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素问直解 · 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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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阴阳者，太极初开，始为一昼之所分也。应象者，天地之阴阳，人身之阴阳，皆有形象之可应也。

天地之阴阳，应象于人身，人身之阴阳，应象于天地，五运五行，应象无方，此篇为《五营运大论》之提纲，故曰《阴阳应象大论》。

\x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x阴阳者，有名无形，本于太极，乃上天下地之道也。

\x万物之纲纪。\x天地之大，万物生焉，故阴阳者，乃万物之纲纪。纲，大纲；纪，散纪也。

\x变化之父母。\x万物之多，变化出焉。物极，谓之变；物生，谓之化；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变化之道，本于阴阳，故阴阳者，变化之父母。

\x生杀之本始。\x变化之父母，即生杀之本始。杀，犹死也，化则生，变则死，本始，父母之谓也。

\x神明之府也。\x阴阳主万物变化生杀，是神明之府也。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昭着之谓明。府者，神明之所居也。

\x治病必求于本。\x神明所居，乃阴阳之本，故治病必求于本。如阴阳反作，病之逆从，必求于本之所在而治之。

\x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x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x阴静阳躁。\x阴阳者，万物之纲纪，故阴静阳躁，静而有常，则为纲，躁而散殊，则为纪。

\x阳生阴长，阳杀阴藏。\x长，上声，下同。藏如字，下收藏同。阴阳者，生杀之本始，故阳生而阴长，阳杀而阴藏。

\x阳化气，阴成形。\x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故阳化气，阴成形，言阳化而为气，阴变而成形。

\x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x\x飧泄，浊气在上，则生 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x，音真，余篇仿此。治病必求于本，故寒极生热，是热之本于寒也。热极生寒，是寒之本于热也。

寒气为阴，故生浊，热气为阳，故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言轻清之气，不从于上，而逆于下，则生飧泄之病矣。浊气在上，则生 胀，言重浊之气，不从于下，而逆于上，则生 胀之病矣。是阴阳相反，从逆失宜，故曰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知反作逆从而为病，则治病必求于本矣。

\x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阳出上窍，浊\x\x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x阴阳相通，上下相感，是神明之府也。故清阳为天，光明者也，浊阴为地，神变者也。地气上为云，阴通于阳也，天气下为雨，阳通于阴也。天气下为雨，而曰雨出地气，从下而上，然后从上而下也，地气上为云，而曰云出天气，自上而下，然后自下而上也。阴阳上下，既神且明，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是九窍神明之府也。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是外内神明之府也。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是表里神明之府也。下文云，清阳上天，浊阴归地，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此之谓也。此寒热清浊之阴阳，而应象于人身之上下者如此。

\x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x在天为寒，在地为水，故水为阴。在天为热，在地为火，故火为阳。阳主轻清，故阳为气，阴主重浊，故阴为味。

\x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x味归形，五味归于形藏也。形归气，形藏归于阳气也。气归精，阳气归于阴精也。精归化，阴精归于变化也。

\x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x申明气归精，乃精食气也，味归形，乃形食味也，精归化者，化生精也，形归气者，气生形也。

\x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x又申明形虽食味，而味亦伤形；精虽食气，而气亦伤精；虽气化生精，而精化亦为气；虽气生此形，而气亦受伤于形。形者，味也，不言形而言味者，以味归形，形食味也。

\x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x味为阴而重浊，故出下窍，气为阳而轻清，故出上窍。

\x味浓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之阴。\x味为阴，而阴中有阳，故味浓者为阴，若味薄，则为阴中之阳；气为阳，而阳中有阴，故气浓者为阳；若气薄，则为阳中之阴。

\x味浓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x申明味浓为阴者，味浓则下泄也，薄为阴之阳者，味薄则宣通也，气薄阳之阴者，气薄则发泄。言虽发散，仍下泄也。气浓为阳者，浓则发热，言既发散，且温热也。

\x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x少，去声，阴阳气味，贵得其平。壮火，亢盛之火，即相火也。少火，和缓之火，即君火也。亢盛之壮火宜衰，和缓之少火宜壮。夫壮火何以宜衰？以壮火食气故也。少火何以宜壮？以气食少火故也。所谓壮火食气，实壮火散气也，所谓气食少火，实少火生气也。

