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素问经注节解 · 热论

- 书：[素问经注节解](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6)（姚止庵 ·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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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论

仲景作伤寒论，为万世汤液之祖，而其源实本于此篇。此篇本论伤寒，而以热论名篇者，寒言其因，热言其成也。

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寒者，冬气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最。乘杀厉之气，中而即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夏至前变为温病，夏至后变为热病。然其发起皆为伤寒致之，故曰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岐伯对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巨，大也。太阳之气，经络血气，荣卫于身，故诸阳气皆所宗属。）其脉达于风府，（风府，穴名，在项上入发际一寸，宛宛中是。）故为诸阳主气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寒毒薄于皮肤，阳气不得发散而内怫结，故伤寒者反为病热。）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脏腑相应而俱受寒，谓之两感。按∶伤寒之为病也，感之平日，发于一时，传变不常，真假难辨，为诸病之最，为证治之纲，医家所当精思而熟计者。以故轩岐特为之立论，仲景更为之阐扬。然其义旨精深，虽以王氏之解，颇称明确，惜尚有未详尽处。兹特更采闵氏之意而分注之，庶几字句精核，条贯分明，今而后可以读热论，并可读伤寒论矣。闵氏名芝庆，西吴人也，著作甚富，余恨不尽见，此特其一斑尔。闵氏曰∶“此承帝问而先举其大略以对也。帝言病热由于伤寒，则凡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然其愈其死必有其期者何故？伯言足太阳经，称为巨阳，其脉自睛明而始，上连于督脉之风府穴，由头项至背至足，凡一身手足阳经，皆属于此，故穴有一百二十六，真为诸阳主气也。人伤于寒，始自巨阳之气，不得伸越于表，郁而成热，由此渐传入里，皆为热病。热虽甚不死，有大邪衰而自愈者，有可汗可泄者也。唯两感于寒而一日二经病者，必死。”）帝曰∶愿闻其状。岐伯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按∶此详论伤寒传经非两感者，其死其愈之故也。人之一身，三阳为表，三阴为里。其巨阳为三阳，最在外；阳明为二阳，在太阳之内；少阳为一阳，在阳明之内，此三阳者为表也。其太阴为三阴，在少阳之内；少阴为二阴，在太阴之内；厥阴为一阴，在少阴之内，此三阴者为里也。皆由内数至外，故一二三纪其次第如此。伤寒自表入里，以六经言，则始太阳，终厥阴；以一身言，则先入皮肤，次入肌肉，次入半表半里，次入脏腑，随经之传而日深者也。经之最在外者先受病，故一日巨阳受之，即太阳膀胱经也。启玄曰∶“太阳脉浮。”伤寒论曰∶“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仲景意谓不可拘夫一日也，故其六经皆兼两日而言。太阳之脉，从巅下项，挟脊抵腰，经为邪壅而不利，故痛且强也。表邪不解，日渐深入，故二日足阳明受之。三日足少阳受之，故曰主胆。自太阳以至阳明、少阳，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腑者，可汗之而已。如可汗不汗，病不得已，及至四日，足太阴脾经受之。又至五日，足少阴肾经受之。又至六日，足厥阴肝经受之。其病之所苦者，一如其脉络之所到。三阴继三阳而受病，五脏六腑皆同三阴而受病。如可泄不泄，病亦不已，则终于营卫不行，脏腑不通死矣，所谓死皆以六七日之间者如此。然日传一经之证，非若两感于寒，必不免于死也。其不两感于寒，亦有自愈焉者，一日巨阳受之，若病不传别经，不加异气而变为他证，则自一日至七日，当自愈也。伤寒论曰∶“发于阳者七日愈，以阳数七故也。又自二日至八日，亦是七日而当愈，余经皆以是数计之。如少阴病不传不变而至十一日衰，渴止、舌干已而发为嚏。原病式曰∶心火邪热干于阳明，发于鼻而痒则嚏也。……伤寒衰而成嚏者，由火热已退，虚热为痒，痒发则嚏也。”又曰∶“微热则痒。”由太阳以至厥阴，自一日以至十二日，不传变而病衰者，大邪之气皆去，病日已矣。所谓愈皆在十日以上者如此，所谓热虽甚不死者如此。奈何后世有再传之说也。考之内经本篇与仲景伤寒论并无此义，乃成氏注释之误耳。夫三阳为表，三阴为里，自太阳以至厥阴，犹人入户升堂以入于室耳。既至厥阴，乃复出而传之太阳，奈有二阴、三阴、一阳、二阳以隔之，岂有遽出而传之太阳之理。）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按∶此因上文有死于失治者，而言治之大体也。未满三日之前，见三阳病形，如头痛、身热、耳聋之类，可汗而已其表病。已满三日之后，见三阴病形，如腹满、燥渴、囊缩之类，可泄而已其里病。各能通其脏腑之脉，病日衰矣。所谓热虽甚不死者又如此。按正理伤寒论曰∶脉大浮数，病为在表，可发其汗。脉细沉数，病为在里，可下之。）

如或日数过多，尚有表证而脉大浮数，犹宜发汗。日数虽少，已见里证而脉沉细数者，便可下之。汗下之法，须审脉辨证，不可拘夫日数也。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搏，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善！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按∶此言病遗治法，而禁强食也。热甚之后而强食之，则余邪与谷气相蒸，两热相合，故病有所遗也。视其虚实而补泻之法合其宜，调其逆从而反正之治得其道，病必已矣。然与其既遗而治之，孰若思患而禁之。病热少愈，胃气尚虚，食肉难化，郁而助热，热病当复发如故矣。肉固不可多食，凡不可多食者而多食之，则病热有所遗焉，当禁者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病形何如？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营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按∶此言两感于寒者，必不免于六日死也。以经脉之应与病形言之，日传两经，表里之证并见，至三日则六经传尽，水浆不入口，不知人，延至六日必死矣。当不知人之时，五脏六腑已伤而不通，营卫已不行，宜即死矣，必又三日乃死何也？盖阳明为十二经脉之长，其气血俱盛，诸经受气于阳明，其气散入诸经，各随其经而尽，故死必于六日。当三日之时，虽剧不死者，正以气血未尽故也，所谓两感于寒，必不免于死者如此。）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按∶此结伤寒有不即病，而过时成温暑者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先夏至发者为病温，后夏至发者为病暑，病则热极重于温耳，此以天时病形而为名者也。暑病热邪，自内达表，亦有表证须解，当令其邪与汗皆出，勿反止之。温病当汗，在不言中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