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岳全书 · 变蒸（三十六）

- 书：[景岳全书](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7)（张介宾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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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蒸（三十六）

巢氏云∶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钱仲阳曰∶变者，易也。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脏腑之神志，自内而长，自下而上。

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日一变蒸，即觉情志有异于前，何也？长生意志脏腑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盖人有三百六十五骨节，以应天数，内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共有三百二十数，自下生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遍，亦曰一蒸。凡一周遍，乃生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膀胱；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小肠；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胆；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大肠；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脾；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胃，此所谓小蒸毕也。又手厥阴经为脏，手少阳经三焦为腑，此一脏一腑俱无状，故不变不蒸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生五脏也；蒸者，养六腑也。每经一变一蒸，情态即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汗或吐，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其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实热微利之，用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散。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

薛立斋曰∶《全婴方论》云∶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变者上气，蒸者发热也。轻则体热虚惊，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则寒热脉乱，腹痛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 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紫霜丸主之。窃谓此证，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可也，况前药乃属峻厉，非惟脏腑不能胜，抑且反伤气血，慎之，慎之！余尝见一小儿，至二变发热有痰，投以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验矣。若不热不惊，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景岳曰∶小儿变蒸之说，古所无也，至西晋王叔和始一言之，继自隋、唐巢氏以来，则日相传演，其说益繁。然以余观之，则似有未必然者，何也？盖儿胎月足离怀，气质虽未成实，而脏腑已皆完备。及既生之后，凡长养之机，则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间，百骸齐到，自当时异而日不同，岂复有此先彼后，如一变生肾，二变生膀胱，及每变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如小儿之病与不病，余所见所治者，盖亦不少，凡属违和，则不因外感必以内伤，初未闻有无因而病者，岂真变蒸之谓耶？又见保护得宜，而自生至长，毫无疾痛者不少，抑又何也？虽有暗变之说，终亦不能信然。余恐临证者有执迷之误，故道其愚昧若此，及如前薛氏之戒，皆不可不察也。明达者以为然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