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热经纬 · 叶香岩外感温热篇

- 书：[温热经纬](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43)（王士雄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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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香岩外感温热篇

章虚谷曰∶仲景论六经外感，止有风、寒、暑、湿之邪。论温病由伏气所发，而不及外感。或因书有残缺，皆未可知，后人因而穿凿附会，以大青龙、越脾等汤证治为温病，而不知其实治风寒化热之证也。其所云∶太阳病，发热而渴为温病。是少阴伏邪出于太阳，以其热从内发，故渴而不恶寒。若外感温病，初起却有微恶寒者，以风邪在表也。亦不渴，以内无热也。似伤寒而实非伤寒，如辨别不清，多致误治，因不悟仲景理法故也。盖风为百病之长，而无定体，如天时寒冷，则风从寒化而成伤寒。温暖则风从热化而为温病。以其同为外感，故证状相似，而邪之寒热不同，治法迥异，岂可混哉？二千年来，纷纷议论，不能剖析明白，我朝叶天士始辩其源流，明其变化，不独为后学指南，而实补仲景之残缺，厥功大矣。爰释其义，以便览焉！

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辨营卫气血，虽与伤寒同，若论治法，则与伤寒大异也。

华岫云曰∶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但春温冬时伏寒藏于少阴，遇春时温气而发，非必上受之邪也。则此所论温邪，乃是风温、湿温之由于外感者也。

吴鞠通曰∶温病由口鼻而入，自上而下，鼻通于肺。肺者，皮毛之合也。经云∶皮应天，为万物之大表。天属金，人之肺亦属金。温者火之气，风者火之母，火未有不克金者，故病始于此。

诸邪伤人，风为领袖，故称百病之长。即随寒、热、温、凉、之气，变化为病，故经言其“善行而数变”也。身半以上，天气主之，为阳。身半以下，地气主之，为阴。风从寒化属阴，故先受于足经；风从热化属阳，故先受于手经。

所以言温邪上受，首先犯肺者，由卫分而入肺经也。以卫气通肺，营气通心，而邪自卫入营，故逆传心包也。《内经》言∶“心为一身之大主”而不受邪，受邪则神去而死。凡言邪之在心者，皆心之包络受之，盖包络为心之衣也。心属火，肺属金，火本克金，而肺邪反传于心，故曰逆传也。风寒先受于足经，当用辛温发汗。风温先受于手经，宜用辛凉解表。

上下部异，寒温不同，故治法大异。此伤寒与温病，其初感与传变皆不同也。不标姓氏者，皆章氏原释。

雄按∶《难经》从所胜来者为微邪，章氏引为逆传心包解，误矣！盖温邪始从上受，病在卫分，得从外解，则不传矣。

第四章云∶不从外解，必致里结，是由上焦气分以及中、下二焦者为顺传。惟包络上居膻中，邪不外解，又不下行，易于袭入，是以内陷营分者为逆传也。然则温病之顺传，天士虽未点出，杨云∶肺与心相通，故肺热最易入心，天士有见于此，故未言顺传，而先言逆传也。而细绎其议论，则以邪从气分下行为顺，邪入营分内陷为逆也。杨云∶二语最精确。

汪按∶既从气分下行为顺，是必非升提所宜矣。俗医辄云∶防其内陷，妄用升提，不知此内陷，乃邪入营分，非真气下陷可比。苟无其顺，何以为逆？章氏不能深究，而以生克为解，既乖本旨，又悖经文，岂越人之书竟未读耶！？

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

雄按∶唐本作化热。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唐本作“肺合皮毛而主气”）。故云在表。在表（唐本无此二字），初用辛凉（何以首节章释改“辛平”，今订正之）轻剂，挟风，则加入（唐本无“则”’“入”二字）。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

伤寒邪在太阳，必恶寒甚，其身热者，阳郁不伸之故，而邪未化热也。传至阳明，其邪化热，则不恶寒，始可用凉解之法。若有一分恶寒，仍当温散。盖以寒邪阴凝，故须麻桂猛剂。若温邪为阳，则宜轻散。倘重剂大汗而伤津液，反化燥火，则难治矣。始初解表用辛凉，须避寒凝之品，恐遏其邪，反不易解也。或遇阴雨连绵，湿气感于皮毛，须解其表湿，使热外透易解。否则，湿闭其热而内侵，病必重矣。其挟内湿者，清热必兼渗化之法，不使湿热相搏，则易解也。

略参拙意。

不尔，风挟温热而燥生，清窍必干，谓水主之气，不能上荣，两阳相劫也。湿与温合，蒸郁而蒙蔽于上，清窍为之壅塞，浊邪害清也。其病有类伤寒，其（唐本无此字）验之之法，伤寒多有变证；温热虽久，在一经不移。以此为辨。

（唐本作“总在一经为辨”；章本作“而少传变为辨”较妥）。

胃中水谷，由阳气化生津液。故阳虚而寒者，无津液上升，停饮于胃，遏其阳气，亦无津液上升。而皆燥渴。仲景已备论之。此言风热两阳邪劫其津液而成燥渴，其因各不同，则治法迥异也。至风雨雾露之邪，受于上焦，与温邪蒸郁，上蒙清窍，如仲景所云“头中寒湿”，头痛鼻塞，纳药鼻中一条，虽与温邪蒙蔽相同，又有寒热不同也。伤寒先受于足经，足经脉长而多传变；温邪先受于手经，手经脉短，故少传变。是温病、伤寒之不同，皆有可辨也。

雄按∶上第一章，统言风温、湿温与伤寒证治之不同，而章氏分三节以释之也。

前言辛凉散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也。营分受热，则血液受（章本作“被”）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成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如从风热陷入者，用犀角、竹叶之属；如从湿热陷入者（唐本者下有“用”字），犀角、花露之品，参入凉血清热方中。若加烦躁，大便不通，金汁亦可加入。老年或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黄代之，急急（唐本作“速”）透斑为要。

热入于营，舌色必绛。风热无湿者，舌无苔，或有苔亦薄也。热兼湿者，必有浊苔而多痰也。然湿在表分者，亦无苔。

雄按∶亦有薄苔。其脉浮部必细涩也。此论先生口授及门，以吴人气质薄弱，故用药多轻淡，是因地制宜之法，与仲景之理法同，而方药不同。或不明其理法，而但仿用轻淡之药，是效颦也。或又以吴又可为宗者，又谓叶法轻淡如儿戏不可用，是皆坐井论天者也。

雄按∶又可亦是吴人。

雄按∶仲景论伤寒，又可论疫证，麻桂、达原不嫌峻猛。此论温病，仅宜轻解。况本条所列，乃上焦之治，药重则过病所。吴茭山云∶凡气中有热者，当行清凉薄剂。吴鞠通亦云∶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也。观后章论中、下焦之治，何尝不用白虎承气等法乎？章氏未深探讨，曲为盖护，毋乃视河海为不足，而欲以泪益之耶？华岫云尝云∶或疑此法仅可治南方柔弱之躯，不能治北方刚劲之质。余谓不然，其用药有极轻清、极平淡者，取效更捷。苟能悟其理则药味分量，或可权衡轻重，至于治法则不可移易。盖先生立法之所在，即理之所在，不遵其法，则治不循理矣。南北之人，强弱虽殊，感病之由则一也。其补泻温凉，岂可废绳墨而出范围之外乎？况姑苏商旅云集，所治岂皆吴地之人哉！不必因其轻淡而疑之也。又叶氏《景岳发挥》云∶西北人亦有弱者，东南人亦有强者，不可执一而论。故医者，必先议病而后议药。

