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宗金鉴 ·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书：[医宗金鉴](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75)（吴谦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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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金匮要略』二十四、二十五两门，原列在卷末，其文似后人补入，注家或注、或删，但传世已久，难以削去。兹仍附原文，另为一篇，以存参考云。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身，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疢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注】

此言五藏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与之以辛，辛助肺气，恐□肝也，故肝病则禁辛。心火病若与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火也，故心病则禁咸。脾土病若与之以酸，酸味属肝，恐木□土也，故脾病则禁酸。肺金病若与之以苦，苦味属火，恐□金也，故肺病则禁苦。肾水病若与之以甘，甘能补脾，脾主□水，故肾病则禁甘。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藏准此。

【注】

此言四时，有宜食，有不宜食者。如春为肝王，则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食肝，则肝益王，而脾更弱，故曰：不可救。又云：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即『内经』毋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则伤肝，肝主魂，恐复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虚则以肝补肝，故谓之佳，余藏准此。

@@@凡肝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

【注】

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忿，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轻啖，如兽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对报矣。

【注】

人与物虽别，而贪生畏死之心则一也，惟其心为神识所舍，故曰：勿食之@@@凡肉及肝落地不□尘土者，不可食之。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诸肉不干，火炙而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诸五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注】

以上五条，皆怪异非常，必不可食之。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之。

【注】

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注】

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父母及本身所属之相，不可食，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注】

此为仁人孝子之心也。

@@@食肥肉及热羹，不可饮冷水。

【注】

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变积，慎之慎之。

@@@秽饮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注】

言败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自死禽兽口闭者，不可食之。

【注】

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注】

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注】

凡兽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杀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白虫。

【注】

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注】

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注】

脯肉藏米瓮中，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入肾，故发肾疾。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用黄蘖捣屑，取方寸匕服。

【注】

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若能解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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