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证录 · 便虫门（二则）

- 书：[辨证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93)（陈士铎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93-辨证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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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虫门（二则）

小儿便中下寸白虫，或蜉蛔之虫，或吐出长短之虫，种种不一，人以为湿热之虫也，谁知是脾胃之伤乎。小儿最喜食生冷之物，自然湿热无疑。然而脾胃气健，虽有湿热，自易分消。惟是脾胃之气伤，则难于运化，不生津液而生虫矣。倘徒治虫而不补其脾胃，则脾气不能消，胃气不能化，虫且安居无恙矣，夫何益哉。惟补其脾胃之气，则气旺而自能治虫，再佐以杀虫之药，虫将何隙以逃生乎。此治之法，必须补中用攻也。方用治虫丹∶白术（三钱） 茯苓（三钱） 百部（一钱） 槟榔（五分） 使君子（十个） 枳壳（五钱）

白芍（三钱） 甘草（三分） 白薇（二钱） 黄连（二分） 半夏（五分） 水煎服。二剂而虫尽化为水矣。但服药之后，务须忌饮汤水茶茗。

此方杀虫之药虽多，然入之健脾平肝之剂内，则正气无伤，而虫又杀尽，乃两得之道也。

小儿有粪门边拖出长虫，不肯便下，又不肯进入直肠之内，不痛不痒，人以为虫口咬住也，谁知乃祟凭之乎。夫虫口咬住，必然作痛。今安然如故，岂虫口之自咬耶。虫既不咬，宜随粪而俱下。今不下而留半截于中，非祟凭而何。病既祟凭，宜非药物可治，然而人有一念之悔心，医即有一种之治法。使人苟迁善而求医无术，又何以见吾道之大哉。况父母未有不爱其子者，见其子生虫之异，未必不疑自身之谴尤，而畏鬼神之作祟，或告天而代为请祷，或信佛而自诉祈求。然而医无以应之，不几阻人改过之门乎。铎得异人之传，用药外点虫身，则立刻化为水。方名点虬丹∶水银（一钱） 冰片（一钱） 硼砂（一分） 雄黄（三分） 樟脑（一钱） 轻粉（三分）

白芷（一钱） 薄荷叶（三分） 各研绝细末，以不见水银星为度。水调少许，点虫头或身上，少刻即尽化为水。但点药之时，必虔拜上天，然后点之则验。否则，或验或不验也。不须内服煎药，至奇之方也。

余恐负异人之传，故罄书之辨证论后。异人者，余游南岳所逢道士，自号雷公，状貌殊异。传铎《活人录》，奇方最多，此方其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