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素问直解 · 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 书：[黄帝素问直解](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5)（高士宗 · 清）
- 来源：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435-黄帝素问直解.txt）

> 本文档由 [aibookbar.cn](https://aibookbar.cn) 生成，HTML 版见 [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5/68](https://aibookbar.cn/classics/book-435/68)。

## 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篇中大旨，论六气升降不前，不迁正，不退位，及化运刚柔失守，民病疫疫，帝谋诸岐伯，欲预救生灵，详其刺治之法，以除民病，故曰《刺法论》。

\x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余已知之，何如预救生灵，可得却乎？\x六气以次主岁，有升有降，若升降不前，则气交有变，变则暴郁而为民病。帝欲详明刺治，以救生灵故问。

\x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巨闻夫子言，即明天元，须穷\x\x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泻盛蠲余，令除斯苦。\x天元，天元纪大论也。夫子，鬼臾区也。天元纪大论帝曰，愿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条理，而鬼臾区详悉言之，故曰闻夫子言，既明天元，而预救生灵，须穷刺法可除斯苦也。

\x帝曰∶愿卒闻之。\x愿闻刺法。

\x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x\x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厥阴之井。\x六气以次相并，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如辰戌之岁太阳司天，则厥阴木气为司天左间，木欲升，而逢天柱之金星窒抑之，则木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厥阴所出之井。

\x火欲升，而天逢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荥。\x巳亥之岁厥阴司天，则少阴火气为司天左间，丑未之岁太阴司天，则少阳火气为司天左间。火欲升，而逢天蓬之水星窒抑之，则火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则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当同刺包络所淄之发。

\x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太阴之俞。\x俞音输，下同。

子午之岁少阴司天，则太阴土气为司天左间，土欲升，而天冲木星窒抑之，则土郁矣。

郁而欲发，亦须待土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太阴所注之俞。

\x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故发郁，亦须待时，当刺手太阴之经。\x寅申之岁少阳司天，阳明金气为司天左间，金欲升，而天英火星窒抑之，则金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金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手太阴所行之经。

\x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少阴之合。\x卯酉之岁阳明司天，则太阳水气为司天左间，水欲升，而天芮土星窒抑之，则水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水星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少阴所入之合。

\x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以先防。\x升之不前，则先郁后发，各有取刺，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先防乎？

\x岐伯曰∶既明其升，必达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木\x\x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降\x\x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胜也，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x间去声，余及下编同。

惟左位升之不前，则右位降之不下，故皆可先治也。如丑未之岁太阳在泉，厥阴木气降为地之左间，木欲降，而地晶金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降而不入则木抑矣。抑之而郁发，必金气散而可得位，抑之郁发，散可得位，是降而郁发也。上文欲发其郁亦须待时，此降而郁发，其气之暴，亦如上文天间之时也。如当降而终不降，是降而不下矣，降而终不下，则不能待时，郁可速发矣。其发虽速，不可折之，必待降时，可折其所胜也。治之之法，当刺手太阴肺金所出之井，肺为脏，手阳明大肠为之腑，故更刺手阳明所入之合。

\x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当\x\x折其所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x寅申之岁厥阴在泉，少阴火气降为地之左间，火欲降而地玄水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矣。火抑之而郁发，必水气散而可矣，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水，可散其所郁之火，当刺足少阴肾水所出之井，肾为脏，足太阳膀胱为之腑，故更刺足太阳所入之合。

\x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x\x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x卯酉之岁少阴在泉，太阴土气降为地之左间。土欲降而地苍木司窒抑之，降而不下则土抑矣。抑之郁发，必木气散而土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木，可散其所郁之土，当刺足厥阴肝木所出之井，肝之脏，胆为腑，故更刺足少阳所入之合。

\x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x\x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心包络所出，刺手少阳所入也。\x巳亥之岁，少阳在泉，阳明金气降为地之左间。金欲降，而地彤火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火抑之而金郁发，必火气散而金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火，散其所郁之金，当刺心包络火气所出之井，包络三焦相为表里，故更刺手少阳所入之合也。

