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经正义 · 三十三难

- 书：[难经正义](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47)（叶霖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447-难经正义.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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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难

三十三难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肺者，非为纯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此言阴阳互根，五行化合之理。人身不外乎阴阳，交则生，不交则病，离则死。越人特举肝肺而言者，肝藏魂，肺藏魄，魂魄为一身阴阳之主宰也。以十干合脏腑，甲阳木应胆，乙阴木应肝。丙阳火应小肠，丁阴火应心，戊阳土应胃，己阴土应脾，庚阳金应大肠，辛阴金应肺，壬阳水应膀胱，癸阴水应肾。若以五音配五行，宫土、商金、角木、征火、羽水，各因十干之阴阳，而分太少也。肝属乙木，得水当浮，何以反沉？

然∶肝虽乙木，乙与庚合，庚为阳金，金性本沉，妇当从夫，其意乐金。而失木之本性，故得水反沉也。肺属辛金，金得水当沉，何以反浮？

然∶肺虽辛金，辛与丙合，丙为阳火，火性炎上，妇当从夫，其意乐火，而失金之本性，故得水反浮也。生则生气旺，故能化合，熟则生气尽，故不能化合。所以肝熟而复浮，肺熟而复沉，各归其本性也。大而言之，即天地之阴阳，小而言之，即人伦之夫妇，其理一也。

夫肝属足厥阴经，位于膈下，故行阴道多也。肺属手太阴经，位于膈上，故行阳道多也。今举肝肺类推，则脏腑阴阳之化合，从可会通矣。

按∶十干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五行化合者，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也。化合之义，未有明其所以然者，请详言之。术士佥谓逢龙则化，盖甲己之年，首丙寅月，次丁卯，次戊辰。辰为龙，龙善变化，戊为阳土，此一年之运，皆当属土。汪双池非之，言寅月三阳出于地上，是地气始升也，化气当自寅月始，如甲己之年，首丙寅月，丙火生土，故甲己化土。化气者，化其所生之气也，余可类推。斯说颇为近理，然于化合之义，究不能明。或谓经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 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毕昂，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其戊己分者，则奎壁角轸也。五天五行之守气，各有所横，以加于宿度，临于十干之上。如 气于心尾己分，心尾当甲，角轸当己，故土位甲己也，以下皆然。此言似近理而实非，盖天动而虚，其气圆通，而初无定气，其临御五行，自有本然当然之则，而初非有守气以期之也。况所谓化气者，逢合则化，不逢合则不化。五天之气，虽应五行，而于化合之理，无所取义，未可执也。萧吉《五行大义》引季氏《阴说》曰∶木八畏庚九，故以妹乙妻庚，庚气在秋，和以木气，是以荠麦当秋而生，所谓妻来之义。火七畏壬六，故以妹丁妻壬，壬得火热气，故款冬当冬而华。金九畏丙七，故以妹辛妻丙，丙得金气，故首夏靡草荠麦死。故夏至之后，三庚为伏，以畏火也。土五畏甲八，故以妹己妻甲，土带阴阳，合以雌嫁木，故能生物也。水六畏土，故以妹癸妻戊，五行相和，是其合也。张行成《翼元》云∶天元五运之数，以坤元主土，配中央作五行之化源，自土至火，以次相生，然十干配五行，多不类者，盖有相克之变量在其中也。甲木克己土为妻，生庚金为一变。乙庚次甲己，故乙庚为金运。庚金克乙木，生丙火，丙火克辛金，生壬水，自乙庚之金生壬水，凡两变。丙辛次乙庚，故丙辛为水运。丙火克辛金，生壬水，壬水克丁火，生戊土，戊土克癸水，生甲木，自丙辛之水生甲木，凡三变。丁壬次丙辛，故丁壬为木运。壬水克丁火，生戊土，戊土克癸水，生甲木，甲木克己土，生庚金，庚金克乙木，生丙火，自丁壬之木生丙火，凡四变。戊癸次丁壬，故戊癸为火运。戊土克癸水，生甲木，甲木克己土，生庚金，庚金克乙木，生丙火，丙火克辛金，生壬水，壬水克丁火，生戊土，自戊癸之火生戊土，凡五变。甲己又次戊癸，故甲己复为土运。于是戊癸会于中央也。此说皆尽五行生克之妙，然阴阳之理，以和为洽，夫妇之道，非胁可成，究未若罗淡生《内经博议》引申《天元玉册》之义晓畅也，岐伯述《天元玉册》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万物资始，五运终天，布气真灵，总统坤元。夫肇基化元而布气真灵，乃云总统于坤元，是坤元为万物之母也。坤元既为万物之母，而总统之，则天亦必有以先用之也。天之十干，以戊己居中宫，而先用水火，然后成于金木，岂非总统坤元，而以土为首之义乎！是以天之御化，首以土为甲，而甲遂为土，仍顺布五行于乙丙丁戊之上，而以本气化之，土生金，以金加于乙，金生水，水加丙，水生木，木加丁，木生火，火加戊，五行毕再传，而土加于己，故甲己合也。金加庚，故乙庚合也。水加辛故丙辛合也。木加壬，故丁壬合也。火加癸，故戊癸合也。此因合而化，一定之理，有不可移易者也。然本气之阴阳，仍有不能从化，而根据之以为用者，如加阳干为气有余，加阴干为气不足，此又因值年以佐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