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全篇

- 书：[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8)（吴谦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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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全篇

少阳主春，其气半出地外，半在地中，人身之气亦如之，故主半表半里也。半表者，谓在外之太阳也；半里者，谓在内之太阴也。邪入其间，阴阳相移，寒热交作，邪正相持，进退互拒，此际汗、吐、下三法俱在所禁，故立小柴胡汤和解法，加减施治。然小柴胡加减法中，又有口不渴身有微热者，加桂枝以取汗，及下后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头汗出，往来寒热者，用柴胡桂枝干姜汤汗之。又有柴胡证具，而反下之，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及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更有本柴胡证，医以丸药，下之微利，胸胁满而呕，日晡潮热者，小柴胡加芒硝汤下之等法。是仲景亦有汗、下之法，惟在临证详察，因病施治，不可执一也。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注】少阳者，胆经也。其脉起于目锐 ，从耳后入耳中，挟咽出颐颔中。邪伤其经，故口苦、咽干、目眩也，口苦者，热蒸胆气上溢也；咽干者，热耗其津液也；目眩者，热熏眼发黑也。此揭中风、伤寒邪传少阳之总纲，凡篇中称少阳中风、伤寒者，即具此证之谓也。

【集注】林澜曰∶论中言少阳病，胸胁痛耳聋，往来寒热，心烦喜呕，胸胁痞硬，半表半里之证详矣。

此何以曰口苦咽干目眩也？大抵病于经络者，此篇诸条已悉之矣，若胆热腑自病，则又必有此证也。

沈明宗曰∶此虽少阳总证，然偏里矣。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仲景另出手眼，以补口苦、咽干、目眩之里证，乃括少阳风伤卫、寒伤荣，风寒两伤而言也。

吴人驹曰∶少阳者，一阳也。少阳之上，相火主之。若从火化，火盛则干，故口苦咽干也。少阳属木，木主肝，肝主目，故病则目眩也。

魏荔彤曰∶胆腑与少阳经为表里，而非半表半里之谓。半表者，对太阳之全表言；半里者，对太阴之全里言。故少阳在半表半里之间，总以经络之界为言。又曰∶经中所谓不必悉具者，指或中余证，而少阳经胆腑之主病，未有不悉具而遽可指为少阳病成者。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注】少阳，即首条口苦、咽干、目眩之谓也。中风，谓此少阳病，是从中风之邪传来也。少阳之脉，起目锐 ，从耳后入耳中；其支者，会缺盆，下胸中，循胁。表邪传其经，故目赤耳聋，胸中满而烦也。然此乃少阳半表半里之胸满而烦，非太阳证具之邪陷胸满而烦者比，故不可吐、下，若吐、下则虚其中，神志虚怯，则悸而惊也。此揭中风邪传少阳之大纲也。

【集注】程知曰∶少阳惟宜和解，若吐之则虚其阳而悸，下之则虚其阴而惊。

汪琥曰∶少阳有吐下之禁，只因烦满，故误行吐下之法。成注谓∶吐则伤气，气虚者悸；下则亡血，血虚者惊。不知惊悸，皆主于心，误吐且下，则津液衰耗，神志虚怯，故悸而惊也沈明宗曰∶胸中烦满似乎可吐，但在少阳，其邪已下胸循胁，吐之徒伤胸中之气，使邪内并逼迫神明，则悸而惊也。

魏荔彤曰∶此条论仲景不出方。小柴胡条中有心烦心下悸之证，想可无事他求也。汗、吐、下三法既不可行，则当和解之。小柴胡为少阳对证之药，斯用之宜决耳！

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

【注】不曰少阳伤寒，而曰伤寒，略言之也。谓此少阳病是从伤寒之邪传来也。脉弦细，少阳之脉也。上条不言脉，此言脉者，补言之也。头痛发热无汗，伤寒之证也，又兼见口苦、咽干、目眩少阳之证，故曰属少阳也。盖少阳之病已属半里，故不可发汗，若发汗，则益伤其津，而助其热，必发谵语，既发谵语，则是转属胃矣。若其人津液素充，胃能自和，则或可愈；否则津干热结，胃不能和，不但谵语，且更烦而悸矣。此揭伤寒邪传少阳之大纲也。

【集注】王肯堂曰∶凡头痛、发热俱为在表，惟此头痛、发热为少阳者何也？以其脉弦细，故知邪入少阳之界也。

喻昌曰∶少阳伤寒禁发汗，少阳中风禁吐、下，二义互举，其旨益严。盖伤寒之头痛发热，宜于发汗者，尚不可汗，则伤风之不可汗，更不待言矣。伤风之胸满而烦，似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则伤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脉弦细者，邪欲入里，其在胃之津液已为热耗，重复发汗，而驱其津液外出，安得不谵语乎？