\x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x\x折其土，可散其郁，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x子午之岁，阳明在泉，太阳水气降为地之左间。水欲降，而地阜土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土抑之而水郁发，必土气散而水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土，散其所郁之水，当刺足太阴脾土所出之井，脾为脏，胃为腑，故更刺足阳明所入之合。上文升之不前，皆取本气之郁而刺治之，此降之不下，皆取所胜之气而刺治之，是皆立教之法，以明刺治之不可执也。

\x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乎刺法？\x上文木火土金水论上下左右升降不前，故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上下升降，左右往来，有所承制而抑郁之，因各有刺，可得闻乎刺法之义乎？

\x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x\x运之化源，令折郁气。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资取之法令出密语。\x《六元正纪大论》云∶折其郁气，资其化源，化源，生化之源，故曰当取化源也。是故太过则取之，不及则资之。太过取之者，乃以次而抑其郁，取其五运之化源，令折其郁气也。不及资之者，乃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下《本病论》岐伯有注玄珠密语之云，故曰资取之法会出《密语》。

以上论上下左右间气升降不前，各有刺法也。

\x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x\x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群生，愿闻其说。\x上文论升降不前各有所刺，故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每岁司天，当其时而未得迁正，使司化失其五常之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时既不正，然必与民为病，欲济群生，故复问之。

\x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x\x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x帝念慈悯群生，探其至理，伯因赞美而申陈之。

\x太阳布复，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上，当泻足厥阴之所流。\x巳亥厥阴司天，上年司天则辰戌太阳也。一岁既终，太阳有余复布，即厥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木气塞于上，厥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泻足厥阴之所流。人身经气出于井，淄于荥，注于俞，行于经，入于合。流，谓荥俞经也，下流仿此。

\x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x子午少阴司天，上年司天则巳亥厥阴也。一岁既终，厥阴有余复布，则少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即火气留于上，少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x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x丑未太阴司天，上年子午少阴有余复布，则太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土气留于上，太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x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少阳之所流。\x寅申少阳司天，上年丑未太阴有余复布，则少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火气塞而未通，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x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阳之所流。\x卯酉阳明司天，上年寅申少阳有余复布，则阳明不迁正矣。不迁正则阳明金气未能通上，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太阴之所流。手太阴，金也。

\x阳明复布，太阳不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x辰戌太阳司天，上年卯酉阳明有余复布，则太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上年终气之太阳，与本年司天之太阳，复塞其气。复，重复也。太阳重郁，故当刺足少阴之所流，足少阴水也。

\x帝曰∶迁正不前，已通其要，愿闻不退，欲折其余，无令过失，可得明乎？\x上文论迁正不前，帝更欲详明不退之义。

\x岐伯曰∶气过有余，复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使地气不得后\x\x化，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x不退位者，乃气过于有余，下年复作布政，是名不退位也。天气不退，使地气不得后化以迁正，地气不得后化，故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其故也。是知不退位，乃所以不迁正，不迁正，乃所以不退位也。

\x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当刺足厥阴之所入。\x如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不退位，则子午云岁犹尚治天，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厥阴之气有余也，当刺足厥阴所入之合穴以泻之。

\x子午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余化布天，当刺手厥阴之所入。\x凡本年司天之气，有余不退，则下年司天未得迁正，下义俱仿此。手厥阴，心包络也，刺之所以泻火热之有余。

\x丑未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当刺足太阴之所入。\x\x寅申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当刺手少阳之所入。\x气同少阴。上文君火相火，同刺包络，至此则异，穴虽不同，理则一也。

\x卯酉之岁，天数有余，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当刺手太阴之所入。\x\x辰戌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当刺足少阴之所入。\x\x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 。\x总结上文，言六气不迁正，不退位，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 可平也。以上论上下在中正位迁退失时，各有刺法也。

\x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与民为病，可得平乎？\x上文升降迁退，乃司天之六气也，帝又问天干之气，有刚柔以化五运，如刚柔二干失守，使司天五运之气皆虚乎？真而为病，可得平乎？

\x岐伯曰∶深乎哉问！明其奥旨，天地叠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x五运六气，乃天地叠移也。与民为病，是三年化疫也。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也。必有逃门，可得而平也。

