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冤集录 · 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缢

- 书：[洗冤集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16)（宋慈 · 宋）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616-洗冤集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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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缢

自缢、被人勒杀或算杀假作自缢，甚易辨。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手握、齿露。缢在喉上，则舌抵齿；喉下，则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后有粪出。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则口眼开、手散、发慢。喉下血脉不行，痕迹浅淡。舌不出，亦不抵齿。项上肉有指爪痕，身上别有致命伤损去处。

惟有生勒未死间，实时吊起，诈作自缢，此稍难辨。如迹状可疑，莫若检作勒杀，立限捉贼也。

凡被人隔物，或窗棂或林木之类勒死，伪作自缢，则绳不交。喉下痕多平过，却极深，黑黯色，亦不起于耳后发际。

绞勒喉下死者，结缔在死人项后。两手不垂下，纵垂下亦不直。项后结交，却有背倚柱等处，或把衫襟KT 着，即喉下有衣衫领黑迹，是要害处气闷身死。

凡检被勒身死人，将项下勒绳索，或者诸般带系，临时仔细声说，缠绕过遭数。多是于项后当正，或偏左、右系定，须有系不尽垂头处。其尸合面地卧，为被勒时争命，须是揉扑得头发或角子散慢，或沿身上有 擦着痕。

凡被勒身死人，须看觑尸身四畔，有扎磨踪迹去处。

又有死后被人用绳索系扎手脚及项下等处，其人已死，气血不行，虽被系缚，其痕不紫赤，有白痕可验。死后系缚者，无血 ，系缚痕虽深入皮，即无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

有用火篦烙成痕，但红色或焦赤带湿不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