\x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x\x则热，重热则寒。\x重，平声。分而言之，气为阳，味为阴。合而言之，气不离味，味不离气，故气味辛甘，从中达外，主能发散，故为阳气，味酸苦，从中上下，主能涌泄，故为阴。阴胜则阳病者，酸苦之味太过，则阴胜而阳斯病矣，阳胜则阴病者，辛甘之味太过，则阳胜而阴斯病矣。夫阳胜则过热，阴胜则过寒，今阴胜则阳病，乃重寒则热之义也。阳胜则阴病，乃重热则寒之义也。

\x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x寒为阴邪，故寒伤形。热为阳邪，故热伤气。气伤则痛，痛，周身无形之气也。形伤则肿，肿，周身有形之形也。故先痛而后肿者，先伤气而后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先伤形而后伤气也。此水火气味之阴阳，而应象于人身之形气者如此。

\x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湿胜则濡泻。\x干，音干，下同，余篇仿此。五行之气，应于经脉，木气为风，故风胜则经脉为之振动矣。火气为热，热胜则经脉为之痈肿矣。痈肿为热，与上文周身之寒肿不同也。金气为燥，燥胜则经脉为之干枯矣。水气为寒，寒胜则经脉如运枢之外浮矣。土气为湿，湿胜则经脉为之濡润而下泻矣。

\x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x天之四时五行，应人之五脏五气，四时则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五行则水为寒，火为暑，金为燥，土为湿，木为风，故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其在于人，有五脏化五气，心气主喜，肝气主怒，脾气主悲，肺气主忧，肾气主恐，以生喜怒悲忧恐。

\x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x\x乃不固，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x\x秋必 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x重，平声。人之志意起于内，故喜怒伤气，天之邪气起于外，故寒暑伤形，举喜怒而悲忧恐在其中，举寒暑而燥湿风在其中，在天则寒为阴，暑为阳，在人则怒为阴，喜为阳。故卒暴而怒，则伤吾身之阴气，卒暴而喜，则伤吾身之阳气。厥气上行者，真气有伤，则厥逆之气上行也。满脉去形者，厥逆之气满于经脉，则神离形体而去也。此喜怒不节，寒暑过度，则阴阳不和，生乃不固。夫喜怒不节，乃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寒暑过度，未有明言，故又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如天寒而受寒邪，是谓重阴，重阴必有阳热之病，天暑而受热邪，是谓重阳，重阳必有阴寒之病，此亢害自然之理，故举《生气通天论》之言，以足上文之意，秋伤湿而冬咳嗽，冬伤寒而春病温，即重阴必阳之意也。春伤风而夏飧泻，夏伤暑而秋 疟，即重阳必阴之意也。此四时五行之阴阳，而应象于人身之五脏五气者如此。此一节，言天地之寒热清浊，水火气味，四时五行，而应象于人身也。

\x帝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各从其经，气穴所发，各\x\x有处名， 谷属骨，皆有所起，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外内之应，皆有表里，\x\x其信然乎？\x别，音逼，下俱同。处，去声。帝即以寒热清浊，水火气味，四时五行，申明阴阳应象之理，义有未尽，谓上古圣人，能体天地之阴阳，而应象于人身，必能以人身之阴阳，而应象于天地，故问于岐伯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于人形之中，而列别脏腑，本脏腑而端络十二经脉，端、直，络、横也。于十二经脉之中，而会通手足三阳三阴之六合，其于脏腑经脉六合，各从其经，气穴所发，各有处有名，小会之 ，大会之谷，连属于骨，皆有所起，六气分部，或逆或从，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常之纲纪，外内之应，皆有浅深之表里，其信然乎？

\x岐伯对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x岐伯举五运五行，三才相合之理以对曰∶东方生风，谓风，乃东方春生之天气也，风生木，木生酸，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酸生肝，肝生筋。肝者，人之脏。筋者，人之体。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人有五体，而五体复有所生，故筋生心，人有五脏，而五脏各有所主，故肝主目。

\x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x人之脏体本于地，地之行味本于天，是天气之所在，即地气人气之所在，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论之，其在天为玄，玄者，于穆而深微也，在天为玄，则在人为道，道者，平坦而共由也，在天为玄，则在地为化，化者，变化易生物也。