\x假令甲子，刚柔矢守，刚未正，柔孤而有亏，时序不令，即音\x\x律非从，如此三年，变大疫也，详其微甚，察其浅深，欲至而可\x\x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又有下位己\x\x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泻，一如甲子同法\x\x也。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净斋戒。所有自\x\x来肾有久病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x\x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x甲丙戊庚壬为刚干，乙丁己辛癸为柔干，子寅辰午申戌为刚支，丑卯巳末酉亥为柔支。此以下论刚柔二干，以甲丙庚壬戊五干，为在天上位，刚也。甲与己合，丙与辛合，庚与乙合，壬与丁合，戊与癸合。以己辛乙丁癸，为在地在位，柔也。其六气，则以子寅辰午申合五刚干，子司天则卯在泉，寅司天刚巳在泉，辰司天则未在泉，午司天则酉在泉，申司天则亥在泉。既以子寅辰午申为司天上位，合卯己未酉亥在地下位，六气合五运，丑戌不与焉。时序不令，天时失守则三年化疫也。地时失守，则三年作疠，各有补泻之治法。

干支首立甲子，假令甲子司天，则甲为土运，甲与己合，甲为刚己为柔也。子午少阴司天，则卯酉阳明在泉，如甲己子卯，刚柔失守，刚未正则柔孤立有亏，致时序不令，即五音之太少，六律之阴阳，不与岁运相合，故曰非从。岁运如此，则甲乙丙三年当变大疫，而为民病也。详其郁之微甚，察其病之浅深，病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所以然者，丙为水运，故补肾俞，甲为土运，故补足太阴也。甲与己合皆为土运，子午司天则卯酉在泉，故兼论下位之己卯。下位，在泉之位也，刚柔失守者，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则作土疠，天气病则为疫，地气病则为疠，疫病气而疠病形也。其补泻刺治之法，一如甲子先补肾俞，后刺足太阴，所谓同法也。刺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以养身，令七日洁清净斋戒以养心。夫疫疠之病皆乘虚入，故曰所有自来也∶若其人肾有久病者，又有导引吐纳之法，以补刺法之所不及也。

\x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中水运\x\x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x\x律吕音异，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详其微甚，差有大小，\x\x徐至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当先补心俞，次五日，可刺肾之所\x\x入。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x\x矣。其刺如毕，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意，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心欲实，令少思。\x丙刚于也，寅刚之也。假令丙寅，丙为水运，与辛相合，寅申少阳司天，则巳亥厥阴在泉。如刚柔失守，夫上刚于既失守，则下柔干不可独主之而亦失守矣。丙为阳水之运，理应太过，今上刚失守，则中水运非太过矣。夫丙为刚干，而水运非太过，是不可执法而定之也。布天，司天也，寅年司天，则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如是则天地之气，不相和合，即阳律阴吕之音亦乘异矣。司天五运如此，即天运失序，则其后丙丁戊三年，民变疫病。详其病之微甚，大则甚，小则微，而病瘥有大小，其病徐至，即后三年至戊也，甚而即至，则首三年丙也。戊为火运，故当补心俞，丙为水运，故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也。下位，司地之位也，寅申司天则巳亥在泉。丙与辛皆为水运，故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所谓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者是也。如此则司地与代运皆虚，后三年民病变为水疠，即刺法与丙寅同，故曰皆如此矣。其刺如毕，当慎其大喜，并慎欲情于中。

