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纲目 · 变蒸热

- 书：[医学纲目](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79)（楼英 · 明）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79-医学纲目.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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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蒸热

变蒸者，阴阳水火蒸于血气，而使形体成就，是五脏之变气，而七情之所由生也。盖儿生之日，至三十二日一变，每变蒸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

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数，以应期岁，以分十二经络。故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足少阴肾，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壬，属足太阳膀胱，其发耳与 冷；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手少阴心经，心藏神，其性为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手太阳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属足厥阴肝，肝藏魂，喜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甲，属足少阳胆，其发目不闭而赤；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手太阴肺，肺藏魄，生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手阳明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属足太阴脾，脾藏意智；至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戊，属足阳明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又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此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然后始生齿，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手受血故能持握，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变生五脏也。蒸者，蒸养六腑也，所以成人。变者上气，蒸者体热。每经一变一蒸，情能既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余续感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 冷，上唇发泡，状如泡珠。若寒邪搏之，则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不绝。变者易也，蒸于肝则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嗽毛耸。凡五脏六腑筋脉骨节，循环各有证应，其治法和平之剂微表之，热实者微利之，或不治亦自愈。

〔汤〕《千金》变蒸论云∶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

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上气者，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精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自精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期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歇，切不可妄治及灸刺。（海藏云∶言变蒸通一十八次，盖前三百二十日为十小蒸，后二百五十六日为十大蒸也。 ，乎典切，不呕而吐也。）

〔无〕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

\x紫霜丸\x 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温壮热，汗后热不渴，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则吐 ，食痫，先寒后热者。

代赭石（醋淬，一两） 赤石脂（一两） 巴豆（三十粒，去油） 杏仁（五十个，去皮尖）

上先将杏仁、巴霜细研为膏，却入二石相合，更捣一二千杵，当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杵之。密器中收。

三十日儿，服如麻子大一粒，与少乳汁令下。食顷后与少乳，勿令多，至日中当小下除热。若未全除，明日更与一粒。百日儿，服如小豆大一粒，以此准定增减。紫霜丸无所不治，虽下亦不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