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氏锦囊秘录 · 方脉火门合参

- 书：[冯氏锦囊秘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97)（冯楚瞻 · 清代）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97-冯氏锦囊秘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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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脉火门合参

夫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其变甚速，其势甚彰，其死甚暴，盖以火性疾速，燔灼焚焰，飞走狂越，消铄于物，莫能御之。游行乎三焦，虚实有两途，曰君火者，犹人火也，曰相火者，犹龙火也。凡火性不妄动，不违于道，则禀位听命营运，造化生存之机得矣。奈何人在气交之中，多动少静，欲不妄动，其可得乎？故凡动者，皆属火化。火一妄行，元气受伤，势不两立，偏胜则病，移害他经，事非细，故动之极也，病则死矣。《经》所谓∶一水不胜二火之火，然出于天造，君相之外，又有厥阳脏腑之火，根于五志之内，无因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随起者，如大怒则火起于肝，醉饱则火起于胃，房劳则火起于肾，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心为君主，自焚则死矣。故丹溪曰∶火出五脏。《经》所谓∶一水不胜五火之火，盖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随起，诸寒为病，必身犯寒气，口食寒物而得，非若诸火为病，皆自内作者也。凡脉虚则浮大，实则洪数，药之所主，各因其属，如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湿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黄连之属，可以制之。相火者，龙火也，不可以水湿折之，从其性而伏之，惟黄柏之属，可以降之。虽然泻火之法，岂止如此，虚实多端，不可不察。以脏气司之，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芍药泻脾火，柴胡泻肝火，知母泻肾火，此皆苦寒之味，能泻有余之火耳。若饮食劳倦，内伤元气，火不两立，为阳虚之病者，宜以甘温之剂除之，如黄、人参、甘草之属。若阴微阳强，相火炽盛，以乘阴位，日渐煎熬，为血虚之病者，宜以甘寒之剂降之，如当归、地黄之属。或心火亢极，郁热内实，为阳强之病者，宜以咸冷之剂折之，如大黄、朴硝之属。若肾水受伤，真阴失守，无根之火，为阴虚之病者，宜以壮水之剂制之，如生地黄、玄参之属，若右肾命门之衰，为阳脱之病者，宜以温热之剂济之，如附子、干姜之属。若胃虚过食冷物，逼退阳气于脾土、而为火郁之病者，宜以升散之剂发之，如升麻、葛根之属。倘不明此，而治之。难免实实虚虚之祸矣。

夫火与元气，势不两立，故火之盛者，即气之衰也。是以元气者，水火之根，气血之母，虽为有生之本，实为无形之虚。凡有所伤皆患不足，故有余之疾病，皆正气之衰微，盖人身五脏六腑、十二经络、三焦包络，皆一气之流行，安有所谓火哉？火者即气之不得其平，而为之也，故曰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扰乱变动之谓火。五行各一，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相火、天火也。凡动皆属火，而其所以易于动者，皆相火之助也。相火寄于肾肝，见于天者，犹之龙雷，东垣谓为元气之贼，以其暴悍酷烈，有甚于君火也。使善处而制之以静，则元阳蓄焉。五火寂然不作，惟有补脾，造化生生不息之用，有何贼之患哉！所以六气之序，君火在前，相火在后，前者肇物之生，后者成物之实，此乃君相二火之用也。若夫所谓火与元气，势不两立，一胜一负，此论壮火而非少火也。然阳火利于正治，阴火利于从治，凡自劳役辛苦及感冒而致者，皆为伤其阳火也，补中汤。自劳心思虑及房欲而得者，皆为伤其阴火也，地黄汤。有谓阳盛则阴衰，火盛则水衰，故用大苦大寒之药，抑阳而扶阴，泻其亢甚之火者，而救其欲绝之水也。然非实热不可轻投，盖有根之火，有病病以当之，无根之火，元气受伤而立败，故曰，误服寒凉者立死。此治阴阳二火之大略，实至当不易之经纶也。

火郁当发，兼宜审看何经？如轻者可降，重者则从其性而治之，丹溪云∶实火可泻，如黄连解毒汤之类。虚火可补，如四物汤之类。气有余便是火，不足者是气虚。人壮气实火盛颠狂者，可用正治，人虚火盛狂者，若投正治即死，宜补阴火即自降。凡火盛者不可骤用凉药，必兼温散。有可发者，如风寒外束者可发。郁火可发，气从左边起者乃肝火也，气从脐下起者乃阴火也。气从脚下起入腹如火者，乃虚之极也。盖火起于九泉之下，其症多死，倘能清心绝欲，养阴滋肾，使真阴得复，亦可挽回。若徒事服药，而不能禁忌，多致不救，外用附子末津调敷涌泉穴，乃引火下行之义也。阴虚火动者难治。凡小便降火最速。龟板补阴，乃阴中之至阴也。生甘草缓火邪，木通下行，泻小肠火。人中白泻肝火，须风露中二三年者佳，人中黄大凉，治疾病须多年者佳。山栀子仁大能降郁火，从小便泄去，其性能屈曲下降，亦能治痞块中火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