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热经纬 · 薛生白湿热病篇

- 书：[温热经纬](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43)（王士雄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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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生白湿热病篇

雄按∶江本吴本俱作湿温。

雄按∶此篇始见于舒松摩重刻《医师秘笈》，后云是薛作，章氏从而释之，而江白仙本以附陈作后，吴子音《温热赘言》连前篇并为一人之书，并不标明何人所着，但曰寄瓢子述，且前篇之末，有“今补薛生白先生一法于后”云云，则此篇亦非薛着矣。其江本所补一法，又无薛生白三字，且此篇张友樵所治酒客之案，但称曰余诊。言人人殊，无从核实，姑存疑以质博雅。

一湿热证。

雄按∶既受湿又感暑也。即是湿温，亦有湿邪久伏而化热者。喻氏以为三气者，谓夏令地气已热，而又加以天上之暑也。始恶寒，后但热不寒，汗出，胸痞，舌白（吴本下有“或黄”二字），口渴不引饮。

雄按∶甘露消毒丹最妙。吴本虽出江本之后，无甚异同。所附酒客一案云，是其师治，似较江本为可信也。故引证但据吴本，而江本从略。

自注。此条乃湿热证之提纲也。湿热病，属阳明太阴经者居多。章虚谷云∶胃为戊土属阳，脾为己土属阴。湿土之气，同类相召，故湿热之邪，始虽外受，终归脾胃也。中气实则病在阳明，中气虚则病在太阴。外邪伤人，必随人身之气而变。如风寒在太阳则恶寒，传阳明即变为热而不恶寒。今以暑湿所合之邪，故人身阳气旺，即随火化而归阳明；阳气虚，即随湿化而归太阴也。病在二经之表者，多兼少阳三焦。

雄按∶此二句从吴本补入。病在二经之里者，每兼厥阴风木。以肝脾胃所居相近也。以少阳厥阴，同司相火。少阳之气，由肝胆而升，流行三焦，即名相火。阳明太阴，湿热内郁，郁甚则少火皆成壮火，而表里上下，充斥肆逆。经曰∶少火生气，壮火食气。少火者，阳和之生气，即元气也；

壮火为亢阳之暴气，故反食其元气。食犹蚀也，外邪郁甚，使阳和之气悉变为亢暴之气，而充斥一身也。故是证最易耳聋干呕，发痉发厥。暑湿之邪，蒙蔽清阳，则耳聋。内扰肝脾胃，则干呕而痉厥也。而提纲中不言及者，因以上诸证，皆湿热病兼见之变局，而非湿热病必见之正局也。必见之证，标于提纲，使人识别，不至与他病混乱，其兼见之变证，或有或无，皆不可定。若标之反使人迷惑也。始恶寒者，阳为湿遏而恶寒，终非若寒伤于表之恶寒。湿为阴邪，始遏其阳而恶寒，即与暑合，则兼有阳邪，终非如寒邪之纯阴，而恶寒甚也。后但热不寒，则郁而成热，反恶热矣。

雄按∶后则湿郁成热，故反恶热，所谓六气皆从火化也。况与暑合，则化热尤易也。热盛阳明，则汗出。章云∶热在湿中，蒸湿为汗。湿蔽清阳，则胸痞。湿邪内盛，则舌白。湿热交蒸，则舌黄。

雄按∶观此句则提纲中舌白下应有“或黄”二字。热则液不升而口渴，湿则饮内留而不引饮。章云∶以上皆明提纲所标，为必有之证也。然所云表者，乃太阴阳明之表，而非太阳之表。（湿热邪归脾胃，非同风寒之在太阳也）。

雄按∶据此则前病在太阴下必有脱简，应从吴本补入。太阴之表，四肢也，阳明也；阳明之表，肌肉也，胸中也。四肢禀气于脾胃，而肌肉脾胃所主，若以脾胃分之，则胃为脾之表，胸为胃之表也。故胸痞为湿热必有之证，四肢倦怠，肌肉烦疼，亦必并见。此湿热在脾胃之表证也。其所以不干太阳者，以太阳为寒水之腑，主一身之表。

雄按∶肺为天，天包地外而处于上，膀胱为水，水环地极而处于下，故皆为一身之表，而风为阳邪，首及肺经，寒为阴邪，先犯膀胱。惟湿为中土之气，胃为中土之腑，故胃受之。杨云∶此注奇情至理，所谓语必惊人，总近情也。风寒必自表入，故属太阳。

雄按∶陈亮师云∶风邪上受，肺合皮毛，故桂枝证有鼻鸣干呕也。湿热之邪，从表伤者十之一二，章云∶是湿随风寒而伤表，郁其阳气而变热，如仲景条内之麻黄赤小豆汤证是也，由口鼻入者十之八九。暑热熏蒸之气，必由口鼻而入。阳明为水谷之海，太阴为湿土之脏，故多阳明太阴受病。湿轻暑重，则归阳明；暑少湿多，则归太阴。膜原者，外通肌肉，内近胃腑，即三焦之门户，实一身之半表半里也。

雄按∶此与叶氏温热篇第三章之论合。邪由上受，直趋中道，故病多归膜原。章云∶外经络，五内腑，膜原居其中，为内外交界之地。凡口鼻肌肉所受之邪，皆归于此也，其为三焦之门户，而近胃口，故膜原之邪，必由三焦而入脾胃也。杨云∶细绎此言，则膜原乃人脂内之膜也。

然邪之由鼻入者，必先至肺，由口入者，必先至胃，何以云必归膜原？此不可解者也。若云在内之邪，必由膜原达外，在外之邪，必由膜原入内，则似矣。要之湿热之病，不独与伤寒不同，且与温病大异，温病乃少阴太阳同病。此仲景所论伏气之春温，若叶氏所论外感之风温，则又不同者矣。

雄按∶此注知有少阴太阳之温病，则与前篇风温条例力非伏气之论者，断非一人之笔，即按文义亦彼逊于此。吴氏何以并为一家，江本必欲相合强为删改，岂非自呈伪妄耶。汪按∶前篇自序自称其名曰祖恭未言又有此篇。此篇又无自序其非出一人手明甚。梦隐辩之是也。湿热乃阳明太阴同病也。始受于膜原，终归于脾胃。而提纲中言不及脉者，以湿热之证，脉无定体，或洪或缓，或伏或细，各随证见，不拘一格，故难以一定之脉，拘定后人眼目也。阳明热盛见阳脉，太阴湿盛见阴脉，故各随证见也。

湿热之证，阳明必兼太阴者，徒知脏腑相连，湿土同气，而不知当与温病之必兼少阴比例，少阴不藏，水火内燔，风邪外袭，表里相应，故为温病。此即经言冬不藏精，春发温病，先由内伤而后外感，膏粱中人多有之。其冬伤于寒，曰少阴伏邪，至春发出于太阳之温病，藜藿中人多有之。皆必兼少阴者也。若外感风温，邪由上受者，又当别论矣。太阴内伤，湿饮停聚，客邪再至，内外相引，故病湿热。脾主为胃行津液者也，脾伤而不健运，则湿饮停聚，故曰脾虚生内湿也。

雄按∶此言内湿素盛者。暑邪入之，易于留着，而成湿温病也。此皆先有内伤，再感客邪，非由腑及脏之谓。

若湿热之证，不挟内伤，中气实者，其病必微。

雄按∶内湿不盛者，暑邪无所根据傍，虽患湿温，治之易愈。或有先因于湿，再因饥劳而病者，亦属内伤挟湿，标本同病。然劳倦伤脾为不足，湿饮停聚为有余。

雄按∶脾伤湿聚，曷云有余？

盖太饱则脾困，过逸则脾滞，脾气困滞而少健运，则饮停湿聚矣。较之饥伤而脾馁，劳伤而脾乏者，则彼尤不足，而此尚有余也。后人改饥饱劳逸，为饥饱劳役，不但辨证不明，于字义亦不协矣。所以内伤外感，孰多孰少，孰实孰虚，又在临证时权衡矣。

二湿热证∶恶寒无汗，身重头痛。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腰疼”四字。湿在表分。宜藿香、香薷、羌活、苍术皮、薄荷、牛蒡子等味。头不痛者，去羌活。

雄按∶吴本无藿香、香薷、薄荷、牛蒡子，有葛根、神曲、广皮、枳壳。

自注。下仿此。身重恶寒，湿遏卫阳之表证，头痛必挟风邪，故加羌活，不独胜湿，且以祛风。

杨云∶湿宜淡渗，不宜专用燥药，头痛属热，不必牵涉及风。此条乃阴湿伤表之候。章云∶恶寒而不发热，故为阴湿。

雄按∶阴湿故可用薷、术、羌活以发其表。设暑胜者，三味皆为禁药，章氏既知阴湿，因见其用香薷一味，遂以此条为暑证之实据，总由误以湿热为暑也。故其论暑，连篇累牍，皆是影响之谈。夫七政营运，有形可据，尚难臆断，况太极无形，空谈无谓，道迩求远，反误后人。兹概从删，免滋眩惑。

三湿热证∶雄按∶吴本下有“汗出”二字。

恶寒发热，身重关节疼。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腰”三字。痛，湿在肌肉，不为。

雄按∶吴本作“可”。汗解。宜滑石、大豆黄卷、茯苓皮、苍术皮、藿香叶、鲜荷叶、白通草、桔梗等味。不恶寒者，去苍术皮。

雄按∶吴本此句作“汗少恶寒者，加葛根。条内无荷叶、藿香、通草、桔梗。有神曲、广皮。”此条外候与上条同，惟汗出独异，更加关节疼痛，乃湿邪初犯阳明之表，而即清胃脘之热者，不欲湿邪之郁热上蒸，而欲湿邪之淡渗下走耳！此乃阳湿伤表之候。以其恶寒少而发热多，故为阳湿也。

