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经正义 · 七十五难

- 书：[难经正义](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47)（叶霖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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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五难

七十五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

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

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肝也，则知肝实；

西方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此章诸家诠注，皆未足达越人之旨，惟徐氏《经释》庶乎近焉，今就其义而引申之。东方实，西方虚者。东方木也，肝也，西方金也，肺也。人之五脏，应乎五行，宜平伏，不宜偏胜，若或一脏独胜，则疾病生，须凭补泻以调之也。调之之法，而言泻南方，补北方者，南方火为木之子，北方水为木之母也。论五行本然之道，木实金当平之，火实水当平之，土实木当平之，金实火当平之，水实土当平之，此自然之理也。今东方肝实，西方肺虚，金虚何能平木，论治当抑其太过，扶其不及，故曰泻南方火，补北方水，此实则泻其子也。夫火者，木之子也，水者，木之母也，泻火则火衰，而盗泄母气，其火之势减，亦不能凌金，补水则火气愈弱，更窃木气，故曰水胜火也。况木气即泄，金不受凌，则虚者自复，复则遂得平木之实用。水既克火，其势益实，是以木之母水，胜木之子火也。而谓之子令母实，母令子虚者，盖木之子火，为木之母水所克制，则火能益水之气，故曰子令母实，而水克火，能夺火之气，故曰母令子虚也。

观上下文义，则此子母两字，皆就肝木而言，抑木即所以扶金也。越人恐读者误会，更申其义曰∶故泻火补水者，欲令金得以平木也。若不知治金虚之法，止以一经为补泻，则他病亦不能治也。金下之不字，滑氏谓衍文宜删，极是。

按∶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文。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实，五行之贪胜而务权也。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胜，而制其贪也。经曰∶一脏不平，所胜平之，东方肝也，西方肺也。东方实，则知西方虚矣，若西不虚，则东方安得过于实耶？或泻或补，要亦抑其盛，济其不足，损过就中之道也。水能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泻南方火者，夺子之气，使食母之有余，补北方水者，益子之气，使不食于母也。如此，则过者退而抑者进，金得平其木，而东西方无复偏胜偏亏之患矣。

越人之意，大抵谓东方过于实，而西方之气不足，故泻火以抑其木，补水以济其金，是乃使金得与水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若曰金不得平木，则前后文义窒碍，竟说不通，使肝木不过，肺金不虚，复泻火补水，不几于实实虚虚耶？八十一难文义，正与此互相发明。九峰蔡氏谓水火金木土，惟修取相制，以泄其过，其意亦同。故结句云∶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盖为知常而不知变者之戒也。此篇大意，在肝实肺虚，泻火补水上。或问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当泻火补土为是，盖子有余，则不食母之气，母不足，则不能荫其子，泻南方火，乃夺子之气，使食母之有余，补中央土，则益母之气，使得以荫其子也，今乃泻火补水何欤？曰∶此越人之妙，一举而两得之者也。且泻火一则以夺木之气，一则以去金之克，补水一则以益金之气，一则以制火之光，若补土则一于助金而已，不可施于两用，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又问母能令子实，子能令母虚，五行之道也。今越人乃谓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何哉？曰∶是各有其说也。母能令子实，子能令母虚者，五行之生化。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者，针家之予夺，固不相侔也。四明陈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横。《内经》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木实金虚，是木横而凌金，侮所不胜也。木实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气正强而横，金平之，则两不相伏而战，战则实者亦伤，虚者亦败，金虚本资气于土，然其时土亦受制，未足以资之，故取水为金之子，又为木之母，于是泻火补水，使水胜火，则火馁而取气于木，木乃减而不复实，水为木母，此母能令子虚也。木既不实，其气乃平，平则金免木凌，而不复虚，水为金子，此子能令母实也。所谓金不得平，木不得凌，以金平其木，必泻火补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气，自然两平耳。今按陈氏此说，亦是有理，但为不之一字所缠，未免牵强费辞，不若直以不字为衍文尔。观八十一篇中当知金平木一语可见矣。滑氏注，于释子令母实，母令子虚，未能明显，不若陈氏之说，较为晓畅也。然以木为火之母，水为金之子为言，其义虽通，于越人之旨，究隔一间。

又按∶王氏曰∶余每读至此难，未尝不叹夫越人之得经旨，而悼夫后世之失经旨也。先哲有言，凡读书不可先看注解，且将经文反复而详味之，得自家有新意，却以注解参校，庶乎经旨昭然，而不为他说所蔽，若先看注解，则被其说横吾胸中，自家却无新意矣。余平生所佩服此训，所益甚多。且如《难经》此篇，其言周备纯正，足为万世法，后人纷纷之论，其可凭乎？

夫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此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实肺虚，乃不泻肝而泻心，此则人亦知之，至于不补肺补脾而补肾，此则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观之，则曰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母实也。脾土虚，致肺金亦虚，此母能令子虚也。

心火实固由自旺，脾土虚，乃由肝木制之，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木，固与常情无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也。其意盖曰，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今将何以处之，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

夫补水者，何谓也？盖水为木之母，若补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木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若曰不然，则母能令子虚一句，将归之脾肺乎？既归于脾肺，今何不补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大旺，水大亏，火何畏乎？惟其无畏，则愈旺而莫能制，苟非滋水以求胜之，孰能胜也。“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细观之，勿轻忽也。虽泻火补水并言，然其要又在补水耳。后人乃言独泻火，而不用补水。又曰泻火即是补水，得不大违越人与经旨之意乎？若果不用补水，经不必言补北方水，越人不必言补水矣。虽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亦可也。若先因水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水虚火旺而不补水，则药至而暂息，药过而复作，将积年累月，无有穷已，安能绝其根哉！虽苦寒之药，通为抑阳扶阴，不过泻火邪而已，终非肾脏本药，不能滋养北方之真阴也。欲滋真阴，舍地黄、黄柏之属不可也。其因有二∶且夫肝之实也，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因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虚矣。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气正盛，克土之深，虽每日补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偿所失矣，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闻独泻火不补水论，忻然而从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不能复其本气，安有余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

或又谓补水者，欲其不食于母也，不食于母，则金还矣。岂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虚已极，尚不能自给，水虽食之，何所食乎！若然，则金虚不由于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于水之食耳，岂理也哉！纵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复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泻火补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当删去。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虚指肺虚而言也。泻火补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

苟不能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他，必是无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若夫上文所谓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义，不解而自明，兹故弗具也。夫越人，亚圣也，论至于此，敢不敛衽。但说者之 蚀，故辨之。

愚按∶伯仁受针法于东平高洞阳，故专以针法补泻注，安道不习针，故以用药论，若越人则一以贯之，学人习玩斯篇，于补泻之法，获益非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