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纲目 · 刺灸通论（刺虚实刺寒热入治寒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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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灸通论（刺虚实刺寒热入治寒热法）

〔《灵》〕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针解》云∶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上守神。

（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神乎神，客在门。（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

正气也。

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恶知其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刺之微，在速迟。（速迟者，疾徐之意也。）粗守关，上守机。（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

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知气之虚实，用针之疾徐也。）空中之机，清净以微。

（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来不可逢，（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气虚不可泻也。）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言气易失也。）不知机道，叩之不发。（言不知补泻之意，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暗乎，（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上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往者为逆，（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言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难经》云∶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脉之往来，随其逆顺而取之，故曰迎随。又云∶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追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是谓迎而夺之也，补手心主井者，是谓随而济之也）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气口虚而当补之也。《素》云∶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谨按∶针下，犹言针后也。）

满则泄之，（气口盛而当泻之也。《素》云∶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宛陈则除之，（去血脉也。《素》云∶出恶血也。

）邪盛则虚之，（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素》云∶出针勿按。）《大要》曰∶徐而疾则实，（徐内而疾出也。《素》云∶徐出针而疾按之。）疾而徐则虚，（疾内而徐出也《素》云∶疾出针而徐按之。）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素》云∶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难经》

云∶气未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素》云∶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虚实之要，九针最妙。（《素》云∶为其各有一宜也。）补泻之时，以针为之。（《素》云∶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闭相合也。）

泻曰迎之，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

补曰随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 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刺之而气之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并见九针十二原并小针解。）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浮沉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 ，须针而去。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浅刺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并见终始、官针二篇）

上候气有二∶一曰邪气，二曰谷气。凡刺气至则候邪气尽，尽则谷气至，至则止针矣。所谓邪气者，曰紧而疾，曰补而未实，泻而未虚也。所谓谷气者，曰徐而和，曰补而已实，泻而已虚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

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

（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

以上见针解。凡将用针必先诊视脉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

〔《素》〕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后乃存针。（王注云∶先定五脏之脉，次循九候之诊，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黄帝问曰∶经言气之盛衰，左右倾移，以上调下，以左调右，有余不足，补泻于荥俞，余知之矣。

此皆荣卫之倾移，虚实之所生，非邪气从外入于经也。余愿闻邪气之在经也，其病患何如？取之奈何？岐伯对曰∶夫圣人之起度，必应于天地。

故天有宿度，地有经水，人有经脉。天地温和，则经水安静。天寒地冻，则经水凝泣。天暑地热，则经水沸溢。

卒风暴起，则经水波涌而陇起。夫邪之入于脉也，寒则血凝泣，暑则气淖泽，虚邪因而入客，亦如经水之得风也。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其行于脉中循循燃，其至寸口中手也时大时小，大则邪至，小则平。其行无常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从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帝曰∶候气奈何？岐伯曰∶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真气者，经气也，经气太虚，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灵枢》云∶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灵枢》云∶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若先若后者，血气已尽，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取如叩锥。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此之谓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处也。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逆而刺之，温血也。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邪之新客来也，未有定处，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逢而泻之，其病立已。（俱离合真邪论）

上候邪气新客经脉而取之之法也。言邪之初客经脉，其寒温未相搏，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欲取之者，必于三部九候之间，诊察以待之。傥于一部一候，见其如涌波之来，则按而止之，然后取之，不可逢其冲来便泻之，故曰∶其来不可逢。其或候气不审，至于涌波之大气已过去而泻之，则真气脱，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也。凡诊三部九候而待邪至之机以发刺者，必专心致意，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也。所谓涌波者，脉浮大也。三部九候，非寸关尺，乃面有三部，手有三部，足有三部，合三部为九部也。

帝曰∶善。然真邪已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岐伯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审其病藏以期之。不知三部者，阴阳不别，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调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虽有大过且至，工不能禁也。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大经，真不可复。用实为虚，以邪为真。用针无义，反为气贼。夺人正气，以从为逆。荣卫散乱，真气已失。邪独内着，绝人长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长久，因不知合之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离合真邪论）