雄按∶吴本下有“然药用渗利，其小便之不利可知矣”二句。汪按∶此二句乃他人所附评语。

四湿热证∶三四日即口噤，四肢牵引拘急，甚则角弓反张，此湿热侵入经络脉隧中。宜鲜地龙、秦艽、威灵仙、滑石、苍耳子、丝瓜藤、海风藤、酒炒黄连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条乃湿邪挟风者。风为木之气，风动则木张，乘入阳明之络，则口噤。走窜太阴之经，则拘挛。故药不独胜湿，重用息风。一则风药能胜湿，一则风药能疏肝也。选用地龙诸藤者，欲其宣通脉络耳。十二经络皆有筋相连系，邪由经络伤及于筋，则螈 拘挛，角弓反张，筋由肝所主，故筋病必当舒肝。

雄按∶地龙殊可不必，加以羚羊、竹茹、桑枝等亦可。 伯云∶地龙、灵仙、苍耳、海风藤，似嫌过于走窜，不如羚羊、竹茹、桑枝等较妥，或加钩藤可乎。

或问仲景治痉，原有桂枝加栝蒌根及葛根汤两方，岂宜于古而不宜于今耶？今之痉者，与厥相连，仲景不言及厥，岂《金匮》有遗文耶？余曰∶非也。药因病用，病源既异，治法自殊。汪按∶不但此也，洄溪已云∶《金匮》治痉诸方，见效绝少矣。伤寒之痉自外来，（谓由外风），证属太阳（口噤即属阳明，义详本论），治以散外邪为主；湿热之痉自内出（谓由内风），波及太阳，治以息内风为主。盖三焦与肝胆同司相火（少阳生气，生于肝胆，流行三焦，名相火也），中焦湿热不解，则热盛于里，而少火悉成壮火。火动则风生，而筋挛脉急；风煽则火炽，而识乱神迷。

雄按∶设再投桂、葛以助其风，则燎原莫救矣。身中之气，随风火上炎，而有升无降。

雄按∶治温热诸病者，不可不知此理。常度尽失，由是而形若尸厥，正《内经》所谓“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者是也。外窜经脉，则成痉；内侵膻中，则为厥。

痉厥并见，正气犹存一线，则气复返而生。胃津不克支持，则厥不回而死矣。

雄按∶喻氏云∶人生天真之气，即胃中之津液是也。故治温热诸病，首宜瞻顾及此。董废翁云∶胃中津液不竭，其人必不即死。皆见到之言也。奈世人既不知温热为何病，更不知胃液为何物，温散燥烈之药，漫无顾忌，诚不知其何心也。所以痉之与厥，往往相连，伤寒之痉自外来者，安有是哉。

雄按∶此痉即螈 也，吴鞠通辨之甚详确。

暑月痉证，与霍乱同出一源，风自火生，火随风转，乘入阳明则呕，贼及太阴则泻，是名霍乱。窜入筋中则挛急，流入脉络则反张，是名痉。但痉证多厥，霍乱少厥。盖痉证风火闭郁，郁则邪势愈甚，不免逼乱神明，故多厥。霍乱风火外泄，泄则邪势外解。

雄按∶宜作“越”，不至循经而走，故少厥，此痉与霍乱之分别也。然痉证邪滞三焦，三焦乃火化，风得火而愈煽，则逼入膻中而暴厥。霍乱邪走脾胃，脾胃乃湿化，邪由湿而停留，则淫及诸经而拘挛。火郁则厥，火窜则挛，又痉与厥之遗祸也。痉之挛结，乃湿热生风，霍乱之转筋，乃风来胜湿。

雄按∶木克土也。痉则由经及脏而厥，霍乱则由脏及经而挛，总由湿热与风，淆乱清浊，升降失常之故。夫湿多热少，则风入土中而霍乱。

雄按∶霍乱湿多热少，道其常也。余自髫年，即见此证流行，死亡接踵，然闻诸父老云，向来此证甚稀，而近则常有，因于道光戊戌辑一专论问世，嗣后此证屡行，然必在夏热亢旱酷暑之年，则其证乃剧，自夏末秋初而起，直至立冬后始息。夫彤彤徂暑，湿自何来？贝缘今人蕴湿者多，暑邪易于深伏，迨一朝猝发，遂至阖户沿村，风行似疫。医皆未知原委，理中、四逆随手乱投，殊可叹也！余每治愈此证，必问其人曰，病未猝发之先，岂竟毫无所苦耶？或曰∶病前数日，手足心先觉热。或曰∶未病前睹物皆红如火。噫！岂非暑热内伏欲发，而先露其机耶？咸丰纪元，此证盛行，经余治者，无一不活，而世人不察，辄以姜、附杀之，不已 乎杨云∶道光元年，直省此证大作，一觉转筋即死，京师至棺木买尽，以席裹身而葬，卒未有识为何证者，俗传食西瓜者即死，故西瓜贱甚，余时年十一，辄与同学人日日饱啖之，卒无恙。今读此论，则医学之陋，不独今日为然也。热多湿少则风乘三焦而痉厥。厥而不返者死。胃液干枯，火邪盘踞也。转筋入腹者死。

胃液内涸，风邪独劲也。然则胃中之津液，所关顾不钜哉。

雄按∶此理喻氏发之，叶氏畅之，实诸病之生死关键也，在温热等病尤为扼要。然明明言之，而鞠通、虚谷之论霍乱也，犹未知之，况他人乎。厥证用辛开，泄胸中无形之邪也。

干霍乱用探吐，泄胃中有形之滞也。然泄邪而胃液不上升者，热邪愈炽。探吐而胃液不四布者，风邪更张，终成死候，不可不知。

雄按∶此条自注，明以湿热二气分疏，章氏妄逞己见，谓湿热即暑也，强合二气为一气，且并《难经》湿温，热病为一证矣。盖由未读越人之书耳。兹于原释中悉为订正，而附记于此，以质宗工。

五湿热证∶壮热口渴，舌黄或焦红，发痉神昏，谵语或笑，邪灼心包，营血已耗。宜犀角、羚羊角、连翘、生地、元参、钩藤、银花露、鲜菖蒲、至宝丹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汪按∶宜从吴本。盖花露清灵芳润用治热病殊佳。

然中有蕴湿者，终觉非宜也。

上条言痉，此条言厥。温暑之邪，本伤阳气。

雄按∶此谓邪之初感，必先干阳分而伤气也。及至热极，逼入营阴。

雄按∶虽挟湿邪，日久已从热化，在气不能清解，必至逼营。则津液耗而阴亦病，心包受灼，神识昏乱，用药以清热救阴，泄邪平肝为务。

雄按∶昏谵乃将厥之兆也。

六湿热证∶发痉，神昏笑妄，脉洪数有力，开泄不效者，湿热蕴结胸膈，宜仿凉膈散。若大便数日不通者，热邪闭结肠胃，宜仿承气微下之例。章云∶曰宜仿、曰微下，教人细审详慎，不可孟浪攻泻。盖暑湿粘腻，须化气缓攻，不同伤寒化热而燥结，须咸苦峻下以行之也。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条乃阳明实热，或上结胸膈。或下结肠胃。

清热泄邪，止能散络中流走之热，而不能除肠中蕴结之邪。故阳明之邪，仍假阳明为出路也。阳明实热，舌苔必老黄色，或兼燥。若犹带白色而滑者，乃湿重为夹阴之邪。或胀满不得不下，须佐二术健脾燥湿，否则脾伤气陷，下利不止，即变危证。盖湿重属太阴证，必当扶脾也。

雄按∶苔色白滑不渴，腹虽胀满，是太阴寒湿，岂可议下，但宜浓朴、枳、术等温中化湿为治。若阳明之邪，假阳明为出路一言，真治温热病之金针也。盖阳明以下行为顺，邪既犯之，虽不可孟浪攻泻，断不宜截其出路，故温热自利者，皆不可妄行提涩也。杨云∶注语极郑重，孟英辨驳尤精，二说皆宜参究。

汪按∶凡率投补涩者，皆不知邪必须有出路之义者也。

七湿热证∶壮热烦渴，舌焦红或缩，斑疹，胸痞自利，神昏痉厥，热邪充斥表里三焦。宜大剂犀角、羚羊角、生地、元参、银花露、紫草、方诸水、金汁、鲜菖蒲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方诸水、金汁。有丹皮、连翘。

此条乃痉厥中之最重者，上为胸闷，下挟热利，斑疹痉厥，阴阳告困，独清阳明之热，救阳明之液为急务者，恐胃液不存，其人自焚而死也。

雄按∶此治温热诸病之真诠也，医者宜切记之，方诸水俗以蚌水代之，腥浊已甚，宜用竹沥为妙。此证紫雪、神犀丹皆可用也。

八湿热证∶寒热如疟。

雄按∶吴本下有“舌苔滑白，口不知味”八字。湿热阻遏膜原。宜柴胡、浓朴、槟榔、草果、藿香、苍术、半夏、干菖蒲、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柴胡、槟榔、藿香、菖蒲，有神曲。

疟由暑热内伏，秋凉外束而成。若夏月腠理大开，毛窍疏通，安得成疟？而寒热有定期，如疟证发作者，以膜原为阳明之半表半里，热湿阻遏，则营卫气争，证虽如疟，不得与疟同治，故仿又可达原饮之例。盖一由外凉束，一由内湿阻也。膜原在半表半里，如少阳之在阴阳交界处，而营卫之气，内出于脾胃，脾胃邪阻，则营卫不和，而发寒热似疟之证矣。

九湿热证∶数日后，脘中微闷，知饥不食，湿邪蒙绕三。

雄按∶宜作“上”焦。宜藿香叶、薄荷叶、鲜荷叶、枇杷叶、佩兰叶。

雄按∶《离骚》纫秋兰以为佩，故称秋兰为佩兰。若药肆中所售之佩兰，乃奶酣草之类，不可入药也。汪按∶兰即省头草，《离骚》之兰，即本草之兰，皆非今之兰花，前人辨之，已极明确，不必致疑矣。盖古人所谓香草。皆取叶香非指花香，而今之兰花叶实不香，明非古之兰也。医者疑古药品之兰蕙正如儒者。疑古食品之HT。皆不通古今之变者也。芦尖。