上焦温证，治必轻清，此一定不易之理法，天士独得之心传，不必章氏曲为遮饰也。

汪按∶急急透斑，不过凉血清热解毒。俗医必以胡荽、浮萍、樱桃核西河柳为透法，大谬。

若斑出热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则如玉女煎（唐本无“如”字），轻则如梨皮、蔗浆之类。或其人肾水素亏，虽未及下焦（唐本虽上有“病”字），先自彷徨矣（唐本作“每多先事彷徨”），必验之于舌（唐本必上有“此”字），如甘寒之中，加入咸寒，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易易（唐本无此二字）耳。

尤拙吾曰∶芦根、梨汁、蔗浆之属，味甘凉而性濡润，能使肌热除而风自息，即《内经》“风淫于内，治以甘寒”之旨也。斑出则邪已透发，理当退热，其热仍不解，故知其胃津亡，水不济火，当以甘寒生津。若肾水亏者，热尤难退，故必加咸寒，如元参、知母、阿胶、龟版之类，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也。如仲景之治少阴伤寒，邪本在经，必用附子温脏，即是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也。热邪用咸寒滋水，寒邪用咸热助火，药不同而理法一也。验舌之法详后。

雄按∶此虽先生口授及门之论，然言简义赅，不可轻移一字，本条主以甘寒，重则如玉女煎者，言如玉女煎之石膏、地黄同用，以清未尽之热，而救已亡之液，以上文曾言邪已入营，故变白虎加人参法，而为白虎加地黄法。杨云∶慧心明眼，绝世聪明。不曰白虎加地黄，而曰如玉女煎者，以简捷为言耳！唐本删一“如”字，径作重则玉女煎，是印定为玉女煎之原方矣。鞠通、虚谷因而袭误，岂知胃液虽亡，身热未退，熟地、牛膝安可投乎？余治此证，立案必先正名，曰“白虎加地黄汤”，斯为清气血两燔之正法。至必验之于舌，乃治温热之要旨，故先发之于此，而后文乃详言之，唐氏于必上加一“此”字，则验舌之法，似仅指此条而言者，可见一言半语之间，未可轻为增损也。汪按∶此条辨析甚当，心细如发，斯能胆大于身也。

若其邪始终在气分流连者，可冀其战汗透邪，法宜益胃，令邪与汗并，热达腠开，邪从汗出。解后胃气空虚，当肤冷一昼夜，待气还自温暖如常矣。盖战汗而解，邪退正虚，阳从汗泄，故渐肤冷，未必即成脱证。此时宜令病者（唐本无此三字）

安舒静卧，以养阳气来复。旁人切勿惊惶，频频呼唤，扰其元神（唐本作“气”），使其烦躁（唐本无此句）。但诊其脉，若虚软和缓，虽倦卧不语，汗出肤冷，却非脱证。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肤冷汗出，便为气脱之证矣。杨云∶辨证精悉。更有邪盛正虚，不能一战而解，停一、二日再战汗而愈者，不可不知。

魏柳洲曰∶脉象忽然双伏或单伏，而四肢厥冷，或爪甲青紫，欲战汗也，宜熟记之。

邪在气分，可冀战汗，法宜益胃者，以汗由胃中水谷之气所化，水谷气旺，与邪相并而化汗，邪与汗俱出矣！故仲景用桂枝汤治风伤卫，服汤后令啜稀粥以助出汗。若胃虚而发战，邪不能出，反从内入也，故要在辨邪之浅深。若邪已入内而助胃，是助邪反害矣。故如风、寒、温、热之邪，初在表者，可用助胃以托邪。若暑疫等邪，初受即在膜原而当胃口，无助胃之法可施，虽虚人亦必先用开达。若误补，其害匪轻也。战解后肤冷复温，亦不可骤进补药，恐余邪未净，复炽也。至气脱之证，尤当细辨。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而身热无汗者，此邪正相争，吉凶判在此际，如其正能胜邪却，即汗出身凉，脉静安卧矣。倘汗出肤冷而脉反急疾，躁扰不安，即为气脱之候，或汗已出而身仍热，其脉急疾而烦躁者，此正不胜邪，即《内经》所云∶“阴阳交，交者死也。”雄按∶上第二章，以心肺同居膈上，温邪不从外解，易于逆传，故首节言内陷之治，次明救液之法，末言不传营者，可以战汗而解也。第邪既始终流连气分，岂可但以初在表者为释？盖章氏疑益胃为补益胃气，故未能尽合题旨。夫温热之邪，迥异风寒，其感人也，自口鼻入，先犯于肺，不从外解，则里结而顺传于胃。胃为阳土，宜降宜通，所谓腑以通为补也。故下章即有分消走泄，以开战汗之门户云云。可见益胃者，在疏瀹其枢机，灌溉汤水，俾邪气松达，与汗偕行，则一战可以成功也。杨云∶此与章注，均有至理，不可偏废，学人兼观并识，而于临证时择宜而用之，则善矣。即暑疫之邪在膜原者，治必使其邪热溃散，直待将战之时，始令多饮米汤或白汤，以助其作汗之资，审如章氏之言，则疫证无战汗之解矣。且战汗在六七朝或旬余者居多，岂竟未之见耶？若待补益而始战解者，间亦有之，以其正气素弱耳！然亦必非初在表之候也。

再论气病有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亦如（唐本作“犹之”）伤寒中少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下之势，随证变法，如近时杏、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之走泄。因其仍在气分，犹可望其（唐本作“犹有”）。战汗之门户，转疟之机括（唐本有“也”字）。

沈尧封曰∶邪气中人，所入之道不一。风寒由皮毛而入，故自外渐及于里；温热由口鼻而入，伏于脾胃之膜原，与胃至近，故邪气向外，则由太阳、少阳转出。邪气向里，则径入阳明。经言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而皮毛为肺之合，故肺经之邪，不入营而传心包，即传于三焦。其与伤寒之由太阳传阳明者不同，伤寒传阳明，寒邪化热，即用白虎等法，以阳明阳气最盛故也。凡表里之气，莫不由三焦升降出入，而水道由三焦而行。故邪初入三焦，或胸胁满闷，或小便不利，此当展其气机，虽温邪不可用寒凉遏之。如杏、朴、温胆之类，辛平甘苦以利升降而转气机，开战汗之门户，为化疟之丹头，此中妙理，非先生不能道出，以启后学之性灵也。不明此理，一闻温病之名，即乱投寒凉，反使表邪内闭，其热更甚，于是愈治而病愈重，至死而不悟其所以然，良可慨也。

雄按∶章氏此释，于理颇通，然于病情尚有未协也。其所云分消上下之势者，以杏仁开上，浓朴宣中，茯苓导下，似指湿温，或其人素有痰饮者而言，故温胆汤亦可用也。杨云∶此释精确，胜章注远甚。试以《指南》温湿各案参之自见。若风温流连气分，下文已云，到气才可清气。所谓清气者，但宜展气化以轻清，如栀、芩、蒌、苇等味是也。虽不可遽用寒滞之药，而浓朴、茯苓，亦为禁剂。彼一闻温病，即乱投寒凉，固属可慨，汪按∶今人畏凉药，并轻清凉解每多疑虑，至温补升燥。则恣用无忌，实此等医人阶之厉也。而不辨其有无湿滞，概用枳、朴，亦岂无遗憾乎？至转疟之机括一言，原指气机通达，病乃化疟则为邪杀也，从此迎而导之，病自渐愈。奈近日市医，既不知温热为何病？柴、葛、羌、防，随手浪用，且告病家曰∶须服几剂柴胡，提而为疟，庶无变端，病家闻之，无不乐从，虽至危殆，犹曰提疟不成，病是犯真，故病家死而无怨，医者误而不悔，彼此梦梦，亦可慨也夫。汪按∶此辨尤精当明析，切中时弊。