如不意，虽补心俞即其气复散也，亦必令静七日。如心气欲实，当令少思，思伤心也。

\x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全运，故非相召，布天未退，中运胜来，\x\x上下相错，谓之失守，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如此则天运化易，三年变疫。详其大数，瘥有微甚，\x\x微即微，三年至，甚即其，三年至，当先补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刺毕，可静神七日，慎\x\x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x\x曰金疠，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其微甚，可知迟速尔。诸位乙庚\x\x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x假令庚辰干支皆刚，而庚与乙合，庚为刚乙为柔，刚柔失守，谓上位刚干失守，则下位柔干亦无合。是乙庚金运，而故非相招也。上年布天未退，则中运胜来，盖布天未退，而上年己卯司天之气未退也。己为土运在中，而中运又胜辰年太阳之水，到上下相错而失守。姑洗，阳律也，林钟，阴律也。庚为金运，其音商，上下相错，是以阳律阴律，而商音不应也。如此，即天运化易，言司天岁运变化易常也，庚辛壬三年变大疫矣。详其天数，瘥有微甚之不同，天气微者，民病即微，气病虽微，三年必至。天气甚者，民病即甚，气病虽甚，亦三年至。壬年运木，故当先补肝俞。庚年运金，故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行，经穴也。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矣。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乃庚与乙合，辰水太阳司天，则未土太阴在泉也。庚为刚于即乙为柔干，刚柔失守，即上庚独治之，而乙干之柔亦名失守者。即在地之未，与乙之代运，孤主之矣。至三年，民变疠，名曰金疠。三年至，故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可推其病之微甚，微则病迟，甚则病速，故可知迟速耳。诸在地之位，若乙庚失守，其刺法同于上，所谓慎勿大怒者，三年交壬，壬为木运，肝气主之，肝欲平，即勿怒也。

\x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x\x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数也，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见，\x\x三年大疫，当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出也。刺毕，静神七日，勿醉歌乐，其气复\x\x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x\x宜食甘淡∶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x\x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x当，去声。

假令壬午干支皆刚，而壬与丁合，壬为刚丁为柔，刚柔失守，刚失守则上壬未迁正，柔失守则下丁亦独然之。夫刚干合阳支，是为有余，柔干合阴支是为不及。即虽阳年与亏及不同，而上下既失守，则病之相招其有期也，相差之微甚亦各有其数也。阳律阴吕皆应角木，今律吕二角失而不和，虽同音有日，而此时失守之微甚则如见焉。三年之内当大疫矣，三年壬癸甲也。甲为土运，故当刺脾之俞以平土，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以平木也。刺毕须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致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食，欲令脾实，须气无滞饱也。久坐而食则四肢不运，故无久坐食。酸为木味，大酸则木盛土虚，故无大酸。生物伤脾，故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以养之。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木运有亏，未得中司，即上天气不当位，而下地不与壬运奉合者，亦名失守。不失守则上下合德，失守则非名合德矣。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下地中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壬干木疫之法也。

\x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x\x故有邪干，叠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x\x至矣，当刺肺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则肺动，而真气复散也，人欲\x\x实肺者，要在息气也。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x\x即上失其刚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即名火疠。\x假令戊申，干支皆刚。戊与癸合，戊为刚，癸为柔，刚柔失守，戊癸火运，申为阳年，今既失守，不太过也。上司天之阳即失其刚，则在地之柔独主之矣。上失刚地独主，则其气不止，其气不正故有邪干，且叠移其位。邪干移位，差有浅深矣。凡上下之气欲至将合，音律先同，今也不然，如此则司天中运失时，三年之中，大疫至矣。三年戊己庚也。庚为金运，故当刺肺金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申明悲伤即肺动，肺动而其气复散也。由是而知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息犹止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癸为柔干，亥为柔之，即柔失守位也。柔失守位，亦即上失其刚之义也。戊癸相合，今失守，失刚，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

不相合德，即中运与在地皆虚矣，后三年民病变疠，戊癸运火，即名火疠。

\x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x\x穷归一体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是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x总结上文，言六气在天，地支主之，五行在地，天干主之。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刚柔之失守也，以穷治法之所刺也，于是知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虽有疫疠刚柔之名，穷究其极，总归一体也。所谓一体者，即刺疫之法，只有五法，而刺疠之法同于疫也。以上失守，俱曰假令，是六十年中，总其诸位之失守，故此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x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x\x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x时疫之病，传染移易，如何救疗，可得不相移易者。

\x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瓦斯，天牝从\x\x来，复得其往，气出于脑，即不邪干。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x\x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次\x\x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x\x于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次想黄\x\x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x天牝即玄牝，人身真元之气也。天牝从来，从鼻息而下丹田，得其从来，复得其往，合五脏元真之气，上出头脑，然后可入疫室。盖邪之所至，其气必虚，真气内存，发见于外，则邪不能入，疫可却矣。

