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病论 · 辟俗医混称伤寒论

- 书：[时病论](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28)（雷丰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528-时病论.txt）

> 本文档由 [aibookbar.cn](https://aibookbar.cn) 生成，HTML 版见 [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28/112](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528/112)。

## 辟俗医混称伤寒论

人被寒所伤者，谓之伤寒，夫寒居六气之一，岂可混称乎？尝考寒水之令，在乎小雪、大雪、冬至、小寒之节，共主六十日有奇。盖小雪居于十月，乃六阴尽出之际，而寒气方盛之时；大雪、冬至居十一月，小寒居十二月，正成发栗烈之候。斯时之气，人感触者，尽属伤寒之病。勿可以大寒至惊蛰之风木，春分至立夏之君火，小满至小暑之相火，大暑至白露之湿土，秋分至立冬之燥金等等之时所患者，混同一称伤寒。然而亦有可称者，不可不知。丰于前论中，有谓伤寒之寒字，为寒水之经之寒，非寒热之寒也。凡风、寒、暑、湿、燥、火，无不由表而入，皆必先伤于寒水之经，六气之邪，佥可称为伤寒。但有不可称者，又不得不力辨其非。尝闻专治伤寒家，有温病伤寒，热病伤寒，痧证伤寒，疮疡伤寒等名。不知温病、热病，皆属伏气，痧因沙秽，疮因湿热，岂可混称为伤寒乎？尤有夹痰伤寒、夹食伤寒、夹气伤寒、夹血伤寒等名，揆厥由来，痰、食、气、血，是为伤寒之兼证，又岂可混称为伤寒乎？仲景原文，从未见有此证，窃疑其为杜撰也。后见吴中戈存橘先生《伤寒补天石》中，果有以上诸证之名，始知其有自也。虽然戈氏之书，医者不必宗之，其所当宗者，如无己之《明理》，嘉言之《尚论》，韵伯之《来苏》，路玉之《大成》，诚为医家不可少之书，后学所宜奉为圭臬也。至时俗混称伤寒之证，更为不通，见初起呕吐者，谓为龌龊伤寒；泄泻者，为漏底伤寒；胁痛者，为刺胁伤寒；寒不甚寒，热不甚热，绵绵难愈者，为瘪疲伤寒，即徽俗谓之混沌伤寒，名目极多，难以枚举。总之，小雪至小寒而重感者，为真伤寒。风、暑、燥、湿、火，先伤寒水之经者，亦可称为伤寒。至温病、热病，痧症、疮疡，决不能混入伤寒。兼痰、食、气、血者，是为伤寒之兼证。其余种种不通之名，皆不足论。医者须按四时之六气，而分其孰为风、暑，孰为燥、湿，究不可笼统混为伤寒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