又按∶五种伤寒，惟感寒即病者为正伤寒，乃寒邪由表而受，治以温散，尤必佐以甘草、姜、枣之类，俾助中气以托邪外出，亦杜外邪而不使内入。倘邪在半表半里之界者，治宜和解，可使转而为疟。其所感之风寒较轻而入于少阳之经者，不为伤寒，则为正疟，脉象必弦，皆以小柴胡汤为主方。设冬伤于寒而不即病则为春温、夏热之证，其较轻者，则为温疟、瘅疟。轩、岐、仲景，皆有明训，何尝概以小柴胡汤治之耶？若感受风温、湿温、暑热之邪者，重则为时感，轻则为时疟。而温、热、暑、湿诸感证之邪气流连者，治之得法，亦可使之转疟而出。统而论之，则伤寒有五，疟亦有五。盖有一气之感证，即有一气之疟疾，不过重轻之别耳！今世温热多而伤寒少，故疟亦时疟多而正疟少。温、热、暑、湿既不可以正伤寒法治之，时疟岂可以正疟法治之哉？其间二日而作者，正疟有之，时疟亦有之，名曰三阴疟。以邪入三阴之经也，不可误解为必属阴寒之病。医者不知五气皆能为疟，颟顸施治，罕切病情，故世人患疟，多有变证。或至缠绵岁月，以致俗人有疟无正治，疑为鬼祟等说。然以徐洄溪、魏玉横之学识，尚不知此，况其他乎！惟叶氏精于温、热、暑、湿诸感，故其治疟也，一以贯之。余师其意，治疟鲜难愈之证。曩陈仰山封翁询余曰∶君何治疟之神哉？殆别有秘授也。余谓何秘之有？第不惑于昔人之谬论，而辨其为风温、为湿温、为暑热、为伏邪，仍以时感法清其源耳！近杨素园大令重刻余案评云∶案中所载多温疟、暑疟，故治多凉解。但温疟、暑疟虽宜凉解，尤当辨其邪之在气在营也。

缪仲谆善治暑疟，而用当归、牛膝、鳖甲、首乌等血分药于阳明证中，亦属非法。若湿温为疟与暑邪挟湿之疟，其湿邪尚未全从热化者，极要留意。况时疟之外，更有瘀血，顽痰、阳维为病等证，皆有寒热如疟之象，最宜谛审，案中诸治略备，阅者还须于凉解诸法中，缕析其同异焉！

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唐本作“宜”）清气，入营（唐本作“乍入营分”）犹可透热转气（唐本作“仍转气分而解”），如犀角、玄参、羚羊角等物（唐本有“是也”二字），入血（唐本作“至入于血”）就（唐本作“则”）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加生地、丹皮、阿胶、赤芍等物（唐本有“是也”二字）。否则（唐本作“若”）前后（唐本无此二字）不循缓急之法，虑其动手便错（唐本有“耳”字），反致慌张矣（唐本无此句）。

仲景辨六经证治，于一经中皆有表里浅深之分，温邪虽与伤寒不同，其始皆由营卫，故先生于营卫中又分气血之浅深，精细极矣。凡温病初感，发热而微恶寒者，邪在卫分，不恶寒而恶热，小便色黄，已入气分矣。若脉数舌绛，邪入营分。若舌深绛，烦扰不寐，或夜有谵语，已入血分矣。邪在卫分汗之，宜辛凉轻解。

雄按∶首章本文云∶初用辛凉轻剂。华岫云注此条云∶辛凉开肺，便是汗剂。章氏注此云∶宜辛平表散，不可用凉。何谬妄乃尔，今特正之。清气热不可寒滞，反使邪不外达而内闭，则病重矣。故虽入营，犹可开达转出气分而解，倘不如此细辨施治，动手便错矣。故先生为传仲景之道脉，迥非诸家之立言所能及也。

雄按∶诚如君言，何以屡屡擅改初用辛凉之文乎。

雄按∶外感温病，如此看法，风寒诸感，无不皆然，此古人未达之旨。近惟王清任知之。若伏气温病，自里出表，乃先从血分而后达于气分。芷卿云∶论伏气之治精识，直过前人，然金针虽度，其如粗工之聋 何。故起病之初，往往舌润而无苔垢，但察其脉软而或弦、或微数，口未渴而心烦恶热，即宜投以清解营阴之药，迨邪从气分而化，苔始渐布，然后再清其气分可也。伏邪重者，初起即舌绛咽干，甚有肢冷脉伏之假象，亟宜大清阴分伏邪，继必浓腻黄浊之苔渐生，此伏邪与新邪先后不同处。更有邪伏深沉，不能一齐外出者，虽治之得法，而苔退舌淡之后，逾一二日舌复干绛，苔复黄燥，正如抽蕉剥茧，层出不穷，不比外感温邪，由卫及气、自营而血也。杨云∶阅历有得之言，故语语精实，学人所当领悉也。秋月伏暑证，轻浅者邪伏膜原，深沉者亦多如此。苟阅历不多，未必知其曲折乃尔也，附识以告留心医学人。

余医案中，凡先治血分，后治气分者，皆伏气病也，虽未点明，读者当自得之。且吾吴湿邪害人最广（唐本作“多”）。

如面色白者，须要顾其阳气，湿胜则阳微也。法应清凉（唐本法上有“如”字），然（唐本作“用”）到十分之六七，即不可过于寒（唐本无此二字）凉。恐成功反弃，何以故耶（唐本无此二句，有“盖恐”二字）？湿热一去，阳亦衰微也。

面色苍者，须要顾其津液，清凉到十分之六七，往往热减身寒者，不可就（唐本作“便”）云虚寒，而投补剂，恐炉烟虽熄，灰中有火也，须细察精详，方少少与之，慎不可直率（唐本作“漫然”）而往（唐本作“进”）也。又有酒客，里湿素盛，外邪入里，里湿为合（唐本作“与之相搏”）。在阳旺之躯，胃湿恒多；在阴盛之体，脾湿亦不少，然其化热则一。

热病救阴犹易，通阳最难，救阴不在（唐本有“补”字）血，而在津与汗（唐本作“养津与测汗”）；通阳不在温，而在利小便。然（唐本无此字）较之杂证，则（唐本无此字）有不同也。

六气之邪，有阴阳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之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面白阳虚之人，其体丰者，本多痰湿。若受寒湿之邪，非姜、附、参、苓不能去。若湿热亦必粘滞难解，须通阳气以化湿。若过凉则湿闭而阳更困矣。面苍阴虚之人，其形瘦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与阳虚治法正相反也。胃湿脾湿虽化热则一，而治法有阴阳不同。如仲景云∶身黄如橘子色而鲜明者，此阳黄胃湿，用茵陈蒿汤。其云色如熏黄而沉晦者，此阴黄脾湿，用栀子柏皮汤。或后世之二妙散亦可。救阴在养津，通阳在利小便，发古未发之至理也。测汗者，测之以审津液之存亡，气机之通塞也。

雄按∶热胜于湿，则黄如橘子色而鲜明；湿胜于热，则色沉晦而如熏黄，皆属阳证，而非阴黄也。

雄按∶所谓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也。分其阴阳，则《素问》云∶寒暑六入，暑统风、火，阳也。寒统燥、湿，阴也。言其变化，则阳中惟风无定体，有寒风、有热风；阴中则燥、湿二气，有寒、有热。至暑乃天之热气，流金烁石，纯阳无阴。或云阳邪为热，阴邪为暑者，甚属不经。经云∶“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