上候邪客已久，真邪已合，而取之之法也。言取邪之新容者，但候波陇之脉来处取之。今其邪已合，波陇不起，而不知邪客之处也，故又必当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视其盛处泻之，虚处补之。左右相失，而左大右细者，泻左补右。上下相失，而上大下小者，泻上部补下部。上小下大者，补上部泻下部。左右上下皆相减而细者，审其何脏之减，以其减脏日时之衰者补其所减经，减脏日时之盛者泻其所胜经，候邪去真复而止。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则诛罚无过，反乱大经，用实为虚，以邪为真，真气已失，邪独内着，绝人长命也。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知其所在者，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处而治之，故曰守其门户，莫知其情，而见邪形也。（八正神明论）

〔《难》〕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也。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已病也。

（七十七难）自篇首至此，乃察病用针切要之旨。学人当潜心体认之。医而不知此，非工也。噫，今世稍知穴法，便自骄满，由不知粗守形上守神之论也，可慨哉。

〔《灵》〕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针解云∶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若寒暑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

）清气在下。（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针陷脉则邪气出。（取之上。）针中脉则邪气出。（取之阳明合也。）针大深则邪气反沉。（言浮浅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沉。）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言经络各有所主也。）病各有所宜，《甲乙经》“宜”字作“合”。）

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见小针解及九针十二原）

〔《素》〕病有浮沉，刺有深浅，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云云。（刺要论） 病在脉调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调之骨。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王注云∶调筋法也。）病在骨， 针药熨，（调骨法也。）

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刺络脉也。）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刺经脉也。见调经论篇）

〔《灵》〕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终始篇）

〔《难》〕言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然，针阳者卧针而刺之，刺阴者先以左手摄按所针荣俞之处，气散乃纳针，是谓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也。（见七十一难）

〔《素》〕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林注云∶此谓浅深不至所当刺之处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戒其太深也。刺齐论）

〔《灵》〕凡针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官针篇）

〔《灵》〕一曰 针，长一寸六分。头大末锐，去泻阳气。（九针十二原， 锄街切。洁古云∶平半寸，长一寸六分，其头大末锐，主热在头分宜此。）

〔《甲》〕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治针。 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者。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灵》〕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其身长针，针如卵形，肉分气病宜此。）

〔《甲》〕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必 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肉分之气，令不伤肌，则阳气得泻，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灵》〕三曰 针，长三寸半。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脉气虚少者宜此。）

〔《甲》〕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气独出。故曰∶病在脉，气少，当补者取以 针，针于井荥分输。

〔《灵》〕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刃三隅以发痼疾。（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泻热出血，发泄痼疾。）

〔《甲》〕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取法于絮针， 其身而锋其末，刃三隅，长一寸六分，令可以泻热出血，发泄痼疾。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也。

〔《灵》〕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末如剑锋，以取大脓。（九针十二原 铍音皮。洁古云∶一名破针，用以破痈肿血脓。）

〔《甲》〕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其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大脓血，取以铍针。

〔《灵》〕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大如氅，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尖如毫，且员且利，身中微大，调阴阳，除暴气。）

〔《甲》〕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针者，取法于 针，且员且锐，身中为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令尖如 ，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故曰∶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灵》〕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九针十二原洁古云∶尖如蚊虻喙，调经络，去痛痹。）

〔《甲》〕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毫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虫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络也。故曰∶痹病气通而不去者，取之毫针。

〔《灵》〕八曰长针，长七寸。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九针十二原 沽古云∶锋利痹深居骨解腰脊节腠之间者）

〔《甲》〕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綦针也，长七寸，长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綦，巨其切。）

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如挺，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一名 针，针风虚合于骨解皮肤之间者。）