雄按∶即芦根也，用尖取其宣畅。冬瓜仁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已解，余邪蒙蔽清阳，胃气不舒，宜用极轻清之品，以宣上焦阳气。若投味重之剂，是与病情不相涉矣。雄按∶章氏谓轻剂专为吴人体弱而设，是未察病情之言也。或问湿热盛时，疫气流行，当服何药？预为消弭。余谓叶讷人《医案存真》载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天气郁勃泛潮，常以枇杷叶拭去毛净锅炒香，泡汤饮之，取芳香不燥，不为秽浊所侵，可免夏秋时令之病，余则建兰叶、竹叶、冬瓜、芦根，皆主清肃肺气，故为温热暑湿之要药，肺胃清降，邪自不容矣。若别药恐滋流弊，方名虽美，不可试也，而薄滋味，远酒色，尤为要务。

此条须与第三十一条参看，彼初起之实邪，故宜涌泄，投此轻剂，不相合矣。又须与后条参看，治法有上中之分，临证审之。解后余邪为虚，初发者为实，上焦近心，故有懊恼谵语，中焦离心远，故无。如其舌黄邪盛，亦有发谵语者。

十湿热证∶初起发热，汗出，胸痞，口渴，舌白，湿伏中焦。宜藿梗、蔻仁、杏仁、枳壳、桔梗、郁金、苍术、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佩兰叶、六一散。

杨云∶俱可用，但须择一二味对证者用之，不必并用。等味。

雄按∶吴本胸痞下，曰∶“不知饥”，口渴下，曰∶“不喜饮”，舌白作“舌苔滑白”，无杏仁、苍术、浓朴、草果、半夏。

浊邪上干则胸闷，胃液不升则口渴，病在中焦气分，故多开中焦气分之药。

雄按∶亦太多，颇不似薛氏手笔。此条多有挟食者，其舌根见黄色，宜加栝蒌、楂肉、莱菔子。汪按∶此疑亦后人所附评语。

十一湿热证∶数日后。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二字。自利溺赤。

雄按∶吴本作“涩。口渴。

雄按∶吴本上有”身热二字。湿流下焦。宜滑石、猪苓、茯苓、泽泻、萆 、通草等味。

雄按∶吴本无泽泻、通草，有神曲、广皮。

下焦属阴，太阴所司，阴道虚故自利，化源滞则溺赤，脾不转津则口渴，总由太阴湿胜故也。湿滞下焦，故独以分利为治。然兼证口渴胸痞，须佐入桔梗、杏仁、大豆黄卷，开泄中上。源清则流自洁，不可不知。

雄按∶据此则本条“胸痞”二字，当从吴本增入为是。至源清流洁云云，则又非自注之文法，殊可疑也。汪按∶此篇多有后人评语传写羼入自注之处。此数语亦后人所附评语也。以上三条，俱湿重于热之候。湿热之邪，不自表而入，故无表里可分，谓由膜原中道而入也，虽无表里之分，亦有浅深当别。而未尝无三焦可辨，犹之河间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夫热为天之气。

雄按∶此明热即暑之谓也，章氏何以曲为改释。湿为地之气，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愈横。

雄按∶热得湿则郁遏而不宣，故愈炽；湿得热则蒸腾而上熏，故愈横。两邪相合，为病最多。丹溪有云∶湿热为病，十居八九。故病之繁且苛者，莫如夏月为最。以无形之热，蒸动有形之湿，素有湿热之人，易患湿温，误发其汗，则湿热混合为一，而成死证，名曰重也。湿热两分，其病轻而缓，湿热两合，其病重而速。章云∶故当开泄以分其热，若误作虚而用补法，则闭塞气道而死矣。湿多热少，则蒙上流下，当三焦分治。调三焦之气，分利其湿也。湿热俱多，则下闭上壅，而三焦俱困矣。当开泄清热，两法兼用。犹之伤寒门二阳合病、三阳合病也。盖太阴湿化，三焦火化，有湿无热，止能蒙蔽清阳，或阻于上，或阻于中，或阻于下，若湿热一合，则身中少火悉化为壮火，而三焦相火，有不起而为虐者哉。

雄按∶湿热一合，业已阴从阳化，如此披猖，况热多湿少乎？故不言热多湿少者，非阙文也。盖急宜清热，有不待言矣。所以上下充斥，内外煎熬，最为酷烈。

雄按∶曰酷曰烈，皆暑之威名。兼之木火同气，表里分司，再引肝风，痉厥立至。

雄按∶津虚之体，夏月每有肝风陡动煎厥一证，言其不耐暑气煎熬，可谓形容逼肖。胃中津液几何？其能供此交征乎？

雄按∶不辨暑证之挟湿与否，而辄投温燥以劫津者，宜鉴斯言。至其所以必属阳明者，以阳明为水谷之海，鼻食气，口食味，悉归阳明，邪从口鼻而入，则阳明为必由之路。

雄按∶肺胃大肠，一气相通，温热究三焦，以此一脏二腑为最要，肺开窍于鼻，吸入之邪，先犯于肺，肺经不解，则传于胃，谓之顺传，不但脏病传腑为顺，而自上及中，顺流而下，其顺也有不待言者，故温热以大便不闭者易治，为邪有出路也。若不下传于胃，而内陷于心包络，不但以脏传脏，其邪由气分入营，更进一层矣，故曰逆传也。因叶氏未曾明说顺传之经，世多误解逆传之理，余已僭注于本条之后，读此可证管窥之非妄。汪按∶鼻为肺窍所受之气，必先入肺，此云悉归阳明，不免语病梦隐。以肺经不解，乃传入胃，释之意始圆惬。其始也邪入阳明，早已先伤其胃液，其继邪盛三焦，更欲资取于胃液，司命者可不为阳明顾虑哉。

雄按∶此不独为湿热病说法也，风寒化热之后，亦须顾此，况温热乎。

或问木火同气，热盛生风，以致痉厥，理固然矣。然有湿热之证，表里极热，不痉不厥者何也？余曰∶风木为火热引动者，原因木气素旺，木旺由于水亏，故得引火生风，反焚其木，以致痉厥。若水旺足以制火而生木，即无痉厥者也。

肝阴先亏，内外相引，两阳相煽，因而动。

雄按∶吴本作“劲”张。若肝肾素优，并无里热者，火热安能招引肝风也。

雄按∶喻氏云∶遇暄热而不觉其热者，乃为平人。盖阴不虚者，不畏暑而暑不易侵，虽侵之亦不致剧，犹之乎水田不惧旱也。阴虚者见日即畏，虽处深宫之内，而无形之暑气，偏易侵之，更有不待暑侵，而自成为厥者矣。杨云∶虚损之原，一语揭出。试观产妇及小儿一经壮热，便成 者，以失血之后，与纯阳之体，阴气未充，故肝风易动也。

雄按∶原本未及产妇，今从吴本与小儿并论，尤为周密，然妇科不知血脱易痉，往往称为产后惊风，喻氏辟之违矣。幼科一见发热，即以柴葛解肌为家常便饭，初不究其因何而发热也，表热不清，柴葛不撤，虽肝风已动，螈 已形，犹以风药助虐，不亦乎，此叶氏所以有劫肝阴，竭胃汁之切戒也。杨云∶痉厥之证，举世不知其因，今经此详明剖析，昭如白日矣。

或问曰∶亦有阴气素亏之人，病患湿热，甚至斑疹外见，入暮谵语昏迷，而不痉不厥者何也？答曰∶病邪自盛于阳明之营分，故由上脘而熏胸中，则入暮谵妄，邪不在三焦气分，则金不受囚，木有所畏，未敢起而用事。至于斑属阳明，疹属太阴，亦二经营分热极，不与三焦相干，即不与风木相引也，此而痉厥，必胃中津液尽涸，耗及心营，则肝风亦起，而其人已早无生理矣。

雄按∶此从吴本采补，观此则粗工之治温热，妄用柴葛竭力以耗胃汁而鼓其肝风者，真杀人不以刃也。惟稍佐于凉润方中，或不致为大害。

十二湿热证∶舌遍体白，口渴，湿滞阳明。宜用辛开，如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等味。舌白者言其苔，若苔滑而口不渴者，即属太阴证，宜温之。

雄按∶苔白不渴，须询其便溺，不热者，始为宜温之的证也。又按∶此与第十条证相似，吴本无此条。杨云∶湿盛热微之证，初起原可暂用此等药开之，一见湿开化热，便即转手清热。若执此为常用之法则误矣。注内补出审便溺一层，尤为周到。

此湿邪极盛之候，口渴乃液不上升，非有热也。辛泄太过，即可变而为热，以其属阳明湿邪，开泄则阳气升而热透，而此时湿邪尚未蕴热，故重用辛开，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也。阳气升则津液化，而得上输下布也。

十三湿热证∶舌根白，舌尖红，湿渐化热，余湿犹滞。宜辛泄佐清热。如∶蔻仁、半夏、干菖蒲、大豆黄卷、连翘、绿豆衣、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参半之证，而燥湿之中，即佐清热者，亦所以存阳明之液也。上二条凭验舌以投剂，为临证时要诀。盖舌为心之外候，浊邪上熏心肺，舌苔因而转移。叶氏《温热论》辨舌最精详，宜合观之。