\x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x所谓在地为化者，化生五味，所谓在人为道者，道生智，所谓在天为玄者，玄生神。

\x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x\x变动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x在天为玄，玄生神，是神者，天之主也，神为天之主，则无在非神，试就神之所在而推论之，神在天为风，则东方生风，神之所在也；在地为木，则风生木，神之所在也，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则肝生筋，酸生肝，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在音，在声、在变动，在窍、在味、在志，亦无非神之所在也；各随天之五气，地之五行，人之五脏，而应象者也，故为苍、为角、为呼，为握、为目、为酸、为怒、惟东方风木之肝脏为然耳。

\x怒伤肝，悲胜怒，风伤筋，燥胜风，酸伤筋，辛胜酸。\x怒者肝之情，故怒伤肝，悲类乎忧，悲为脾情，亦为肺情，故悲胜怒，伤于情者，情相胜也。风伤筋，燥胜风，伤于气者，气相胜也。酸伤筋，辛胜酸，伤于味者，味相胜也，以明天地之气味而归于人也。

\x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x南方生热，谓热乃南方夏火之天气也，热生火，火生苦，火乃地之五行，苦乃物之五味，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苦生心，心生血，心为人之脏，血为人之体，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五体复有所生，故血生脾，五脏各有所主，故心主舌。

\x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体为脉，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音为征，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x\x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x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热，则南方生热，神之所在也。在地为火，则热生火，神之所在也。在体为脉，脉者血也。在脏为心，则心生血，苦生心，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赤，在音为征，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惟南方火热之心脏为然耳。

\x喜伤心，恐胜喜，热伤气，寒胜热，苦伤气，咸胜苦。\x喜者心之情，故喜伤心。恐者肾之情，故恐胜喜，伤于情者，情相胜也。心脏，五脏之神，而属于阳，故不言脉而言气，热伤气，寒胜热，伤于气者，气相胜也。苦伤气，咸胜苦，伤于味者，味相胜也。

\x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x中央生湿，天也，湿生土，土生甘，地也，甘生脾，脾生肉，人也，肉体复有所生，故肉生肺，脾脏复有所主，故脾主口。

\x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x\x动为哕，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x哕，音诲，余篇同。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湿，则中央生湿，神之所在也。在地为土，则湿生土，神之所在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则脾生肉，甘生脾，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惟中央湿土之脾脏为然耳。

\x思伤脾，怒胜思，湿伤肉，风胜湿，甘伤肉，酸胜甘。\x思者，脾之情，故思伤脾，而怒胜思，伤于情者，情相胜也。湿伤肉，风胜湿，伤于气者，气相胜也。甘伤肉，酸胜甘，伤于味，味相胜也。

\x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肺主鼻。\x西方生燥，天也。燥生金，金生辛，地也。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皮毛复有所生，故皮毛生肾。

肺脏复有所主，故肺主鼻。

\x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在色为白，\x\x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x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燥，则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在地为金，则燥生金，神之所在也。

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则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惟西方燥金之肺脏为然耳。

\x忧伤肺，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辛伤皮毛，苦胜辛。\x忧伤肺，喜胜忧，伤于情者，情相胜也。热伤皮毛，寒胜热，伤于气者，气相胜也。辛伤皮毛，苦胜辛，伤于味者，味相胜也。伤于气者，皆本气自伤，此热伤皮毛，则金受火刑，以明自伤受伤，皆可伤也，热伤皮毛则寒胜其热，乃自然之理也。

\x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肾主耳。\x北方生寒，天也。寒生水，水生咸，地也。咸生肾，肾生骨髓，人也。骨髓复有所生，故髓生肝，肾脏复有所主，故肾主耳。

\x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x\x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x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寒，则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

在地为水，则寒生水，神之所在也。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则肾生骨髓，咸生肾，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惟北方肾脏之寒水为然耳。

\x恐伤肾，思胜恐，寒伤血，燥胜寒，咸伤血，甘胜咸。\x恐伤肾，思胜恐，伤于情者，情相胜也。肾脏五脏之精，而属于阴，故不言骨而言血，寒伤血，燥胜寒，伤于气者，气相胜也。咸伤血，甘胜咸，伤于味者，味相胜也。土能胜水，当云湿胜寒，今云燥胜，以明寒湿同类，燥土之气，以胜水气之寒也。此天之五方五气，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脏五体，而有阴阳之应象者如此。

