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述 · 治法

- 书：[医述](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99)（程杏轩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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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法

\x经义\x古之治病，惟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宦之形。此恬 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 之枝。暮世之治病，则不然，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从，病形已成，乃欲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复起。○治病必求其本。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生心烦者，治其本。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先大小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病反其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中标之方。言标与本，易而勿损。察本与标，气可令调。○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剽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泻之。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开鬼门，洁净府，除陈 ，倒仓廪。○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渗之。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素问》）

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气胜也，急泻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

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灵枢》）

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易经》）

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刮杀之齐。（《周礼》）

去病务于尽。（《左传》）

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营卫通行，此其要也。（《难经》）

\x哲言\x医王能治一切病，不能治命尽之人。（《楞严经》）

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当自生者，越人能使起耳。（《史记》）

上工治未病，何也？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金匮要略》）

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胸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别，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知治身，则能治国矣。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惜其气，所以全其身。是以圣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于既逝之后。然后真一存焉，三一守焉，百病却焉，年寿延焉。（抱朴子）

古之神圣之医，能疗人之心，预使不致于有疾。今之医者，惟知疗人之疾，而不知疗人之心，是犹舍本求末，不澄其源，而塞其流，欲求疾愈，不亦愚乎？（ 仙）

良医治病，必先求其得病之因。虚邪当治其母，实邪当治其子，微邪当治其所胜，贼邪当治其所不胜，正邪当治其本经。杂受病邪者，非止一端，察其杂合之轻重，视其标本之缓急，以为施治之先后。（《局方发挥》）

治病有八要∶一曰虚，五虚是也；二曰实，五实是也；三曰冷脏腑，素有积冷是也；四曰热脏腑，素有积热是也；五曰邪，非脏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内，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内也。审此八要，参以脉候病机，庶几无误。（商辂）

治病分初、中、末三法。初治之道，法当猛峻，缘病得之新暴，当以猛峻之药，急驱去之，不使病邪久居身中为害也；中治之道，法当宽猛相济，为得病之非新非久，当以缓疾得中，养正去邪，相济而兼治之；末治之道，法当宽缓广服，平善无毒，培养血气，俾其邪自去。○治法有五∶一曰和，假令小热之病，当以凉药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为热势稍大，当以寒药取之；取之不已，次用从，为热势既甚，当以温药从之，或寒因热用；从之不已，又用折，为病势极甚，当以逆制之；逆制不已，当以下夺之；下夺不已，又用属，为求其属以衰之，缘热邪深陷骨髓，无法可出，针药所不能及，故求其属以衰之。

求属之法，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高者抑之，非高者故当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

若本高，何抑之有？下者举之，非下者故当举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太下，故举之而使高。若本下，何举之有？

（《此事难知》）

《经》云∶治病必求其本。故举其略曰∶死以生为本，欲救其死，勿伤其生；邪正为本，欲攻其邪，必顾其正；阴以阳为本，阳存则生，阳尽则死；静以动为本，有动则活，无动则止；血以气为本，气来则行，气去则凝；证以脉为本，脉吉则吉，脉凶则凶；先者后之本，从此来者，须从此去；急者缓之本，孰急可忧，孰缓无虑；内者外之本，外实者何伤？中败者堪畏；下者上之本，滋苗者先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虚者实之本，有余者拔之无难，不足者攻之何忍？真者假之本，浅陋者只知见在，精妙者疑似独明。总之求本之道无他，勿伤其生而已。○按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二句，为病治之大纲。其辞似显，其义甚微，最当详辨。而辨之有最难者，何也？盖实言邪气实，宜泻也；虚言正气虚，宜补也。凡邪正相搏而为病，则邪实正虚皆可言也。故主泻者，则曰邪盛则实，实当泻也；主补者，则曰精夺则虚，虚当补也。各执一句，茫无确见，借口文饰，孰得言非！是以至精之训，反酿莫大之害，不知理之所在，有必不可移易者，余请析此为四∶曰孰缓、孰急、其有、其无也。所谓缓急者，察虚实之缓急也。无虚者急在邪气，去之不速，留则生变也；多虚者急在正气，培之不早，临期无济也；微实微虚者，但治其实，可一扫而除也；甚实甚虚者，所畏在虚，但固守根本，则邪无不退也；

