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内经太素 · 肠度

- 书：[黄帝内经太素](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9)（杨上善 · 唐）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439-黄帝内经太素.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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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肠度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十二曲，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一《肠胃》篇。自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二《平人绝谷》篇。《甲乙》同上编。

黄帝问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大小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三焦腑传于谷气，胆腑受于谷精，三肠及胃传谷糟粕。传糟粕者，行谷之要，故肠胃有六种之别者。）伯高答曰∶请尽言之。谷之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黄帝问六种也，外更请说四种，故曰尽言之也。谷行从口曰入，泄肛曰出，自唇至齿为浅，从咽至肠曰深，谷至于胃曰近，从胃向 曰远，肠十六曲曰长，咽一尺六寸曰短也。）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会厌，舌后喉咙上，出气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厌盖孔，开阖气之出入也。）咽大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咽，会厌后下食孔也。下至胃，长一尺六寸。平按∶咽上《灵枢》有“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十一字，咽下有“门重十两”四字，大作广，《甲乙》同。二寸半《灵枢》作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原抄长字上脱至胃二字，长字下脱一尺二字，谨根据《灵枢》、《甲乙》补入。）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胃中央大，两头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围之，有一尺五寸，曰大。量径，有五寸也。容水谷，三斗也。平按∶大容三斗《灵枢》作二斗五升，《甲乙》作三斗五升，注云∶一作二。）小肠后傅脊，左环叶积，其注于回肠者，外傅于齐上，回运环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

（傅，附也。糟粕从胃传入小肠，小肠附脊，外注回肠于齐上也。平按∶傅《灵枢》、《甲乙》

均作附。叶积《灵枢》作回周叠积，《甲乙》作回周叶积。）回肠当齐，左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少半，长二丈一尺。（回肠，大肠也。小肠附脊而在后，大肠近齐而在前，故大肠输在上，小肠输在其下也。平按∶少半上《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广肠傅脊以受回肠，左环叶积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广肠，白也，附脊以受大肠糟粕。辟，着脊也。谓白 当中宽八寸，上受大肠之处、下出泄处皆径有二寸半，总长二尺八寸也。平按∶叶积《灵枢》作叶脊。大半上《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

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咽之上口为所入，广肠之下以为所出，唇齿相去九分，齿与会厌相去三寸半，会厌至胃咽长一尺六寸，胃之终始长二尺六寸，小肠终始长二丈一尺，广肠终始长二尺八寸，故有六丈四寸四分也。平按∶注小肠终始下，原抄作长二丈一尺，检上文经云小肠长三丈二尺，回肠长二丈一尺，应于小肠终始下补注“长三丈二尺，回肠终始”九字，方与经文六丈四寸四分之数合，当系传抄脱此九字也。）其回曲环反三十二曲。（胃有一曲，小肠十六曲，大肠十六曲，合而言之，计有三十三曲，其胃大曲短，不入其数，故有三十二曲，皆以七尺五寸中度之人为准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其故何也？（七日不食而死，余时之言，既闻肠胃大小，未知所盛水谷多少而尽，至七日而死之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三斗，其中之谷常留者二斗，水一斗而满。（故事所由，水谷合有三斗，满于胃中也。平按∶横屈受三斗《灵枢》、《甲乙》作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水一斗而满均作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 悍滑疾，（上焦之气，从胃上口而出，其气精微， 悍滑疾，昼夜行身五十周，即卫气也。平按∶上焦下原缺一字，根据《灵枢》、《甲乙》补作泄，袁刻作中焦二字。又注上焦袁刻作二焦，均与原抄不合。）下焦下溉诸肠。（下焦别回肠，注膀胱，譬之沟渎，下溉诸肠，膀胱为黑肠，及广肠等也。平按∶诸肠《甲乙》作泄诸小肠。）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一二为三，则二为大半，一为少半也。平按∶“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十二字《灵枢》、《甲乙》作“受谷二斗四升”六字。）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平按∶《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少半，长二丈一尺，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升之半，半升也。平按∶“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十七字《灵枢》、《甲乙》作“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八字。）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受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广肠受水谷之数也。平按∶《灵枢》大半上有寸之二字，受下有谷字，《甲乙》同。）肠胃之长、凡长六丈四寸四分，受水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计肠胃所受之数，垂升之半，合之大半也。平按∶六丈四寸四分《灵枢》、《甲乙》作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作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十三字。注垂袁刻作乘，其义均未详。）

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满更虚，故气得上下，（前之所论，乃据肠胃之量□受数。若言生平之人，则肠胃之中，盈虚更起，不得一时则有前数也。食满胃中，则胃实肠虚也，肠虚故气得下也；糟入肠中，则胃虚肠实也，胃虚故气得上也。以其肠胃盈虚，气得上下之也。平按∶注量下所缺一字，谨拟作容。）五脏安定，欲资水谷之味，故须盈也。（欲受水谷之气，故待虚也。气味内和，故五脏安定也。）血脉和利，（气味通于上下，故脉和利。）精神乃居，（脏安脉和，则五神五精居其脏也。）故神者水谷之精气。（水谷精气，资成五神，故水谷竭，神乃亡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一升。（计肠胃所受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据其盈虚，在人常须三斗五升也。平按∶谷二斗四升《灵枢》作二斗。水一斗一升《灵枢》作一斗五升。《甲乙》作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再后五升，还须资食，合有三斗五升。若一日不食后五升者，则少五升也。若七日常后，七日不食，则五升三斗五升皆尽。）故平人不饮食，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矣，故七日而死矣。（命门所藏，谓之精也。上焦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如雾露之溉，遂谓之气。

腠理发泄出汗，谓之津。谷气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淖泽补益髓脑，皮肤润泽，谓之为液。水谷既尽，精气津液四物□尽，故七日死。平按∶注四物下所缺一字，谨根据经文作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