雄按∶更宜参之《准绳》。

十四湿热证，初起，即胸闷、不知人、瞀乱大叫痛，湿热阻闭中上二焦。宜草果、槟榔、鲜菖蒲、芫荽、六一散，各重用。或加皂角，地浆水煎。

雄按∶吴本无此条。淦按∶此条颇似痧证，宜用灵验痧丸为妙。六一散有甘草，须慎用。

此条乃湿热俱盛之候，而去湿药多，清热药少者，以病邪初起即闭，不得不以辛通开闭为急务，不欲以寒凉凝滞气机也。

雄按∶芫荽不如用薤白，或可配栝蒌、栀、豉者则配之。

十五湿热证∶四五日，口大渴，胸闷欲绝，干呕不止，脉细数，舌光如镜，胃液受劫，胆火上冲。宜西瓜汁、金汁、鲜生地汁、甘蔗汁、磨服郁金、木香、香附、乌药等味。

雄按∶吴本作西瓜白汁，谓不取瓤中汁，而以瓜肉捣汁也。并无金汁、蔗汁。

此营阴素亏，木火素旺者，木乘阳明，耗其津液，幸无饮邪，故一清阳明之热，一散少阳之邪，不用煎者，取其气全耳。舌光无苔，津枯而非浊壅，反胸闷欲绝者，肝胆气上逆也，故以诸汁滋胃液，辛香散逆气。

雄按∶凡治阴虚气滞者，可以仿此用药。杨云∶此例精当，能如此旁通，方为善读书人。雄又按∶有治饮痛一案宜参。俞惺庵云∶嘉善一人，胸胀脘闷，诸治不效，一瓢用续随子煎汤，磨沉香、木香、檀香、降香、丁香，服一月，泻尽水饮而痊。汪按∶续随子去油务尽，否则误人。去油法∶木床用椹榨后，更宜纸隔重压，换纸多次，方能去净。

十六湿热证∶雄按∶吴本下有“身热口苦”四字。呕吐清水，或痰多，湿热内留，木火上逆。宜温胆汤加栝蒌、雄按∶吴本作“黄连”。碧玉散等味。

此素有痰饮，而阳明少阳同病，故一以涤饮，一以降逆，与上条呕同而治异，正当合参。碧玉散即六一加青黛以清肝胆之热。上条液枯以动肝胆之火，故干呕。此条痰饮郁其肝胆之火，故呕水。

十七湿热证∶呕恶不止，昼夜不瘥欲死者，肺胃不和，胃热移肺，肺不受邪也。宜用川连三四分、苏叶二三分，两味煎汤，呷下即止。

肺胃不和，最易致呕。盖胃热移肺，肺不受邪，还归于胃，必用川连以清湿热，苏叶以通肺胃，投之立愈者，以肺胃之气非苏叶不能通也。分数轻者，以轻剂恰治上焦之病耳。

雄按∶此方药止二味，分不及钱，不但治上焦宜小剂，而轻药竟可以愈重病，所谓轻可去实也。合后条观之，盖气贵流通，而邪气挠之。则周行窒滞，失其清虚灵动之机，反觉实矣。惟剂以轻清，则正气宣布，邪气潜消，而窒滞者自通，设投重药，不但已过病所，病不能去，而无病之地，反先遭其克伐，章氏谓轻剂为吴人质薄而设，殆未明治病之理也。川连不但治湿热，乃苦以降胃火之上冲。苏叶味甘辛，而气芳香，通降顺气，独擅其长，然性温散，故虽与黄连并驾，尚减用分许而节制之，可谓方成知约矣。世人不知诸逆冲上，皆属于火之理，治呕，辄以姜、萸、丁、桂从事者，皆粗工也。余用以治胎前恶阻，甚妙。

十八湿热证∶咳嗽，昼夜不安，甚至喘不得眠者，暑邪入于肺络。宜葶苈、枇杷叶、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咳嗽下有“喘逆、面赤、气粗”六字，而无“甚至”句。

人但知暑伤肺气则肺虚，而不知暑滞肺络则肺实，葶苈引滑石，直泻肺邪，则病自除。吴子音曰∶业师张友樵治一酒客，夏月痰咳气喘，夜不得卧，服凉药及开气药不效，有议用人参、麦冬等药者，师诊其脉，右寸数实，此肺实非肺虚也，投以人参则立毙矣。遂与此方煎服立愈。明年复感客邪，壅遏肺气，喘咳复作，医有以葶苈进者，服之不效，反烦闷汗泄，师脉其右寸浮数，口渴恶热，冷汗自出，喘急烦闷，曰热邪内壅，肺气郁极，是以逼汗外出，非气虚自汗也。

服葶苈而反烦闷者，肺热极盛，与苦寒相格拒也。夫肺苦气上逆，本宜苦以泄之。而肺欲散，又当兼食辛以散之，与麻杏甘膏汤一剂，肺气得通而喘止汗敛，诸证悉平矣。杨云∶余曾治一酒客，大喘，用《金鉴》苏葶丸而愈。亦与此同，此盖湿热上壅之证也，至案内所云，服此益甚，则外感束其肺热，用此降之，则外感反内陷而病益甚，麻杏甘石正祛外感而清内热之方，故速愈。张君用药则是，而立论高而不切，非垂教后学之法也。

十九湿热证∶十余日，大势已退，惟口渴汗出，骨节。

雄按∶吴本有“隐”字。痛。

雄按∶吴本下有“不舒，小便赤涩不利”八字。余邪留滞经络。宜元米（即糯米）汤泡于术，隔一宿去术煎饮。

病后湿邪未尽，阴液先伤，故口渴身痛，此时救液则助湿，治湿则劫阴，宗仲景麻沸汤之法，取气不取味，走阳不走阴，佐以元米汤养阴逐湿，两擅其长。杨云∶煎法精妙，注亦明析。汪按∶此身痛一证，乃湿滞之的验。则口渴未必非湿淫于内，而引饮也。然津液亦必须顾虑。以木治湿不用煎而用泡。既巧妙亦周致。

雄按∶用沙参、麦冬、石斛、枇杷叶等味，冬瓜汤煎服亦可。汪按∶用冬瓜灵妙。宜加丝瓜络。

二十湿热证∶数日后，汗出热不除，或痉，忽头痛不止者，营液大亏，厥阴风火上升。宜羚羊角、蔓荆子、钩藤、元参、生地、女贞子等味。

雄按∶吴本无女贞，有白芍。杨云∶白芍不如女贞。

湿热伤营，肝风上逆，血不荣筋而痉，上升巅顶则头痛，热气已退，木气独张，故痉而不厥。投剂以息风为标，养阴为本。

雄按∶蔓荆不若以菊花、桑叶易之。杨云∶蔓荆最无谓，所易甚佳。汪按∶枸杞子亦可用，不嫌其腻。

二十一湿热证∶胸痞发热、肌肉微疼、始终无汗者，腠理暑邪内闭。

雄按∶吴本无此四字，作“气机拂郁，湿热不能达外”。杨云∶吴本胜于原本。宜六一散一两、薄荷叶三四分。

雄按∶吴本作“三、四十片”。泡汤调下，即汗解。

湿病发汗，昔贤有禁，此不微汗之，病必不除。盖既有不可汗之大戒，复有得汗始解之治法。临证者当知所变通矣。

吴云∶此湿热蕴遏，气郁不宣，故宜辛凉解散。汗出灌浴之辈，最多此患。若加头痛恶寒，便宜用香薷温散矣。章云∶湿病固非一概禁汗者，故仲景有麻黄加术汤等法。但寒湿在表，法当汗解；湿热在里，必当清利。今以暑湿闭于腠理，故以滑石利毛窍。若闭于经者，又当通其经络可知矣。汪按∶吴本薄荷较多。则非微汗矣。

二十二湿热证∶按法治之，数日后，或吐下，一时并至者，中气亏损，升降悖逆。宜∶生谷芽、莲心。

雄按∶当是莲子。扁豆、米仁、半夏、甘草、茯苓等味，甚者用理中法。

雄按∶吴本无此条。若可用理中法者，必是过服寒凉所致。

升降悖逆，法当和中，犹之霍乱之用六和汤也。若太阴惫甚，中气不支，非理中不可。忽然吐下，更当细审脉证，有无重感别邪，或伤饮食。

雄按∶亦有因忿怒而致者，须和肝胃。

二十三湿热证∶十余日后左关弦数，腹时痛，时圊血，肛门热痛，血液内燥，热邪传入厥阴之证。宜仿白头翁法。

热入厥阴而下利，即不圊血，亦当宗仲景治热利法。若竟逼入营阴，安得不用白头翁汤凉血而散邪乎？设热入阳明而下利，即不圊血，又宜师仲景下利谵语，用小承气汤之法矣。

雄按∶章氏谓小承气汤乃治厥阴热利，若热入阳明而下利，当用黄芩汤，此不知《伤寒论》有简误之文也。本文云∶下利谵语者，有燥矢也，宜小承气汤。既有燥矢，则为太阴转入阳明之证，与厥阴无涉矣。湿热入阳明而下利，原宜宗黄芩汤为法，其有燥矢而谵语者，未尝无其候也，则小承气亦可援例引用焉。

二十四湿热证∶十余日后，尺脉数，下利或咽痛，口渴心烦，下泉不足，热邪直犯少阴之证。宜仿猪肤汤凉润法。

同一下利，有厥少之分，则药有寒凉之异。谓厥阴宜寒，少阴宜凉也。

然少阴有便脓之候，不可不细审也。

二十五湿热证∶身冷脉细，汗泄胸痞，口渴，舌白，湿中少阴之阳。宜人参、白术、附子、茯苓、益智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杨云∶此等证固有之，然本论湿热，却夹入寒湿，又不提明药误，岂不自乱其例。

此条湿邪伤阳，理合扶阳逐湿，口渴为少阴证，乌得妄用寒凉耶？津液出于舌下少阴经之廉泉穴，故凡少阴受邪，津液不升则渴也，然胸痞舌白，当加浓朴，半夏或干姜，恐参、术太壅气也。渴者湿遏阳气，不化津液以上升，非热也。

雄按∶此湿热病之类证，乃寒湿也。故伤人之阳气。或湿热证治不如法，但与清热，失于化湿，亦有此变，但口渴而兼身冷，脉细汗泄，舌白诸证者，固属阴证宜温，还须察其二便，如溲赤且短，便热极臭者，仍是湿热蕴伏之阳证，虽露虚寒之假象，不可轻投温补也。章氏所云，湿遏阳气不化津液之渴，又为太阴证而非少阴证矣。