二虚一实者，兼治其实，开其一面也；二实一虚者，兼治其虚，防生不测也。总之，实而误补，固必增邪，犹可解救，其祸小；虚而误攻，真气忽去，莫可挽回，其祸大。此虚实之缓急，不可不察也，所谓有无者，察邪气之有无也。凡风、寒、暑、湿、燥、火，皆能为邪，邪之在表、在里、在腑、在脏，必有所居，求得其本，则直取之，此所谓有，有则邪之实也；若无六气之邪，而病出三阴，则惟情欲以伤内，劳倦以伤外，非邪似邪，非实似实，此所谓无，无则病在元气也。不明虚实有无之义，必至以逆为从，以标作本，绝人长命，可不慎哉！（《类经》）

治病之则，当知邪正，当权重轻。凡治实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贼也，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伤一禾矣；有二去四，伤二禾矣；若识禾不的，俱认为稗，而计图尽之，则无禾矣。

此用攻之法，贵乎察得其真，不可过也。凡治虚者，譬之给饷，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饷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军之众，又岂担石之粮所能活哉？一饷不继，将并前饷弃之，况于从中克减乎？此用补之法，贵乎轻重有而也。○凡临证治病，不必论其有虚证、无虚证，但无实证可据而为病者，盒饭兼补，以调营卫精血之气。亦不必论其有火证、无火证，但无热证可据而为病者，盒饭兼温，以培命门脾胃之气。○用补之法，贵乎先轻后重，务在成功；用攻之法，必须先缓后急，及病则已。○时医治病，但知察标，不知察本。但见其所急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缓也？孰当急也？孰为今日之当急？孰为明日之更当急也。○温中即所以散邪，强主即所以逐寇。○欲表散者，须远酸寒；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者沉寒毋犯，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上虚者忌降，下虚者忌泄，诸动者再动即散，诸静者再静即灭。甘勿施于中满，苦勿施于假热，辛勿施于热躁，咸勿施于伤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气虚者少设。○用药处方，有反佐之道者，此轩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权。后世医家，每多假借以乱经常，不惟悖理于前，抑且遗害于后。观《内经》之论治，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此其义，盖言病有微甚，亦有真假，先从正治，正治不愈，然后反佐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又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此谓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逆其病者，谓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从其病者，谓之反治。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则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热，而热拒寒，则反佐以热而入之，是皆反佐之义，亦不得不然而然也。又曰∶热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结，当治以热，然寒甚格热，药不得入，则以热药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寒因热用者，如大热在中，以寒攻治则不入，以热攻治则病增，乃以寒药热服，入腹之后，热气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协和，而病以灭，此皆反佐之义也。外如仲景治少阴之利，初用白通汤，正治也；继因有烦，而用白通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其治霍乱吐利脉微欲绝者，初用四逆汤，正治也；继因汗出小烦，而用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反佐也。若今之所谓反佐者则不然，观丹溪之治，吞酸以黄连为君，而以吴萸佐之；治心腹痛倍加山栀，而以干姜佐之。夫既谓其热，寒之可也，何以复用干姜、茱萸？既谓其寒，热之可也，何以复用黄连、栀子？自相矛盾，能无误乎？夫反佐之法，病治之权也。

经者日用之经常，权者制宜之权变，必于正经之外，方用权宜，岂随病处方，即宜用乎？然则何者宜反，何者不宜反？盖正治不效者宜反也，病能格药者宜反也，火极似水者宜反也，寒极反热者宜反也。真以应真，假以应假。设无格拒假证，自当正治，何以反为？不当权而权，则悖理反常；不当反而反，则攻邪失正。乌可混耶？

（张景岳）

夫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灸者，宜针者，宜补者，宜按摩者，宜导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悦愉者，宜和缓者，宜水者，宜火者，种种之法，若非良善精博，难为取愈。

庸下浅识乱，投汤丸，汗、下、补、吐，动使交错，轻者令重，重者令死。且汤可以涤荡脏腑开通经路，调品阴阳，祛分邪恶，润泽枯朽，悦养皮肤，养气力，助困竭。丸可以逐风冷，破坚症，消积聚，进饮食，舒营卫，开关窍。散者能祛风邪暑湿之气，掳寒湿混浊之毒，发散四肢之壅滞，除剪五脏之结伏，开阳和胃，行脉通经。

下则疏豁开塞。补则益助虚乏。灸则起阴通阳。针则行营引卫。导引则可以逐客邪于关节。按摩则可以驱浮淫于肌肉。蒸熨辟冷，暖洗生阳，悦愉爽神，和缓安气。若实而不下，则心腹胀满，烦乱鼓肿；若虚而不补，则气血消散，肌肉耗亡，精神脱失，意志昏迷。可汗而不汗，则毛孔闭塞，闷绝而终；合吐而不吐，则结胸上喘，水食不入；当灸而不灸，则冷气重凝，阴毒内聚，厥气上冲，分隧不散；当针而不针，则营卫不行，经络不利；宜导引而不导引，则邪侵关节，固结难通；宜按摩而不按摩，则淫随肌肉，久留不消；宜蒸熨而不蒸熨，则冷气潜伏，渐成痹厥；宜暖洗而不暖洗，则阳气不行，阴邪相害；不当下而下，则开阳荡胃，洞泄不禁；