盖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即热也，并非二气。或云，暑为兼湿者亦误也。暑与湿原是二气，虽易兼感，实非暑中必定有湿也。譬如暑与风亦多兼感，岂可谓暑中必有风耶？若谓热与湿合，始名为暑，然则寒与风合，又将何称？更有妄立阴暑、阳暑之名者，亦属可笑。如果暑必兼湿，则不可冠以“阳”字。若知暑为热气、则不可冠以“阴”字。其实彼所谓阴者，即夏月之伤于寒湿者耳！设云暑有阴阳，则寒亦有阴阳矣。不知寒者，水之气也，热者，火之气也。水火定位，寒热有一定之阴阳，寒邪传变，虽能化热而感于人也，从无阳寒之说。人身虽有阴火，而六气中不闻有寒火之名。暑字从日，日为天上之火。寒字从 ， 为地下之水。暑邪易入心经，寒邪先犯膀胱，霄壤不同，各从其类。

故寒暑二气，不比风、燥、湿，有可阴可阳之不同也。况夏秋酷热，始名为暑。冬春之热，仅名为温。而风、寒、燥、湿，皆能化火。今日六气之邪，有阴阳之不同，又随人身之阴阳变化，毋乃太无分别乎。至面白体丰之人，既病湿热，应用清凉，本文业已明言，但病去六七，不可过用寒凉耳！非谓病未去之初，不可用凉也。今云与面苍形瘦之人治法正相反，则未去六七之前，亦当如治寒湿之用姜、附、参、术矣。阳奉阴违，殊乖诠释之体。若脾湿阴黄，又岂栀柏汤苦寒纯阴之药可治哉？本文云∶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汗，言救阴须用充液之药，以血非易生之物，而汗需津液以化也。

唐本于血津上加“补养”字，已属蛇足，于汗上加“测”字，则更与“救”字不贯，章氏仍之，陋矣！上第三章。

又按∶寒、暑、燥、湿、风，乃五行之气合于五脏者也。惟暑独盛于夏令，火则四时皆有，析而言之，故曰六气。

然三时之暖燠，虽不可以暑称之，亦何莫非丽日之煦照乎？须知暑即日之气也，日为众阳之宗，阳燧承之，火立至焉。

以五行论，言暑则火在其中矣，非五气外另有一气也。若风、寒、燥，湿悉能化火，此由郁遏使然，又不可与天之五气统同而论矣。

又按∶茅雨人云∶本文谓湿胜则阳微，其实乃阳微故致湿胜也。此辨极是，学人宜知之。

再论三焦不得（唐本无此字）从外解，必致成（唐本无此字）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可以气血之分，就（唐本作“谓其”）不可下也。但（唐本作“惟”）伤寒邪热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湿邪内搏，下之宜轻。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慎（唐本作“乃为无湿”始）不可再攻也，以粪燥为无湿矣（唐本无此句）。

胃为脏腑之海，各脏腑之邪，皆能归胃，况三焦包罗脏腑，其邪之入胃尤易也。伤寒化热，肠胃干结，故下宜峻猛。

湿热凝滞，大便本不干结，以阴邪瘀闭不通。若用承气猛下，其行速而气徒伤，湿仍胶结不去，故当轻法频下。如下文所云小陷胸、泻心等，皆为轻下之法也。

雄按∶伤寒化热，固是阳邪，湿热凝滞者，大便虽不干结，黑如胶漆者有之，岂可目为阴邪？谓之浊邪可也。惟其误为阴邪，故复援温脾汤下寒实之例，而自诩下阳虚之湿热，为深得仲景心法，真未经临证之言也。似是而非，删去不录。再人之体，脘在腹上，其地位处于中（唐本作“其位居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胀，当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

必验之于舌，或黄、或浊，可与小陷胸汤、或泻心汤随证治之。或（唐本作“若”）白不燥，或黄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乱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结者，或邪郁未伸，或素属中冷者，虽有脘中痞闷，宜从开泄，宣通气滞，以达归于肺，如近俗（唐本作“世”）之杏、蔻、橘、桔等，是轻苦微辛（唐本无“是”字），具流动之品可耳！

此言苔白为寒，不燥则有痰湿，其黄白相兼，灰白而不渴者，皆阳气不化，阴邪壅滞。故不可乱投苦寒滑泄以伤阳也。其外邪未解而里先结，故苔黄白相兼而脘痞，皆宜轻苦微辛以宣通其气滞也。

雄按∶凡视温证，必察胸脘，如拒按者，必先开泄。若苔白，不渴，多挟痰湿。轻者，橘、蔻、菖、薤；重者，枳实、连、夏，皆可用之。虽舌绛神昏，但胸下拒按，即不可率投凉润，必参以辛开之品，始有效也。上第四章，唐本并以第十一章连为一章，今订正之。连上章皆申明邪在气分之治法，而分别营卫气血之浅深，身形肥瘦之阴阳，苔色黄白之寒热，可谓既详且尽矣。而下又申言察苔以辨证，真千古开群朦也。再（唐本无此字）前云∶舌黄或渴（唐本此下有“当用陷胸泻心”六字），须要有地之黄。若光滑者，乃无形湿热中有虚象（唐本作“已有中虚之象”），大忌前法。其脐以上为大腹，或满、或胀、或痛，此必邪已入里矣（唐本无“矣”字）。表证多无，或十只存一（唐本作“或存十之一二”）。亦要（唐本作“须”）验之于舌，或黄甚，或如沉香色，或如灰黄色，或老黄色或中有断纹，皆当下之，如小承气汤，用槟榔、青皮、枳实、元明粉、生首乌等（唐本此下有“皆可”二字）。若未见此等舌，不宜用此等法（唐本作“药”）。

恐其中有湿聚。太阴为满，或寒湿错杂为痛，或气壅为胀，又当以别法治之（唐本有“矣”字）。

舌苔如地上初生之草，必有根，无根者为浮垢，刮之即去，乃无形湿热，而胃无结实之邪，故云有中虚之象。若妄用攻泻伤内，则表邪反陷，为难治矣。即使有此等舌苔，亦不宜用攻泻之药。又如湿为阴邪，脾为湿土，故脾阳虚，则湿聚腹满，按之不坚，虽见各色舌苔而必滑，色黄为热，白为寒，总当扶脾燥湿为主，热者佐凉药，寒者非大温，其湿不能去也。若气壅为胀，皆有虚实寒热之不同，更当辨别以利气和气为主治也。

雄按∶上第五章，唐本移作第六章，今订正之。章氏所释，白为寒，非大温其湿不去是也。然苔虽白而不燥，还须问其口中和否？如口中自觉粘腻，则湿渐化热，仅可用浓朴、槟榔等苦辛微温之品。口中苦渴者，邪已化热，不但大温不可用，必改用淡渗苦降微凉之剂矣。或渴喜热饮者，邪虽化热，而痰饮内盛也，宜温胆汤加黄连。杨云∶原论已极郑重周详，此更辨别疑似，细极毫芒。可见心粗胆大者，必非真学问人也。

再黄苔不甚浓而滑者，热未伤津，犹可清热透表；若虽薄而干者，邪虽去而津受伤也，苦重之药当禁，宜甘寒轻剂可也（唐本“可也”作“养之”）。

热初入营，即舌绛苔黄，其不甚浓者，邪结未深，故可清热，以辛开之药，从表透发，舌滑而津未伤，得以化汗而解。若津伤舌干，虽苔薄邪轻，亦必秘结难出，故当先养其津，津回舌润，再清余邪也。

