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 书：[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8)（吴谦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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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厥阴者，阴尽阳生之脏，与少阳为表里者也。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邪至其经，从化各异。若其人素偏于热，则邪从阳化，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蛔厥，口烂，咽痛，喉痹，痈脓，便血等阳证见矣。若其人素偏于寒，则邪从阴化，故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肤冷，脏厥，下利，除中等阴证见矣。所以少阳不解，传变厥阴而病危，厥阴病衰，转属少阳为欲愈，阴阳消长，大伏危机。兹以阴阳从化，厥热胜复之微旨，详发于篇中，俾临证者，延医有要道焉。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此条总言厥阴为病之大纲也。厥阴者，为阴尽阳生之脏，邪至其经，从阴化寒，从阳化热，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也。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乃厥阴热化而耗水也。厥阴之脉，起足大指，循股内入阴中，环阴器抵少腹，贯心膈。其注肺热邪，循经上逆膈中，故气上撞心，心中疼热也。饥而不欲食者，非不食也，因食则动蛔而吐，故虽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也。夫消渴多饮，饥不能食，则胃中所有者，但水与热耳！若更以厥阴热气，挟蛔撞疼，误认为转属阳明之实痛而下之，则胃愈虚，必下利不止矣。

【集注】成无己曰∶邪自太阳传至太阴，则腹满而嗌干，未成渴也；至少阴则口燥舌干而渴，未成消也；

至厥阴则成消渴者，以势甚能消水故也。又张卿子云∶尝见厥阴消渴数证，舌尽红赤，厥冷脉微，渴甚，服白虎、黄连等汤，皆不能救，盖厥阴消渴，皆寒热错杂之邪，非纯阳亢热之证可比也。

魏荔彤曰∶此申解厥阴传经热邪为患，历举其证，以禁误下也。伤寒之邪，传入少阴，为里中之里，及自少阴传厥阴，又为三阴之极尽处矣。阴尽处受邪，无所复传，却同少阳为升降之出路。少阳无下法，厥阴阴邪亦无下法，下之为误可知矣。首标“消渴”二字，凡热必渴，而寒湿隔阻正气，亦有渴者，然其渴虽欲饮水，必不能多，未有渴而饮，饮而仍渴，随饮随消随渴。若是者则消渴为传经之热邪，传入厥阴无疑也。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注】厥阴病，渴欲饮水者，乃阳回欲和，求水自滋，作解之兆，当少少与之，以和其胃，胃和汗出，自可愈也。若多与之，则水反停渍入胃，必致厥利矣。

【集注】张璐曰∶阳气将复，故欲饮水。而少少与之者，盖阴邪方欲解散，阳气尚未归复，若恣饮不消，反有停蓄之患矣。

汪琥曰∶厥阴有消渴一证，不言自愈者，盖热甚而津液消烁，虽饮水不能胜其燥烈，乃邪气深入未愈之征也。而此条之渴欲饮水与之愈者，盖其热非消渴之比，乃邪气向外欲解之机也，两者自是不同。

伤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按】“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

【注】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不渴引饮，乃阴盛之厥悸也，若以饮水多，乃停水之厥悸也。故宜先治水，却治其厥，当与茯苓甘草汤，即桂枝甘草汤、加茯苓、生姜也。桂枝、甘草补阳虚也，佐生姜外散寒邪，则厥可回矣，君茯苓内输水道，则悸可安矣，此先水后厥之治也。盖停水者，必小便不利，若不如是治之，则所停之水渍入胃中，必作利也。

【按】伤寒太阳篇，汗出表未和，小便不利，此条伤寒表未解，厥而心下悸，二证皆用茯苓甘草汤者，盖因二者见证虽不同，而里无热、表未和、停水则同也。故一用之谐和荣卫以利水，一用之解表通阳以利水，无不可也。此证虽不曰小便不利，而小便不利之意自在。若小便利则水不停，而厥悸属阴寒矣，岂宜发表利水耶！

【集注】方有执曰∶《金匮》云∶水停心下，甚则悸者，是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而水有形，水去则寒消，而厥亦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

喻昌曰∶太阳篇中饮水多者，心下必悸，故此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所致。所以乘其水未渍胃，先用茯苓甘草汤治水，以清下利之源，后乃治厥，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