不当汗而汗，则肌肉消绝，津液枯耗；不当吐而吐，则心神烦乱，脏腑奔冲；不当灸而灸，则重伤经络，内蓄痰毒，反害中和；不当针而针，则气血散失，机关细缩；不当导引而导引，则真气劳败，邪气妄行；不当按摩而按摩，则肌肉 胀，筋骨舒张；不当蒸熨而蒸熨，则阳气偏行，阴气内聚；不当暖洗而暖洗，则汤灼皮肤，热生肌肉；不当悦愉而悦愉，则神失气消，精神不快；不当和缓而缓，则气停意折，健忘伤志。大凡治疗，要合其宜。脉状病候，少陈于后∶凡脉不紧数，则勿发汗；脉不疾数，不可以下；心胸不闭，尺脉微弱，不可以吐；关节不急，营卫不壅，不可以针；阴气不盛，阳气不衰勿灸；内无客邪，勿导引；外无淫气，勿按摩；

皮肤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悦愉；气不奔急，勿和缓。顺此者生，逆此者死。（《中藏经》）

《经》云∶识中标，只助本。治千人，无一损。如脾土虚者，温暖以益火之原；肝木虚者，濡润以壮水之主；肺金虚者，甘缓以培土之基；心火虚者，酸收以滋木之宰；肾水虚者，辛润以保金之宗。此治虚之本也。木欲实，金当平之；

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此治实之本也。金为火制，泻心在保肺之先；木受金戕，平肺在补肝之先；土当木贼，损肝在扶脾之先；水被土乘，清脾在滋肾之先；火承水制，抑肾在养心之先。此治邪之本也。○病属于虚，治宜以缓。虚者精气夺也，盖病已沉痼，治须次第，故治虚无速法，亦无奇法，如家贫年久，室内空虚，非旦夕间事也。病属于实，治宜以急。实者邪气胜也，盖邪不速逐，为害滋蔓，故治实无缓法，多有奇法，如寇盗在家，当开门急逐即安。此病机缓急之法也。○要知平人而至于病，必由于水火二家先病也；病至于大，必由于水火二道病极也；大至于危，必由于水火二气将脱也。故小病或由于气血之偏，而大病必由于水火之害。舍气血以治小病，舍水火以治大病，真犹缘木求鱼，其可得乎？（《冯氏锦囊》）

凡治病惟发表不远热，非发表则必远热矣；惟攻里不远寒，非攻里则必远寒矣。不当远而远，当远而不远，其害不可胜言。○今人外感病兼内伤者居多，用药全要分别。如七分外感，三分内伤，则治外感药中，宜用缓剂、小剂及姜、枣和中为引，庶无大动正气、汗血等累。若七分内伤，三分外感，则用药全以内伤为主。盖内伤之人，才有些微外感，实时发病，不似壮盛之人，必所感深重，其病乃发也。○凡治阴病，得以转阳，则不药自愈。纵不愈，用阴分药一剂，或四物二连汤，或六味地黄汤，以剂其偏，则无不愈。○蓄鱼千头者，必置介类于池中，否则其鱼乘雷雨而冉冉腾散。盖鱼虽潜物，而性乐于动，以介类沉伏之物，而引鱼之潜伏不动，同气相求，理通元奥。故治真阳之飞越，不以鼋鳖之类引之下伏，不能也。（喻嘉言）

《旧唐书·谈宾录》云∶病之用药，有正相当者，只须单用一味，直攻其病，药力既纯，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别脉，莫识病源，惟以臆度，多用药味，譬之于猎，未知兔所，多发人马，空地遮围，冀其偶获，如此疗病，不亦疏乎！

假令一药偶然当病，复共他味相和，彼此牵制，气势不行，所以难瘥。（《知新录》）

治病先去病根，然后可用收涩。浣衣须去垢腻，然后可加粉饰。（朱丹溪）

益火之原，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心之阳，寒亦通行；强肾之阴，热之犹可。（王太仆）

