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内经太素 · 三刺

- 书：[黄帝内经太素](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9)（杨上善 ·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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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刺

平按∶此篇自所谓三刺至不可以为工也，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

卷五第二。自凡刺之属三刺至谷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九《终始》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五。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三刺者，阳邪刺，阴邪刺，谷道气刺也。阳邪浮浅在皮，故一刺浅之，阳邪得出也。平按∶三刺下《甲乙》有之字。）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间也；（阴邪次深，在于肌肉，故再刺出之也。平按∶分下《灵枢》、《甲乙》有肉字。）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谷气者，正气也。故后刺极深，以致正气也。

平按∶《甲乙》已入上有后刺深之四字）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逐邪气者，逐阳邪。来血气，引正气也。下，谷气不下，引之令下也。平按∶以逐邪气《甲乙》作以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以致阴气之邪《甲乙》作以致阴邪之气。）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衰盛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人之大忌，七岁以上，次第加九，至一百六，名曰年加也。不知年加气之衰盛虚实为不知也。）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三刺得于谷气也。平按∶《灵枢》、《甲乙》谷下有气字。）邪僻妄合，（阴阳二邪，妄与正气相合。一也。）阴阳易居，（脏腑一气相乘，名曰易居。二也。平按∶《甲乙》易居作移居。）逆顺相反，（营气逆肺，卫气顺脉，以为相反。三也。）沉浮异处，（春脉或沉，冬脉或浮，故曰异处。四也。）四时不得，（谓四时脉不相顺。五也。平按∶《甲乙》不得作不相得。）稽留淫 ，（言血气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 过度。六也。）须针而去。（以此六过，故须微针以去之也。）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已补而实，已泻而虚，皆正气至，故病愈也。平按∶《甲乙》一刺再刺下均无则字，谷气至三字不重。）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行补泻已，邪气已去，以阴阳未调，病虽不愈，后必愈矣。）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引上经证也。平按∶痛《甲乙》作病，《灵枢》针下无减字。）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重实泻之为易，重虚补之为难，故先补后泻也。）三脉重足大趾之间，（三脉，足阳明、足厥阴、足太阴三脉也。足太阴脉起足大趾端，循趾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不言大趾岐间。

此言重在大趾间者，从大趾端，循大趾内侧入大趾间，以过核骨而上也。足厥阴脉起大趾丛毛上，入大趾间，重在太阴之上，上循足跗。足阳明支，别跗上，入大趾间，重在厥阴之上。平按∶重《灵枢》、《甲乙》作动，《甲乙经》注云∶“一作重。”又注重字原抄均作重，袁刻易作动。）

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必审大趾间三脉虚实，以手按之，先补虚者，后泻实者。若不知三脉有实，泻其虚者，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也。）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病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重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太阴在下。（三脉有动而实者，有徐而虚者，皆审调补泻也。平按∶而实且病者《灵枢》、《甲乙》病作疾。《甲乙》疾泻之作则泻之。其重也《灵枢》、《甲乙》重作动，《甲乙》注云∶“一作重。”太阴在下《灵枢》、《甲乙》作少阴在下。）膺输中膺，背输中背。（膺输在胸中，背输在背中也。平按∶输《灵枢》、《甲乙》作 。）肩 虚者，取之上。（补肩 肩井等穴，曰取之上也。平按∶ 《灵枢》作膊，《甲乙》作髀。）重舌，刺舌柱以 针。（重舌，谓舌下重肉生也。舌柱，舌下柱。

以针刺去血也。平按∶ 《灵枢》、《甲乙》作铍。）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肾足少阴脉主骨，可守足少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肝足厥阴脉主筋，可守足厥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也。）补须一方实，深取之，希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量此补下脱一泻字。方，处也。欲行泻者，须其泻处是实，然后得为泻也。深取之者，令其出气多也。希，迟也。按其 者，迟按针伤之处，使气泄也。平按∶希《灵枢》、《甲乙》

作稀。 袁刻误作病，注同。）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行于补者，须补处是虚也。浅刺者，恶其泄气，所以不深也。以养其脉者，留针养其所取之经也。按其者，按针伤之处，疾关其门，使邪气不入，正气不出也。）邪气来也坚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针下得气坚疾者，邪气也；徐和者，谷气也。平按∶坚《灵枢》、《甲乙》作紧。）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实者，邪气盛也。