程应旄曰∶寒因水停而作厥者，其证以心下悸为验。厥阴有此，多因消渴得之。水其本也，寒其标也，不先水而先厥，且防水渍入胃，敢下之乎？

汪琥曰∶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多，寒饮留于心下，胸中之阳，不能四布，故见厥。此非外来之寒比也，故法宜先治水，须与茯苓甘草汤，而治厥之法，即在其中矣。盖水去则厥自除也。不尔者，谓不治其水，则水渍下入于胃，必作利也。

吴人驹曰∶气脉流行，不循常道，是为悖逆，名之曰厥。但厥有痰、实、寒、热、气、水之不同，此因于水者也。水气不循故道，则水之寒气上乘于心而为悸，故治水即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设或不然，则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为之利矣。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

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此为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注】首条总论厥阴阳邪化热，此条详辨厥阴阴邪化寒，以明脏厥、蛔厥之不同，而出其治也。伤寒脉微而厥，厥阴脉证也。至七八日不回，手足厥冷，而更通身肤冷，躁无暂安之时者，此为厥阴阳虚阴盛之脏厥，非阴阳错杂之蛔厥也。若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不似脏厥之躁无暂安时，知非脏寒之躁，乃蛔上膈之上也，故其烦须臾复止也。得食而吐又烦者，是蛔闻食臭而出，故又烦也。得食，蛔动而呕，蛔因呕吐而出，故曰∶其人当自吐蛔也。蛔厥主以乌梅丸，又主久利者，以此药性味酸苦辛温，寒热并用，能解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之邪也。脏厥者，宜吴茱萸汤；兼少阴者，宜四逆、通脉、附子等汤。临证者酌而用之可也。

【集注】方有执曰∶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也。脏厥，言非在经也。

喻昌曰∶脉微而厥，而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时，乃为脏厥。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蛔厥则时厥时烦，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矣。

程知曰∶言厥，有脏与蛔之别也。脏厥者，肾脏之阳不行也；蛔厥者，手足冷而吐蛔，胃腑之阳不行也。

蛔厥者，蛔动则烦而有静时，非若脏厥之躁无暂安时也。此胃阳病而无关于肾阳，故厥虽同，而证则异也。

程应旄曰∶脉微而厥，纯阴之象，征于脉矣；七八日肤冷，无阳之象，征于形矣。阴极则发躁，无暂安时，此自是少阴脏厥，为不治之证，厥阴中无此也。至于吐蛔，为厥阴本证，则蛔厥可与阴阳不相顺接者，连类而明之也。用乌梅丸名曰安蛔，实是安胃，并主久利，见阴阳不相顺接，厥而下利之证，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林澜曰∶阳烦阴躁，烦轻躁重，于脏厥言躁，于蛔厥言烦，已具安危之异矣。脏厥者，阳气将脱，脏气欲绝而争，故脏厥为死证；若蛔厥者，脏气虚寒，而未至于绝。脏气寒，则蛔不安其宫而动，脏气虚则蛔求食而出，是以其证必吐蛔。

\x乌梅丸方\x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去皮，炮，六两）

蜀椒（出汗，四两） 桂枝（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纳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柯琴曰∶六经惟厥阴为难治。其本阴，其标热，其体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从，随所利而行之，调其中气，使之和平，是治厥阴之法也。厥阴当两阴交尽，又名阴之绝阳，宜无热矣。第其合晦朔之理，阴之初尽，即阳之初生，所以厥阴病热，是少阳使然也。火旺则水亏，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气有余便是火也。木盛则生风，虫为风化。饥则胃中空虚，蛔闻食臭而出，故吐蛔，虽饥不欲食也。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为君，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厥阴主肝木耳！《洪范》

曰∶木曰曲直，作酸。《内经》曰∶木生酸，酸入肝。君乌梅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配黄连泻心而除疼，佐黄柏滋肾以除渴，先其所因也。连、柏治厥阴，阳邪则有余，不足以治阴邪也。椒、附、辛、姜大辛之品并举，不但治厥阴阴邪，且肝欲散，以辛散之也。又加桂枝、当归，是肝脏血，求其所属也。寒热杂用，则气味不和，佐以人参，调其中气。以苦酒渍乌梅，同气相求；蒸之米下，资其谷气。加蜜为丸，少与而渐加之，缓则治其本也。蛔，昆虫也。生冷之物与湿热之气相成，故药亦寒热互用。且胸中烦而吐蛔，则连、柏是寒因热用也。

