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宗金鉴 · 肉桂煎汁饮之

- 书：[医宗金鉴](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75)（吴谦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75-医宗金鉴.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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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桂煎汁饮之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蓴多食动痔病。

【注】

蓴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鮓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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