〔《甲》〕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其针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黄帝问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伯高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刺五邪法未详。）凡刺痈，刺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痈者，取之其输泻之。凡刺大邪，用锋针，日以小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剽其通，针其邪，肌肉亲视之，无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之间。凡刺小邪用员针，日以大，补益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刺分肉之间。凡刺热邪，用 针，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通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凡刺寒邪用毫针，日以温，徐往徐来，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刺节真邪论）

〔《灵》〕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藏 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输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写刺，大写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肤也。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 刺， 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日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傍之举之者，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傍挑举其筋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针刺，傍针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肿也。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见官针篇）

〔标幽赋〕拯救之法，妙用者针。察岁时于天道，定形气于予心。春夏瘦而浅刺，秋冬肥而刺深。不穷经络阴阳，多逢刺禁，既论脏腑虚实，须向经寻。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阴为始，至厥阴而方终，穴出云门，抵期门而最后。正经十二，别络走三百余支，正侧偃伏，气血有六百余候。手足三阳，手走头而头走足，手足三阴，足走腹而胸走手。要识迎随，须明逆顺。况夫阴阳血气，多少为最；厥阴太阳，少气多血；太阴少阴，少血多气。又有气多血少者，少阳之分；气盛血多者，阳明之位。先详多少之宜，次察应至之气。轻滑慢而未来，沉涩紧而已至。既至也，量寒热而留疾；未至也，据虚实而 气。气之至也，若鱼吞钓饵之浮沉；气未至也，似闭处幽堂之深邃。气速至而效速，气迟至而不治。观夫九针之法，毫针最微，七星可应，众穴主持。

本形金也，有蠲邪扶正之道；短长水也，有决凝开滞之机。定刺象木，或斜或正；口藏比火，进阳补羸。循机扪而可塞，以象土实，应五行而可知，然而一寸六分。包含妙理，虽细拟于毫发，同贯多歧。可平五脏之寒热，能调六腑之实虚。拘挛闭塞，遣八邪而去矣；寒热痛痹，开四关而已之。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后入，既刺也，使本神定而气随。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定脚处，取气血为主意；下手处，认水土是根基。天地人三才也，涌泉同璇玑、百会；上中下三部也，大包与天枢、地机。阳跷阳维并督脉，主肩背腰脚在表之疾；阴跷阴维任带冲，主心腹胁肋在里之危。二陵、二跷、二交，似续而交五大；两间、两商、两井，相根据而列两支。足见取穴之法，必有分寸，先审自意，次观肉分，或屈伸而得之，或平直而安定。在阳部筋骨之侧，陷下为真；在阴分 之间，动脉相应。按五穴定一穴而必端，取三经用一经而可正。头部与肩部详分，督脉与任脉异定。

明标探本，论刺深刺浅之经；住痛移疼，取相交相贯之迳。岂不闻脏腑病而求门海俞募之微；经络滞而求原别交会之道。更穷四根三结，根据标本而刺无不痊；但用八法五门，分主客而针无不效。八脉始终连八会，本是纪纲；十二经络十二原，是为枢要。若一日刺六十六穴之法，方见幽微；一时取十二经之原，始知要妙。详夫补泻之法，非呼吸而在手指；速效之功，要交正而识本经。交经缪刺，左有病而右畔取；泻络远针，头有病而脚上针。巨刺与缪刺各异，微针与妙刺相通。观部分而知经络之虚实，视浮沉而辨脏腑之寒温。且夫先令针耀而虑针损，次藏口内而欲针温。目无外视，手如握虎，心无外慕，如待贵人。左手重而切按，欲令气散；右手轻而徐入，不痛之因。空心恐怯，直立侧而多晕；背目沉 ，坐卧平而勿昏。至推于十干十变，定孔穴之开阖；

论其五行五脏，察时日之旺衰。伏如横努，应若发机。阳交阴别而定血晕；阴跷阴维而下胎衣。痹厥偏枯，迎随裨经络接续；漏崩带下，温补使气血根据归。静以久留，停针候之。必准者，取照海，治喉中之闭塞．，端的处，用大钟，治心性之呆痴。大抵疼痛实泻，痒麻虚补。体重节痛而俞居，心下痞满而井主。心胀咽痛，针太冲而立除；脾痛胃疼，泻公孙而立愈。胸满腹痛刺内关，胁疼肋痛针飞虎。筋挛骨痛而补魂门，体热劳嗽而泻魄户。