先救人，后治病。医当医人，不当医病。○治感证，始终以存津液为第一义。○推陈可以致新，致新可以推陈。○内伤之新，补之当早；外感之新，散之戒重。内伤之久，补之当峻、当速；外感之久，散之不可峻、不可速。○有内伤似外感者，此火不可发散，发散则亡阴；不可以霜雪压之，压之则灭火。盖非水无以救火，非有根之水，不足以救离根之火。○何谓虚实？有阴虚，有阳虚，有先天之阴阳虚。何谓阴虚？血虚也。何谓阳虚？

气虚也。血虚者补其血，四物汤之类是也；气虚者补其气，补中益气汤之类是也。先天之阴虚者，六味、左归之类是也；先天之阳虚者，八味、右归之类是也。有攻伐太过之阳虚者，如用寒凉，而致阳遏不升，当以参、术、黄 温之，甚者姜、桂以助之，又甚者八味、右归从其原以救之。有攻伐太过之阴虚者，如用发散，而致津液干枯，当以归、芍、熟地滋之，枸杞、龟鹿两胶粘腻之物以填之是也。（《己任编》）

凡诊脉左右俱病者，治在右，以天地之气自右行左耳；上下俱病者，治在下，以万物之气自下行上耳。

故心肺俱病，治在膻中；肝脾俱病，治在胃；两肾俱病者，治在右肾，此重在右也。心肝俱病，治在肝；肝肾俱病，治在肾；心肾俱病，亦治在肾；脾肺俱病，治在脾；脾肾俱病，治在肾；肺肾俱病，亦治在肾，此重在下也。又肺与左肾俱病，治在左肾；心与右肾俱病，治在右肾，亦重下也。肺与肝俱病，治在肺；肾与脾俱病，治在脾；亦重右也。或曰心脾俱病，治火补土，何反言之？然。治火补土，乃治足少阴，亦上病治下也。若治手少阴，则不能补脾，且将克肺，故心脾俱病，治土除湿，心邪自旺，脾土亦燥，二脏俱理。所以治下可以理上，治右可以理左，均为本治，其标治不与此并论焉。（魏荔彤）

若夫土者从火寄生，即当随火而补，然有至妙之理。阳明胃土，随少阴心火而生，故补胃土者，当补心火，而归脾一方，又从火之外家而补之，俾木生火，火生土也。太阴脾土，随少阳相火而生，故补脾土者，当补相火，而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济而蒸腐之也。○今之言补肺者，人参、黄 ；清肺者，黄芩、麦冬；敛肺者五味、诃子；泻肺者葶苈、枳壳。病之轻者，岂无一效！若本原亏损，毫不相干。盖肺金之气，夜卧则归藏于肾水之中，丹家谓之母藏子宫，子隐母胎。肺名娇脏，畏热畏寒，肾中有火，则金畏火刑而不敢归；肾中无火，则水冷金寒而不敢归。或为喘胀，为咳哕，为不寐，为不食，如丧家之狗。斯时也，欲补土母以益子，则喘胀愈甚；

若清之、泻之，则肺气日消，死期迫矣。惟收敛者，仅似有理，然不得其门，从何而入？《仁斋直指》云∶肺出气也，肾纳气也；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凡气从脐下逆奔而上者，此肾虚不能纳气归元也。毋徒从事于肺，或壮水之主，或益火之原，火向水中生矣。○咳血发热，未必成瘵，服四物、知柏之药不已，则瘵成矣；

胸满膨胀，悒悒不快，未必成胀，服山楂、神曲之药不已，则胀成矣；面浮 肿，小便闭涩，未必成水，服渗利之药不已，则水成矣；气滞膈塞，未必成噎，服青皮、枳壳之药不已，则噎成矣。（赵养葵）

人知补之为补，而不知泻之为补；知泻之为泻，而不知补之为泻。故补血以益营，非顺气则血凝；补气以助卫，非活血则气滞。（《医学入门》）

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意，盖补阴即所以攻热，补阳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东方之木，无虚不可补，补肾即所以补肝；北方之水，无实不可泻，泻肝即所以泻肾。故曰肝肾同治。肾应北方癸水，于卦为坎，于象为龙，龙潜海底，龙起而火随之；肝应东方乙木，于卦为震，于象为雷，雷藏泽中，雷起而火随之。故曰乙癸同源。（李士材）

乙癸同源说，究不得其理之所以然。肝者巽木，肾者坎水；河图二七同宫，洛书二七相连，此水木所以同根，故二火亦同根也。人知水能生木，不知木亦能生水，同气相求。以五行验之∶甲木生在亥，此以阳水生阳木；癸水生在卯，此以阴木生阴水，其理固昭然矣。更以人身验之∶酸者木之味也，言酸思酸，则齿龊而津液即生，木之生水，其感召有甚神速者，故水固所以生木，补木亦所以生水。六味丸补肾之剂，而用山茱萸以补肝，其理微矣！观乙癸之同源，医家其可轻言伐木、平肝乎？（《河洛精蕴》）