蛔得酸则静，得辛则伏，得苦则下，信为治虫佳剂。久利则虚，调其寒热，酸以收之，下利自止。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注】此详申厥阴脏厥之重证也。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者，是厥阴阴邪之重病也。若不图之于早，为阴消阳长之计，必至于阴气寝寝而盛，厥冷日深，烦躁日甚，虽用茱萸、附子、四逆等汤，恐缓不及事，惟当灸厥阴以通其阳。如手足厥冷，过时不还，是阳已亡也，故死。

【集注】方有执曰∶灸所以通阳，阳不回，故主死也。

程知曰∶六七日，为邪传厥阴之时。脉微而厥，未是危证，危在烦躁，为微阳外露耳！

程应旄曰∶脉微、厥冷而烦躁，是即前条中所引脏厥之证，六七日前无是也。

汪琥曰∶烦躁者，阳虚而争，乃脏中之真阳欲脱，而神气为之浮越，故作烦躁。可灸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后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灸三壮。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注】此详申厥阴脏厥之轻证也。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厥阴阴邪寒化之脉证也，然不通身肤冷，亦不躁无暂安时者，则非阳虚阴盛之比，故不用姜附等辈，而用当归四逆汤，和厥阴以散寒邪，调营卫以通阳气也。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汤，加吴茱萸、生姜，以直走厥阴，温而散之也。

【集注】程知曰∶不用姜、附者，以证无下利，不属纯阴也。盖脉细欲绝之人，姜、附亦足以劫其阴，故不惟不轻用下，且亦不轻用温也。

郑重光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证；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也。

\x当归四逆汤方\x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通草（二两） 甘草（炙，二两） 大枣（擘，二十五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x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x于前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方解】凡厥阴病，必脉细而厥。以厥阴为三阴之尽，阴尽阳生，若受邪则阴阳之气不相顺接，故脉细而厥也。然相火寄居于厥阴之脏，经虽寒而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也。故伤寒初起，见手足厥冷，脉细欲绝者，皆不得遽认为虚寒而用姜、附也。此方取桂枝汤。君以当归者，厥阴主肝为血室也；佐细辛味极辛，能达三阴，外温经而内温脏；通草性极通，能利关节，内通窍而外通营；倍加大枣，即建中加饴用甘之法；减去生姜，恐辛过甚而迅散也。肝之志苦急，肝之神欲散，甘辛并举，则志遂而神悦，未有厥阴神志遂悦，而脉细不出，手足不温者也。不须参、苓之补，不用姜、附之峻者，厥阴厥逆与太阴、少阴不同治也。若其人内有久寒，非辛温甘缓之品所能兼治，则加吴茱萸、生姜之辛热，非辛温甘缓之品所能兼治，则加吴茱萸、生姜之辛热，更用酒煎，佐细辛直通厥阴之脏，迅散内外之寒，是又救厥阴内外两伤于寒之法也。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注】此申上条详出其证也。经曰∶六日厥阴受之。厥阴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邪传厥阴，其人本自有热，必从阳化，则烦渴，少腹满而囊缩，乃四逆散、承气汤证也。若其人本自有寒，必从阴化，则手足厥冷，少腹满而囊缩，乃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证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是谓大腹不满，而惟小腹满，胺之痛也。论中有少腹满，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结膀胱证；小便不利者，是水结膀胱证；手足热，小便赤涩者，是热结膀胱证。此则手足冷，小便数而白，知是冷结膀胱证也。

【集注】成无己曰∶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程知曰∶阳邪结于上，阴邪结于下，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其为阴邪下结可知。此当用温、用灸。

关元，穴名，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足三阴、任脉之会，膀胱所居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比上焦之结多热也。

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注】此详诸条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盖厥虽阴经俱有，然所属者厥阴也，故厥阴一病，不问寒热皆有厥，若无厥，则非厥阴也。太阴寒微，故手足温而无厥冷；少阴寒甚，故有寒厥而无热厥；厥阴阴极生阳，故寒厥热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谓阴阳寒热之厥也，阴阳不相顺接者，谓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交通也。不相顺接交通，则阳自阳而为热，阴自阴而为寒，即为厥病也。厥者之证，手足逆冷是也。诸四逆厥者，谓诸病四逆厥冷者也。然厥病阴阳已不相顺接交通，慎不可下，虚家见厥，尤不可下，故曰∶虚家亦然也。