头风头痛，刺申脉与金门；眼痒眼疼，泻光明与地五。泻阴 ，止盗汗并小儿骨蒸；刺偏历，利小便兼大人水蛊。中风环跳而宜刺，虚损天枢而可取。由是午前卯后，太阴生而疾温；离左西南，月死朔而速冷。循扪弹努，留吸母以坚长；爪下伸提，疾呼子而嘘短。动退空歇，迎夺右而泻凉；推内进搓，随济左而补暖。慎之，大凡危疾，色脉不顺而莫针；寒热风阴，饥饱醉劳而切忌。望不补而晦不泻，弦不夺而朔不济。精其心而求其法，无灸艾而坏其肌。正其理而求其源，免投针而失其位。避灸处而和四肢，四十有九；禁刺处而除六俞，三十又二。

抑又闻高皇抱疾而未瘥，李氏刺巨阙而得苏。太子暴死为尸厥，越人针维会而复醒。肩井、曲池，甄权刺臂痛而复射；悬钟、环跳，华佗刺 足而立行。秋夫刺腰俞而鬼免沉 ，王纂针交俞而妖精立出。刺肝俞与命门，使瞽士视秋毫之末；刺少阳与交别，俾聋夫听夏蚋之声。嗟夫，去圣逾远，斯道渐坠。或不得意而散其学，或眩其能而犯禁忌。庸愚智浅，难契于玄言；至道渊深，得之者有几。偶述斯言，不敢示诸明达者焉，庶几乎童蒙之心启。

〔通玄赋〕必欲治病，莫如用针。巧运神机之妙，工开圣理之深。外取砭金，能蠲邪而扶正；中含水火，善回阳而倒阴。原夫络别支殊，经交错综。或沟渠溪谷以歧异，或山海丘陵而隙共。斯流派以难揆，在条纲而有统。理繁而味，纵补泻以何功；法捷而明，自迎随而得用。且如行步难移，太冲最奇。人中除脊膂之强痛，神门去心性之呆痴。风伤项急，始求于风府；头眩目晕，要觅于风池。耳闭须听会而治也，眼痛则合谷以推之。

胸结身黄，取涌泉而即可；脑昏目赤，泻攒竹以偏宜。但见若两肋之拘挛，仗曲池而平扫；治半身之不遂，作环跳以长驱。牙齿痛，吕细堪治．，头项强，承浆可保。太白宣导于气冲，阴陵开通于水道。腹膨而胀，夺内庭以休迟；筋转而疼，泻承山之在早。大抵脚腕痛，昆仑解愈；股膝疼，阴市能医。痫发颠狂兮，凭后溪而疗理；

疟生寒热兮，仗间使以扶持。期门罢胸满血崩而可用，劳宫退胃翻心痛以何疑。考夫大敦去七疝之偏疼，王公谓此；三里却五劳之羸瘦，华老言斯。固知腕骨祛黄，然谷泻肾。行间治膝肿腰疼，尺泽去肘疼筋紧。目昏无见，二间宜取；鼻塞不闻，迎香可引。肩井除两臂之难任，攒竹疗头疼之不忍。咳嗽寒痰，列缺堪治；眵 冷泪，临泣尤准。完骨将腿痛以祛残，肾俞把腰疼而泻尽；以见越人治尸厥于维会，随手而苏．，文伯泻死胎于三阴交，应针而陨。圣人于是察麻与痛，分实与虚。实则自外而入也，虚则自内而出之。是故济母以裨其不足，夺子而平其有余。观二十七之经络，一一明辨；据四百四之疾症，件件皆除。故得夭枉都无，跻斯民于寿域；

