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冤集录 · 五十·验邻县尸

- 书：[洗冤集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16)（宋慈 · 宋）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616-洗冤集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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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验邻县尸

凡邻县有尸在山林荒僻处，经久损坏，无皮肉，本县已作病死检了，却牒邻县覆。盖为他前检不明，于心未安，相攀覆检。有如此类，莫若据直申∶其尸见有白骨一副，手、足、头全，并无皮肉、肠胃，验是尸经多日，即不见得因何致死。所有尸骨未敢给付埋殡，申所属施行。不可被公人 作无凭检验。

凡被牒往他县覆检者，先具承牒时辰，起离前去事状，申所属官司，值夜止宿。及到地头，次第取责干连人罪状，致死今经几日，方行检验。如经停日久，委的皮肉坏烂不任看验者，即具仵作、行人等众状，称∶尸首头、项、口、眼、耳、鼻、咽喉上下至心胸、肚脐、小腹、手脚等，并遍身上下尸胀臭烂，蛆虫往来咂食，不任检验。如稍可验，即先用水洗去浮蛆虫，仔细根据理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