二十六暑月病∶初起，但恶寒，面黄，口不渴，神倦，四肢懒，脉沉弱，腹痛下利，湿困太阴之阳。宜仿缩脾饮，甚则大顺散、来复丹等法。

雄按∶吴本无此条。

暑月为阳气外泄，阴气内耗之时，故热邪伤阴，阳明消烁，宜清宜凉。

雄按∶此治暑之正法眼藏。太阴告困，湿浊弥漫，宜温宜散。

雄按∶凡寒湿为病，虽在暑月，忌用凉药，宜舍时从证也。昔贤虽知分别论治，惜不能界画清厘，而创阴暑等名，贻误后学不少。徐洄溪云∶天有阴暑，人间有阴热矣。一语破的。汪按∶如夏日有阴暑，冬日当有阳寒乎？倘冬日感病，而医者云∶此为阳寒，治宜凉药，未有不嗤其妄者，而阴暑之名，乃相沿数百年积非胜是不可解也。古法最详，医者鉴诸。仲景谓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今湿重恶寒不发热，即为太阴证之寒湿也。如或肢冷脉细，必须姜附理中法。

二十七湿热证∶按法治之，诸证皆退。惟目瞑则惊悸、梦惕，余邪内留，胆气未舒。宜酒浸郁李仁、姜汁炒枣仁、猪胆皮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滑可志着，郁李仁性最滑脱，古人治惊后肝系滞而不下，始终目不瞑者，用之以下肝系而去滞，此证借用，良由湿热之邪，留于胆中，胆为清虚之府，藏而不泻，是以病去，而内留之邪不去，寐则阳气行于阴，胆热内扰，肝魂不安。

用郁李仁以泄邪而以酒行之，酒气独归胆也。枣仁之酸，入肝安神，而以姜汁制，安神而又兼散邪也。肝性喜凉散，枣仁、姜汁太温，似宜酌加凉品。

雄按∶此释甚是。如黄连、山栀、竹茹、桑叶，皆可佐也。

二十八湿热证∶曾开泄下夺，恶候皆平，独神思不清，倦语不思食，溺数，唇齿干，胃气不输，肺气不布，元神大亏。宜人参、麦冬、石斛、木瓜、生甘草、生谷芽、鲜莲子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汪按∶百合似亦可用。

开泄下夺，恶候皆平，正亦大伤，故见证多气虚之象，理合清补元气。若用腻滞阴药，去生便远。

雄按∶此肺胃气液两虚之证，故宜清补，不但阴腻不可用，且与脾虚之宜于守补温运者亦异。杨云∶分别极清。

二十九湿热证∶四五日，忽大汗出，手足冷，脉细如丝或绝，口渴，茎痛，而起坐自如，神清语亮，乃汗出过多，卫外之阳暂亡，湿热之邪仍结，一时表里不通，脉故伏，非真阳外脱也。宜五苓散去术，加滑石、酒炒川连、生地、皮等味。

雄按∶吴本无川连、生地。

此条脉证，全似亡阳之候，独于举动神气，得其真情，噫！此医之所以贵识见也。

以口渴、茎痛，知其邪结。以神清语亮，知非脱证。

雄按∶此条原注，全似评赞，章氏以为自注，究可疑也。至卫阳暂亡，必由误表所致，湿热仍结，阴液已伤，故以四苓加滑石导湿下行，川连、生地清火救阴， 皮固其卫气，用法颇极周密。杨云∶发明方意精当。汪按。此注当亦后人所附评语。且此证世所罕见，况亡阳脱证。起坐自如。神清语亮者。亦不少。据以辨证似不甚明确。惟口渴茎痛为亡阳所无耳。

三十湿热证∶发痉神昏，独足冷阴缩，下体外受客寒，仍宜从湿热治，只用辛温之品，煎汤熏洗。杨云∶仍从湿热治是矣。辛温熏洗，不愈益其湿乎，不惟治下而遗上也。汪按∶熏洗似无大碍，但未必有益。

阴缩为厥阴之外候，合之足冷，全似虚寒，乃谛观本证，无一属虚，始知寒客下体，一时营气不达，不但证非虚寒，并非上热下寒之可拟也。仍从湿热治之，又何疑耶？发痉神昏，邪犯肝心。若邪重内闭，厥阴将绝，必囊缩足冷而舌亦卷，是邪深垂死之证。本非虚寒，今云由外受客寒，临证更当详细察问为要。

雄按∶此条本文，颇有语病，恐非生白手笔。

三十一湿热证初起∶壮热，口渴，脘闷，懊 ，眼欲闭，时谵语，浊邪蒙闭上焦，宜涌泄。用枳壳、桔梗、淡豆豉、生山栀。无汗者加葛根。

此与第九条宜参看，彼属余邪，法当轻散，余邪不净者，自无壮热谵语等证，必与初起邪势重者，形状不同。此则浊邪蒙闭上焦，故懊 脘闷。眼欲闭者，肺气不舒也；时谵语者，邪郁心包也。若投轻剂，病必不除。经曰∶高者越之，用栀豉汤涌泄之剂，引胃脘之阳，而开心胸之表，邪从吐散。若舌苔薄而清者，邪未胶结，可吐散，如舌苔浓而有根，浊邪瘀结，须重用辛开苦降，如吐之邪结不得出，反使气逆而变他证矣。

雄按∶此释甚是。病在上焦，浊邪未结，故可越之，若已结在中焦，岂可引吐，不但湿热证，吐法宜慎也，即痰饮证之宜于取吐者，亦有辨别要诀。赵恕轩《串雅》

云∶宜吐之证，必须看痰色，吐在壁上，须在痰干之后，有光亮如蜗牛之涎者，无论痰在何经，皆可吐也。若痰干之后，无光亮之色者，切忌用吐，彼验痰渍，此验舌苔，用吐者识之。

又按∶何报之云∶子和治病，不论何证，皆以汗吐下三法取效，此有至理存焉。盖万病非热则寒，寒者气不运而滞，热者气亦壅而不运，气不运则热郁痰生，血停食积，种种阻塞于中矣。人身气血，贵通而不贵塞，非三法何由通乎？又去邪即所以补正，邪去则正自复，但以平淡之饮食调之，不数日而精神勃发矣。故妇人不孕者，此法行后即孕，阴阳和畅也，男子阳道骤兴，非其明验乎。后人不明其理而不敢用，但以温补为稳，杀人如麻，可叹也！汪按∶何说乃据倒仓法言之。

三十二湿热证∶经水适来，壮热口渴，谵语神昏，胸腹痛，或舌无苔，脉滑数，邪陷营分。宜大剂∶犀角、紫草、茜根、贯众、连翘、鲜菖蒲、银花露等味。

雄按∶世人但知小柴胡汤一法，而不分伤寒温暑之病何也？淦按∶茜根不若以丹皮、赤芍易之。

热入血室不独妇女。男子亦有之。不第凉血并须解毒。然必重剂。乃可奏功。仲景谓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即指男子而言。故无经水适来之语。

三十三热证∶上下失血，或汗血，毒邪深入营分，走窜欲泄。宜大剂犀角、生地、赤芍、丹皮、连翘、紫草、茜根、银花等味。

雄按∶以上四条，吴本无之。丹皮虽凉血，而气香走泄，能发汗，惟血热而瘀者宜之，又善动呕，胃弱者勿用。

热逼而上下失血、汗血，势极危而犹不即坏者，以毒从血出，生机在是。大进凉血解毒之剂，以救阴而泄邪，邪解而血自止矣。血止后须进参、 ，善后乃得。汪按。善后宜兼养血。汗血，即张氏所谓肌衄也。《内经》谓∶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方中当增入咸寒之味。此说未知何人所注，亦甚有理也。汪按。可加牡蛎并有止汗之功。不嫌其涩。此注乃后人所附。评语未羼入原注者他条。俱与原注并合。不可分析矣。

雄按∶此条本文但云“热证”，是感受暑热而不挟湿邪者也。暑热之气，极易伤营，故有是证。章氏乃云∶此篇所谓湿热，即是暑也。然则此条不曰湿热，而曰热者，又是何病耶？夫寒暑二气，《易经》即以往来对待言之矣，后之妄逞臆说者，真是冷热未知。辛甫云∶辨得是。

三十四湿热证∶七八日，口不渴，声不出，与饮食亦不却。

雄按∶吴本有“二便自通”句。默默不语，神识昏迷，进辛香凉泄、芳香逐秽，俱不效，此邪入。

雄按∶吴本下有“手”字。厥阴，主客浑受。宜仿吴又可三甲散∶醉地鳖虫、醋炒鳖甲、土炒穿山甲、生僵蚕。

雄按∶吴本无此味。柴胡、桃仁泥等味。

暑湿先伤阳分，然病久不解，必及于阴，阴阳两困，气钝血滞而暑湿不得外泄。

雄按∶据章氏以此为薛氏自注，然叠以暑湿二气并言，以解湿热病证，若谓暑中原有湿，则暑下之湿，又为何物乎？一笑。余恐后学迷惑，故不觉其饶舌也。遂深入厥阴，络脉凝瘀，使一阳少阳生气也。不能萌动，生气有降无升，心主阻遏，灵气不通，所以神不清而昏迷默默也。破滞通瘀，斯络脉通而邪得解矣。

海昌许益斋云∶此条即伤寒门百合病之类；赵以德、张路玉、陶浓堂以为心病。徐忠可以为肺病。本论又出厥阴治法，良以百脉一宗，悉致其病，元气不布，邪气淹留。乃祖仲景法，用异类灵动之物，鳖甲入厥阴，用柴胡引之，俾阴中之邪，尽达于表。 虫入血，用桃仁引之。俾血分之邪，尽泄于下。山甲入络，用僵蚕引之，俾络中之邪，亦从风化而散。缘病久气钝血滞，非拘拘于恒法所能愈也。汪按∶此有神昏一证，可知其非百合病矣，故与百合病异，治百合病究宜治肺为是。

