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证录 · 刑杖门（一则）

- 书：[辨证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93)（陈士铎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93-辨证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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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杖门（一则）

人之腿受官刑，皮肉腐烂，死血未散，疼痛呼号，似宜用膏药、末药外治为佳。

然而受刑深重，不急内消，专恃外治，则逍遥膜外，安能卫心，使恶血之不相犯乎。

此内治之断不宜迟也。然而，世人外治之方多有神奇，而内治之方绝无应验，往往有一时心乱而死者。虽犯法遭刑，多缘恶积，保无受冤之屈棒乎。冤气在心，则肝叶开张，肝气收敛，尤善引血入心，使无辜之人一旦轻死，疗治无法，是谁之愆。

铎求异人特传一方，一受官刑，实时煎服，断无性命之虞。服后，然后用膏药、末药外治，内外夹攻，则疮口易愈矣。内治方名为卫心仙丹∶大黄（三钱） 当归（一两） 红花（三钱） 桃仁（三十粒） 生地（一两） 丹皮（三钱）

木耳（三钱） 白芥子（二钱） 水煎服。一剂而恶血散矣，不必二剂也。然后以膏药贴之，膏方名护心仙丹∶大黄（一两） 没药（三钱） 乳香（三钱） 白蜡（一两） 松香（五钱） 骨碎补（五钱）

当归（一两） 三七根（三钱） 败龟板（一两） 麝香（五分） 各为细末，猪板油一两，将白蜡、松香同猪油在铜锅内化开，后将各药末拌匀，为膏药。贴在伤处，外用油纸包裹，再用布缠住。轻者一膏即痊，重者两膏足矣。夹棍伤重，大约不须四个，即可行步无虞矣。

此二方至神至奇，内方使恶血尽散，外方使死肉之速生，合而用之，又何至损人性命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