雄按∶上第六章，唐本移作第七章，今订正之。此二章论黄苔各证治法之不同。

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纯绛鲜色者，包络受病（唐本作“邪”）也，宜犀角、鲜生地、连翘、郁金、石菖蒲等（唐本此下有“清泄之”三字）。延之数日，或平素心虚有痰，外热一陷，里络就（唐本作“即”）闭，非菖蒲、郁金等所能开，须用牛黄丸、至宝丹之类以开其闭，恐其昏厥为痉也。

何报之曰∶温热病一发便壮热烦渴，舌正赤而有白苔者，虽滑即当清里，切忌表药。绛者，指舌本也。黄白者，指舌苔也。舌本通心脾之气血，心主营，营热故舌绛也。脾胃，为中土，邪入胃则生苔，如地上生草也。然无病之人，常有微薄苔如草根者，即胃中之生气也。杨云∶论舌苔之源甚佳。若光滑如镜，则胃无生发之气，如不毛之地，其土枯矣。

胃有生气而邪入之，其苔即长浓，如草根之得秽浊而长发也。故可以验病之虚实寒热，邪之浅深轻重也。脾胃统一身之阴阳，营卫主一身之气血。故脾又为营之源，胃又为卫之本也。苔兼白，白属气，故其邪未离气分，可用泄卫透营，仍从表解，勿使入内也。纯绛鲜泽者，言无苔色，则胃无浊结，而邪已离卫入营，其热在心包也。若平素有痰，必有舌苔。

雄按∶绛而泽者，虽为营热之征，实因有痰，故不甚干燥也。间若胸闷者，尤为痰据，不必定有苔也。菖蒲、郁金亦为此设，若竟无痰，必不甚泽。其心虚血少者，舌色多不鲜赤，或淡晦无神，邪陷多危而难治，于此可卜吉凶也。若邪火盛而色赤，宜牛黄丸。痰湿盛而有垢浊之苔者，宜至宝丹。略参拙意。

雄按∶上第七章，唐本移为第八章，今订正之。连下二章，辨论种种舌绛证治，是统风温、湿温而言也。

再色绛而舌中心干者，乃心胃火燔，劫烁津液，即黄连、石膏，亦可加入。若烦渴烦热，舌心干，四边色红，中心或黄、或白者，此非血分也。乃上焦气热烁津，急用凉膈散，散其无形之热，再看其后转变可也。慎勿用血药，以滋腻难散。至舌绛望之若干，手扪之原有津液，此津亏湿热熏蒸，将成浊痰，蒙闭心包也。

热已入营则舌色绛，胃火烁液则舌心干，加黄连、石膏于犀角生地等药中，以清营热而救胃津，既白虎加生地之例也。

雄按∶此节章氏无注，今补释之。

其舌四边红而不绛，中兼黄白而渴，故知其热不在血分，而在上焦气分，当用凉膈散清之。勿用血药引入血分，反难解散也。盖胃以通降为用，若营热蒸其胃中浊气成痰，不能下降，反上熏而蒙蔽心包。望之若干，扪之仍湿者，是其先兆也。

雄按∶上第八章，唐本与第九章颠倒窜乱，今订正之。

再有热传营血，其人素有瘀伤宿血在胸膈中，挟热而搏，唐本无此四字。其舌色必紫而暗，扪之湿，当加入散血之品，如琥珀、丹参、桃仁、丹皮等。不尔，瘀血与热为伍，阻遏正气，遂变如狂、发狂之证。若紫而肿大者，乃酒毒冲心。若紫而干晦者，肾肝色泛也，难治。

何报之曰∶酒毒内蕴，舌必深紫而赤，或干涸。若淡紫而带青滑，则为寒证矣。须辨。舌紫而暗，暗即晦也，扪之潮湿不干，故为瘀血。其晦而干者，精血已枯，邪热乘之，故为难治。肾色黑，肝色青，青黑相合，而见于舌，变化紫晦，故曰肾肝色泛也。

雄按∶此舌虽无邪热，亦难治。酒毒冲心，急加黄连清之。

雄按∶此节，唐本作第十章。

舌色绛而上有粘腻，似苔非苔者，中挟秽浊之气，急加芳香逐之。舌绛欲伸退场门而抵齿，难骤伸者，痰阻舌根，有内风也。舌绛而光亮，胃阴亡也。急用甘凉濡润之品。若舌绛而干燥者，火邪劫营，凉血清火为要。舌绛而有碎点白黄者，当生疳也。大红点者，热毒乘心也。用黄连、金汁。其有虽绛而不鲜，干枯而痿者，肾阴涸也。急以阿胶、鸡子黄、地黄、天冬等救之。缓则恐涸极而无救也。

尤拙吾曰∶阳明津涸，舌干口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阳则殆矣。少阴阳虚，汗出而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阴则危矣。是以阳明燥渴，能饮冷者，生；不能饮者，死。少阴厥逆，舌不干者，生；干者，死。挟秽者，必加芳香，以开降胃中浊气，而清营热矣。痰阻舌根，由内风之逆，则开降中又当加辛凉咸润以息内风也。脾肾之脉，皆连舌本，亦有脾肾气败而舌短不能伸者，其形貌面色亦必枯瘁，多为死证，不独风痰所阻之故也。其舌不鲜，干枯而痿，肾阴将涸，亦为危证，而黄连、金汁，并可治疳也。

雄按∶光绛而胃阴亡者，炙甘草汤去姜、桂，加石斛，以蔗浆易饴糖。干绛而火邪劫营者，晋三犀角地黄汤加玄参、花粉、紫草、银花、丹参、莲子心、竹叶之类。若尤氏所云，不能饮冷者，乃胃中气液两亡，宜复脉汤原方。

汪按∶以蔗浆易饴糖，巧妙绝伦。盖温证虽宜甘药，又不可滞中也。

其有舌独中心绛干者，此胃热心营受灼也。当于清胃方中，加入清心之品，否则延及于尖，为津干火盛也。舌尖绛独干，此心火上炎，用导赤散泻其腑。

其干独在舌心舌尖，又有热邪在心兼胃之别。尖独干，是心热。其热在气分者必渴，以气热劫津也。热在血分，其津虽耗，其气不热，故口干而不渴也。多饮能消水者为渴，不能多饮，但欲略润者为干。又如血分无热而口干者，是阳气虚不能生化津液，与此大不同也。

雄按∶上第九章，唐氏窜入第八章，今厘正之。舌心是胃之分野，舌尖乃心之外候，心胃两清，即白虎加生地、黄连、犀角、竹叶、莲子心也。津干火盛者，再加西洋参、花粉、梨汁、蔗浆可耳！心火上炎者，导赤汤入童溲尤良。

再舌苔白浓而干燥者，此胃燥气伤也，滋润药中加甘草，令甘守津还之意。舌白而薄者，外感风寒也，当疏散之。

若白干薄（唐本作“白薄而干”）者，肺津伤也，加麦冬、花露、芦根汁等轻清之品，为上者上之也。若白苔绛底（唐本作“苔白而底绛”）者，湿遏热伏也。当先泄湿透热，防其就（唐本作“即”）干也。勿忧之（唐本作“此可勿忧”），再从里（唐本下有“而”字）透于外，则变润矣。初病，舌就（唐本作“即”）干，神不昏者，急加养正透邪之药。若神已昏，此内匮矣（唐本“矣”字在下句之末），不可救药。

苔白而浓，本是浊邪，干燥伤津，则浊结不能化，故当先养津而后降浊也。肺位至高，肺津伤，必用轻清之品，方能达肺。若气味浓重而下走，则反无涉矣。故曰“上者上之也。”雄按∶此释甚明白，何以第二章释为因地制宜？而讥他人效颦也。湿遏热伏，必先用辛开苦降以泄其湿，湿开热透，故防舌干，再用苦辛甘凉从里而透于外，则胃气化而津液输布，舌即变润，自能作汗，而热邪亦可随汗而解。若初病舌即干，其津气素竭也。急当养正，略佐透邪。若神已昏，则本元败，而正不胜邪，不可救矣。

