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证录 · 物伤门（三则）

- 书：[辨证录](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93)（陈士铎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93-辨证录.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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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伤门（三则）

人有为虎所伤，无论牙爪，流血必多。大约虎伤者，多在颈项，必有深孔，或两个，或四个，其孔一时即变黑色，痛不可忍。急用生猪油塞之，无猪油则用生猪肉填之，则肉入孔中，随塞随化，庶不致所伤之肉再腐，然后急买地榆半斤，为末，敷其虎伤之处，血即顿止，随用汤药以解其渴。盖虎伤之后流血必多，而虎又有热毒，直来犯心，故口渴之甚，断不可即与水饮，万不得已可与小便饮之。急用治虎汤∶当归（三两） 地榆（一两） 生地（三两） 黄 （三钱） 三七根末（一两） 麦冬（三两）

水十碗，煎数碗，恣其畅饮，服完必安然而卧。明日伤处大痒，又服一剂，又卧。如是五日；疮口生合而愈。

此方大补气血以生肌，加地榆以化虎毒，加三七根止血收口。药料无奇，而收功实神妙也。

人有为蛇所伤，或在足上，或在头面，或在身腹之间，足肿如斗，面肿如盘，腹肿如箕，三日不救，则毒瓦斯攻心，人即死矣。盖蛇乃阴物，藏于土中，初出洞之时，其口尚未饮水，毒犹未解，故伤人最毒。治以解毒为主。惟是蛇毒乃阴毒也，阴毒以阳药解之，则毒愈炽。必须以阴分解毒之药，顺其性而解之也。方用祛毒散∶白芷（一两） 生甘草（五钱） 夏枯草（二两） 蒲公英（一两） 紫花地丁（一两） 白矾（三钱）

水煎服。一剂而肿渐消，二剂而毒尽从大小便而出，三剂全愈。

此方白芷虽是阳分之药，得夏枯草阳变为阴。紫花地丁、蒲公英、甘草、白矾之类尽是消毒之味，又且属阴，阴药以化阴毒，自易奏功，所以助白芷直攻蛇毒而无留余之害也。或问，解蛇之毒既不可用阳分之药，何必又用白芷？不知蛇毒正用白芷，方能除祛。世人不善用之，所以有效有不效。今用之于阴分药中，自无不效矣。又何可舍白芷而另求他药，反致无功乎。或又问，雄黄亦制蛇毒之品，何不用之？然而白芷阳中有阴，不比雄黄之纯阳也。雄黄外用可以建奇功，而内用每至偾事，不若白芷之用于阴中，可收全功耳。

人有为癫狗所伤者，其人亦必发癫，有如狂之症，世以为其人必生小狗于腹中，此误传也。因其发出狂癫有如狗状，见人则咬，逢女则嬲，非狗生于腹中，不宜有此景象。况人为癫狗所伤，大小便必一时俱闭，不能遽出，大小便虚用努力，似若生产艰难。且外势急痛，腰腹作胀而死，人以为腹中生狗不能产而死。云腰痛者，乃小狗内咬也，岂不可笑哉。其实狗误食毒物而发癫，亦为所伤。则毒瓦斯传染于人，狗愈而人死矣，最可畏之病也。然而得其法以解毒，则病去如扫，正不必过惧也。

夫犬性最热，狗食物而发癫，乃食热物之故，或食自死之肉，或餐热病之尸，多成癫病。然则狗发癫狂，实热上加热也。解其热毒，何不愈之有。但世人未知解法，所以不救耳。予逢异授奇方，不敢自秘，传以救世焉。方用活命仙丹∶木鳖子（三个，切片） 斑蝥（七个，陈土炒，去头足，米一撮炒） 大黄（五钱）

刘寄奴（五钱） 茯苓（五钱） 麝香（一分） 各研细末，和匀，黄酒调服三钱，一剂而毒瓦斯全解，至神之方也，不必二服，七日皆能奏功。过七日外，必须多服数次，无不可救。服药切忌色欲，须二月不行房。并忌发物，余无所忌。

是方用木鳖、斑猫者，以狗最畏二物也。木鳖大凉，又能泻去热毒，得大黄以迅扫之，则热毒难留。刘寄奴善能逐血，尤走水窍，佐茯苓利水更速，引毒瓦斯从小便而出也。麝香虽亦走窍，然用之不过制斑蝥、木鳖，使之以毒攻毒耳，中有妙理，非漫然而用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