汪琥曰∶误发其汗，谵语者，夺其津液而胃干，故言乱也。此少阳之邪，已转属胃。胃和则愈者，言当用药以下胃中之热，而使之和平也。胃不和，不但谵语，更加烦扰忪悸，此言胃热上犯于心，故藏神不自宁也。

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

【注】此承上三条，互详其证，以明其治也。伤寒中风三四日，见口苦、咽干、目眩之证，与弦细之脉，知邪已传少阳矣。若兼见耳聋目赤，胸满而烦者，则知是从中风传来也；若兼见头痛发热无汗者，则知是从伤寒传来也。今五六日，更见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则知是中风、伤寒兼见俱有之证也。少阳之邪，进可传太阴之里，退可还太阳之表，中处于半表半里之间。其邪外并于表，半表不解则作寒，内并于里，半里不和则作热；或表或里无常，故往来寒热不定也。少阳之脉，下胸循胁，邪凑其经，故胸胁苦满也；少阳邪近乎阴，故默默也；少阳木邪病则妨土，故不欲饮食也；邪在胸胁，火无从泄，上逼于心，故心烦也；邪欲入里，里气外拒，故呕；呕则木气舒，故喜之也。此皆柴胡应有之证也。其余诸证，时或有之，总宜以小柴胡汤主之，各随见证以加减治之可耳！然既分中风、伤寒之传，而不分其治者何也？盖以太阳有营卫之分，故风寒之辨宜严，及传阳明、少阳则无营卫之分，且其邪皆化热，故同归一致也。

【集注】成无己曰∶邪在表里之间，谓之半表半里。伤寒中风者，是或伤寒或中风，非伤寒再中风，中风复伤寒也。五六日，邪自表传里之时，邪在表则寒，在里则热，今在半表半里之间，未有定处，故往来寒热也。

邪在表心腹不满，邪在里则心腹胀满，今言胸胁苦满，亦是在表里之间也。邪在表呻吟不安，邪在里则内烦。

经云∶阳入之阴，则静默默，由邪方自表之里，在表里之间也。邪在表则能食，邪在里不能食，不欲食者，未至于必不能食，故亦为在表里之间也。邪在表则不烦、不呕，邪在里则烦满而呕，烦而喜呕者，邪在表方传里也。邪初入里，未有定处，所传不一，故有或见之证也。

方有执曰∶五六日，大约言也。往来寒热者，邪入躯壳之里，脏腑之外，两界之隙地，所谓半表半里，乃少阳所主之部位也。故入而并于阴则寒，出而并于阳则热，出入无常，故寒热间作也。太阳一经，有营卫之不同，所以风寒异治；阳明切近太阳，营卫之道在迩，风寒之辨尚严；少阳一经，越阳明去太阳远矣，风寒无异治。经以伤寒、中风五六日，往来寒热，交互为文者，发明风寒至此，同归于一致也。

\x小柴胡汤方\x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三两） 生姜（切，三两） 大枣（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枝三两，温服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方解】邪传太阳、阳明，曰汗、曰吐、曰下，邪传少阳惟宜和解，汗、吐、下三法皆在所禁，以其邪在半表半里，而角于躯壳之内界。在半表者，是客邪为病也；在半里者，是主气受病也。邪正在两界之间，各无进退而相持，故立和解一法，既以柴胡解少阳在经之表寒，黄芩解少阳在腑之里热，犹恐在里之太阴，正气一虚，在经之少阳，邪气乘之，故以姜、枣、人参和中而预壮里气，使里不受邪而和，还表以作解也。世俗不审邪之所据，果在半表半里之间，与所以应否和解之宜，及阴阳疑似之辨，总以小柴胡为套剂。医家幸其自处无过，病者喜其药味平和，殊不知因循误人，实为不浅。故凡治病者，当识其未然，图机于早也。

