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热经纬 · 仲景疫病篇

- 书：[温热经纬](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43)（王士雄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43-温热经纬.txt）

> 本文档由 [aibookbar.cn](https://aibookbar.cn) 生成，HTML 版见 [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43/9](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43/9)。

## 仲景疫病篇

（山阴陈坤载安注）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

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断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胃中为浊，营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亦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客气入内，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阴阳俱厥，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此一节言受疫之源。疫者，即寒、暑、燥、湿、风夹杂而成，清浊不分，三焦相溷。其曰中上、中下者，是就邪之清浊而言；曰阴中、阳中者，亦即邪之中上、中下而言。扼要全在中焦得治为主。中焦者，脾胃是也。脾胃之气有权，若卫气前通者，邪可从经而汗解。若营气前通者，邪可从腑而下解。倘脾胃之气不足，邪必内陷伤脏，五液注下，便难脐痛，命将难全矣。为痈脓，下豚肝，指其重者而言，未必定当如是也。所以疫证最怕邪伏募原，内壅不溃，为难治。

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是其候也。杨云∶疫病乃秽邪弥漫，其脉恒模糊不清，此所云渐渐大，渐渐小，正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杨云∶凡疫证，目睛必不了了。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者便清谷，热多者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难者，为危殆。

此节言疫邪初起之证与脉也。阴阳俱紧，恶寒发热，与伤寒同，而渐小渐大之厥脉，是疫之所异也。因邪气深伏，正气不得宣通，所以先必恶寒，而甚则又形热状汗出，喉痛目赤也。若因恶寒而发汗，则助热上蒸而咽伤。若因内热而下之，则阳气内陷而目闭。阴邪，多则便清谷；阳邪，多则便脓血。熏之，则湿热郁蒸而身黄。熨之，则热燥津液而咽燥。总因邪伏募原，故汗、下、熏、熨皆误也。其可救与不救，当于小便利不利验之也。杨云∶温病小便利，则阴气未竭；疫证小便利，则腑气尚通。邪有出路，故俱可治。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

加温针，则衄。

此节言清邪之中上者，故阳分之证居多，清邪中上，直入募原也。其发热、头痛、微汗，为邪热熏蒸，非在表也。

故发汗，则热盛而神昏。杨云∶汗为心液，过汗则心虚，而邪蔽清阳。熏之，则热壅而作喘，杨云∶熏之则以热益热，而伤水之上源。不得小便，心腹满者，气不通也，亦非在里。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者，下伤津液也。衄者，温针伤络也。杨云∶邪热入营，故衄。治当先达募原，不致此变。

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杨云∶水积而不运，故呕。恶水者，厥。杨云∶热盛而无制，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杨云∶热遗于上，故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杨云∶四末属脾，温则热邪充斥脾胃，故下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则两目闭。杨云∶温邪非荡涤所能驱，而反虚其正，故目闭。

贪水者，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

杨云∶亦水积泛溢之象。若发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杨云∶邪在里，不在表，汗之则徒虚其表。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杨云∶恶水则湿盛热微，下之则伤其中气。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杨云∶津液外竭，则秽邪上蒸。烦躁，脉数实。杨云∶热盛于内。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杨云∶太阳膀胱主津液，汗之则正虚，而不能约束。

此节言浊邪之中下者，故阴分之证居多。浊邪中下者，非下受也。仍从募原分布。谓阴邪归阴也。邪并于阴，则阴实阳虚，故有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咽疮，下重便脓血诸证，此阴实也。其目闭脉厥，声嘤咽塞，战栗不嗜食，大便完谷，小便自利者，此阳虚也。实为真实，虚为假虚。故非偏阴偏阳可治。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八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此疫邪之分传者，病无表里证，邪在募原，此指初起而言。脉数者，热盛于内也。浮者，热蒸于外也。发热七八日而不从汗解，其内热已深，故曰可下。此指见在而言。假令已下，是指下后言也。若下后脉数不解，热传于阳，则消谷善饥，为卫气前通也；热传于阴，必伤血成瘀，为营气前通也，宜抵当汤。即下如豚肝之类。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便脓血者，已成脾气孤绝，五液注下，为不治之证也。勿作寻常协热利看。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杨云∶此条温热俱有之，不独疫病。