虚者，正气少也。）刺诸痛者深刺之，诸痛者其脉皆实。（脉之实满为痛，故刺深也。平按∶《灵枢》无深刺之诸痛者六字。）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腰以上为天，肺主天气，故手太阴、手阳明主之也。腰以下为地，脾主地土，故足太阴、足阳明主之也。平按∶《灵枢》从腰以上者上有故曰二字。《甲乙》两主之上无皆字。）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手太阴下接手阳明，手阳明下接足阳明，足阳明下接足太阴，以其上下相接，故手太阴、阳明之上有病，宜疗足太阴、阳明，故曰下取之；足太阴、阳明之下有病，宜疗手太阴、阳明，故曰高取之也。平按∶注故手太阴阳明下袁刻脱之上二字。）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足之三阴三阳之脉，从头至足，故病在头取之足也。足太阳脉循腰入 ，故病在腰以取 也。）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头手足有病之处，其候皆重，各审其病生所由，以行补泻也。）春气在豪毛，（人之豪毛中虚，故春之阳气在豪毛。

平按∶《灵枢》无豪字。）夏气在肤，（肤，肉上也，阳气在皮肉也。平按∶肤上《灵枢》、《甲乙》有皮字。）秋气在分肉，（分肉，谓 肉分间也。）冬气在筋骨，（筋附骨上最深，故冬阳气深在筋骨也。）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秋冬之齐者，刺至筋骨，言其深也。春夏之齐，刺在于皮肤，言其浅也。平按∶《甲乙》为齐下无故字。）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人之病痛，以手按之，得与□□□□□□□病在深在□□□□平按∶《甲乙》病痛者作刺之痛者。）病在上者阳也，在下者阴也。

痒者阳也，浅刺之。（卫气行皮肤之中，壅遏作痒，故浅刺之也。平按∶《甲乙》“痒者阳也浅刺之”七字在“病在上者”上。注卫气袁刻作冲气。）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

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皆疗其本也。平按∶《灵枢》两起字下无于字。）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留久者，则无热动针留之为寒，无寒静针留之为热也。）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皮为阳分也，肌肉为阴分也，刺热厥者，二度刺阴留，补其阴也，一度刺阳留，泻其阳也。

刺寒反之。平按∶自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至一刺者阳也《甲乙·针道终始》篇无此二段。）久病者邪气入深，刺久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病久益深，物理之恒，故非深取久留，不可去之。邪气不能速出，故须间日而取。取之气调左右，血络刺而去之，可谓尽刺之理者也。平按∶刺久病者《灵枢》、《甲乙》

作刺此病者。）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以下缪刺之法也。形肉未脱，察其形也。少气，察其气也。脉躁，察其脉也。有此三种所由，必须缪刺大络，左刺右，右刺左也。）散气可收，聚气可希。（希，散也。缪刺之益，正气散而收聚，邪气聚而可散也。平按∶希《灵枢》、《甲乙》作布，恐原抄传写之误。）深居静处，（为针调气，凡有六种。深□□□□□□静。一也。）与神往来，（去妄心，随作动。二也。平按∶与《灵枢》、《甲乙》作占。注随作二字袁刻缺，此本尚完。）闭户塞牖，魂魄不散，（去驰散，守魂魄。三也。）专意一神，精气不分，（去异思，守精神。四也。平按∶不分《灵枢》、《甲乙》

作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精，（去异听，守精气。五也。）必一其神，令之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休，平和也，平针下和气。六也。平按∶令之在针《灵枢》、《甲乙》作令志在针。微而浮之下原抄缺半行，细玩残缺处，中间笔画甚重，应是大字经文，谨根据《灵枢》、《甲乙》补入“以移其神，气至乃休”八字。）男内女外，坚巨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男者在家，故为内也。女者出家，故为外也。是男为内气，女为外气。针下得男内气，坚巨勿令出也。得女外气，谨守勿令入内也。平按∶男内女外《灵枢》注云∶有作男外女内。

《甲乙》作男女内外。巨《灵枢》、《甲乙》作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