【集解】程应旄曰∶方以小柴胡名者，取配乎少阳之义也。至于制方之旨及加减法，则所云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尽之矣。方中以柴胡疏木，使半表之邪得从外宣；黄芩清火，使半里之邪得从内彻；半夏豁痰饮，降里气之逆，人参补内虚，助生发之气；甘草佐柴、芩，调和内外；姜、枣佐参、夏，通达营卫。相须相济，使邪不至内向而外解也。至若烦而不呕者，火气燥实逼胸也，故去人参、半夏，加栝蒌实也。渴者，燥已耗液逼肺也，故去半夏加栝蒌根也。腹中痛者，木气散入土中，胃阳受困，故去黄芩以安土，加芍药以戢木也。胁下痞硬者，邪既留则木气实，故去大枣之甘而缓，加牡蛎之咸而软也。心下悸，小便不利者，水邪侵乎心，故去黄芩之苦寒，加茯苓之淡渗也，不渴身有微热者，半表之寒，尚滞于肌，故去人参加桂枝以解之也。

咳者，半表之寒，凑入于肺，故去参、枣，加五味子，易生姜为干姜以温之，虽肺寒不减黄芩，恐干姜助热也。

总之邪在少阳，是半表半里之热，郁而不升，故以小柴胡治之，所谓升、降、浮、沉则顺之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注】此承上而言，无论伤寒中风，邪传少阳，病在半表半里，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以小柴胡随证加减治之，不必待其悉具也。

【集注】方有执曰∶此承上条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旨。

郑重光曰∶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者，言往来寒热是柴胡证，此外兼见胸胁满硬，心烦喜呕，及诸证中凡有一证者，即是半表半里，故曰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因柴胡为枢机之剂，风寒不全在表未全入里者，皆可用，故证不必悉具，而方有加减法也。至若柴胡有疑似证，不可不审者，如胁下满痛，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不中与也；及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亦非柴胡证，此等又当细为详辨者也。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注】伤寒该中风而言也。其邪三日，少阳受之，脉若大者，为邪盛欲传，今脉小，为邪衰欲自已也。

【集注】程应旄曰∶脉小则阳得阴以和，是邪尽退而正来复矣。

张锡驹曰∶三日乃少阳主气之期，脉小则病退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注】伤寒四五日，邪在三阳之时。身热恶风，太阳证也；颈项强，太阳阳明证也；胁下满，手足温而渴，阳明少阳证也。此为三阳合病之始，固当权其孰缓孰急，以施其治。然其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是已露去表入里，归并少阳之机，故独从少阳以为治也。主以小柴胡汤者，和解其表里也。此三阳合病不必悉俱柴胡证，而当用柴胡之一法也。

【集注】方有执曰∶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小柴胡以为治者，太阳、阳明之邪微，少阳近里而里证见，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备也。

喻昌曰∶本当从三阳合并病之例而用表法，但手足温而加渴，是外邪逼凑于少阳，向里之机已着，更用辛甘发散，则重增其热而大耗其津矣。故从小柴胡之和法，便阳邪罢而阴津不伤，一举而两得也。小柴胡汤当从加减法，不呕而渴者，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张志聪曰∶手足温者，手足不冷也。非病患自觉其温，乃诊者按之而得也。不然何以既曰身热，而复云手足温耶？

汪琥曰∶此条系三阳经齐病，而少阳之邪居多也。太阳伤寒已至四五日之时，不曰发热恶风，只曰身热者，此太阳之邪渐衰也。其兼阳明证不曰鼻干不得卧，而只曰颈项强者，此阳明之邪，亦将衰也。惟胁下满为少阳经之专证，况兼手足温而又渴，此为邪将传里之机已着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与小柴胡汤。

【注】阳明病发潮热，当大便硬、小便数也，今大便溏、小便如常，非阳明入腑之潮热可知矣。况有胸胁满不去之少阳证乎？故不从阳明治，而从少阳与小柴胡汤主之也。

【集注】王肯堂曰∶阳明为病，胃家实也。今便溏而言阳明病者，谓有阳明外证，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程应旄曰∶如得阳明病而发潮热，似乎胃实之征矣。但胃实必大便硬而小便数，今大便溏小便自可，是热非入腑之热也，再以胸胁征之，则主以小柴胡汤无疑矣。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汗出而解。

【注】阳明病，不大便，胁下硬满而呕，是阳明传少阳病也。若舌上黄苔涩者，为阳明之热未尽，则当与大柴胡汤两解之。今舌上白苔滑者，是已传少阳，故可与小柴胡汤和解之。俾上集得通，则呕可止，津液得下，则便可通，胃气因和而硬满除，则身心 然汗出而解矣。

【集注】程知曰∶此言阳明兼少阳，宜用小柴胡也。不但大便溏为胃未实，即使不大便而呕，亦为邪未入里。硬满在胁而不在腹，舌苔白而不黄，皆少阳之见证多。故当从小柴胡分解阴阳，则上下通和， 然汗出，而表里之邪为之一撤矣。

