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脉诀汇辨 · 望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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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诊

善诊察色，变化相移；得失在望，断之不疑。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善诊者，察色按脉。”《素问·移精变气论》曰∶“理色脉而通神明，变化相移，以观其妙。”《素问·玉机真藏论》曰∶“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形气相得，谓之可治；色泽已浮，谓之易已；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夭不泽，谓之难已。”大都气盛形盛，气虚形虚，是相得也，故可治。气色明润，血气相营，故易已。若形与气两不相得，色夭枯而不明润，何以图存乎？视色之道，积神属意；往今新故，可以自必。《灵枢·五色篇》曰∶“积神于心，以知往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乃知新故。”凡已往来今新病故疾，先本乎视色，不过凝静精一，扁鹊岂有他技乎。

合色脉之法，圣神所最重，治病之权舆也。色者目之所见，脉者手之所持，而两合之，下合五行休旺，上副四时往来，要未可与中人以下者道也。合之维何？五脏之色在王时见者，春苍，夏赤，长夏黄，秋白，冬黑。五脏所主外荣之常，白当肺当皮，赤当心当脉，黄当脾当肉，青当肝当筋，黑当肾当骨。五脏之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强则为太过，弱则为不及。四时有胃曰平，胃少曰病，无胃曰死。有胃而反见所胜之脉，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胜之时而病，此非显明易推者乎？

五脏六腑，各有部分，额至阙庭，上属咽喉。阙循鼻端，五脏之应。内 挟鼻，下至承浆，属于六腑。表里各别。自颧下颊，肩背所主，手之部分。牙车下颐，属股膝胫，部分在足。

《灵枢·五色篇》曰∶“自额而下阙庭上，属咽喉之部分也。自阙中循鼻而下鼻端，属五脏之部分也。

自内 挟鼻而下至承浆，属六腑之部分也。自颧而下颊，属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车以下颐，属股膝足之部分也。”脏腑色见，一一可征。庭者首面。阙上咽喉。阙中者肺。下极为心。直下者肝。肝左为胆。肝下属脾。方上者胃。中央大肠。挟大肠者，北方之肾。当肾者脐。面王以上，则为小肠。面王以下，膀胱、子处。

《灵枢·五色篇》曰∶“庭者，首面也。阙上者，咽喉也。阙中者。肺也。下极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胆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当肾者，脐也。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庭者，颜也，额也，天庭也，位最高危，见于此者，上应首面之疾，阙在眉心，眉心之上，其位亦高，故应咽喉。

眉心，中部之最高者，故应肺。下极者，在两目之间，心居肺之下，故下极应心。下极之下为鼻柱，肝在心之下，故直下应肝。胆附于肝之短叶，故肝左应胆，在鼻柱左右。鼻柱之下，即准头也，是为面王，亦曰明堂。准头属土，居面之中央，故以应脾。准头两旁迎香之上，鼻隧是也。脾与胃为表里，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应胃。面肉之中央，迎香之外，颧骨之下，大肠之应也。挟大肠，颊之上也。四藏皆一，惟肾有两；四藏居腹，惟肾附脊。故四藏次于中央，而肾独应于两颊。肾与脐对，故当肾之下应脐而主鼻准也。小肠为府，应挟两颧。故面王之上，两颧之内，小肠之应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为膀胱、子处之应。

更有肢节，还须详察。颧应乎肩。颧后为臂。臂下者手。目内 上，属于膺乳。挟绳而上，为应乎背。循牙车下，为股之应。中央者膝。膝下为胫。当胫下者，应在于足。巨分者股。巨屈膝膑。

《灵枢·五色篇》曰∶“颧者，肩也。颧后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 上者，膺乳也。挟绳而上者。背也。循牙车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胫也。当胫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里也。巨屈者，膝膑也。此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部分已精，须合色脉。五色外见，为气之华。如帛裹朱，赤色所尚。若使如赭，其凶难治。白如鹅羽，不欲如盐。青如苍璧，蓝色可憎。罗裹雄黄，中央正色。设如黄土，败绝之应。黑如重漆，所虑地苍。五色吉凶，求之勿失。

夫气由脏发，色随气华。如青、黄、赤、白、黑者，色也。如帛裹朱，如鹅羽，如苍璧，如罗裹雄黄，如重漆，或有鲜明外露，或有光润内含者，皆气也。气至而色彰，故曰欲，曰生。若赤如赭，白如盐，青如蓝，黄如土。黑如地苍；甚则青如草兹，黄如枳实，黑如 ，赤如 血，白如枯骨，或晦黯不泽，或悴槁不荣，败色杂呈，气于何有？故曰不欲，且曰死。由此观之，则色与气固不可须臾离也。然而外露者不如内含，内含则气藏，外露则气泄。亦犹脉之弦钩毛石，欲其微，不欲其甚。故如上文所云，正取五色之微见，方是五脏之外荣。否则过于彰露，与弦钩毛石之独见而无胃气，名曰真藏者，何以异乎！

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白则当皮，赤则当脉，青则当筋，黄则当肉，黑则当骨。

此《五脏生成篇》所载，以五色分发五脏及皮、脉、筋、肉、骨也。白则当皮者，以肺色属白，肺主皮毛。余仿此。

五脏之色。皆须端满；如有别乡，非时之过。

《灵枢·五色篇》曰∶“青黑赤黄白，皆端满有别乡。别乡赤者，其色赤大如榆荚，在面王为不日。”此言五色之正端满合时日者，是谓无邪。有别乡者，犹言王色之外，别部又见一色也。如赤见于面王，则非其部；不当见而见，又非其时矣。

其色上锐，首空上向；下锐下向，左右如法。

《灵枢》论从色观向。凡邪随色见，各有所向，而尖锐之处，即其乘虚所进之方。故上锐者，以首面正气之空虚，而邪则乘之上向也。下锐亦然。其在左在右，皆同此法。

五脏五色。皆见于面；相应于脉，寸尺是践。

《难经·十三难》曰∶“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脉当弦急。如色见赤，浮大而散。色黄缓大。色白之征，浮涩而短。其色黑者，沉濡而滑。

《十三难》曰∶“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涩而滑。”此言见其色而知其脉也。脏位于内，色见于面，脉见于寸口尺内。夫医者之言诊视也，视者视其色，诊者诊其脉，二者当参相应。

色青浮涩，或大而缓，名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名为相生。

青者，肝色也。浮涩而短者，肺之脉也。大而缓者，脾之脉也。浮大而散者，心之脉也。小而滑者，肾之脉也。

假令肝之色而得肺之脉，脉胜色矣；得脾之脉，色胜脉矣；得心之脉，色生脉矣；得肾之脉，脉生色矣。一脏之色，其相胜相生，有如是夫余仿此。

沉浊为内浮泽为外。

内为脏，外为腑，以沉浮别之。然在色上看，非心领不能得。

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察其散抟，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

浮则病浅，沉则病深。泽则成全，夭则败亡。散解者新近，抟聚者久远。上则在上，下则在下。皆以色形知病也。

色明不显，沉夭为甚；若无沉夭，其病不甚。

明泽不粗显而但见沉夭，病必甚也。若无沉夭，虽不明泽，病亦不甚。

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则为寒，黄则为膏，润则为脓，赤甚为血。

此以五色合病也。然《灵枢·五色篇》曰∶“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盖言驹为小马奔逸不定，其色散无定所，气虽聚而痛未成形。故凡诊视者，病之浅深或殊，则色之聚散靡定，万不可轻视妄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