几微已判，彰往古之玄书。抑又闻心胸病求掌后之大陵，肩背患责肘前之三里。冷痹肾俞，取足阳明之土；连脐腹痛，泻足少阴之水。脊间心后者，针中渚而立痊；胁下肋边者，刺阳陵而即止。头项痛，拟后溪以安然；

腰脚疼，在委中而已矣。夫用针之士于此理苟明者焉，收祛邪之功，而在乎捻指。

〔海〕两胁痛，少阳丘墟。心痛，少阴太溪、涌泉，足厥阴原穴。腰痛，昆仑及委中出血。喘满痰实，口中如胶，足少阴太溪。呕哕无痰，手厥阴大陵。热无度不可止，陷谷出血。骨节疼痛，实无所知，三棱刺绝骨出血。小肠疝气，足厥阴太冲。血衄不止，大小便血，妇人血不足，刺足太阴井。喉闭，手足少阳井并少商，手足太阴井。大烦热不止，昼夜无度，刺十指间出血，谓八关大刺。阴头中痛不可忍，卒疝痛，妇人阴中痛，俱刺足厥阴井。眼大 痛，刺手太阳井。小 痛，刺少阴井。骨热不可治者，板齿干燥，灸骨会大维。

接经（手足经同）经曰∶留瘦不移，节而刺之，使十二经无过绝。假令十二经中是何经络不通行，当刺不通凝滞，俱令气过节，无问其数，以平为期。如诸经俱虚，补十二经。如诸经俱实，泻十二经。补当随而济之，泻当迎而夺之。（又补母亦各随而济之，泻子亦名迎而夺之，又随呼吸出纳，亦名迎随也。）

（上大接经，从阳引阴，从阴引阳，皆取十二经井穴。并见中风门针灸条。）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接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在上者阳也，在下者阴也。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春气在毛，夏气在皮，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此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秋冬之齐，瘦人者春夏之齐。

〔《难》〕言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何谓也？然，春夏者，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者，何谓也？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之阴也。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内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内之阳也。是谓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七十难）

〔垣〕夫阴病在阳者，是天外风寒之邪，乘中而外入，在人之背上腑俞脏俞，是人之受天外寒邪，亦有二说。中于阳则流于经，此病始于外寒，终归外热，故以治风寒之邪，治其各脏之俞，非止风寒而已。六淫湿暑燥火，皆五脏所受，乃筋骨血脉受邪，各有背上五脏俞以除之。伤寒说从仲景，中八风者有风论，中暑者治在背上小肠 ，中湿者治在胃 ，中燥者治在大肠 ，此皆六淫客邪有余之病，皆泻其背之腑 。若病久传变，有虚有实，各随病之传变，补泻不足，只治在背府 。阳病在阴者，病从阴引阳，是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又曰∶饮食失节及劳役所伤，阴火乘于坤土之中，致谷气荣气清气胃气元气不得上升，滋于六腑之阳气。

是五阳之气先绝于外，外者天也，下流伏于坤土阴火之中，皆先由喜怒悲忧恐为五贼所伤，而后胃气不行，劳役饮食不节继之，则元气乃伤，当从胃 合三里穴中推而扬之，以伸元气。故曰∶从阴引阳。若元气愈不足，治在腹上诸府之募穴。若传在五脏，为九窍不通，随各窍之病，治其各脏之募穴于腹。故曰∶五脏不平，乃六腑元气闭塞之所生也。又曰∶五脏不和，九窍不通，皆伤气不足，阴气有余。故曰∶阳不胜其阴。凡治腹之募，皆为元气不足，从阴引阳，勿误也。若错补四末之俞，错泻四末之俞，皆非也。错泻者，差尤甚矣。按岐伯所说，只取穴于天上。天上者，人之背上，五脏六腑之俞，不当泻而泻，岂有生者乎。兴言及此，寒心彻骨。若六淫客邪及上热下寒，筋骨皮肉血脉之病，苟错取穴于胃之合，及诸腹之募者必危，亦岐伯之谓下工，可不慎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