【集注】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之十指。阳气内陷，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使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二端，以严其戒。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而曰不可下，何所谓耶？

【注】此承上条详申不可下之义也。伤寒五六日，邪至厥阴之时，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濡、脉虚、复厥者，此为亡血虚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则蹈虚虚之戒而死矣。大病汗后，产妇亡血之家，多有此证。

【集注】张璐曰∶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今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可比。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阴血更亏于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注】伤寒邪传厥阴，阴阳错杂为病，若阳交于阴，是阴中有阳，则不厥冷；阴交于阳，是阳中有阴，则不发热。惟阴盛不交于阳，阴自为阴，则厥冷也；阳亢不交于阴，阳自为阳，则发热也。盖厥热相胜则逆，逆则病进；厥热相平则顺，顺则病愈。今厥与热日相等，气自平，故知阴阳和而病自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张璐曰∶此云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变则难复也。

林澜曰∶三阴经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冷；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至厥阴，阴之极也，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阴极而生阳，故厥逆有发热之条。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伤寒热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寒邪浅也。默默，阴也。烦躁，阳也。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阴阴阳错杂之轻病，即论中热微厥亦微之证也。若数日小便利，其色白者，此邪热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热去胃和，阴阳自平，所以其病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烦，不但不欲食，更呕而胸胁满，此热未除而且深也，即论中厥深热亦深之证也。热深不除，久持阴分，后必便血也，所谓数日者，犹曰连日也。

【集注】王肯堂曰∶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胁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邪干其腑，故呕而胸胁烦满，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方有执曰∶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

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胁肋也。便血，阴邪必走下窍也。

林澜曰∶于热厥，言指头寒。于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轻重浅深，当细味之。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郭雍云∶热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黄汤。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注】伤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阴盛阳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脏厥也。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热；或一二日热，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后热，前热后厥，是阴阳互为胜复之热厥也。热厥者，即阳厥也。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厥乃应下之热厥，非当温散之寒厥也。若误为寒厥而反温散之，则助其热上攻，必口伤烂赤也。

【集注】成无已曰∶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元礼又以指甲之暖冷、红青，别厥证之寒热，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条乃传经邪热，阳极似阴之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伤寒在一二日之时本发热，至四五日后而厥者，乃邪传厥阴之候也。必发热者，言病患四肢及肌表虽厥，而躯壳以内必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乃申明一二日为前，四五日为后，以见热极必发厥也。阳邪深伏，应须以苦寒之药下去其热，使阴气得伸，则阴阳平，四肢和顺而不厥矣。粗工见厥，认以为寒，而反用辛温之药，辛温皆升，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劲，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注】病患手足厥冷，其脉微而细，是寒虚也。寒虚者可温可补。今脉乍紧劲，是寒实也。寒实者宜温宜吐也。时烦吐蛔，饥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烦满，饥不能食，是病在胸中也。寒饮实邪壅塞胸中，则胸中阳气为邪所遏，不能外达四肢，是以手足厥冷，胸满而烦，饥不能食也。当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则满可消，而厥可回矣。

【集注】喻昌曰∶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斯阳邪仍从阳解耳！

程应旄曰∶手足厥冷，邪气内阻。脉乍紧，紧而不常，往来中倏忽一见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

【注】伤寒脉微细，身无热，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虚厥也，当温之。脉乍紧，身无热，胸满而烦厥者，是寒实厥也，当吐之。脉实，大小便闭，腹满硬痛而厥者，热实厥也，当下之。今脉滑而厥，滑为阳脉，里热可知，是热厥也。然内无腹满痛不大便之证，是虽有热而里未实，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汤主之。

【集注】程应旄曰∶脉滑而厥，乃阳实拒阴之厥，白虎汤凉能清里，而辛可解表，故当舍证而从脉也。

林澜曰∶热厥亦有不同，如传邪入腑，秘结不通，燥矢在内，非下不可者，以承气治之之证是也。若火极似水，里有大热，而大便不闭，无燥粪可除者，滑则里热已深，厥则邪陷已极，非以白虎涤其极热，则亢甚之阳，何以清耶！