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此疫邪之传表者，“却”字疑是“劫”字之误。徐亚枝云∶却，不得前也，热被冷抑，不得外出，转而内攻，故弥更益烦，却字似非误。杨云∶是。文蛤散当属文蛤汤。病在阳者，谓疫邪已传阳分也，传于阳当从汗解。 ，喷也；灌，溉也。疫邪热极，原可饮冷水得大汗而解者，乃以之 灌皮毛，内热被冷水外劫，故内烦益甚，肉上粟起也；欲饮而不渴者，内热为外水所制也。文蛤，性寒气燥，合之麻杏石甘，去外水而清内热，五苓散亦具利水彻热之功，小“陷胸汤及亦可服”七字疑衍。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此疫邪之传里者。哕，在伤寒多寒，在疫证为热。况见有腹满、前后不利可据，其为邪气壅蔽无疑。前后，二便也。

利二便即疏里法也。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此疫邪之越于三阳者，得病六七日，恶风寒而脉浮弱，非表虚也。手足温而脉迟，非里寒也。合之为疫邪内伏不溃之证，医者重于疏里，乃二三下之，不能食，小便难，不无伤中。而胁下满痛，少阳也。面目及身黄，阳明也。颈项强，太阳也。邪已越于三阳，斯时但于清解热毒剂中，按经据证，略加引经达表之药足矣。若拘于胁痛为少阳，与柴胡汤，参、甘、姜、枣锢蔽。疫邪，必下重作利也。若先渴后呕，为水饮内停，非少阳喜呕，柴胡汤必不可与，食谷者，哕，亦属邪蔽使然，非内寒也。末句之义，似有脱简。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先必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此疫邪之越于太阳者，太阳病不解，系疫邪浮越，非太阳经病也。停，匀也。脉阴阳俱停，是尺寸、浮、沉、迟、速、大、小同等也。其正气有权，足以化邪，故从汗解。振栗者，战汗也。脉微，谓邪气衰也。阳邪先退，先从汗解。

阴邪先退，先从下解。汗法不一，而下法宜调胃承气，以疫邪虽热，不必尽实也。

太阳病，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此言疫邪传表，先下后汗之误。疫邪达表，当从汗解，乃拘于疏里而先下之，徒虚其里，故不愈。因复发汗，是又虚其表，故汗出而作冒也。必俟表气已和，再和里气。疫证汗后，往往有宜下者，有下后必汗出而始解者，总由邪气分传，而无一定之治法也。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此言疫邪误下之变。治疫虽宜疏里，但既越于太阳，自当从表，一误下之，其变有不可胜言者。促，为阳盛，下之必致结胸；不结者，阳邪外散也，为欲解。浮为在表，下之则内陷为结胸；紧，为邪实，下之则邪上浮为咽痛；弦者，挟风，下之则引风入肝，故两胁拘急；细数者，热郁于内也，下之则邪火上冲，故头痛未止；沉紧，多饮，下之必动其饮，故欲呕；沉滑者，热为湿滞也，下之则湿热下流，故协热利；浮滑者，热盛于表也，下之则热邪内攻，故下血。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阳毒者，疫邪犯于阳分也。阳邪上壅，故面赤。热极伤血，故遍体斑斑如锦纹也。咽喉痛，唾脓血，皆邪热烁津，有立时腐败之势。五日经气未周，毒犹未遍，故可治。七日则邪气遍而正气消矣，故曰不可治。方用升麻鳖甲者，所以解阳分之毒，即所以救阴分之血也。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阴毒者，疫邪入于阴分也。阴中于邪，故面目青。邪闭经络，故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者，阴分热毒上壅也。故其日数与阳经同，而治法原方去雄黄、蜀椒者，阴分已受热邪，不堪再用热药也。

雄按∶王安道云∶阴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人谓阴寒极盛，称为阴毒。

引仲景所叙“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数语，却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窃谓阴寒极盛之证，固可名为阴毒，然终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盖后人所叙阴毒，是内伤生冷，或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非天地恶毒异气所中也。又赵养葵云∶此阴阳二毒，是感天地疫疠非常之气，沿家传染，所谓时疫也。

又按∶雄黄、蜀椒二物，用治阳毒，解者谓毒邪在阳分，以阳从阳，欲其速散也。余谓雄黄尚属解毒之品，用之治毒，理或有之。至蜀椒岂面赤发斑，咽痛、唾血所可试乎？必有错简，未可曲为之说也。杨云∶通人之论，《伤寒论》中，此类甚多，俱不必强作解事也。

