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氏医通 · 处方章第四

- 书：[韩氏医通](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82)（韩懋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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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章第四

（凡七则）

男八岁至六十四，女七岁至四十九，即大衍自然之数。有病者主精血，过此以往，有消无息，是为老人，宜专调气，不可以病例治矣。然自浇漓以来，男尤先涸，故四十、五十，即中寿之年，雅宜补剂。壮年色劳者，惟退热不必补。孀尼不能无情，怨旷多情，先散其郁。而凡病久者，必循行经络，反从其邪，然后对症，此皆病情之肯綮，处方之心印也。

论病必分兼经、专经、错经、伏经，始有宾主，而后分标本以处方。兼经并发，如两感；专经独发，如太阳表证；错经乱发，如狐惑；伏经反发，如热极似冰。

诸病处方遵古法，仲景外感，东垣内伤，河间攻击，丹溪之大成，以为典要。以运气、风土、禀赋为之权衡。且如朔漠之人，有《惠民局方》，多辛热脑、麝之剂，北人本气自寒，食专腥膻，与之宜也。丹溪僻处东南，辨论不置。予尝比病为《易》卦，方为爻词，占者有吉凶悔吝之殊，夫然后医不执方之义明矣。

阅古方，必如亲见其人禀赋与当时运气风土，始可以得作者之意。有可为典要者，处方之律令也；有一时权衡者，处方之参考也。全在真知药性，灼见病情。予每以夜央跏坐，为人处方，有经旬不能下笔者。

病如橐，方如龠，万龠一橐，反为橐害矣。世有经验一方，而递相偶中者，遂不自审度而轻用之，何也？

君臣佐使之外，有一标使。如剂中合从辛以达金，则取引经一味，辛者倍加之，故其效速。

处方正不必多品，但看仲景方，何等简净！丹溪谓东垣多多益善，岂医固有材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