晋时有一才人，欲刊正《周易》及诸药方，先与祖讷异论，祖云∶辨释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伤风教；至于汤药，小小不达，便致寿夭所由，则后人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祖之此言，可为仁识，足为龟镜矣。按《论语》云∶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明此二法，不可以权饰妄造。所以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九折臂者，乃成良医。盖谓学功须深故也。复患今之承藉者，多恃KT 名价，亦不能精心研习，实为可惜。

虚传声美，闻风竞往，自有新学该明，而名称未播，贵胜以为始习，多不信用，委命虚名，谅可惜也。京邑诸人，皆尚声誉，不取实事。余祖世以来，务敦方药，本有《范汪方》一部，斟酌详用，多获其效，内护家门，傍及亲族。其有虚心告请者，不限贵贱，皆摩踵救之。凡所救活，数百千人。自余投缨宅岭，犹不忘此，日夜玩味，常觉欣欣。今亦撰方三卷，并《效验方》五卷，又补葛氏《肘后方》三卷。盖欲承嗣善业，令诸子侄，不敢失坠，可以辅身济物者也。

今按诸药采造之法，既并用见成，非能自采，不复具论其事，唯合药须解节度，列之如下。

按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汉以前，当言列国。今郡县之名，后人所改尔。江东以来，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荆、益不通，则全用历阳当归，钱塘三建，岂得相似。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故也。蜀药及北药，虽有去来，亦非复精者。且市人不解药性，唯尚形饰。上党人参，世不复售。华阴细辛，弃之如芥。且各随俗相竞，不能多备，诸族故往往遗漏。今之所存，二百许种尔。众医都不识药，唯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并皆莫测。所以钟乳醋煮令白，细辛水渍使直，黄 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螵蛸胶着桑枝，蜈蚣朱足令赤。诸有此等，皆非事实，俗用既久，转以成法，非复可改，末如之何。又根据方分药，不量剥除。只如远志、牡丹，才不收半；地黄、门冬，三分耗一。凡去皮除心之属，分两皆不复相应，病家唯根据此用，不知更秤取足。又王公贵胜，合药之日，悉付群下。其中好药贵石，无不窃换。乃有紫石英、丹砂吞出洗取，一片动经十数过卖。诸有此例，巧伪百端，虽复监检，终不能觉。以此疗病，固难即效，如斯并是药家之盈虚，不得咎医人之浅拙也。

凡采药时月，皆是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花、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尔。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根据本文也。经说阴干者，谓就六甲阴中干之。又根据遁甲法，甲子旬阴中在癸酉，以药着酉地也。实谓不必然，正是不露日曝，于卷影处干之尔。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若幸可两用，益当为善。（今按本草采药阴干者，皆多恶。至如鹿茸，经称阴干，皆悉烂令坏。今火干易得且良。草木根苗，阴之皆恶。九月以前采者，悉宜日干；十月以后采者，阴干乃好。）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 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根据此用之。（臣禹锡等谨按唐本又云∶但古秤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耳。）今方家所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尔。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裁之。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根据度用之。汤酒之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尔。今人分药，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是也，以二大麻子准之。

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唐本注云∶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方汝切）咀（子与切）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乃得无末，而又粒片调和也（唐本注云∶ 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精尔。

臣禹锡等看详 咀，即上文细切之义，非商量斟酌也。）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火工切）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称之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也。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者。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也。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其雄黄、朱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根据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准。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鱼靳切）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铛器中有水气，于熟汤上煮，令暖亦好。服汤宁令小沸热易下，冷则呕涌。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力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可当根据此用，皆应先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祖对切，时者，周时也，从今旦明旦。亦有只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使沸静良久乃止，宁欲小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为度。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可酒煮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则宜以敷病上，此盖欲兼尽其药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毕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作汤者，先以水浸令淹浃，密覆一宿。明旦煮汤，临熟乃内汤中，又煮两、三沸，便绞出，则势力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黄，旧皆蒸之，今不须尔。

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内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锉之；小草、瞿麦五分锉之；细辛、白前三分锉之；丸散膏中，则细锉也。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蒌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破，山茱萸、五味子、蕤核、决明子之类是也。细花之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米麦豆辈，亦完用之。诸虫，先微炙之，唯螵蛸当中破炙之。生姜、射干皆薄切之。芒硝、饴糖、阿胶皆须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之。

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杏仁、桃仁，汤柔挞去皮。巴豆打破，剥其皮，刮去心，不尔，令人闷。石韦刮去毛。辛夷去毛及心。鬼箭削取羽皮。藜芦剔取根微炙。枳实去其瓤，亦炙之。椒去实于铛中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令沸，汁尽即止。

石皆以黄土泥包使燥，烧之半日，令熟而解散。犀角、羚羊角皆镑刮作屑。诸齿骨并炙捣碎之。皂荚去皮、子炙之。

凡汤并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 灰中炮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称之。唯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皮乃称之，直理破作七八片。随其大小，但削除处黑尖处令尽。

凡汤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用热汤洗去上滑，以手挪之皮释随剥去，更复易汤洗令滑尽。不尔，戟人咽喉。旧方云二十许过，今六、七过便足。亦可煮之，一、两沸一易水，如此三、四过，仍挪洗毕，便曝干；随其大小，破为细片，乃称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须曝燥，乃称之。

凡丸散用阿胶，皆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

凡丸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若用熟艾，先细擘，合诸药捣，令散。不可筛者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精粗。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腻药，皆先熬黄黑，别捣令如膏，指（莫结切）视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仍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须尽，又纳臼中，根据法捣数百杵也。汤膏中用，亦有熬之者，虽生并捣破之。

凡用桂心、浓朴、杜仲、秦皮、木兰之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处，取里有味者称之。茯苓、猪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槌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毕，乃称之；

薤白、葱白除青令尽；莽草、石南、茵芋、泽兰，皆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毛；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熬之。

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须精新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乃称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枣有大小，三枚准一两。云干姜一累者，以重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蜀椒一升者，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者，五两为正。

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庵 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