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宗金鉴 · 厥阴篇正误

- 书：[医宗金鉴](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75)（吴谦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75-医宗金鉴.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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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厥阴篇正误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饮水多」，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当补之。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非」〔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当改之。

伤寒五、六日，不「大便」〔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今曰：不可下，何所谓也？当改之。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若」〔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耶？当改之。

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也。况有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当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