肝之治有数种∶水衰而木无以生者，用地黄丸，乙癸同源是也；土衰而木无以植者，用参苓白术散，缓肝培土是也；本经血虚有火者，用逍遥散清火；血虚无火者，用归脾汤养阳。至于补火之法，亦下同乎肾；而泻火之治，则上类乎心。左金丸独用黄连为君，从实则泻子之法，以直折其上炎之势；吴茱萸从类相求，引热下行，并以辛温开其郁结，惩其杆格，故以为佐。然必木气实，而土不虚者，庶可相宜。（胡天锡）

《内经》∶浊气在上，则生 胀；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此四句，乃治上、下二焦紧要之法。故治胸膈胀满，多用降下药，如牛膝、茯苓之类；治泻利日久，多用升上药，如升麻、柴胡之类，不可不知。（吴篁池）

今之治气疾，惟知求之脾肺，而不知求之肾，所以鲜效。夫肾间动气，为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有因房劳过度，或禀受素弱，肾经不足，气无管束，遂多郁滞，致生诸病。医者止知理气，而气愈不可理，又以快药下之，而死者过半矣。复有以为脾虚不能运化之故，而从事补脾，仅可苟延岁月，终不免于死亡。

此不知补肾之过也，宜用破故纸、茴香、胡芦巴之类主之。○凡用调气药，须兼用和血药佐之。盖未有气滞而血能和者，血不和则气益滞矣。（王宇泰）

治气虚有三法∶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用药之妙，须从虚着力。一落在实处，再难长进。头痛医头，此医家之大忌。（周慎斋）

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无汗莫发汗，有热莫攻热，喘生毋耗气，精遗毋止涩。（王应震）

大热利小便亦釜底抽薪之义。○治风药须兼养血药，制其燥也；养血药须兼搜风药，行其滞也。（《医方集解》）

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陈良甫）

肥人之身，以火为宝；瘦人之身，以湿为宝。故肥人不任清凉，瘦人不任温补。○肝以散为补，心肾以收为补，脾以燥为补，肺以润为补，肠胃以通为补。古人有以大黄为补剂者，肠胃闭结，气不行也。（《怡堂散记》）

勿见热而投凉，勿因咳而理肺。○九窍不和，皆属胃病，上下交病，治在中焦。○凡元气已伤，而病不愈者，当与甘药。理阳气当推建中，顾阴液须投复脉。○治肝病三法∶辛散以理用，酸泄以体用，甘缓以益用。（叶天士）

凡病伤于情志，治以和肝、开心、醒脾、解郁为主。然须轻药缓治，渐可向愈。若用重药，反伤其胃气矣。

○凡外感病挟食者颇多，当思食为邪裹，散其邪则食自下。若杂消导于发散药中，胃汁复伤，因而陷闭者多矣。

至若风多挟暑、湿、寒，或挟燥火，或挟恼怒、劳倦、房事，及肝气、宿瘕、诸血等证，皆外感之病，无有不挟者。所贵随证制宜，斟酌尽善，庶无差误。（《吴医汇讲》）

有此形故有此病，病者形为之也。然六邪之中人也，形受之，气味之药物能治之。七情之伤人也，亦形受之，而七情之起，则由于心意识，故其为病，有难尽于药石治者。如《经》言怒可胜思，悲可胜怒之类，以无形治无形，以相克取相生，自有无穷妙义。予病忧郁伤神，百药不效，幸得致身云路，以喜开忧，而痼病遂瘳，此岂药石之所能治哉！○方书言∶治病衰其大半而止，不可过剂，过则反伤正气。大凡攻病，去其大半，即宜养正而佐以祛邪，正气充而邪气自尽。若必欲尽攻其邪，而后补正，将正气与邪气俱竭矣。○凡痈肿结核，世人多视为外科。立斋以为此属肾水亏损，肝火血燥，法当滋肾水，生肝血，用六味汤治之。其有胸胁等处，大如升斗，或破如菌、如榴，不问大小，俱治以前法。○又论瘰疠乃肝经血燥，当清肝火，滋肾水，若竟作痰治，多成坏证。（《折肱漫录》）

凡治病不察五方风气，服食居处，各不相同，一概施治，药不中 ，医之过也。○凡治病不辨新病邪实，久病正虚，缓急先后失序，而实实虚虚，医之罪也。（《医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