雄按∶有初起舌干而脉滑脘闷者，乃痰阻于中，而液不上潮，未可率投补益也。

又不拘何色，舌上生芒刺者，皆是上焦热极也。当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即去者轻，旋即生者险矣。

生芒刺者，苔必焦黄或黑。无苔者，舌必深绛。其苔白或淡黄者，胃无大热，必无芒刺。或舌尖、或两边，有小赤瘰，是营热郁结，当开泄气分以通营清热也。上焦热极者，宜凉膈散主之。

雄按∶秦皇士云∶凡渴不消水，脉滑不数，亦有舌苔生刺者，多是表邪挟食，用保和加竹沥、莱菔汁。或栀豉加枳实，并效。若以寒凉抑郁，则谵语发狂愈甚，甚则口噤不语矣。有斑疹内伏，连用升提而不出，用消导而斑出神清者，若荤腥油腻，与邪热斑毒纽结不解，唇舌焦裂，口臭牙疳，烦热昏沉，与以寻常消导，病必不解，徒用清里，其热愈甚，设用下夺，其死更速。惟用升麻葛根汤以宣发之。重者，非升麻清胃汤，不能清理肠胃血分中之膏粱积热，或再加山楂、槟榔，多有生者。愚谓病从口入，感证夹食，为患者不少。秦氏着《伤寒大白》，于六法外，特补消导一门，未为无见，所用莱菔汁，不但能消痰食，即燥火闭郁，非此不清，用得其当，大可起死回生。郭云台极言其功，余每与海蛇同用，其功益懋。

舌苔不燥，自觉闷极者，属脾湿盛也。或有伤痕血迹者，必问曾经搔挖否。不可以有血而便为枯证仍从湿治可也。

再有神情清爽，舌胀大不能退场门者，此脾湿胃热，郁极化风，而毒延口也。用大黄磨入当用剂内，则舌胀自消矣。

何报之曰∶凡中宫有痰饮水血者，舌多不燥，不可误认为寒也。三焦升降之气，由脾鼓运，中焦和，则上下气顺。

脾气弱则湿自内生。湿盛而脾不健运，浊壅不行，自觉闷极，虽有热邪，其内湿盛而舌苔不燥。当先开泄其湿，而后清热，不可投寒凉以闭其湿也。神情清爽而舌胀大，故知其邪在脾胃。若神不清，即属心脾两脏之病矣。邪在脾胃者，唇亦必肿也。

雄按∶上第十章，唐氏析首节为第五章，次节为第十二章，末节为第十三章，今并订正。

再（唐本作“又有”）舌上白苔粘腻，吐出浊浓涎沫，口必甜味也（唐本作“其口必甜”），为脾瘅病（唐本作“此为脾瘅”）。乃湿热气聚，与谷气相搏，土有余也。盈满则上泛，当用省头草（唐本作“佩兰叶”），芳香辛散以逐之则退（唐本无此二字）。若舌上苔如碱者，胃中宿滞挟浊秽郁伏，当急急开泄，否则闭结中焦，不能从膜原达出矣。

脾瘅而浊泛口甜者，更当视其舌本，如红赤者为热，当辛通苦降以泄浊；如色淡不红，由脾虚不能摄涎而上泛，当健脾以降浊也。苔如碱者，浊结甚，故当急急开泄，恐内闭也。

雄按∶浊气上泛者，涎沫浓浊，小溲黄赤。脾虚不摄者，涎沫稀粘，小溲清白。见证迥异，虚证宜温中以摄液，如理中或四君加益智之类可也。何亦以降浊为言乎？疏矣！上第十一章，唐氏并入第四章，今订正之。

此二章辨别种种白苔证治之殊，似兼疫证之舌苔而详论之，试绎之，则白苔不必尽属于寒也。

若（唐本无此字）舌无苔，而有如烟煤隐隐者，不渴，肢寒，知挟阴病（唐本移二句在若润者上）。如口渴烦热（唐本下有“而燥者”三字），平时胃燥舌（唐本无“舌”字）也，不可攻之。若燥者（唐本作“宜”），甘寒益胃。若（唐本此下有“不渴肢寒而”五字）润者，甘温扶中，此何（唐本此下有“以”字）。故外露而里无也。

凡黑苔，大有虚实寒热之不同，即黄白之苔，因食酸味，其色即黑，尤当问之。

雄按∶此名染苔，食橄榄能黑，食枇杷白苔能黄之类，皆不可不知也。其润而不燥，或无苔如烟煤者，正是肾水来乘心火，其阳虚极矣。若黑而燥裂者，火极变水色，如焚木成炭而黑也。虚实不辨，死生反掌耳。

雄按∶虚寒证虽见黑苔，其舌色必润而不紫赤，识此最为秘诀。

雄按∶更有阴虚而黑者，苔不甚燥，口不甚渴，其舌甚赤，或舌心虽黑，无甚苔垢，舌本枯而不甚赤，证虽烦渴便秘，腹无满痛，神不甚昏，俱宜壮水滋阴，不可以为阳虚也。若黑苔望之虽燥而生刺，但渴不多饮，或不渴，其边或有白苔，其舌本淡而润者，亦属假热，治宜温补，其舌心并无黑苔，而舌根有黑苔而燥者，宜下之，乃热在下焦也。若舌本无苔，惟尖黑燥，为心火自焚，不可救药。上第十二章，唐本移为第十四章，今订正之。若（唐本无此字）舌黑而滑者，水来克火，为阴证，当温之。若见短缩，此肾气竭也，为难治。欲救之（唐本作“惟”），加人参、五味子，勉希（唐本作“或救”）万一。舌黑而干者，津枯火炽，急急泻南补北，若（唐本此下有“黑”字）燥而中心浓 （唐本无此字）

者，土燥水竭，急以咸苦下之。

何报之曰∶暑热证夹血，多有中心黑润者，勿误作阴证治之。

黑苔而虚寒者，非桂附不可治，佐以调补气血，随宜而施。若黑燥无苔，胃无浊邪。

雄按∶非无苔也，但不浓耳。

故当泻南方之火，补北方之水，仲景黄连阿胶汤主之。黑燥而中心浓者，胃浊邪热干结也，宜用硝、黄咸苦下之矣。

雄按∶上第十三章，唐本移为第十五章，今订正之。此二章言黑苔证治之，有区别也。

又按∶茅雨人云∶凡起病发热胸闷，遍舌黑色而润，外无险恶情状，此胸膈素有伏痰也，不必张皇，止用薤白栝蒌桂枝半夏一剂，黑苔即退，或不用桂枝，即枳壳、桔梗亦效。

舌淡红无色者，或干而色不荣者，当是胃津伤而气无化液也，当用炙甘草汤。不可用寒凉药。

何报之曰∶红嫩如新生，望之似润而燥渴殆甚者，为妄行汗下，以致津液竭也。

淡红无色，心脾气血素虚也。更加干而色不荣，胃中津气亦亡也。故不可用苦寒药。炙甘草汤养气血以通经脉，其邪自可渐去矣。

雄按∶上第十四章，唐氏移为第十一章，今订正之。此章言虚多邪少之人，舌色如是，当培气液为先也。

若舌白如粉而滑，四边色紫绛者，温疫病初入膜原，未归胃腑，急急透解，莫待传陷而入为险恶之病。且见此舌者，病必见凶，须要小心。凡斑疹初见，须用纸捻照见胸背两胁，点大而在皮肤之上者，为斑；或云头隐隐，或琐碎小粒者，为疹。又宜见而不宜见多。按方书谓斑色红者属胃热，紫者热极，黑者胃烂，然亦必看外证所合，方可断之。