\x又一法，于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x所以清其胃脘也。

\x又一法，于雨水日后，三浴，以药泄汗。\x所以通其肌表也。

\x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雌黄一两，\x\x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宾不用炉，不须药制，\x\x用火二十斤 之也，七日终，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x\x七日取出，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x\x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x紫金，紫色金也。合，盒也。固，以泥封固之也。了地，入地也。地宾，地穴也。顺日，就日，犹向日也。冰水，冷水也，小金丹，所以镇腑脏而和三焦也。以上言三年化疫，疠亦随之，与民为病，各有逃门，是以刺法之外，更有却疫之方也。

\x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x\x全真？愿闻刺法。\x承上下失守之意，问人虚则神游失守，何以全真，不致夭亡。

\x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谓神游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x神游失守，虽本体内虚，然不致死，复有邪干，则夭寿矣。如下文三虚相搏，各有刺法。

\x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x\x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复刺肝之俞。\x厥阴，司天之气也。如厥阴失守，则天以虚，人气肝虚而感天之虚，是谓重虚。肝藏魂，即魂游于上。

重虚而外邪干之，是为三虚。邪干，即病厥，厥，厥逆也，大气，肝气上逆也。身温，热气外浮也。邪干致病，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以治身温。复刺肝之俞，以治厥气。少阳所过，刺其原也，六腑有原。《九针论》云∶所过为原。下过义俱仿此。

\x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遇火不及，\x\x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阳之所过，复刺心俞。\x人病心虚，心脏虚也，又遇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司天失守，天气虚也。重虚感邪而三虚。火气不及，水制其火，故有黑尸水鬼犯之，令人暴亡，而有取刺之法也。

\x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土不及，青尸鬼\x\x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阴明之所过，复刺脾之俞。\x人虚天虚而感邪，是为三虚。木克土，故青尸鬼邪犯之，病之所在，即取刺之，下肝肾二段，其义一也。

\x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x\x于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复刺肺俞。\x火克金，故犯赤尸鬼。

\x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遭水运不及之年。\x\x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复刺肾俞。\x黄尸鬼，土克水也，所谓三虚相搏为暴疾，此之谓也。

\x黄帝问曰∶十二岁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园，恐邪于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x十二经脉，脏腑主之，腑能藏物，皆谓之藏。神游旋转则神彩周园，否则恐邪于犯，刺治何如？

\x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x帝屡问详悉，皆至理至道之真宗，人身气神合于天道，故曰契符上天。

\x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阴之源。\x合下十二官，解见《灵兰秘典论》。心为君主，出神明，故刺手少阴之源。手少阴，心也。上文升降之刺，有刺其流者，合溜注行而总摄之，则曰流。此则刺其源，盖出者入之基，入者出之本，合出入而总摄之，则曰源，下源俱仿此。

\x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可刺手太阴之源。\x\x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可刺足厥阴之源。\x\x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可刺足少阳之源。\x\x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可刺心包络之所流。\x手少阴心，既刺其源，故心包络刺其所流。

\x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可刺脾之源。\x《灵兰秘典》合脾胃而总言之，故曰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此则分言之，故如此云云。磨运输散，犹谏议也，藏意藏智，智之周也，又土灌四旁也。

\x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可刺大肠之源。\x\x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肠之源。\x\x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肾之源。\x\x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x\x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刺膀脱之源。\x\x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x十二官各有所司，相为传使，故不得相失，解见《灵兰秘典》。

\x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x\x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能全真。人神不守，非达至\x\x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x\r刺法论附图\pt20a2.bmp\r刺法，所以全神养真也，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焉，亦其法有修真之道焉，非但治疾也。非治疾，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常存则补神固根，能如是也，则精气不散，而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疾虽不去，亦全真矣。所以然者，重内守之神，非治疾也。苟人神不守，非能达乎至真，以至真之要，在乎天玄，不在形身也。神守而天息根据，复入本元，命曰归宗。刺法有修真之道，有全神养真之旨，其洵然乎？