吴人驹曰∶厥，因阳气不相顺接，其脉当见阴象。脉滑为气有余，是阳盛于内，格阴于外，内则实热，外而假寒者也。白虎以清解实热，则厥自解矣。辨之之法，冷必不甚，浮而近之则冷，按之肌骨之下，则反热矣。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注】伤寒阴证见阳脉者，虽困无害，无宁俟之也。今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而曰可灸之者，盖以欲温则有阳脉之疑，欲清则有阴厥之碍也。夫证脉无寒热之确据，设以促之一阳脉清之，惟恐有误于脉，或以厥之一阴证温之，又恐有误于证，故设两可之灸法，斯通阳而不助热，回厥而不伤阴也。

【集注】喻昌曰∶伤寒脉促，则阳气 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格拒而不能返，故宜灸以通阳也。

张璐曰∶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阻，而非阳虚，故但用灸以通其阳，不用温经以助阳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注】伤寒邪在厥阴，阳邪则发热，阴邪则厥寒，阴阳错杂，互相胜复，故或厥或热也。伤寒发热四日，厥亦四日，是相胜也。今厥反三日，复热四日，是热多厥少，阳胜阴退，故其病当愈也。当愈不愈，热仍不止，则热郁于阴，其后必便脓血也。若厥四日，热反三日，则厥多热少，阴胜阳退，故为病进也。

【集注】程知曰∶此即厥热往复之机。知阴阳进退之义，明厥证所重在阳，则厥阴之大旨昭然矣。

张璐曰∶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恐其邪气传里也；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喜其阴尽阳复也。

程应旄曰∶厥阴、少阳，一脏一腑。少阳在三阳为尽，阳尽则阴生，故有寒热之往来；厥阴在三阴为尽，阴尽则阳生，故有厥热之胜复。凡遇此证，不必论其来自三阳、起自三阴，只论厥与热之多少。热多厥少，知为阳胜，阳胜病当愈；厥多热少，知为阴胜，阴胜病日进。热在后而不退，则为阳过胜，过胜而阴不能复，遂有便血诸热证；厥在后而不退，则为阴过胜，过胜而阳不能复，遂有亡阳诸死证。所以调停二者治法，须合乎阴阳进退之机，阳胜宜下，阴胜宜温。若不图之于早，坐令阴竭阳亡，其死必矣。

吴人驹曰∶《内经》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也？

【注】热而不厥为阳，厥而不热为阴。伤寒始发热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发热而不厥者，是阳来复，当自愈也。今厥九日，较热多三日，是阴胜阳，故下利也。凡厥利者，中必寒，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阴邪除去胃中阳气，而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而未定之辞也。故以索饼试之∶食后不发热，则为除中；若发热，知胃气尚在，则非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后虽暴发热，恐热暂出而复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热续在不去，与厥相应，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后，虽热不罢而亦不愈，且脉犹数者，此为热气有余，留连营卫，必发痈脓也。

【集注】方有执曰∶食，饲也。索，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饲之也。一说无肉曰索，谓不令犯食禁也。

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数以候热。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吴人驹曰∶除者，去也；中者，中气也。乃中气除去，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矣。有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

【注】伤寒脉数，六七日，厥而下利，热厥下利也，当与黄芩汤彻其热。今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寒厥下利也，当与理中汤温其寒。而反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乃胃气将绝，求食以救，终无补于胃也，故曰必死。

【集注】方有执曰∶反者，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程知曰∶言脉迟为寒，不宜更用寒药，以致有除中之变也。中气为阴寒革除，则胃中无根之阳气将欲尽除，而求救于食，故为死证。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注】厥逆，阴也。发热，阳也。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者，是阴退而阳进也。见厥复利者，是阳退而阴进也。热多厥少，病虽甚者亦可愈；厥多热少，病虽微者亦转甚。可知厥热，乃阴阳进退生死之机也。