温疫白苔如积粉之浓，其秽浊重也，舌本紫绛，则邪热为浊所闭，故当急急透解。此五疫中之湿疫，又可主以达原饮，亦须随证加减，不可执也。舌本紫绛，热闭营中，故多成斑疹，斑从肌肉而出，属胃；疹从血络而出，属经。其或斑疹齐见，经胃皆热，然邪由膜原入胃者多，或兼风热之入于经络，则有疹矣。不见则邪闭，故宜见。多见则邪重，故不宜多。但斑疹亦有虚实，虚实不明，举手杀人，故先生辨之如后。

雄按∶温热病舌绛而白苔满布者，宜清肃肺胃，更有伏痰内盛，神气昏瞀者，宜开痰为治。黑斑、蓝斑，亦有可治者。余治胡季权、姚禄皆二案，载续编。徐月岩室案，附曾大父《随笔》中。

然而春夏之间，湿病俱发疹为甚，且其色要辨（唐本无此句）。如淡红色，四肢清，口不甚渴，脉不洪数，非虚斑即阴斑。或胸微见数点，面赤足冷，或下利清谷，此阴盛格阳于上而见，当温之。

此专论斑疹不独温疫所有，且有虚实之迥别也。然火不郁，不成斑疹。若虚火力弱而色淡，四肢清者，微冷也。口不甚渴，脉不洪数，其非实火可征矣，故曰虚斑。若面赤足冷，下利清谷，此阴寒盛格拒其阳于外，内真寒，外假热，郁而成斑，故直名为阴斑也。须附桂引火归元，误投凉药即死，实火误补亦死，最当详辨也。

若斑色紫（唐本下有“而”字）小点者，心包热也。点大而紫，胃中热也。黑斑而光亮者热胜毒盛（唐本作“热极毒炽”）。虽属不治，若其人气血充者，或根据法治之，尚可救。若黑而晦者必死。若黑而隐隐，四旁赤色火郁内伏，大用清凉透发，间有转红成可救者。若夹斑带疹，皆是邪之不一，各随其部而泄。然斑属血者恒多，疹属气者不少，斑疹皆是邪气外露之象，发出（唐本下有“之时”二字）宜神情清爽，为外解里和之意。如斑疹出而昏者，正不胜邪，内陷为患，或胃津内涸之故。

此论实火之斑疹也。点小即是从血络而出之疹，故热在心包；点大从肌肉而出为斑，故热在胃。黑而光亮者，元气犹充，故或可救；黑暗则元气败，必死矣。四旁赤色，其气血尚活，故可透发也。斑疹夹杂，经胃之热，各随其部而外泄，热邪入胃，本属气分，见斑则邪属于血者多矣。疹从血络而出，本属血分，然邪由气而闭其血，方成疹也，必当两清气血以为治也。既出而反神昏，则正不胜邪而死矣。

雄按∶上第十五章，详论温疫中斑疹证治之不同，唐氏移为第十六章，今订正之。

再有一种白 ，小粒如水晶色者，杨云∶平人夏月亦间有之。此湿热伤肺，邪虽出而气液枯也，必得甘药补之。或未至久延，伤及气液，乃湿郁卫分，汗出不彻之故，当理气分之邪，或白如枯骨者多凶，为气液竭也。

雄按∶湿热之邪，郁于气分，失于轻清开泄，幸不传及他经，而从卫分发白 者，治当清其气分之余邪。邪若久郁，虽化白 ，而气液随之以泄，故宜甘濡以补之。苟色白如枯骨者，虽补以甘药，亦恐不及也。上第十六章，唐氏移为第十七章，今订正之。

杨按∶湿热素盛者，多见此证，然在温病中为轻证，不见有他患，其白如枯骨者，未经阅历，不敢臆断。

汪按∶白 ，前人未尝细论，此条之功不小。白如枯骨者，余曾见之，非惟不能救，并不及救，故俗医一见白 ，辄以危言恐吓病家。其实白如水晶色者，绝无紧要，吾见甚多，然不知甘濡之法，反投苦燥升提，则不枯者亦枯矣。

再温热之病，看舌之后，亦须验齿。齿为肾之余，龈为胃之络。热邪不燥胃津，必耗肾液，且二经之血，皆走其地，病深动血，结瓣于上。阳血者色必紫，紫如干漆；阴血者色必黄，黄如酱瓣。阳血若见，安胃为主；阴血若见，救肾为要。然豆瓣色者多险，若证还不逆者尚可治，否则难治矣。何以故耶？盖阴下竭，阳上厥也。

肾主骨，齿为骨之余，故齿浮龈不肿者，为肾火水亏也。胃脉络于上龈，大肠脉络于下龈，皆属阳明，故牙龈肿痛为阳明之火。若湿入胃，则必连及大肠，血循经络而行，邪热动血而上结于龈。紫者为阳明之血，可清可泻。黄者为少阴之血，少阴血伤为下竭，其阳邪上亢而气厥逆，故为难治也。

雄按∶上第十七章，唐氏移作第十八章，今订正之。

齿若光燥如石者，胃热甚也。若无汗恶寒，卫偏胜也，辛凉泄卫透汗为要。若如枯骨色者，肾液枯也，为难治。若上半截润，水不上承，心火上炎也。急急清心救水，俟枯处转润为妥。

胃热甚而反恶寒者，阳内郁而表气不通，故无汗而为卫气偏胜，当泄卫以透发其汗，则内热即从表散矣。凡恶寒而汗出者，为表阳虚，腠理不固，虽有内热，亦非实火矣。齿燥有光者，胃津虽干，肾气未竭也。如枯骨者，肾亦败矣，故难治也。上半截润，胃津养之。下半截燥，由肾水不能上滋其根，而心火燔灼，故急当清心救水，仲景黄连阿胶汤主之。

若切牙啮齿者，湿热化风，痉病。但切牙者，胃热气走其络也。若切牙而脉证皆衰者，胃虚无谷以内荣，亦切牙也，何以故耶？虚则喜实也。舌本不缩而硬，而牙关咬定难开者，此非风痰阻络，即欲作痉证，用酸物擦之即开，木来泄土故也。

牙齿相啮者，以内风鼓动也。但咬不啮者，热气盛而络满，牙关紧急也。若脉证皆虚，胃无谷养，内风乘虚袭之入络，而亦切牙，虚而反见实象，是谓虚则喜实，当详辨也。又如风痰阻络为邪实，其热盛化风欲作痉者，或由伤阴而挟虚者，皆当辨也。

雄按∶上第十八章，唐氏移作第十九章，今订正之。

若齿垢如灰糕样者，胃气无权，津亡，湿浊用事，多死。而初病齿缝流清血，痛者，胃火冲激也；不痛者，龙火内燔也。齿焦无垢者，死；齿焦有垢者，肾热胃劫也。当微下之，或玉女煎清胃救肾可也。

齿垢由肾热蒸胃中浊气所结，其色如灰糕，则枯败而津气俱亡，肾胃两竭，惟有湿浊用事，故死也。齿缝流清血，因胃火者出于龈，胃火冲激故痛；不痛者出于牙根，肾火上炎故也。齿焦者肾水枯，无垢则胃液竭，故死；有垢者，火盛而气液未竭。故审其邪热甚者，以调胃承气微下其胃热；肾水亏者，玉女煎清胃滋肾可也。