程应旄曰∶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是大柴胡汤证也。其用小柴胡汤者，以舌上白苔，犹带表寒故也。若苔不滑而涩，则所谓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谓里热已耗及津液，此汤不可主矣。又曰∶上焦得通，照胁下硬满言；津液得下，照舌苔与呕言；胃气因和，照不大便言。上条阳明病，从潮热上见，此条阳明病，从不大便上见。

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注】凡柴胡汤病证，不与柴胡汤而反下之，不变他病，柴胡证仍在者，可复与柴胡汤则解。但以误下，其证必虚，故解必蒸蒸而热，振振而寒，邪正交争，然后汗出而解也。

【集注】方有执曰∶蒸蒸而振作战汗也，必如此而后解者，以下后里虚故也。

程知曰∶邪气还表，故蒸蒸而热；下后正虚，故振振而动。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按】“食谷者哕”四字，衍文。食谷呕者有之，从无哕者。

【注】得病六七日，少阳入太阴之时也。脉迟太阴脉也，浮弱太阳脉也，恶风寒太阳证也，手足温太阴证也，医不以柴胡桂枝汤解而和之，反二三下之，表里两失矣。今不能食，胁下满痛，虽似少阳之证，而实非少阳也。面目及身发黄，太阴之证已具也；颈项强，则阳明之邪未已也。小便难者，数下夺津之候也。此皆由医之误下，以致表里杂揉，阴阳同病，若更以有少阳胁下满痛之一证不必悉具，而又误与柴胡汤，则后必下重，是使邪更进于太阴也。虽有渴证，乃系数下夺津之渴。其饮水即呕，亦非少阳本证之呕，缘误下所致，故柴胡汤不中与也。

【集注】程知曰∶前言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此更言胁下满痛，亦有不宜柴胡者，以为戒也。

程应旄曰∶以一渴证辨之，前条之手足温而渴者，热在里，未经数下，自能消水。今本渴而饮水则呕，知其渴为膈燥津亡之渴，数下中虚，不能消水，究于胃阳无涉。然则柴胡汤之于少阳，岂可云但见一证便是乎？

又岂可云下之而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乎？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注】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者，是太阳之邪传少阳也。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散少阳呕结之实病。而不名桂枝柴胡汤者，以太阳外证虽未去，而病机已见于少阳里也。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少阳为主而散太阳为兼也。支者，侧也，小也。支结者，即心下侧之小结也。

【集注】方有执曰∶支节，四肢骨节也。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发热至微呕，太阳之表也，故曰∶外证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去者也。发热恶寒，支节烦疼，太阳证也；乃恶寒而微，但支节烦痛，而不头项强痛，则太阳证亦稍减矣。呕而支结，少阳证也；乃呕逆而微，但结于心下之偏旁，而不结于两胁之间，则少阳亦尚浅也。若此者，惟当以柴胡汤和解少阳，而加以桂枝汤发散太阳，此不易之法也。

\x柴胡桂枝汤方\x柴胡（四两） 桂枝（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甘草（炙，一两） 半夏（洗，二合半） 黄芩（一两半） 芍药（一两半） 大枣（擘，六枚） 生姜（切，一两半）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集解】柯琴曰∶仲景书中最重柴、桂二方。以桂枝解太阳肌表，又可以调诸经之肌表；小柴胡解少阳半表，亦可以和三阳之半表。故于六经病外，独有桂枝证、柴胡证之称，见二方之任重不拘于经也。如阳浮阴弱条，是仲景自为桂枝证之注释；血弱气尽条，是仲景自为柴胡证之注释。桂枝有坏病，柴胡亦有坏病。桂枝有疑似证，柴胡亦有疑似证。如病似桂枝证，脚挛急与胸中痞硬者，及病似柴胡证，本渴而饮水呕，与但欲呕胸中痛者是已。此条言伤寒六七日，寒热当退之时，反见发热恶寒诸表证，更见心下支结诸里证，表里不解，法当表里双解之矣。然恶寒微，则发热亦微，可知支节烦疼，则一身骨节不疼；可知微呕心下亦微结，故谓之支结，是表证虽不去而已轻，里证虽已见而未甚。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阳微结之证。口不渴身有微热者，法当去人参，以六七日邪虽未解，而正已虚，故仍用之。外证虽在，而病机已见于里，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为双解两阳之轻剂也。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注】伤寒五六日，已发其汗，表未解而复下之，若邪陷入阳明之里，则必作结胸痞硬，协热下利等证。