【集注】汪琥曰∶厥阴者，阴之尽。厥阴之经，阳气甚微，故不论阴阳二证，寒热之邪，但至其经，无有不发厥者。盖厥即为逆，起于手足，今曰先厥者，此初起便厥。厥即下利发热者，则阳气复而利必自止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注】此承上条而详辨之，以出其证也。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厥回利止，其热若退，为欲愈也。若厥回利止，其热不退，而反汗出者，是厥阴病从阳化热，其邪上循本经之脉，故咽喉痛痹也。若厥回发热，无汗利不止者，是厥阴邪热因利下迫，伤及脉中之血，故必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谓热邪下利，而不复上病咽痛也。可知下利止，其喉为痹者，谓热邪已上，病咽痛，即不复病下利也。

【集注】喻昌曰∶先厥后热下利止，其病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热邪有余，上攻咽喉而为痹也。

既发热虽无汗，为其阳已回，所以利亦必自止，若不止，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热郁在里，必主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在下，即不复在上也。

汪琥曰∶咽中痛者，此热伤上焦气分也。痹者，闭也。咽中痛甚，其喉必闭而不通，以厥阴经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故也。无汗利不止，便脓血者，此热伤下焦血分也。热邪注下，则不干上，故曰∶其喉不痹。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注】厥阴下利脉数，热利也。若热微汗出，知邪微欲解，下利必自止，故令自愈也。设脉复紧，为表邪犹盛，未能解也。

【集注】成无己曰∶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

诸紧为寒，设复脉紧，寒邪犹盛，故云∶未解。

沈明宗曰∶数条乃指厥而下利便脓血者。或见实大、浮数、微弱、沉涩、弦紧、洪长诸脉，当分虚、实、寒、热，即知欲愈未愈，真为察病之微旨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注】厥阴下利，有大热而渴，脉强者，乃邪热俱盛也。今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是邪热衰也，邪热既衰，故可令自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脉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

程知曰∶下利以阳复邪微为愈。微热而渴，证已转阳，脉弱则邪气已退，故不治自愈。若下利大热脉盛，又是逆候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注】此承上条互言，以详其变也。下利脉数而渴者，是内有热也，若身无热，其邪已衰，亦可令自愈也。

设下利脉数而渴，日久不瘥，虽无身热，必圊脓血，以内热伤阴故也。

【集注】方有执曰∶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

程应旄曰∶脉数而渴，阳胜阴矣，故亦令自愈。若不瘥，则阴虚热入，经所云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是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注】厥阴热利，寸脉当沉数，今寸脉反浮数，是热在外而不在内也。尺中自涩者，是在外之热不解，乘下利入里，伤及其阴，热与血瘀，必圊脓血也。

【集注】喻昌曰∶脉见浮数，若是邪还于表，则尺脉自和，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抟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

汪琥曰∶此条乃下利变脓血之候也。热利而得数脉非反也，得浮脉则为反矣。此条论无治法，宜以仲景黄芩汤代之。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注】此详申上条，下利圊脓血之证脉也。脉沉，主里。脉弦，主急。下重，后重也。下利、脉沉弦，故里急后重也。凡下利之证，发热脉大者，是邪盛，为未止也。脉微弱数者，是邪衰，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也。

由此可知滞下脉大身热者，必死也。

【集注】喻昌曰∶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证，即今所称痢证也。脉大者，即沉弦中之大，脉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注】此承上条以出其治也。下利欲饮水者，热利下夺津液，求水以济干也。热利下重者，热伤气滞，里急后重，便脓血也。二者皆以白头翁汤主之者，以其大苦大寒，寒能胜热，苦能燥湿也。

【集注】程知曰∶按少阴自利而渴，亦有虚而引水自救者。犹当以小便之赤白，脉之迟数辨之。此言热邪内结者也。热邪内结而致下重，故纯用苦寒以胜热而浓肠也。

\x白头翁汤方\x白头翁（三两） 黄连（去须，三两） 黄柏（去皮，三两） 秦皮（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三阴俱有下利证。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也；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惟厥阴下利，属于寒者，厥而不渴，下利清谷；属于热者，消渴下利，下重便脓血也。此热利下重，乃火郁湿蒸，秽气奔逼广肠，魄门重滞而难出，即《内经》所云∶暴注下迫者是也。君白头翁，寒而苦辛；臣秦皮，寒而苦涩。寒能胜热，苦能燥湿，辛以散火之郁，涩以收下重之利也。佐黄连清上焦之火，则渴可止；使黄柏泻下焦之热，则利自除也。治厥阴热利有二∶初利用此方之苦以泻火，以苦燥之，以辛散之，以涩固之，是谓以寒治热之法；久利则用乌梅丸之酸以收火，佐以苦寒，杂以温补，是谓逆之从之，随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注】伤寒下利，日十余利，正气虚也，其脉当虚，今反实者，邪气盛也。正虚邪盛，故主死也。