又按∶倪冲之《伤寒汇言》附载袁云龙云∶仲景之书，前叙六经诸条，其中文义，前后起止，多有缺失，历代医哲，并未深勘。至于阳毒、阴毒二条，更可诧异，俱用升麻鳖甲汤，阴毒但无雄黄、蜀椒，此坊刻之伪本也。宋·庞安常阴毒、阳毒概用全方，阴毒不去椒、黄，于理稍近。余于万历乙亥，得南阳旧本，其阴毒条，于去雄黄下，作倍蜀椒加半主之，于理为是。盖阳毒、阴毒二证，良由平素将息失宜，耗疲精髓，逆乱气血，所以卒受山林、水泽、瘴厉恶气所中，感而成疾。余当壮年北游燕邸以及辽阳之外，南游闽、广、黔、甸，以及交 之区。大抵南方多阳毒，北方多阴毒。时医按法施治，曾无一验。中州等处，有人患此，亦罕能救。细按二证，俱有“咽喉痛”三字，以余窃论疡科书，有锁喉风、缠喉风、铁蛾缠三证，其状相似，有面色赤如斑者，有面色青而凄惨者，有吐脓血者，有身痛如被杖者，有气喘急促者，有发谵语烦乱者。虽有兼证如此，总以咽喉闭痛为苦，卒发之间，三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减，即无生理，岂非阳毒、阴毒二证之类乎？再察其脉，缓大者生，细数紧促者死。余见此二证，不论阳毒阴毒，概用喉科方，以蓬砂二钱，火硝六分，米醋一盏，姜汁小半盏，用鹅翎探入喉中，吐痰碗许，活者百数。据袁公之论，则阳毒为阳邪，阴毒为阴邪矣。阴邪固宜倍蜀椒之半，而以蜀椒施之阳邪，终嫌未妥，改从喉科法引吐却稳当。以余度之，阳毒即后世之烂喉痧耳！

叔和谓之温毒是已。治法忌用温散，宜用清化。陈继宣《疫痧草》专论此证。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然，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杨云∶《金匮》中论此证，最为明显完善。

百合病者，皆缘时疫新愈，其三焦腠理荣卫之交，余热未清，正气困乏，不能流畅。如人在云雾之中，倏清倏浑。

如日月被蚀之后，或明或暗，故有种种不可名言之状。而其口苦、小便赤、脉微数，乃余热的证也。病不在经络脏腑，杨云∶此句欠酌。

治不能补泻温凉，惟以清气为主。气归于肺，而肺朝百脉，一宗者，统宗于一，即悉致其病之谓也。溺时头痛者，小便由于气化，水去则火上冲也。其病为重，六十日愈，月再周而阴必复也。溺时淅淅然者，膀胱腑气一空，表气亦因之失护也。但头眩者，阳气不能上达也。热渐衰，病渐轻，故愈日渐速也。曰其证，指溺时头痛诸证而言。曰未病预见，谓未成百合病，先见头痛等证也。百合清热养阴，专润肺气，治以百合，即以百合名病也。

雄按∶此病仲景以百合主治，即以百合名其病。其实余热逗留肺经之证，凡温暑湿热诸病后皆有之，不必疫也。肺主魄，魄不安则如有神灵，肺失整肃，则小便赤，百合功专清肺，故以为君也。杨云∶前注已平正通达，读此更亲切不易，觉前注尚隔一层。余尝谓孟英学识，前无古人，试取其所注，与古人所注较论之，当知余言之，非阿所好也。忆辛丑暮春，于役兰溪，在严州舟次，见一女子患此证，其父母以为祟也。余询其起于时证之后，察其脉数，第百合无觅处，遂以苇茎、麦冬、丝瓜子、冬瓜皮、知母为方。汪按∶百合本治肺之品，从此悟入，可谓在人意中，出人意外矣。服之，一剂知，二剂已。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此推究致百合病之源。见于阴者，即阴中于邪也，阴既受邪，不即与阳气通调，则阴邪愈闭，法当攻阳以救其阴也；