今邪陷入少阳之里，故令胸胁满微结也。小便不利渴而不呕者，非停水之故，乃汗下损其津液也。论中有身无汗，独头汗出，发热不恶寒心烦者，乃阳明表热郁而不得外越之头汗也。今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无阳明证，知为少阳表热，郁而不和，上蒸之头汗也。此为少阳表里未解之证，故主柴胡桂枝干姜汤，以专解半表之邪，兼散半里之结也。

【集注】林澜曰∶五六日，已经汗下之后，则邪当解。今胸胁满微结，寒热心烦者，是邪犹在半表半里之间也。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后亡津液内燥也。若有热饮，其人必呕，今渴而不呕，知非饮热也。伤寒汗出则和，今但头汗出，余处无汗者，津液不足而未和也，与柴胡桂枝干姜汤，以解表里而复津液也。

汪琥曰∶伤寒头汗出者，乃阳郁于表，非阳虚于上也。

\x柴胡桂枝干姜汤方\x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 干姜（二两） 栝蒌根（四两） 黄芩（三两） 牡蛎（二两） 甘草（炙，二两）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方解】少阳表里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剂而主之，即小柴胡汤之变法也。去人参者，因其正气不虚；

减半夏者，以其不呕，恐助燥也。加栝蒌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胡加桂枝，以主少阳之表；加牡蛎，以软少阳之结。干姜佐桂枝，以散往来之寒；黄芩佐柴胡，以除往来之热，且可制干姜不益心烦也。诸药寒温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初服微烦，药力未及；复服汗出即愈者，可知此证非汗出不解也。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

【注】风寒之邪从阳明而传少阳，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汤已，反渴者，是少阳转属阳明也。以法治之，谓当分其经腑见证而治之也。葛根、白虎、调胃间，各从其宜而用之可耳！

【集注】方有执曰∶已，毕也。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汤已渴者，乃少阳之邪不传三阴，而转入阳明矣，即当随阳明现证而治，故谓以法治之。

郑重光曰∶少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因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渴当止。若服柴胡汤已加渴者，是热入胃腑。耗津消水，此属阳明胃病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脉细，当是“脉沉细”，观本条下文，“脉沉亦在里也”之“亦”字，自知。脉虽沉紧之“紧”字，当是“细”字。本条上文并无“紧”字，如何说脉虽沉紧，“虽”字何所谓耶？必是传写之误。

【注】伤寒五六日，虽表有头汗出，微恶寒之阳邪未罢，里有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之阳结已形，但手足冷脉沉细，则阳邪所结殊微也，故曰，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然脉沉细，似乎里阴盛，而头汗出，则为表阳郁也。假令纯阴结，则不得复有头汗出之外证，始合悉入在里之纯阴结矣。夫既非悉入在里之纯阴结，此必为半在里、半在表之阳微结也，故脉虽沉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三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者，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恶寒也。设不了了者，必大便之硬未除，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集注】喻昌曰∶阳微结者，阳邪微结未尽散也。旧注作阳气衰微，故邪气结聚大差。果尔，则头汗出为亡阳之证，非半表半里之证矣；果尔，则阴结又是阴气衰微矣。玩本文假令纯阴结，及阳邪若不微结，是纯阴邪内结，则不得复有外证等语，其义甚明。

程知曰∶此言少阳病有似少阴者，当细辨其脉证也。

程应旄曰∶凡脉细、脉沉，皆阴脉也。今与阳证同见，则为阳热郁结之诊，无关少阴也。可见阳气一经郁结，不但阳证似阴，并阳脉亦似阴矣。

沈明宗曰∶得屎而解，当用大柴胡之法也。

吴人驹曰∶此证尝见有误作阴寒而施温热以致大逆者，盖因其恶寒，手足冷，脉细而沉，不究其证之始末由来也。

周扬俊曰∶此条恶寒肢冷不欲食，脉细或沉，有似乎阴，最难辨晰，仲景特出“阳微结”三字，昭示千古。以头汗出为阳，阴不得有汗也。至五六日头痛发热，证原属阳也，故纵见少阴之脉，不得为少阴之病。然独未见少阳一证，何遽得为少阳病耶？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里也。尔时里证既多，不得纯以表药汗之；

外证似阴，不得复以里药温之，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于表里之半，而大便硬不了了者，则当下之得屎无疑也。