三十五湿热证∶口渴，苔黄起刺，脉弦缓，囊缩舌硬，谵语，昏不知人，两手搐搦，津枯邪滞。宜鲜生地、芦根、生首乌、鲜稻根等味。若脉有力，大便不通，大黄亦可加入。

雄按∶吴本无此条。汪按∶首乌味涩，似未妥。

胃津劫夺，热邪内据，非润下以泄邪则不能达，故仿承气之例，以甘凉易苦寒，正恐胃气受伤，胃津不复也。

三十六湿热证∶发痉撮空，神昏笑妄，舌苔干黄起刺，或转黑色，大便不通者，热邪闭结胃腑。宜用承气汤下之。

雄按∶此下十一条，从吴本补入。

撮空一证，昔贤谓非大实即大虚。虚则神明涣散，将有脱绝之虞。实则神明被逼，故多撩乱之象。今舌苔黄刺干涩，大便闭而不通，其为热邪内结，阳明腑热显然矣。徒事清热泄邪，止能散络中流走之热，不能除胃中蕴结之邪，故假承气以通地道。然舌不干黄起刺者，不可投也。

雄按∶第二十八条有曾开泄下夺之文，则湿热病原有可下之证。惟湿未化燥，腑实未结者不可下耳！下之则利不止。如已燥结，亟宜下夺，否则垢浊熏蒸，神明蔽塞，腐肠烁液，莫可挽回，较彼伤寒之下不嫌迟，去死更速也。杨云∶通透之论。

承气用硝、黄，所以逐阳明之燥火实热，原非湿热内滞者所宜用，然胃中津液，为热所耗，甚至撮空撩乱，舌苔干黄起刺，此时胃热极盛，胃津告竭，湿火转成燥火，故用承气以攻下，承气者，所以承接未亡之阴气于一线也。湿温病至此，亦危矣哉！汪按∶治温热与伤寒异，而温热坏证多与伤寒同。

雄按∶董废翁云∶外感之邪，既不得从元腑透达，则必向里而走空隙。而十二脏腑之中，惟胃为水谷之海，其上有口，其下有口，最虚而善受，故诸邪皆能入之。邪入则胃实矣，胃实则津液干矣，津液干则死矣。杨乘六云∶此言道尽感证致死根由，彼肆用风燥之剂，劫液夭人生命者，正坐不知此义耳。余谓凡治感证，须先审其胃汁之盛衰，如邪渐化热，即当濡润胃腑，俾得流通，则热有出路，液自不伤，斯为善治。若恃承气汤为焦头烂额之客，讵非曲突徙薪之不早耶？杨云∶陈修园自谓读《伤寒论》数十年，然后悟出“存津液”三字，而其用药仍偏辛燥，不知其所悟者何在？得孟英反复申明，迷者庶可大悟乎。汪按∶此条语语破的。杨评亦妙。存津液固为治温暑诸证之要务。然非专恃承气汤急下存津一法也。

三十七湿热证∶壮热口渴，自汗，身重胸痞，脉洪大而长者，此太阴之湿与阳明之热相合。宜白虎加苍术汤。

热、渴、自汗，阳明之热也。胸痞身重，太阴之湿兼见矣。脉洪大而长，知湿热滞于阳明之经，故用苍术白虎汤以清热散湿，然乃热多湿少之候。

雄按∶徐氏云∶暑不挟湿，苍术禁用。

白虎汤仲景用以清阳明无形之燥热也。胃汁枯涸者，加人参以生津，名曰白虎加人参汤。

雄按∶余于血虚，加生地。

精虚，加枸杞。有痰者，加半夏。用之无不神效。身中素有痹气者，加桂枝以通络，名曰桂枝白虎汤，而其实意在清胃热也。是以后人治暑热伤气，身热而渴者，亦用白虎加人参汤。热渴汗泄，肢节烦疼者，亦用白虎加桂枝汤。胸痞身重兼见，则于白虎汤中加入苍术，以理太阴之湿。寒热往来兼集，则于白虎汤中加入柴胡，以散半表半里之邪。

雄按∶余治暑邪炽盛，热渴汗泄而痞满气滞者，以白虎加浓朴极效。凡此皆热盛阳明，他证兼见，故用白虎清热，而复各随证以加减。杨云∶此论极圆活，可悟古方加减之法。苟非热渴汗泄，脉洪大者，白虎便不可投，辨证察脉，最宜详审也。雄按∶热渴汗泄而脉虚者，宜甘药以养肺胃之津。汪按∶若大汗脉虚身凉不热口润不渴。则为亡阳脱证。非参附回阳不能挽救。洄溪医论。谓阳未亡。则以凉药止汗。阳已亡。则以热药止汗。此中转变介在几微辨之。精且详矣。学人宜究心焉。

三十八湿热证∶湿热伤气，四肢困倦，精神减少，身热气高，心烦溺黄，口渴自汗，脉虚者。东垣用清暑益气汤主治。

同一热渴自汗，而脉虚、神倦，便是中气受伤，而非阳明郁热，清暑益气汤乃东垣所制，方中药味颇多，学人当于临证时斟酌去取可也。

雄按∶此脉此证，自宜清暑益气以为治，但东垣之方，虽有清暑之名，而无清暑之实。观江南仲治孙子华之案、程杏轩治汪木工之案可知，故临证时须斟酌去取也。汪按∶清暑益气汤，洄溪讥其用药杂乱固当，此云无清暑之实尤确。

余每治此等证，辄用西洋参、石斛、麦冬、黄连、竹叶、荷秆、知母、甘草、粳米、西瓜翠衣等，以清暑热而益元气，无不应手取效也。汪按∶此方较东垣之方为妥，然黄连尚宜酌用。

三十九暑月热伤元气，气短倦怠，口渴多汗，肺虚而咳者。宜∶人参、麦冬、五味子等味。汪按∶徐洄溪谓麦冬五味咳证大忌，惟不咳者可用是也。

此即《千金》生脉散也。与第十八条同一肺病，而气粗与气短有分，则肺实与肺虚各异，实则泻而虚则补，一定之理也。然方名生脉，则热伤气之脉虚欲绝可知矣。汪按∶脉虚为的验，若弦数者，岂可轻试乎。

雄按∶徐洄溪云∶此伤暑之后，存其津液之方也。观方下治证，无一字治暑邪者，庸医以之治暑病，误之甚矣。其命名之意，即于复脉汤内取用参、麦二味，因止汗故加五味子。近人不论何病，每用此方收住邪气，杀人无算。用此方者，须详审其邪之有无，不可徇俗而视为治暑之剂也。

四十暑月乘凉饮冷，阳气为阴寒所遏，皮肤蒸热，凛凛畏寒，头痛头重，自汗烦渴，或腹痛吐泻者。宜香薷、浓朴、扁豆等味。汪按∶香薷惟暑月受凉无汗者宜之。有汗者宜慎用。

此由避暑而感受寒湿之邪，虽病于暑月，而实非暑病。昔人不曰暑月伤寒湿，而曰阴暑，以致后人淆惑，贻误匪轻，今特正之。其用香薷之辛温，以散阴邪而发越阳气。浓朴之苦温，除湿邪而通行滞气。扁豆甘淡，行水和中。倘无恶寒头痛之表证，即无取香薷之辛香走窜矣。无腹痛吐利之里证，亦无取浓朴、扁豆之疏滞和中矣。故热渴甚者，加黄连以清暑，名四味香薷饮。减去扁豆，名黄连香薷饮。湿盛于里，腹膨泄泻者，去黄连，加茯苓、甘草，名五物香薷饮。若中虚气怯，汗出多者，加入参、 、白术、橘皮、木瓜，名十味香薷饮。然香薷之用，总为寒湿外袭而设，杨云∶古人亦云∶夏月之用香薷，犹冬月之用麻黄。不可用以治不挟寒湿之暑热也。略参拙意。汪按∶十味香薷饮用药亦太杂。

四十一湿热内滞太阴，郁久而为滞下，其证胸痞腹痛，下坠窘迫，脓血稠粘，里结后重，脉软数者。宜浓朴、黄芩、神曲、广皮、木香、槟榔、柴胡、煨葛根、银花炭、荆芥炭等味。汪按∶柴葛终嫌不妥。凡病身热脉数是其常也。惟痢疾身热脉数其证必重。

古之所谓滞下，即今所谓痢疾也。由湿热之邪，内伏太阴，阻遏气机，以致太阴失健运，少阳失疏达，热郁湿蒸，传导失其常度，蒸为败浊脓血，下注肛门，故后重气壅不化，仍数至圊而不能便。伤气则下白，伤血则下赤，气血并伤，赤白兼下。湿热盛极，痢成五色。汪按。昔人有谓红痢属热。白痢属寒者谬说也。痢疾大抵。皆由暑热。其由于寒者千不得一。惟红属血白属气则为定论。故用浓朴除湿而行滞气，槟榔下逆而破结气，黄芩清庚金之热，木香、神曲疏中气之滞，葛根升下陷之胃气，柴胡升土中之木气，汪按∶蛮升无益而有害。热侵血分而便血，以银花、荆芥入营清热。汪按∶地榆炭丹皮炭亦可用。若热盛于里，当用黄连以清热。大实而痛，宜增大黄以逐邪。昔张洁古制芍药汤以治血痢，方用归、芍、芩、连、大黄、木香、槟榔、甘草、桂心等味。而以芍药名汤者，盖谓下血必调藏血之脏，故用之为君，不特欲其土中泻木，抑亦赖以敛肝和阴也。然芍药味酸性敛，终非湿热内蕴者所宜服。汪按。芍药甘草乃治痢疾腹痛之圣剂。与湿热毫无所碍不必疑虑。倘遇痢久中虚，而宜用芍药、甘草之化土者，恐难任芩、连、大黄之苦寒，木香、槟榔之破气。若其下痢初作，湿热正盛者，白芍酸敛滞邪，断不可投，汪按∶初起用之亦无碍，并不滞邪已屡试矣。此虽昔人已试之成方，不敢引为后学之楷式也。