见于阳者，即阳中于邪也，阳既受邪，不即与阴气通调，则阳邪不化，法当攻阴以救其阳也。若不攻阴救阳，复发其汗，是为见阳攻阳；不知攻阳救阴，复下之，是为见阴攻阴。二者均之为逆，皆因治不如法，阴阳未能透解，所以致有百合之病。若于百合病中并无汗下之证，毋用汗下之法也。下之，汗、吐、下皆此意。此处“阴阳”二字，但就营卫讲，不说到气血脏腑上。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得之汗后者，其阳分之津液必伤，余热留连而不去，和阳必以阴，百协议知母、泉水，以清其余热，而阳邪自化也。

○按∶初病邪重，故上节言救、言攻，此病后余邪，当用和法。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黄汤主之。

其得之吐后者，吐从上逆，较发汗更伤元气，阴火得以上乘，清窍为之蒙蔽矣。故以鸡子黄之纯阴养血者，佐百合以调和心肺，是亦用阴和阳矣。

百合病，下之后者，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

其得之于下后者，下多伤阴，阴虚则阳往乘之，所以有下焦之热象，百合汤内加滑石、代赭，取其镇逆利窍以通阳也。是谓用阳和阴法。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不经吐、下、发汗，正虽未伤，而邪热之袭于阴阳者，未必透解，所以致有百合病之变也。病形如初，指百合病首节而言，地黄取汁，下血分之瘀热，故云∶大盒饭如漆，非取其补也。百合以清气分之余热，为阴阳和解法。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病，至一月不解，缠绵日久，变成渴者，津液消耗，求水以自滋也。渴而不致下消，病犹在肺，肺主皮毛，故以百合汤洗之，使毛脉合行，精气于腑也。食煮饼，假麦气以助津液。勿以盐豉，恐夺津增渴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杨云∶此条证比上条较重。

雄按∶尤在泾曰∶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液伤也。栝蒌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不使上铄也。此注已极该括，陈注较逊，故从尤本。

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变发热者，余邪郁久，淫于肌表，热归阳分也。百合，清金退热，加滑石，以利窍通阳，日当微利，指小便利言，谓热从小便去也。

狐蜮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得安，蚀于喉为蜮，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也。

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百合病是余热留连于气机者，狐蜮病是余毒停积于幽阴者。狐蜮，水虫也。原疫邪不外湿热，久留不散，积而生虫。

顾听泉云∶疫邪久留，人不活矣。久留上宜加“余邪”二字。喉与二阴为津液湿润之处，故虫生于此也。声嗄因知其蚀于喉，咽干而知其蚀于阴者，因其热郁于下，津液不能上升也。余热内郁，故状似伤寒。内热，故默默欲眠。内烦，故目不得闭，卧起不安。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以热邪隐见不常，非虫动也。苦参、雄黄，皆燥湿杀虫之品，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也。略参尤氏。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黑。若能食，脓已成。赤豆当归散主之。

此疫邪热毒蕴伏于内也。故有脉数、身不热、微烦、欲卧之证。初得之汗出，表气尚通也。至三四日目赤如鸠眼，热伤血分也。七八日，目四 黑，血已腐败也。能食者，病不在胸腹，脓成于下也。赤小豆，清热去湿，兼以解毒。当归，和血化脓，使毒从下解也。

先辈喻嘉言将《辨脉篇》中“清邪中上焦，浊邪中下焦”一节，为仲景论疫根据，可谓独具只眼者矣。其治法以逐秽为第一义。上焦如雾，升而逐之，兼以解毒；中焦如沤，疏而逐之，兼以解毒；下焦如渎，决而逐之，兼以解毒。此论识超千古。

雄按∶林北海亦云∶喻氏论疫，高出千古，直发前人所未发。盖仲景于吐利、霍乱等，不过感一时冷热之气者，犹且论及，而谓疫病之为流行大毒者，反不之及耶！然则《伤寒论》中之必有疫证，是非臆说，坤学识浅陋，不敢妄自搜罗，扰乱经旨，但将《伤寒》《金匮》中证治，与风寒等法不合，寓有毒意者，均归之疫！

雄按∶守真论温，风逵论暑，又可论疫，立言虽似创辟，皆在仲景范围内也。

杨按∶此篇搜辑甚佳，俱古人所未及，然原论不可解处甚多，其用方与病不相登对处亦有之，读者师其意，而于其不可解者，勿强事穿凿则善矣。汪按∶此评大妙，如此方不为昔人所愚，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