【集注】成无己曰∶下利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脏也，故死。脉不应病，此之谓也。

郑重光曰∶脉实则胃气失和缓之状，而真脏之脉独见，邪盛正脱矣。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注】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之时也，厥而不利，是阴邪未盛，若便发热，尚在不死。今六七日不利，忽而下利，发热汗出不止者，是阴盛于中，而阳亡于外，故为有阴无阳也，其死可知矣。

【集注】方有执曰∶发热而利，里阴内盛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程知曰∶言暴下利汗出，为亡阳死证也。六七日不利，忽发热而利下，至于汗出不止，浑是外阳内阴，真阳顷刻无存矣。

汪琥曰∶寒中厥阴至六七日，当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省文也。厥则当利不利者，阳气未败，犹能与邪相支吾也，若至发热，即利者亦当止。今则发热与利，骤然并至，加之汗出不止，则知其热非阳回而热，乃阳脱而热，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

张令韶曰∶厥阴病发热不死，发热亦死者有三证∶一在躁不得卧，一在厥不止，一在汗出不止。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注】此详申上条，发热而厥之义也。发热而厥至七日，若厥回利止，则可以自解矣。今发热而厥至七日，下利不止者，为难治也。盖上条有阴无阳故主死，此条阴盛而阳不复，故为难治也。

【集注】方有执曰∶厥七日而下利，阴盛而阳不复也。

张璐曰∶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阴阳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见烦躁，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注】脉沉而迟，下利清谷，是里有阴寒也。若其人面有少赤色，身有微热，又属表有阳热也。夫内有里阴之寒，外有表阳之热，则阴得阳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人必郁冒汗出而后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虚阳，与下利之虚阴，两相和顺，故作解也。此非在下之阴，格在上之阳，所以病患虽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集注】喻昌曰∶下利脉沉迟，里寒也。面少赤有微热，是仍兼外邪，必从汗解。但戴阳之证，必见微厥，此中大伏危机，其用法当迥异常法矣。六经皆有下利之证，惟少阴、厥阴为难治。盖邪气入里，利深则必致厥，厥深亦必致利，故下利一证，经于少阴、厥阴，皆详言之。盖以伤寒下利，则无论少阴、厥阴，其治法皆可会通也。

汪琥曰∶郁冒者，头目之际郁然昏冒，乃阳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解。汗出而解，是阳回里寒散而营卫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此承上条互详其义，以出其治也。下利清谷，里寒也；身有微热，外热也。上条有无汗怫郁面赤之表，尚可期其冒汗而解；此条汗出而厥，则已露亡阳之变矣。故主以通脉四逆汤，救阳以胜阴也。

【集注】方有执曰∶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者也。

喻昌曰∶上条辨证，此条用药，互相发明。然不但此也，少阴病下利清谷，面色赤者，已用此法矣。

吴人驹曰∶有协热下利者，亦完谷不化，乃邪热不杀谷，其别在脉之阴阳、虚实之不同。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注】通身大汗出，热当去矣。热仍不去，而无他证，则为邪未尽而不解也。今大汗出，热不去，而更见拘急肢疼，且下利厥逆而恶寒，是阳亡于表，寒盛于里也，故主四逆汤，温经以胜寒，回阳而敛汗也。

【集注】方有执曰∶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气不利也；下利厥逆，恶寒亡阳，而阴寒内甚也。

程知曰∶言大汗后下利厥逆，急宜回阳也。大汗出而热不去，正恐真阳飞越，若内拘急，四肢痛，更加下利，厥逆，恶寒，则在里，纯是阴寒矣。

程应旄曰∶此证大汗出热不去，何为不在亡阳死证之列？不知亡阳由于汗不止而阳亡，此证内拘急，四肢疼，是汗已止，阳未亡而恶寒，故可行温法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注】大汗出汗不收者，桂枝加附子汤证也。大下利，利不止者，理中加附子汤证也。今大汗出，又大下利不止，而更见厥冷，乃阳亡于外，寒盛于中，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当与四逆汤急回其阳，以胜其阴，使汗利止而厥冷还，则犹可生也。以上三条，皆厥阴少阴同病，因少阴寒甚，故俱从少阴主治也。