雄按∶呕恶者忌木香，汪按。后重非木香不能除。则用木香佐以止呕之品可也。无表证者忌柴、葛。汪按∶即有表证亦宜慎用。盖胃以下行为顺，滞下者垢浊欲下而气滞也，杂以升药，浊气反上冲而为呕恶矣。汪按∶升清降浊，则可今反升浊，岂不大谬？至洁古芍药汤之桂心，极宜审用。苟热邪内盛者，虽有芩、连、大黄之监制，亦恐其有跋扈之患也，若芍药之酸，不过苦中兼有酸味，考《本经》原主除血痹，破坚积，寒热疝瘕，为敛肝气，破血中气结之药，仲圣于腹中满痛之证多用之。故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胃气弱易动故也。盖大黄开阳结，芍药开阴结，自便利者宜减，则欲下而窒滞不行之痢，正宜用矣。杨云∶是极。芍药汤治湿热下利，屡有奇效，其功全在芍药，但桂心亦须除去为妥。汪按∶白芍开结佐以甘草和中。必不有碍胃气。乃治痢必用之品。不但治血痢也。

况白芍之酸嗽证尚且不忌。则治痢用之有何顾忌乎。

四十二痢久伤阳，脉虚滑脱者，真人养脏汤加甘草、当归、白芍。

脾阳虚者，当补而兼温。然方中用木香，必其腹痛未止，故兼疏滞气。用归、芍，必其阴分亏残，故兼和营阴。汪按∶果系虚寒滑脱固宜温涩。今既云阴分亏残。岂可妄投温燥以速其死乎。但痢虽脾疾，久必传肾，以肾为胃关，司下焦而开窍于二阴也。汪按∶所伤者。肾阴非肾阳也，蛮助肾阳何益？况火为土母，欲温土中之阳，必补命门之火。若虚寒甚而滑脱者，当加附子以补阳，不得杂入阴药矣。汪按。虚寒滑脱诚宜参附粟壳。然忘却此篇本专论湿热病矣。

雄按∶观此条似非一瓢手笔，而注则断非本人自注。汪按∶当亦后人所附评语。叶香岩云∶夏月炎热，其气俱浮于外，故为蕃秀之月，过食寒冷，郁其暑热，不得外达，汪按∶亦有不食寒冷而患痢者。食物浓味，为内伏之火， 炼成积。伤于血分，则为红，伤于气分，则为白，气滞不行，火气逼迫于肛门，则为后重，滞于大肠，则为腹痛。故仲景用下药通之，河间、丹溪用调血和气而愈，此时令不得发越，至秋收敛于内而为痢也。汪按∶亦有夏月即痢者。此理甚明，何得误认为寒，而用温热之药？余历证四十余年，治痢惟以疏理、推荡、清火，而愈者不计其数。观其服热药而死者甚多，汪按∶余生平治痢必宗叶氏之论。惟曾误服温涩者每多不救。其余无不愈者。同志之士，慎勿为景岳之书所误以杀人也。汪按。可谓苦口婆心。无如世之宗景岳者。必不肯信从也。聂久吾云∶痢疾投补太早，锢塞邪热在内，久而正气已虚，邪气犹盛，欲补而涩之则助邪，欲清而攻之则愈滑，多致不救。汪按∶幸而不死亦必成休息痢终身不瘥。徐洄溪云∶夏秋之间，总由湿热积滞，与伤寒三阴之利不同，汪按∶学人切记。后人竟用温补，杀人无算，触目伤怀。尤拙吾云∶痢与泄泻，其病不同，其治亦异。泄泻多由寒湿，寒则宜温，湿则宜燥也；痢多成于湿热，热则宜清，湿则宜利也。

虽泄泻有热证，毕竟寒多于热；痢病亦有寒证，毕竟热多于寒。是以泄泻经久，必伤于阳，而肿胀喘满之变生。痢病经久，必损于阴，而虚烦痿废之疾起。痢病兜涩太早，湿热流注，多成痛痹。泄泻疏利过当，中虚不复，多作脾劳。此余所亲历，非臆说也。或问∶热则清而寒则温是矣。均是湿也，或从利，或从燥，何欤？曰∶寒湿者，寒从湿生，故宜苦温燥其中。湿热者，湿从热化，故宜甘淡（滑石之类。汪按∶茯苓通草亦是。）利其下。盖燥性多热，利药多寒，便利则热亦自去，中温则寒与俱消。寒湿必本中虚，不可更行清利，湿热郁多成毒，不宜益以温燥也。合诸论而观之，可见痢久伤阳之证，乃绝无而仅有者，然则真人养脏汤，须慎重而审用矣。犹谓其杂用阴药，岂未闻下多亡阴之语乎？须知阳脱者亦由阴先亡而阳无根据，如盏中之油，干则火灭也。汪按∶辨得明畅庶免误人。

四十三痢久伤阴，虚坐努责者。宜用熟地炭、炒当归、炒白芍、炙甘草、广皮之属。

里结欲便，坐久而仍不得便者，谓之虚坐努责。凡里结属火居多，火性传送至速，郁于大肠，窘迫欲便，而便仍不舒，故痢疾门中，每用黄芩清火，甚者用大黄逐热。若痢久血虚，血不足则生热，亦急迫欲便，但久坐而不得便耳。此热由血虚所生，故治以补血为主，里结与后重不同，里结者急迫欲便，后重者肛门重坠。里结有虚实之分，实为火邪有余，虚为营阴不足；后重有虚实之异，实为邪实下壅，虚由气虚下陷。是以治里结者，有清热养阴之异；治后重者，有行气升补之殊。虚实之辨，不可不明。汪按∶辨析精细允当言言金玉。

雄按∶审属痢久而气虚下陷者，始可参用升补。若初痢不挟风邪，久痢不因气陷者，升柴不可轻用，故喻氏逆流挽舟之说，尧封斥为伪法也。

四十四暑湿内袭，腹痛吐利，胸痞脉缓者，湿浊内阻太阴。宜缩脾饮。

此暑湿浊邪，伤太阴之气，以致土用不宣，太阴告困，故以芳香涤秽，辛燥化湿为制也。

雄按∶虽曰暑湿内袭，其实乃暑微湿盛之证。故用药如此。汪按∶此有脉缓可征。故宜用温药。

四十五暑月饮冷过多，寒湿内留，水谷不分，上吐下泻，肢冷脉伏者，宜大顺散。

暑月过于贪凉，寒湿外袭者，有香薷饮。寒湿内侵者，有大顺散。夫吐泻肢冷脉伏，是脾胃之阳，为寒湿所蒙，不得升越，故宜温热之剂调脾胃，利气散寒。然广皮、茯苓似不可少。此即仲景治阴邪内侵之霍乱，而用理中汤之旨乎。

略参拙意。

雄按∶此条明言暑月饮冷过多，寒湿内留，水谷不分之吐利，宜大顺散治之。是治暑月之寒湿病，非治暑也，读者不可草率致误。若肢冷脉伏，而有苔黄烦渴，溲赤便秽之兼证，即为暑热致病，误投此剂，祸不旋踵。汪按∶洄溪论大顺散语见第五卷本方下。

四十六肠痛，下利，胸痞，烦躁，口渴，脉数大、按之豁然空者，宜冷香饮子。

此不特湿邪伤脾，抑且寒邪伤肾，烦躁热渴，极似阳邪为病。惟数大之脉，按之豁然而空，知其躁渴等证，为虚阳外越，而非热邪内扰。故以此方冷服，俾下咽之后，冷气既消，热性乃发，庶药气与病气，无扦格之虞也。

雄按∶此证亦当详审，如果虚阳外越，则其渴也必不嗜饮，其舌色必淡白，或红润而无干黄黑燥之苔，其便溺必溏白而非秽赤，苟不细察，贻误必多。○《医师秘籍》仅载前三十五条，江白仙本与《温热赘言》于三十五条止采二十条，而多后之十一条，且编次互异，无从订正，偶于友人顾听泉学博处见钞本。《湿热条辨》云∶曩得于吴人陈秋 赞府者，虽别无发明，而四十六条全列，殆原稿次序固如是耶？今从之，俾学人得窥全豹焉！

又按∶喻氏云∶湿温一证，即藏疫疠在内，一人受之，则为湿温，一方受之，则为疫疠。杨云∶以下论治疫之法，纲领已具，学人于此究心焉，庶免多歧之惑。余谓此即仲圣所云，清浊互中之邪也。石顽亦云，时疫之邪，皆从湿土郁蒸而发，土为受盛之区，平时污秽之物，无所不容，适当邪气蒸腾，不异瘴雾之毒，或发于山川原陆，或发于河井沟渠，人触之者皆从口鼻流入膜原，而至阳明之经脉，必右盛于左。盖湿土之邪，以类相从而犯于胃，所以右手脉盛也。阳明居太阳之里，少阳之外，为三阳经之中道，故初感一二日间，邪犯膜原，但觉背微恶寒，头额晕胀，胸膈痞满，手指酸麻，此为时疫之报使，与伤寒一感便发热头痛不同。至三日以后，邪乘表虚而外发，则有昏热头汗，或咽肿发斑之患；

邪乘里虚而内陷，或挟饮食，则有呕逆痞满，嘈杂失血，自利吐蛔之患；若其人平素津枯，兼有停滞，则有谵语发狂言，舌苔黄黑大便不通之患；平素阴亏，则有头面赤热，足膝逆冷。

雄按∶此二端，亦有不属阴虚，而胃中浊气上熏，肺为热壅，无以清肃下行而使然者。至夜发热之患。若喘哕冷汗，烦扰螈 等证，皆因误治所致也。盖伤寒之邪，自表传里，温热之邪，自里达表。

