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 养胎大论

- 书：[三因极一病证方论](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58)（陈言 ·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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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胎大论

夫养胎，须分能所。母为能养，子为所养，名义既殊，致养亦别，故谓之重身。父母交会之初，子假父母精血，投识于其间，然后成妊，元气质始之谓也。一月血聚，谓之始；二月精凝，谓之始膏；三月成形，谓之始胎，此亦无次第中次第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既以三而成，故不得不数月而分也。成形之后，阴阳施化，男女始分，故随见外象而有感于内。四月始受少阴君火气以养精，五月受太阴湿土气以养肉，六月受少阳相火气以养气，七月受阳明金气以养骨，八月受太阳水气以养血，九月受厥阴木气以养筋，十月脏腑俱备，神明已全，俟时而生，此皆所养胎息之所成始成终也。若能养者，惟在乃母，根据《经》所载而时养之，无妄服食，针灸劳逸等，不特伤胎，亦乃自伤，不可不备学也。为保傅母，尤宜熟识之。谨备列母之能养，避忌诸法，以继诸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