【集注】喻昌曰∶此证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阳回方可徐救其阴也。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注】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有阴无阳也。虽用附子四逆辈，恐阳不能急回，宜急灸厥阴以通其阳。若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手足不温反微喘者，乃无气以续之喘，是阳气上脱也，故主死。

【集注】方有执曰∶其喘必息短而声不续，乃阳气衰绝也。

程知曰∶少阴下利，厥逆无脉，服白通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厥阴下利，厥逆脉绝，用灸法， 时脉还者生，不还者死。可见求阳气者，非泛然求之于无何有之乡也。必两肾之中有几微可续，然后可借温灸为鸾胶耳！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注】伤寒发热下利而厥，反烦躁不得卧者，乃寒盛于中，孤阳扰乱也。或发热下利至甚，厥逆不止，即不烦躁，亦为表阳外散，里阳内脱，故均死也。

【集注】成无己曰∶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卧，病胜脏也，故死。《金匮要略》

云∶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伤寒发热，为邪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腑脏气绝，故死。

程知曰∶厥阴病，但发热即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若外发热而内厥逆，下利不止，且至烦躁不解，则发热又为阳气外散之候，而主死矣。

张璐曰∶躁不得卧，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为危候，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

加以发热躁不得卧，不但虚阳发露，而真阴亦已消尽无余矣，安得不死乎？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注】厥阴呕而脉弱，大便多利，今小便复利，虽身有微热，而又见厥冷，是邪既上逆，而下焦虚寒不固，为阴进阳退之象，故为难治。以四逆汤主之者，急壮其阳也，阳回则可望生矣。

【集注】方有执曰∶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之有微热，故虽厥犹可以四逆汤救其阳，使之复也。

程知曰∶言呕而厥者，宜温其下也。呕者，邪气上逆也。脉弱小便利，虚寒见于下也。身有微热，当为阳邪在表，然见厥逆，则为阴盛于里，而微阳有不能自存之忧也。

汪琥曰∶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以呕为主病，独小便利而见厥，前后不能关锁，用四逆汤以附子散寒，下逆气，助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也。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注】太阴有吐食而无呕也；少阴有欲吐不吐，咳而呕也；厥阴之厥而呕，呕而吐蛔也。今干呕者，有声无物之谓也；吐涎沫者，清涎冷沫随呕而出也，此由厥阴之寒，上干于胃也。三阳有头痛，必兼身热，至于太阴、少阴二经，皆无头痛。惟厥阴与督脉会于巅，故有头痛而无身热也。此少阳不解，传入厥阴，阴邪上逆，故呕而头痛也。以吴茱萸汤主之，从厥阴本治也。

【集注】程知曰∶此言呕而头痛者，宜温中而降逆也。

张锡驹曰∶呕者，有声有物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今干呕吐涎沫者，涎沫随呕而吐出也。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注】心烦而呕者，内热之呕也；渴而饮水呕者，停水之呕也。今呕而有脓者，此必内有痈脓，故曰不可治，但俟呕脓尽自愈也。盖痈脓腐秽欲去而呕，故不当治。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阻其出路，使无所泄，必致他变，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

【集注】汪琥曰∶肺胃成痈，由风寒蕴于经络，邪郁于肺，或入胃腑，变而为热，热甚则气瘀血积而为痈。痈者，壅也，言热毒壅聚而成脓也。

郑重光曰∶邪热上逆，结为内痈，肺胃之痈是也。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注】厥阴中风，该伤寒而言也。脉微，厥阴脉也。浮，表阳脉也。厥阴之病，既得阳浮之脉，是其邪已还于表，故为欲愈也。不浮则沉。沉，里阴脉也。是其邪仍在于里，故为未愈也。

【集注】成无己曰∶脉浮，为邪气还表作汗之兆，故云∶欲愈。不浮则邪气深入，正多变证，故云∶未愈。

方有执曰∶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为欲愈也。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注】丑、寅、卯三时，厥阴风木乘旺之时也。正气得其旺，则邪自退，故病解。

【集注】方有执曰∶厥阴之解，自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盖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旺，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