仲景恐人未明，自为详辨，然后知手足冷微恶寒者，正因阳邪郁结，不外通于肢体，故独头汗出也。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注】伤寒脉得浮涩，营卫不足也；脉得沉弦，木入土中也。营卫不足则表虚，木入土中则里急。惟表虚里急，腹中急痛，所以先用小建中汤，以其能补营卫兼缓中急，则痛可瘥也。或不瘥，必邪尚滞于表。知涩为营卫不通，弦为少阳本脉，故与小柴胡汤，按法施治也。成无己去黄芩加芍药，疏外调中，其说亦是。

【集注】汪琥曰∶弦脉不除，痛犹未止者，为不瘥，此为少阳经有留邪也。

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注】伤寒未解欲呕吐者，胸中有热邪上逆也；腹中痛者，胃中有寒邪内攻也。此热邪在胸，寒邪在胃，阴阳之气不和，失其升降之常，故用黄连汤，寒温互用，甘苦并施，以调理阴阳而和解之也。然此属外，因上下寒热之邪，故有如是之证；若内因杂病，呕吐而腹痛者，多因宿食。由此推之，外因、内因，证同而情异，概可知矣。

【集注】程知曰∶阴邪在腹，则阳不得入而和阴，为腹痛；阳邪在上，则阴不得入而和阳，为欲呕逆。

汪琥曰∶《尚论篇》皆以风寒二邪，分阴阳寒热。殊不知风之初来未必非寒，寒之既入亦能化热，不可拘也。

郑重光曰∶此热邪中于上焦，寒邪中于下焦，阴阳不相入，失其上下升降之常也。

\x黄连汤方\x黄连（三两） 甘草（炙，三两） 干姜（三两） 人参（二两） 桂枝（三两） 半夏（洗，半升） 大枣（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昼三夜二。

【方解】伤寒邪气入里，因人脏气素有之寒热而化病。如阳明病，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以小柴胡汤，及太阳病下之里虚懊 ，舌上如苔者，以栀子豉汤之类，是随胸中有寒，丹田有热化者也。此则随胃中有寒，胸中有热而化，腹中痛欲呕吐，故以是方主之。君黄连以清胃中之热，臣干姜以温胃中之寒，半夏降逆，佐黄连呕吐可止，人参补中，佐干姜腹痛可除，桂枝所以安外，大枣所以培中也。然此汤寒温不一，甘苦并投，故必加甘草协和诸药。此为阴阳相格，寒热并施之治法也。

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注】太阳病十日以上无他证，脉浮细而嗜卧者，外邪已解，不须药也。设有胸满胁痛等证，则知少阳之外邪未解，故与小柴胡汤和之。若脉但浮不细，而有头痛发热恶寒无汗等证，则仍是太阳之外邪未解，当与麻黄汤汗之。

【按】论中脉浮细，太阳少阳脉也；脉弦细，少阳脉也；脉沉细，少阴脉也。脉浮细，身热嗜卧者，阳也；脉沉细，身无热嗜卧者，阴也；脉缓细，身和嗜卧者，已解也，是皆不可不察也。

【集注】王肯堂曰∶此条当是太阳、少阳合病。胸满虽同，而脉浮细嗜卧，则为表邪已解，胁痛为少阳有邪，故与小柴胡汤。若脉但浮者，又当先治太阳也，故与麻黄汤。此是设为变通之言，非为服柴胡而脉浮也。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按】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汤下之之理乎？

【注】伤寒发热汗出不解，表尚未已也；心中痞硬大便不利，里病又急矣。呕吐，少阳、阳明兼有之证也。少阳、阳明两急，心中热结成痞，故以大柴胡汤，外解少阳发热未尽之表，内攻阳明成实痞硬之里也。

【按】太阳病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下利不呕吐者，此表里俱虚，桂枝人参汤证也。若呕吐不利者，此表里俱实，大柴胡汤证也。彼则脉微弱，此则脉必有力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注】太阳病传过三阳之经十余日，医不随经施治，反二三下之，未致变逆，后四五日，惟见少阳寒热往来之柴胡证仍在者，宜先与小柴胡汤解表和里。如或不愈，其呕不止，心下满急，郁郁微烦，此为少阳表里均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攻里和表，自可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过经与坏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适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而又下，阳明虽未伤，而少阳亦未除，故曰∶柴胡证仍在也。呕不止，郁郁微烦，乃邪扰二阳，故曰∶未解也。

程知曰∶此言过经误下，有用大小柴胡两解法也。盖其人之邪，因屡下而深入，若表证未罢，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而后可兼攻其里也。

程应旄曰∶此条与阳明经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下之条，细细酌量，阳明证呕在上，而邪亦在膈之上，未入腑，故不可下；此条呕不止，心下急，乃邪在膈之下，已属胃，乃可下也。可下不可下，此等处最不容误也。

