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岳全书 · 论火证（共三条）

- 书：[景岳全书](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7)（张介宾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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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火证（共三条）

火为热病，是固然矣。然火得其正，即为阳气，此火之不可无，亦不可衰。衰则阳气之虚也。火失其正，是以邪热，此火之不可有，尤不可甚。甚则真阴伤败也。然阳以元气言。

火以病气言，故凡病在元气者，不得以火论。何也？盖人之元气止于充足，焉得有余？既非有余，则何以言火？所谓无形者其化虚，即此是也。惟病在形体者，乃可以察火证，盖其不在气即在血，所谓有形者其化实，即此是也。故凡火之为病，其在外者，必见于皮肉筋骨；其在内者，必见于脏腑九窍。若于形质之间，本无热证可据，而曰此火也。此热也，则总属莫须有之妄谈也。矧如火证悉具，而犹有虚实之殊，真假之异，其可不为详辨乎。若果有火病，则火性急烈，诚可畏也。然实火止随形质，余因谓之凡火，又谓之邪火。火之为病，病之标耳，洗之涤之，又何难哉。惟虚火之病，则本于元气，元气既虚，而再攻其火，非梃即刃矣。是以诸病之杀人，而尤惟火病为最者，正以凡火未必杀人，而以虚作实，则无不杀之矣，不忍见也。

一、凡五脏之火，肺热则鼻干，甚则鼻涕出。肝热则目眵浓。心热则言笑多。脾热则善饥善渴。肾热则小水热痛。凡此之类，宜从清也。诸所不尽，详一卷寒热篇。

一、凡察火证，必须察其虚实。虽其元气本虚，然必虚中挟实者，乃为易治。何以见之？如或大便干结，或善饥多食，或神气精明，或声音强壮，而脉见有力，此皆虚中有实也，俱可随证清解之。若或内外俱热，而反见溏泄，或饮食少进，或声微气短，诸虚皆见，而反不利温补者。此其胃气已败，生意已穷，非吉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