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岳全书 · 论治（共七条）

- 书：[景岳全书](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7)（张介宾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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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治（共七条）

一、湿热证，必其证多烦渴，小水赤涩，大便秘结，脉见洪滑、实数者，方是热证，治宜清利。如热甚者，宜以清火为主，而佐以分利；热微者，宜以分利为主，而佐以清火，如四苓散、小厘清饮，或大厘清饮、茵陈饮之类，皆可择而用之。如果湿热之甚，或元气无损而兼秘结不通者，方可或行推荡。若无实结等证，则不宜妄行攻击。

一、寒湿证，凡诸病湿而全无热脉热证者，便多寒湿之属。盖水之流湿，本缘同气，惟湿中有火，则湿热熏蒸，而停郁为热。湿中无火，则湿气不化，而流聚为寒。故凡病内湿等证者，多属气虚之人。气属阳，阳虚则寒从中生，寒生则湿气留之。此阴阳之性，理出自然，有不必外中于湿而后为之湿也。此之变病，惟肿胀、泄泻、痰饮、呕吐等证多有之。病之微者，宜温、宜利、宜燥。如五苓散、平胃散、渗湿汤、六味地黄丸之类是也；病之甚者，必用温补，俟阳气渐复，则阴邪始退。如八味丸、理中汤、圣术煎，或佐关煎、胃关煎、薛氏加减《金匮》肾气汤之类，皆当随证加减用之。

一、寒湿之气中于外者，此与内生之湿自有不同，宜温而兼散。如五积散、平胃散、加味五苓散、不换金正气散之类主之。

一、寒湿之证，凡气令阴寒，及阳气不足之人，多有其证。而丹溪谓六气之中，湿热为病者，十居八九，亦言之过矣。

一、治湿之法，凡湿从外入者，汗散之。湿在上者，亦宜微汗之。湿在中下二焦，宜疏利二便，或单用淡渗以利小便。

一、治湿之法，古人云宜理脾、清热、利小便为上。故曰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此固然矣。然湿热之证，多宜清利；寒湿之证，多不宜利也。何也？盖凡湿而兼寒者，未有不由阳气之虚，而利多伤气，则阳必更虚，能无害乎？但微寒微虚者，即温而利之，自无不可。若大寒大虚者，则必不宜利。此寒湿之证，有所当忌者也。再若湿热之证，亦有忌利者，以湿热伤阴者也。阴气既伤，而复利之，则邪湿未清，而精血已耗。如汗多而渴，热燥而烦，小水干赤，中气不足，溲便如膏之类，切勿利之。以致重损津液，害必甚矣。故凡治阳虚者，只宜补阳，阳胜则燥，而阴湿自退。阴虚者，只宜壮水，真水既行，则邪湿自无所容矣。此阴阳二证。俱有不宜利者，不可不察。

一、湿证之见，凡黄胆、肿胀、泄泻、痰饮、呕吐、痹痛、淋秘之类，皆有湿证。当于各门详察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