雄按∶此谓伏气发为温热也，若外感风温暑热，皆上焦先受。疫疠之邪，自阳明中道，随表里虚实而发，不循经络传次也，以邪既伏中道，不能一发便尽。

雄按∶夏之湿温，秋之伏暑，病机皆如此，治法有区别。故有得汗热除，二三日复热如前者。有得下里和，二三日复见表热者。有表和复见里证者。总由邪气内伏，故屡夺屡发，不可归咎于调理失宜，复伤风寒饮食也。汪按∶此真阅历之言。外解无如香豉、葱白、连翘、薄荷之属；内清无如滑石、芩、连、山栀、人中黄之属；下夺无如硝、黄之属。如见发热自利，则宜葛根、芩、连。

雄按∶葛根宜慎用，余易以滑石、银花较妥。汪按∶宜用绿豆。胸膈痞满，则宜枳、桔、香附。

雄按∶桔梗太升，须少用；香附太燥，宜酌用。余则以浓朴主湿满，石菖蒲主痰痞，贝母主郁结皆妙。汪按∶用制香附无碍。呕吐呃逆，则宜藿香、芩、连。

雄按∶热炽者，以竹茹、枇杷叶易藿香。衄血下血，则宜犀角、丹皮；发斑咽痛，则宜犀角、牛蒡；亚枝云∶发斑咽烂者，宜用锡类散吹之。烦渴多汗，则宜知母、石膏；愈后食复劳复，则宜枳实、栀、豉；汪按∶宜加竹茹。随证加葳蕤、茯苓、丹皮、芍药之类。汪按∶葳蕤宜慎用。皆为合剂。而香豉、人中黄，又为时疫之专药，以其总解温热，时行外内热毒也。顾雁庭云∶喻氏治疫以解毒为主，即又可之专用大黄，叶氏之银花、金汁同用，皆此意也。

雄按∶松峰之青蒿、绿豆，亦犹是耳。当知其证虽有内外之殊，一皆火毒为患。绝无辛温发散之例，每见穷乡僻壤，无医药之处，热极恣饮凉水，多有浃然汗出而解者，汪按∶昔人亦有多饮杀人之戒，须知。有捣鲜车前草汁饮之者，甚妙。此非宜寒凉，不宜辛热之明验乎？顾雁庭云∶脉证不必大凉，而服大凉之药，似有害而终无害者疫也。脉证可进温补，而投温补之剂，始似安而渐不安者疫也。

雄按∶疫证皆属热毒，不过有微甚之分耳。间有服温补而得生者，必本非疫证，偶病于疫疠盛行之际，遂亦误指为疫也。或热邪不重，过服寒凉，亦宜温补回春，然非疫疠正治之法，学人辨之。汪按∶温补得生者。乃暑月乘凉饮冷中于寒湿之病。与中于热毒之病大相径庭，故云。本非疫证。读者不以辞害意可也。故一切风燥辛热，皆不可犯，每见粗工用羌、独、柴、前、苍、芷、芎、防之类，引火上逆，亢热弥甚者，以风燥之药，性皆上升横散，如炉冶得鼓铸之力也；用朴、半、槟榔、青皮、木香等耗气之药，胸膈愈加痞满者，汪按∶庸手见此必指为虚。

揠苗助长之道也。

雄按∶又可达原饮，必湿盛热微者可用，未可执为定法。有下证已具，而迟疑不敢攻下，屡用芩、连不应者，此与扬汤止沸不殊也。至于发狂谵语，舌苔焦黑，而大便自利，证实脉虚，不可攻者。

雄按∶清热救阴，间亦可愈。及烦热痞闷，冷汗喘乏，四肢逆冷，六脉虚微，不受补者，皆难图治也。时疫变证多端，未能一一曲尽，聊陈大略如此。

雄按∶小儿痘证，多挟疫疠之气而发。伍氏谓痘毒藏于脾经，正与此论合，故费氏专讲痘疫，以救非常痘证之偏，厥功伟矣。后人不察，訾其偏任寒凉，盖未知痘之同于疫也。审其为疫，必宗其法，又可曾亦论及，近惟王清任知之余谓麻疹亦有因疫疠之气而发者，故治法亦与温热相埒也。习幼科者于温热暑疫诸证因，其可不细心讨究耶。汪按∶治痘专任寒凉。究非正轨痘证本与斑疹不同也。此谓费氏之法。特以救非常之痘。则知寻常之痘未可概施。若奉费氏为治痘定法。而置托诸法于不用。是又大误矣。即如温热病固大忌温补。而病情万变至其坏证。却与伤寒坏证无异，有必须温补挽救者。亦不可执一也。然岂可奉温补为治温热病之定法乎。

又按∶李东垣云∶脾胃受劳役之疾，饮食又复失节，耽病日久，及事息心安，饱食太甚，病乃大作，向者壬辰改元，京师戒严，迨三月下旬，受敌者凡半月，解围之后，都人之不受病者，万无一二，既病而死者，继踵不绝，都门十有二所，每日各门所送，多者二千，少者不下一千。似此者几三月，此百万人，岂俱感风寒外伤者耶？大抵人在围城中，饮食失节，劳役所伤，不待言而知，由其朝饥暮饱，起居不时，寒温失所，动经两三月，胃气亏乏久矣。一旦饱食太过，感而伤人，而又调治失宜，或发表，或攻下，致变结胸发黄。又以陷胸、茵陈等汤下之，无不死者。盖初非伤寒，以误治而变似真伤寒之证，皆药之罪也。因以生平已试之效，着《内外伤辨惑论》一篇云。俞惺斋曰∶此即大兵之后，继以大疫之谓也。观此论，而始晓然于劳役饥饱之病源，诚哉其为内伤矣，必如是之疫，不宜凉泻，而宜温养矣。若白虎、承气、达原饮，正犯东垣所诃责也。考其时为金天兴元年，因蒙古兵退而改元耳，寻以疫后，医师僧道园户价棺者擅浓利，命有司倍征以助国用，民生其时，岂不苦极？若太平之世，民皆逸乐饱暖，纵有劳役及饮食失节者，不过经营辛苦之辈，设不兼外感，亦不遽病，故如是之疫绝无，而恰合东垣内伤论之病亦甚少。惟饱暖思淫欲，凡逸乐者，真阴每耗，则外感病中之阴虚证反不少耳！

又按∶罗谦甫云∶总帅相公年近七旬，南征过扬州，俘虏万余口，内选美色室女近笄者四，置于左右。余曰∶新虏之人，其惊忧之气蓄于内，加以饮食失节，多致疾病，近之则邪气传染，为害最大，况年高气弱，尤宜慎也。总帅不听，至腊月班师大雪，新虏人冻馁，皆病头疼咳嗽，自利腹痛，多致死亡。正月至汴，相公因赴贺宴，痛饮数次，遂病，脉沉细而弦，三四动一止，见证与新虏人无异，三日而卒。《内经》云∶乘年之虚，遇月之空，失时之和。因而感邪，其气至骨，可不畏哉！俞惺斋曰∶按喻氏论疫引仲景《辨脉篇》中，“寸口脉阴阳俱紧”者一节，阐发奥理。谓清邪中上，从鼻而入于阳，浊邪中下，从口而入于阴。在阳，则发热头疼，项强颈挛；在阴，则足膝逆冷，便溺妄出。大凡伤寒之邪，由外廓而入，故递传六经。疫邪由口鼻而入，故直达三焦，三焦相溷，内外不通，致有口烂食龈，声哑咽塞，痈脓下血，脐筑湫痛等变。治法∶未病前，预饮芳香正气药，使邪不能入。若邪既入，则以逐秽为第一义，此与吴又可之论暗合，较之李、罗二家所述，劳疫忧惊，冻馁致病者迥别。然各有至理，医者须详察病因，谛参脉证而施治也。汪按∶据此则知疫病之因不一。断不能执一方以概治矣。惟云因病致死，病气尸气，混合不正之气、种种恶秽，交结互蒸，人在其中，无隙可避，斯无人不病，是诚诸疫所同然。曩崇祯十六年，自八月至十月，京城大疫，猝然而死，医祷不及，后有外省人员到京，能识此证，看膝弯后有筋肿起，紫色无救，红色速刺出血可无患，以此救活多人，病亦渐息。是亦医者所当知也。盖血出则疫毒外泄，故得生也。按∶又有羊毛瘟者。病患心前背后有黑点如虼蚤斑者是也。以小针于黑处挑之，即有毛出，须挑拔净尽乃愈。又，《辍耕录》载∶元伯颜平宋后，搜取大黄数十车，满载而去，班师过淮，俘掠之民及降卒，与北来大兵咸病疫，以大黄疗之，全活甚众。《宋元通鉴》载∶作耶律楚材灭夏之事，则大黄洵治疫之妙品也。又可《温疫论》赞大黄为起死神丹，原非杜撰。然则李、罗二家之说，又未可为兵后病疫之定法矣。汪按∶李罗二说，虽非定法，然亦不可不知，近年所见，颇有合于李、罗之说者，但谓之非正疫治法则可，医家大抵各明一义，全在善读书者融会贯通也。盖今世谓治疫必宜温热之剂。固属谬论。然谓疫病断无宜用温热者。则又胶滞之见矣。要在随证施治用得其当耳。

雄按∶《续医说》云∶王宇泰谓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余阅《石林避暑录话》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算，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之多效，以是通行于世，遗祸无穷也。宏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死。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萸、豆蔻、麻黄，藿香等药，皆性味温燥，反助热邪，不死何待？苟不辨证而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亦仁者之一端也。

余谓疫疠多属热邪，如老君神明散、务成萤火丸、仓公辟瘟丹、子建杀鬼丸，皆为禁剂。设好仁不好学，轻以传人，其祸可胜道哉！汪按。曰辨证。曰好学。皆宜着眼。此等温燥之方。本以治寒湿。乃用以治燥热。宜其杀人也。即此论而反观之。则知遇寒湿之证。而以治燥热之方。投之亦必杀人矣。故传方者。非轻淡平稳之方。切勿妄传。否则有利。亦必有害也。夫以东坡之淹博，尚有误信圣散子之事，况下此者乎。今之 绅先生，涉猎医书，未经临证，率尔着书立说，多见其不知量也。汪按∶洄溪有涉猎医书，误人论语皆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