雄按∶上第十九章，唐氏移作第二十章，今订正之。以上三章，言温热诸证可验齿面辨其治也。真发从来所未发，是于舌苔之外更添一秘诀，并可垂为后世法。读者苟能隅反，则岂仅能识别温病而已哉。

再妇人病温与男子同，但多胎前产后，以及经水适来适断。大凡胎前病，古人皆以四物加减用之，谓护胎为要，恐来害妊，如热极用井底泥、蓝布浸冷，覆盖腹上等，皆是保护之意，但亦要看其邪之可解处。用血腻之药不灵，又当省察，不可认板法。然须步步保护胎元，恐损正邪陷也。

保护胎元者，勿使邪热入内伤胎也。如邪犹在表分，当从开达外解，倘执用四物之说，则反引邪入内，轻病变重矣。

杨云∶此释极为明通。故必审其邪之浅深而治，为至要也。若邪热逼胎，急清内热为主，如外用泥布等盖覆，恐攻热内走，反与胎碍，更当详审，勿轻用也。总之，清热解邪，勿使伤动其胎，即为保护。若助气和气以达邪，犹可酌用。其补血腻药，恐反遏其邪也。

雄按∶此说固是，然究是议药不议病矣。如温热已烁营阴，则地黄未尝不可用。且《内经》

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有殒，亦无殒也。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不可过也。”故如伤寒阳明实热证，亦当用承气下之，邪去则胎安也。盖病邪浅则在经，深则在腑，而胎系于脏，攻其经腑，则邪当其药，与脏无碍。

雄按∶此释极通，而竟忘却温热传营入血之证，本文但云∶“不可认板法”，非谓血药无可用之证也。若妄用补法以闭邪，则反害其胎矣。倘邪已入脏，虽不用药，其胎必殒而命难保。

雄按∶亦须论其邪入何脏。所以经言有故无殒者，谓其邪未入脏，攻其邪亦无殒胎之害也。杨云∶有故无殒者，有病则病当之也。不必增入邪未入脏之说，以滋荧惑。故要在辨证明析，用法得当，非区区四物所能保胎者也。故先生曰∶须看其邪之可解处，不可认板法，至哉言乎！

至于产后之法，按方书谓，慎用苦寒，恐伤其已亡之阴也。然亦要辨其邪能从上中解者，稍从证用之，亦无妨也。

不过勿犯下焦，且属虚体，当如虚怯人病邪而治。总之，无犯实实虚虚之禁。况产后当气血沸腾之候，最多空窦，邪势必乘虚内陷，虚处受邪为难治也。

雄按∶余医案中，所载产后温热诸证治，皆宜参阅，兹不赘。

徐洄溪曰∶产后血脱，孤阳独旺，虽石膏、犀角对证，亦不禁用。而世之庸医，误信产后宜温之说，不论病证，皆以辛热之药，戕其阴而益其火，无不立毙。我见甚多，惟叶案中绝无此弊，足征学有渊源。

魏柳洲曰∶近时专科及庸手，遇产后一以燥热温补为事，杀人如麻。

雄按∶不挟温热之邪者且然，况兼温热者乎。

吴鞠通曰∶产后温证，固云治上不犯中，然药反不可过轻，须用多备少服法，中病即已。所谓无粮之师，利于速战，若畏产后虚怯，用药过轻，延至三四日后，反不能胜药矣。

如经水适来适断，邪将陷（唐本下有“于”字）血室，少阳伤寒，言之详悉，不必多赘。但数动与正伤寒不同，仲景立小柴胡汤，提出所陷热邪，参、枣（唐本下有“以”字）扶胃气，以冲脉隶属阳明也，此与（唐本作“惟”）虚者为合治。若热邪陷入，与血相结者，当从陶氏小柴胡汤去参、枣，加生地、桃仁、楂肉、丹皮或犀角等。若本经血结自甚，必少腹满痛。轻者，刺期门；重者，小柴胡汤去甘药，加延胡、归尾、桃仁。挟寒，加肉桂心。气滞者，加香附、陈皮、枳壳等。沈月光用柴胡、秦艽、荆芥、香附、苏梗、浓朴、枳壳、当归、芎 、益母草、木通、黄芩，名和血逐邪汤。

姜衣少许为引。治伤寒热入血室，气滞血瘀，而胸满、腹胀痛甚者，甚效。然热陷血室之证，多有谵语如狂之象，防是阳明胃实（唐本作“与阳明胃实相似”下有“此种病机”四字），当辨之（唐本作“最须辨别”）。血结者，身体必重，非若阳明之轻旋便捷者（唐本无“旋捷”二字），何以故耶？阴主重浊，络脉被阻（唐本下有“身之”二字），侧旁气痹，连（唐本下有“及”字）胸背皆拘束不遂（唐本作“皆为阻窒”）。故祛邪通络，正合其病，往往延久，上逆心包，胸中（唐本下有“痹”字）痛，即陶氏所谓血结胸也。王海藏出一桂枝红花汤加海蛤、桃仁，原是表里上下一齐尽解之理，看（唐本无此字）此方大有巧手（唐本作“妙”焉），故录出以备学人之用（唐本无此句）。

“数动”未详，或数字是“变”字之误，更俟明者正之。冲脉为血室，肝所主，其脉起于气街。气街，阳明胃经之穴，故又隶属阳明也。邪入血室，仲景分浅深而立两法∶其邪深者，云如结胸状，谵语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是从肝而泄其邪，亦即陶氏之所谓血结胸也；其邪浅者，云往来寒热如疟状，而无谵语，用小柴胡汤，是从胆治也。盖往来寒热，是少阳之证，故以小柴胡汤提少阳之邪，则血室之热，亦可随之而外出，以肝胆为表里。故深则从肝，浅则从胆，以导泄血室之邪也。今先生更详证状，并采陶氏、王氏之方法，与仲景各条合观，诚为精细周至矣。其言小柴胡汤，惟虚者为合法，何也？盖伤寒之邪，由经而入血室，其胃无邪，故可用参、枣；若温热之邪，先已犯胃，后入血室，故当去参、枣，惟胃无邪及中虚之人，方可用之耳！

雄按∶世人治疟，不论其是否为温热所化，而一概执用小柴胡汤以实其胃，遂致危殆者最多！须知伤寒之用小柴胡汤者，止防少阳经邪乘虚入胃，故用参、枣先助胃之御之，其与温热之邪来路不同，故治法有异也。汪按∶此谓温热之邪与伤寒来路不同，故治法有异是也。至云伤寒胃中无邪，又云，防少阳之邪乘虚入胃，则似未安，夫伤寒传经，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岂有少阳受邪而阳明不受邪者。亦岂有防少阳之邪，倒传阳明之理乎。

雄按∶温邪热入血室有三证∶如经水适来，因热邪陷入而搏结不行者，此宜破其血结。若经水适断，而邪乃乘血舍之空虚以袭之者，宜养营以清热。其邪热传营，逼血妄行，致经未当期而至者，宜清热以安营。上第二十章，唐氏作第二十一章。其小引云∶温证论治二十则，乃先生游于洞庭山。门人顾景文随之舟中，以当时所语，信笔录记。一时未加修饰，是以词多诘屈，语亦稍乱，读者不免晦口。大烈不揣冒昧，窃以语句少为条达，前后少为移掇，惟使晦者明之。

至先生立论之要旨，未敢稍更一字也。章氏诠释，亦从唐本。雄谓原论次序，亦既井井有条，而语句之间，并不难读，何必移前掇后，紊其章法，而第三章如玉女煎去其“如”字之类，殊失庐山真面目矣，兹悉根据华本订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