\x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x\x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x此举天元纪大论之言，以明天地阴阳水火之义，上天下地，万物在其中，故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血阴气阳，男女籍以生，故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阴阳左右旋转，为血气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为天地阴阳之应验，故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x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x天地之阴阳，血气之阴阳，左右之阴阳，水火之阴阳，凡此阴阳者，乃万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简能，干知大始，此之谓也。

\x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x《生气通天论》岐伯曰∶阴者，藏精而起亟。即阴在内，而为阳之守也，阳者，卫外而为固，即阳在外而为阴之使也。岐伯举此，以明阴阳为万物之能始，故内外相应如是也。

\x帝曰∶法阴阳奈何？\x承岐伯阴阳应象之论，欲人取法阴阳而调治之，以合圣人论理人形之道，故问法阴阳奈何。

\x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腠理开，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x\x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x，犹俯也；冤，屈抑也。法阴阳者，阴阳不可偏胜，如阳胜则火热有余，而身热，热气在表，则腠理开，热气在里则喘粗，表里皆病则为之俯仰，汗不出而内外皆热也，齿干，津液竭也，以烦冤腹满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烦而屈抑不舒，腹满而土气内绝，故死。虽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冬时寒冷，阳胜可容，夏时炎暑，不堪煎厥矣。

\x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x数，音朔。阴胜则水寒有余，而身寒，寒气在表则汗出身常清，寒气在里则数栗而寒，表里不相接，故寒则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阳不达于外，厥则腹满死者，土气复绝于内，故死，虽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夏时炎暑，阴胜可容，冬时寒冷，不堪凛冽矣。

\x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x寒病而至于冬，则阴气更胜，热病而至于夏，则阳气更胜，故曰此阴阳更胜之变。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是阴阳不可偏胜，偏胜则病也。

\x帝曰∶调此二者奈何？\x承阴阳偏胜之意，复问调此二者奈何？

\x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x阴阳二气本于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损八益，则阴阳二者可调。七损者，女子以七为纪，月事贵乎时下，故曰损；八益者，男子以八为纪，精气贵乎充满，故曰益。知七损八益，则阴平阳秘，故二者可调，不知用此损益之法，而调治之，则早衰之节也，节，犹候也。

\x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x\x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x试举早衰之节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阴精之气，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则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则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能知七损八益，则身强。不知则老，不知七损八益，则身老也。

\x故同出而名异耳。\x同出于斯世之中，而强老之名则异耳。

\x智者察同，愚者察异，愚者不足，智者有余。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x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愚者察异，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余。有余，则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者，今则耳目聪明，而身体轻强。年六十，阴痿，气大衰者，今则老者复壮，年四十而阴气自半者，今则壮者益治矣。

\x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 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x\x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x圣人治世，本无为而有为，恬 虚无，体同于天，故能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而如帝之所问也。此言阴阳秉在天之神，而应象无方、惟圣人能取法而调治之。

\x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x\x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x圣人寿命与天地终，则人之形体即天地之形体也。天为阳，人身耳目为阳，天不足于西北，是阳体不足于阴方，故西北方，阴也，人身右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地为阴，人身手足为阴，地不满东南，是阴体而不足于阳方，故东南方，阳也，人身左为东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强也。

\x帝曰∶何以然？\x何以在左则耳目明，而手足不强，在右则手足强，而耳目不明。

\x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x\x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x便，平声。人身南面而立，左东右西，左者乃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左耳目聪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右耳目不聪明，而右手足强便也。

\x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x一身形气，俱感于邪，其病在上，则上为阳，而右虚，故右甚，右甚即阳体而不足于阴方之义，其病在下，则下为阴，而左虚，故左甚，左甚即阴体而不足于阳方之义，此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阴阳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x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浊阴归地，\x\x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x里，理通。人身应天地者，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精，精华也，故天有精。形，形体也，故地有形。八纪，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节之大纪也，故天有八纪。五里，东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里。既有精，有形，复有纪，有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天有精也，浊阴归地，地有形也，动者天之纪，静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动静，皆神明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也。

\x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x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 之能，以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惟贤人则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盖圣人无为以合天地，贤人则有为以合天地也。

