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经微言》 · 脏腑阐微篇

- 书：[《外经微言》](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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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脏腑阐微篇

雷公问于岐伯曰：脏止五乎?腑止六乎?岐伯曰：脏六腑七也。雷公曰：脏六何以名五也?岐伯曰：心肝脾肺肾五行之正也，故名五脏。胞胎非五行之正也，虽脏不以脏名之。雷公曰：胞胎何以非五脏之正也?岐伯曰：心火也，肝木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一脏各属一行。胞胎处水火之歧；非正也，故不可称六脏也。雷公曰：肾中有火亦水火之歧也，何肾称脏乎?岐伯曰：肾中之火先天火也，居两肾中而肾专司水；也。胞胎上系心，下连肾，往来心肾，接续于水火之际，可名为火，亦可名为水，非水火之正也。雷公曰：然则胞胎何以为脏乎?岐伯曰：胞胎处水火之两歧，心肾之交，非胞胎之系不能通达上下，宁独妇人有之，男子未尝无也。吾因其两歧，置于五脏之外，非胞胎之不为脏也。雷公曰：男女各有之，亦有异乎?岐伯曰：系同而口异也。男女无此系，则水火不交，受病同也。女系无口，则不能受妊，是胞胎者，生生之机，属阴而藏于阳，非脏而何。雷公曰：胞胎之口又何以异?岐伯；曰：胞胎之系，上出于心之膜膈，下连两肾，此男女之同也。惟女下大而上细，上无口而下有口，故能纳精以受妊。雷公曰：腑七而名六何也?岐伯曰：大小肠、膀胱、胆、胃、三焦、包络，此七腑也。遗包络不称腑者，尊帝耳。雷公曰；包络可遗乎?岐伯曰：不可遗也。包络为脾胃之母，土非火不生。五脏六腑之气咸仰于心君，心火无为，必藉包络有为，往来宣布胃气，能入脾气，能出各脏腑之气，始能变化也。雷公曰：包络既为一腑，奈何尊帝遗之。尊心为君火，称包络为相火，可乎?请登之《外经》咸以为则。

陈远公曰：脏六而言五者，言脏之正也。腑七而言六者，言腑之偏也。举五而略六，非不知胞胎也；举六而略七，非不知包络也。有雷公之间，而胞胎包络昭于古今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