林澜曰∶呕不止，则半表里证犹在，然心下急，郁郁微烦，必中有燥屎也，非下除之不可，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

\x大柴胡汤方\x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半夏（洗，半升） 芍药（三两） 枳实（炙，四枚） 大黄（二两）

生姜（切，五两） 大枣（擘，十二枚）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许叔微曰∶大柴胡汤一方无大黄，一方有大黄。此方用大黄者，以大黄有荡涤蕴热之功，为伤寒中要药。王叔和云∶若不用大黄，恐不名大柴胡汤。且经衣冠文物言下之则愈，若无大黄，将何以下心下之急乎？应从叔和为是。

【方解】柴胡证在，又复有里，故立少阳两解之法。以小柴胡汤加枳实、芍药者，解其外以和其内也。去参、草者，以里不虚也；少加大黄，所以泻结热也；倍生姜者，因呕不止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中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按】王肯堂曰∶“温温”当是“ ”。又云∶“以呕”之下，当有阙文。

【注】太阳病过经十余日，曾经吐、下不解者，以极吐则虚其胸，邪热乘虚入胸，故心下 欲吐，而胸中痛也。极下则虚其里，邪热乘虚入里，故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也。询知先时若果经极吐下，则为在表之邪热，悉陷胸腹，而所见者，皆是里证未和，故宜与调胃承气汤下而和之。若不尔者，谓不因极吐、极下而有斯证，则又不可与是汤也。夫但欲呕者，少阳也；胸中痛者，太阳也；微溏者，太阳少阳合病之利也，并无心中 郁郁，腹满烦热等证，固不可与承气汤矣。然此亦非柴胡证，故柴胡汤亦不可与也。须从太阳、少阳合病，下利，若呕者，与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可也。

【集注】方有执曰∶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 欲吐之状，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故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硬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经极吐下也。“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之意。

喻昌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 ，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表邪从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极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过经者，谓病过七八日至十三日，经气已周犹不解也。岂惟十三日，且有二十余日者矣。盖过经不解，病必皆在阳经留连；若在阴经，则又岂能若是之持久耶！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

程应旄曰∶大便溏则气得下泄，腹不应满，烦不应郁郁，今仍腹微满，郁郁微烦，必胃有阻留，而下后仍不快畅也。病属阳明证，反无阳明，而只有少阳，其中必有所误，故直穷其所以致证之由，而后可从证上认病。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注】凡伤寒过经不解，热邪转属胃腑者多，皆当下之。今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证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询知为医以丸药迅下之，非其治也。迅下则水虽去，而燥者仍存，恐医以下后之利为虚，故复指曰潮热者实也，是可再下者也。但胸胁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少阳之外，复以小柴胡汤加芒硝，以下少阳之里。不用大黄而加芒硝者，因里不急且经迅下，惟欲其软坚润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注】《内台方议》曰∶潮热者，实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气下之，却用芒硝何也？盖潮热虽属实，然已先用丸药，伤动脏腑，若再用大黄下之，则脾气伤而成坏证矣，只用芒硝润燥以取利也。

方有执曰∶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证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

\x柴胡加芒硝汤方\x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药下其热。

但上条潮热之热，热在表里，当大便不硬；此条谵语之热，热归胃腑，法当大便硬。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今大便不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为医以丸药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经丸药下之，自下利者，则为内虚，内虚之利，脉当微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为内实有热，非内虚有寒也，虽下利乃热利也。仍当下其热，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二阴不受邪也。

【注】伤寒之邪，一日太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此传经之次第也。今伤寒三日，三阳表邪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当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者，此为里和，三阴不受邪也。然此乃《内经》以其大概而言，究不可以日数拘也。

【集注】成无己曰∶表邪传里，里不和则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是邪不传阴，但在阳也。

方有执曰∶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阴不受邪可知矣。

汪琥曰∶邪在少阳，原呕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呕，可征里气之和，而少阳之邪自解也。里既和而少阳之邪解，则其不传三阴，断断可必，故云∶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注】伤寒六七日，邪欲入里之时也。无大热，表热微也。躁烦者，里热盛也。此为阳去入阴也。阳去入阴者，谓阳邪去表入里，传于三阴也。

【集注】成无己曰∶内热为烦，谓心中郁烦也；外热为躁，谓身外热躁也。内热为有根之火，故但烦不躁，及先烦后躁者，皆可治；外热为无根之火，故但躁不烦，及先躁后烦者，皆不可治。