\x天气通于肺。\x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气亦通于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气，而天气与之相通。

\x地气通于嗌。\x嗌，咽嗌也。嗌受水谷，下接胃口，而地气与之相通。

\x风气通于肝。\x肝属木，其气风，故风动之气，与之相通。

\x雷气通于心。\x心属火，火炎上，故雷气与之相通。

\x谷气通于脾。\x脾土之气，灌于四旁，故四旁空谷之气，与之相通。

\x雨气通于肾。\x雨气即水气，肾寒主水，故雨水之气与之相通。

\x六经为川。\x三阴之经主五脏，三阳之经主六腑，六经为川者，三阴三阳之六经，如川之流而脉络贯通也。

\x肠胃为海。\x人籍后天水谷以生，肠胃受盛水谷，如海之大，而众流所归也。

\x九窍为水注之气。\x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耳目鼻口，前后阴，皆有水津以贯注，故九窍为水注之气。

\x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x五脏六经，肠胃九窍，上合天地，有阴有阳，皆以天地为之阴阳，故人身阳气宣发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阳热营运之气，可以天地之疾风名之，其一时忿怒之暴气，可以象雷鸣之鼓击，其暴气未平之逆气，可以象阳火之亢热。

\x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x天地之阴阳，即人身之阴阳也，人身之阴阳，即天地之阴阳也。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纪，不用地之五里，则灾害至矣。

\x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x灾害之至，将于瞬息，故邪风之至于人身而发病，则疾如风雨。

\x故善治者，治皮毛。\x邪之中人，始伤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x其次治肌肤。\x留而不去，则入于肌肤，故其次治肌肤。

\x其次治筋脉。\x留而不去，则入于筋脉，故其次治筋脉。

\x其次治六腑。\x留而不去，则入于腑，故其次治六腑。

\x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x留而不去，则入于脏，故其次治五脏，治及五脏，则半死半生，可不慎欤。

\x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x上文皮肌筋脉腑脏之病，有因于天者，有因于地者，有因于人者，故天之邪气，感于人身，则害人五脏。邪气，风寒暑湿燥火也。人之水谷之寒热，感于人身，则害六腑。水谷寒热，饮食失宜，或寒或热也。

地之湿气，感于人身，则害皮肉筋脉，因于湿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湿气。

\x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x\x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过，用之不殆。\x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针以治之者，知阳病必行于阴也，当从阴以引之，而出于阳。知阴病必行于阳也，当从阳以引之，而离于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缪刺之法也。以我知彼，以我之神，会彼之神也。以表知里，视其表阳，知其里阴也。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里，所以观其太过与不及之理，而为用针之法也。故必见微得过，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然后用针以治之，而不至于危殆也。

\x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x\x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x\x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x分，去声。未针之先，必以脉诊，故善诊者，察色脉，别阴阳，审色之清浊，而知面王之部分，视气之喘息，听言之音声，而知脏腑之所苦，观权衡规矩，脉应四时，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观三部之浮沉滑涩，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则无过愆，以之为诊，则不失矣。

\x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x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故因其病轻之时，而发扬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时，而衰减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减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诊而为刺之之法也。

\x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x不行刺法，但以气味之药治之，凡形体不足，而羸瘦者，当以阳分之气药温之，阳气为能外达也；阴精不足而虚弱者，当以阴分之味药补之，阴味为能内滋也。

\x其高者，因而越之。\x可吐而已。

\x其下者，引而竭之。\x可下而已。

\x中满者，泻之于内。\x可消而已。

\x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x其有邪者，邪从汗解，故当渍形以为汗，申明渍形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发之也。

\x其 悍者，按而收之。\x病气 悍，是当按收，恐正气之并脱也。

\x其实者，散而泻之。\x病气内实，是宜散泻，恐邪气之过实也。

\x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x掣作掣导也。凡此施治之法，当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柔刚者，干刚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阳盛则阴虚，故阳病当治其阴，阴盛则阳虚，故阴病当治其阳。定其血气，定其病之在血在气也。各守其乡，血病勿使伤气，气病勿使伤血也。血实宜决之，勿使伤气矣，气虚宜掣引之，勿使伤血矣。此一节，言人身之阴阳形体，而应象于天地，是当法天地之阴阳，以为延医之善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