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岳全书 · 论五志之火

- 书：[景岳全书](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37)（张介宾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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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五志之火

经曰∶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是即所谓五志也。此五志之化由乎五脏，而五脏之化由乎五行。故在心为喜，心主火也；在肝为怒，肝主木也；在脾为思，脾主土也；在肺为忧，肺主金也；在肾为恐，肾主水也。此五志各有分属，本不可以混言者也。且人有此生，即有此志，使无此志，生亦何为，是生之与志，本不能离，亦不可离。而人于食息之常，孰不以五志为生，亦孰不以五志为用，而未闻以五志之动皆为火也。第或以用志失宜，则未免有伤脏气，故在《内经》则但言五脏之伤，各有所属，五气之伤，各有所病，亦未闻以五志之伤皆云火也。而五火之说，乃始于刘河间，云五志所伤皆热也。丹溪述河间而衍之曰∶五志之动，各有火起。刘宗浓又述丹溪而衍之曰∶大怒则火起于肝，醉饱则火起于胃，房劳则火起于肾，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心为君主，自焚则死矣。自三子之说行，则似乎五行悉化而为火，理岂然乎！

余尝察五志所伤之人，但见其憔悴日增，未见其俱为热病也。即因志动火者，非曰必无，但伤气者十之九，动火者十之一，又岂五志皆能动火乎！而矧以怒动肝气者，最易伤脾，脾伤者，不可以言火也，醉饱能动胃火，胃强者固自无恙，脾弱而致病者，不可以言火也。

房劳本动肾火，精去而阳亢者，可以火言，精去而气亦去者，不可以言火也。外如五志之伤，则无非伤气败阳之证，尚可谓之火乎。无火治火，则无有不败者矣。三卷中辨丹溪第二条下仍有一论，当互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