方有执曰∶去，往也。言表邪去而入于里，所以外无他热，而内则烦躁也。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注】妇人中风，发热恶寒，表病也。若经水不来，热必无由传于血室，今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脉迟热除，身凉，似乎表欲解矣。若复见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之证，则知非表解入里，乃表邪之热因经水适来，乘虚而入于血室也，法当刺期门。期门为肝之穴，肝为藏血之所，今邪入血室，故刺期门，随其血分之实热而泻之也。

【集注】方有执曰∶血室为营血停留之所，经血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冲，并少阴之经，夹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傍，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汪琥曰∶邪传少阳，热入血室，故作谵语等证。仲景恐人误认为阳明腑实证，轻用三承气以伐胃气，故特出一刺期门法以疗之。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注】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血与热抟，其血必结。然虽结而无胸胁满如结胸谵语等证，是为结而未实也。尚有如疟状之寒热，发作有时，乃为邪在少阳，半表半里也。

故用小柴胡汤以和表里，热自解也。

【集注】方有执曰∶前经水适来者，因热入血室，血出而热遂遗也。此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程知曰∶前证经水来，而胸胁满结谵语，是邪实于脏也，故用刺以泻之。此证因血结而寒热如疟，是邪发于经也，故用小柴胡汤和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注】上二条，发明风邪热入血室之证；此条发明寒邪热入血室之证。妇人伤寒，发热无汗，经水适来，则必热入血室。故昼则明了，知邪不在阳也；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是为邪在阴也。无犯胃气及上二焦者，通谓三焦也。盖禁人汗、吐、下三法，皆不可轻用，当俟其经行，必热随血去而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必自愈者，言俟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鼻衄红汗，故自愈也。盖警人勿妄攻，以致变乱之意。

林澜曰∶伤寒发热者，寒已成热也。经水适来，则血室空虚，邪热乘虚入于血室。若昼日谵语，为邪客于腑与阳争也。此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是邪不入腑，而入于血室与阴争也。阳盛谵语宜下，此不可下者，犯胃气也。彼热入血结寒热者，与小柴胡汤散邪发汗；此虽热入血室，而不留结，不可与发汗药犯其上焦也。若热入胸胁满如结胸者，可刺期门；此虽热入血室而无满结，不可刺期门，以犯其中焦也。必自愈者，以经行则热随血去，血下则邪热悉除而愈矣。

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一云∶脏腑相连，其病必下，胁膈中痛），小柴胡汤主之。

【注】此详申上三条，妇人中风、伤寒，经水适来过多，以致血弱气尽，腠理不密，邪热之气乘虚入于血室，邪与正相抟，结于少阳之界，故邪结于胁下也。邪正相争，争于阳则热，争于阴则寒，故往来寒热也；争已必衰，衰则止，故休作有时也；少阳病已入半里，将近厥阴，故默默不欲饮食也；少阳胆与厥阴肝相为表里，故曰脏腑相连也。少阳之脉，下胸中，循胁表；厥阴之脉，抵少腹，循胁里，故其痛必及于胁下也。少阳之邪，从胸而下胁，因胸而病及于胁，故曰邪高痛下也。邪从胸循胁入里，里气上拒，故使呕也。仲景重出此条，仍主之以小柴胡汤者，使知法不外少阳，不必另从厥阴血室中求治也。

【集注】喻昌曰∶四条皆互文见意也。一云∶经水适来，一云∶经水适断。一云∶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一云∶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一云∶胸胁下满，一云∶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一云∶如结胸状，一云∶邪高痛下。一云∶谵语，一云∶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一云∶如疟状，一云∶往来寒热休作有时。一云∶刺期门，一云∶用小柴胡汤。一云∶毋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文以明大意，而自为注脚也。

学人试因此而细绎全书，思过半矣。“如结胸状”四字，仲景尚恐形容不尽，重以脏腑相连，邪高痛下之语，畅发病情。盖血室者冲脉也，下居腹内，厥阴肝之所主也。而少阳之胆与肝相连，腑邪在上，脏邪在下，胃口逼处二邪之界，所以默默不欲饮食，而但喜呕耳。期门者，肝之募也，随其实而泻之，泻肝之实也，又刺期门之注脚也。小柴胡汤，治少阳正法也。毋犯胃气及上二焦，则舍期门、小柴胡汤，更无他法矣。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衍文。已见太阳中篇半夏泻心汤条上）。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注】寅、卯、辰，木旺之时也。经云∶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故少阳之病，每乘气旺之时而解。经气之复，理固然也。

【集注】魏荔彤曰∶病在少阳，乘其正旺，如法治之，何病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